结婚五年被家暴三十余次,我该怎么办?

2022-02-08 20:03
莫愁·智慧女性 2022年1期
关键词:经常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

对于您的遭遇,莫莫感到非常遗憾和痛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遭遇家庭暴力,建议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保持冷静,尽快逃离暴力现场,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2.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反映情况,请求有关单位出面帮助协调处理; 5.因家暴受伤,应及时就医,并留存诊疗记录、照片等材料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申请伤情鉴定;6.如符合条件,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7.对于遭受家庭暴力暂时无法回家的受害人,可向当地民政、妇联寻求临时庇护; 8.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聘请专业律师,如果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依法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拨打妇女维权热线(区号+12338),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妇联求助,妇联组织将依法为您提供帮助。

您好,江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主要包括:殴打、捆绑、冻饿、残害等人身伤害行为;拘禁、限制对外交往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跟踪、骚扰,经常性谩骂、恐吓,以人身安全相威胁,侮辱、诽谤、散布隐私,以及漠视、孤立等精神侵害行为;强迫发生性行为等性侵害行为;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等侵害行为。《条例》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要求用“网格化”管理及时排查上报家庭暴力隐患。《条例》加强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如设定家暴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特殊群体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保护和帮助。为营造全社会反家暴的良好氛围,《条例》还鼓励公民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如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将依法予以确认。

您好,江苏省已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妇联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建立并落实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发现报告、联动联防、关爱服务、舆情应对、案件督办制度,其中包含反家暴社会协同机制等。根据《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妇联组织将依法履行反家庭暴力职责,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维权服务网络,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具体工作。

编辑 吴元梓 11594923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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