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崇辉,江辰仪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0)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党从未停止过对共同富裕的探索与追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首次将共同富裕纳入到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阐释之中,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373,开辟了党共同富裕理论的新境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表达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协同并进的坚定信念,进一步提升了党对共同富裕的认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极大丰富了共同富裕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时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当前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共同富裕这一奋斗目标也引起学界更加广泛的关注。
梳理新时代背景下学界对共同富裕的内涵、探索历程以及实践路径的研究,有助于深入把握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为走好共同富裕的道路提供有效的路径参考。尽管学界已从多种角度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但关于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之间的互动研究有待深化。因此,基于学界对共同富裕的内涵阐释、历程总结以及实践路径的梳理,能更有效地探索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以及探讨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是党对全体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从未停止过对共同富裕的追求与探索,正是在党不断奋斗的探索历程中,共同富裕的内涵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成熟。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自一九二一年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已经走过一百年光辉历程。”[3]历经风雨经历了百年考验,中国共产党从未停止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共同富裕的步伐。《决议》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划分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阶段,这与党带领人民探索共同富裕的百年历程内在契合。
针对党带领人民探索共同富裕百年历程的四个主要阶段及其特征,学界开展了广泛研究。石文静以四个不同阶段的重要意义为视角,将其依次归纳为开启共同富裕之门、奠定共同富裕之基、开辟共同富裕之路和共同富裕迈出新步伐[4]。蒋永穆和豆小磊把这四个阶段定义为初步萌芽期、初步探索期、质的升华期和初步实现期[5]。谢小飞和吴家华将这四个阶段的特点依次解读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根本政治条件的阶段、对共同富裕的初步探索阶段、对共同富裕的探索的全方位提速阶段和共同富裕的全面深入和逐步实现阶段[6]。付文军和姚莉从党和国家的重要举措出发,将四个阶段依次凝练为“抓革命,促生产”为核心的初步试探时期、“巩固政权、恢复民生”为目标的反复尝试期、“改革开放、先富带动后富”为举措的全面探索期、“激发社会活力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内容的新时期[7]。黄一玲把这四个阶段概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党对共同富裕的理论求索与实践、新中国初期赶超式发展战略下的共同富裕探索、改革开放政策之下的“先富”带“后富”战略和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8]。陈燕将这四个阶段依次总结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的初步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的持续探索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的探索迈上新台阶[9]。总体来说,学者们对于党探索共同富裕的四个阶段的特点总结不同,但对这四个阶段的重点把握是高度相似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研究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百年历程,深刻认识党同人民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更好为人民谋幸福、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0]研究党带领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百年历程亦是如此。通过梳理共产党人对共同富裕百年探索的历史脉络,能更好地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进一步挖掘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在共同富裕的探索历程中,共同富裕的内涵愈发丰富,学界对于共同富裕的理解不断更新与发展。以改革开放为分界线,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在此之前被普遍理解为“同等富裕”“平均富裕”或“同步富裕”[11],这些片面的理解缺乏对现实的深刻认识。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和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得失成败的基础上,对共同富裕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思考,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2],“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1]110。学界自此结合中国实际、基于多种角度对共同富裕的内涵进行了阐释,总体上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全面富裕”说。该观点强调理解共同富裕要从“共同”与“富裕”两个方面出发,认为共同富裕是消除两极分化和脱离贫穷基础上的富裕,并指出共同富裕不仅停留于物质层面,还对精神层面提出了相应要求。李娟指出共同富裕是“共同”与“富裕”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11]。曹海军和梁赛指出共同富裕是指要素完备的前提下实现全体人民在各个方面的富裕[13]。李泽泉认为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14]。刘东超从国家建设的层面指出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15]。
第二,“共享富裕”说。该观点受新发展理念中共享发展的四个维度的启发,提出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逐步富裕的统一。任保平指出要想达到共同富裕需要实现富裕和共享的结合[16]。王立胜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以共享发展理念为先导[17]。韩步江从共享发展理念出发,明确共享发展理念中包含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和对共同富裕的全面理解[18]。杨文圣和李旭东从法理维度、生产维度、分配维度指出共同富裕的最本质内涵是共有、共建、共享[19]。
第三,“过程富裕”说。此观点基于现实和可能两个方面的衡量,认为共同富裕是有差别的富裕,是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进阶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体现时间维度的跨越,更体现了空间维度的覆盖。顾海良指出共同富裕具有逐步实现的过程性特征[20]。张占斌和吴正海指出共同富裕中的差别是公平合理的差别,是有利于发展与进步的差别[21]。杨煌认为共同富裕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不断充实的动态过程,是从脱贫走向一定程度富裕再达到更高层次富裕的历程[22]。
总的来说,从学者们对共同富裕内涵的不同阐释中可以归纳出普遍认同的三个方面,即共同富裕内涵的共性。
第一,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高度累积。首先要消除贫困,再稳扎稳打逐步提升,达到富裕的水平才能谈共同富裕[23],因此共同富裕是一种逐步发展的过程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富裕,需要在动态发展中循序渐进,不断进步和发展,最后通过各个局部的量变才能逐步实现整体的质变。
第二,共同富裕的覆盖范围是全体人民,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不是部分地区的富裕[24],也不是两极分化的富裕,是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群体差距不断缩小且处于合理的差距水平的富裕。
第三,共同富裕是多层次的富裕,是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统一。马克思在对未来共产主义世界的预想中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实现共同富裕,向着共产主义目标迈进,最终就是要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从这个角度出发,共同富裕不仅需要完成物质层面的脱贫,更要完成精神层面的脱贫[25]。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2月25日举行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26]尽管我国的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但这不意味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已经实现,在新发展阶段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任重而道远[27]。例如相对贫困这一问题依旧明显,相对贫困中包含了人们对于更高层次富裕的需求,这与共同富裕是多层次的富裕的阐释相符合。共同富裕的内涵正是在党带领人民探索共同富裕的历程中不断丰富,时代发展的状况也深刻影响着共同富裕所指向的层次与境界,并始终对共同富裕所通往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生活图景进行着填充与润色。
如何走好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一道深刻的时代命题,学界对此也进行了深入探索。学者们对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进行了多重探讨,从多种角度切入,形成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角度。
部分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深刻思考。刘荣军从马克思财富哲学切入,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要秉持四个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坚持物质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同时也指出协调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必要性以及对第三次分配的定位[28]。陈新以马克思主义财富观作为切入点,同时汲取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福利政策实践的经验教训,提出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实施高水平改革和形成高效能治理体系这三种路径,充分利用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为实现财富创造能力的跃升、破解当下发展不均衡以及推动共建共享的社会发展格局提供了有效思路[29]。刘长明和董庆强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宏观视角出发,指出共富与共享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时代主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公有制主体、私有制辅助和第三次分配有益补充的实践路径[30]。
不少学者分析了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基于此提出了针对性的实践路径。李军鹏回顾了党在推进共同富裕道路时取得的成就和不足,汲取经验,归纳出四项举措: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推进生产资料大众化和人力资本开发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现代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公平分配体系现代化[23]。付文军和姚莉聚焦新时代中国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与问题相对应的四条实践路径:发展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于效率与公平完善分配、着眼于相对贫困推进中国特色反贫苦实践[7]。陈友华和孙永健针对我国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结合共同富裕的国际经验,从财富创造、财富初次分配、财富再分配和财富又分配这四个维度提出建立激励机制、促进高质量就业、国家让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鼓励企业和公民履责的路径选择[31]。
坚持理论结合实践的方针,学者们从多种角度提出了新时代条件下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邱卫东和高海波从理论、实践和战略三重维度出发依次提出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精准扶贫和实施新经济发展战略[32]。刘旭雯从思想、制度和手段三个层面出发,提出教育扶贫、促进第三次分配调节以及发挥共同富裕示范区引领的实践要求[33]。侯晓东和朱巧玲等从生产力、生产力关系与上层建筑层面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构建基于相对贫困治理的共享共富长效机制、夯实创新驱动生产力、构建公有制主体地位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新型产权制度和发挥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共同富裕调节效应[34]。曹海军和梁赛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思考,从理论布局和实践安排角度提出安排好基础制度、创新内在机制和细化联动措施的路径构想[13]。方世南从发展的全面性和“五位一体”建设这两个方面归纳出两项举措:切实提高发展的人文性、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和注重“五位一体”建设,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共同发展[35]。
总的来看,学界关于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探索角度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究其具体路径所涉及的大方面,可以发现这些实践路径主要集中在利用经济相关制度和措施、鼓励兼顾公平与效率、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和完善“五位一体”建设四个方面,从中可以发现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的互动探讨偏少。梳理和思考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的互动逻辑,有助于把握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的内在机理,进而探讨出社会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从这一维度来看,以社会治理为视角探讨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研究有待拓展。
在描绘共同富裕的宏伟画卷的过程中,社会治理是一块重要的“压舱石”。推动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既是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36]。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只有通过建设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更丰富的精神生活,才能让人民群众获得最真实的幸福感。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此基础上党对社会治理的探索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与发展。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这为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包含着“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深刻内涵,这一概念是党在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理论指导下的原创性的理论贡献,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统一起来,推动了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互动的新境界[37]。由此可见,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科学内涵与共同富裕内涵中的“共享富裕”的层次遵循着一致的思维逻辑,彰显了聚焦人民、造福人民的宗旨,体现了在共治共建中共享的实践理念。
在物理学上耦合是一个基本概念,它所描述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两种运动形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体现了正向的相互促进或负向的相互阻碍。简言之,耦合体现的是一种相互作用关系。借助物理学中耦合的解释,可以对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共生耦合关系进行理解,即: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密切关系,彼此共生、互动与匹配。
一方面,共同富裕是社会治理的方向指引,是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和发展的推动力。从社会治理的动态创新中可以看出,社会治理领域的理念发展是以共同富裕这一目标为参照,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与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稳健发展的社会经济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相连[38],这正体现了共同富裕所追求的和谐社会图景。
另一方面,社会治理是共同富裕的内在动力,是共同富裕走向有着更广阔覆盖面的共享富裕的重要支持。社会治理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质性进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形成团结协作、民主法治和社会公德的公共精神,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机制的健全,有利于创建秩序与活力并存的良序社会[39],这些方面的提升不仅优化了社会结构,促进了社会层面的发展,更是涵养了公共精神,提升了全社会的精神境界,因此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协调整合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力量,最终形成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可以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体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40]。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和日益完善为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寻找更多向上机会提供了坚实保障,因此社会治理的共同体实现共同富裕是迈向更高层次富裕境界的重要一环。
共同富裕与社会治理的共生耦合关系为今后从社会治理角度为共同富裕提供路径选择提供了深刻启示。共同富裕是一种全社会的整体性事业,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体系[41]。共同富裕道路所通往的理想境界与社会治理共同体所能够达到的理想状态都呈现出一种立体化、全面化的形态,因此借助这种立体概念,可以从点、面、体三要素出发,借助其相互关系,探究社会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1.紧紧围绕人民这一中心点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为之而奋斗的神圣使命和奋斗目标。人民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立场,这一立场在社会治理中同样适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42]因此社会治理中的模式与手段的实施与更改都必须从人民的立场出发,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党要想更长久地获得人民的拥护就必须坚守人民本位[43]。社会治理要想助力共同富裕,首先就要以人民为中心,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当前,我国已经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顺利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百年目标。在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迈进的过程中,人民的需求出现了新的变化,展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共同富裕的内涵层次也在不断丰富。首先,回应共同富裕日益丰富的内涵,社会治理所需要关照的角度也要随之拓展。在开展社会治理、构建社会治理系统之前,必须仔细考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真实情况,对人民群众的诉求进行收集和整合。其次,面对共同富裕内涵中精神富裕的要求,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精神富裕体现了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以及幸福感、安全感的关切,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开展有效的社会治理正是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感、安全感、公平感和幸福感的重要路径。总之,在走向共同富裕的伟大征程中,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动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全过程,最终能够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创造,在创造中走向共同富裕的光明未来。
2.多元主体各司其职
共同富裕中的“共同”不仅包含“共享”的层面,更包含着“共建”的要求。这既要求人民的共同参与,同时也需要社会治理各个主体联动协作。围绕人民这一中心点,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需要各主体之间的多元联动。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由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人民自身等组成,多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对共同富裕的推进有着关键作用。深入到基层的社会问题是错综复杂的,因此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多元主体明确职责,使其各尽其能。通过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联动,让人民共享社会治理的成果,享受到共同富裕中“共享富裕”的成果,更好地推进共同富裕为人民所共有[44]。
第一,政府要发挥好带头引领的作用,尤其是基层政府更要凸显其主导地位。基层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要承担者和责任者,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是积极引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政府的行为和决策中,保证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例如江苏南通崇川区的“邻里自理”模式依托邻里党建,引领邻里自理,最终实现邻里共享[45],展现了引导群众与依靠群众有机对接的重要性,这一模式有效扩大了公众参与,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二是不断推动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政策措施,为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坚实的保障,并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整合医疗、教育、文化、科技、安全等方面的资源,向资源相对缺少、相对贫困的地区与人群倾斜,实现资源共享的动态平衡。
第二,市场主体要积极参与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市场主体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前提是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和深度累积的社会物质财富,但一味重视社会财富的创造而忽略对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是无法真正达到共同富裕的。以民营企业为例,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南通博物苑时强调,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46]。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部分,有义务承担起回馈社会的责任。同样的,市场主体需要积极参与到社会帮扶的相关活动中,为相对贫困的地区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为缓解贫苦地区的资金短缺等贡献力量。
第三,社会组织的参与不可缺少。社会组织是承担社会治理责任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新时期的社会组织正逐渐改变着以往在社会治理中被动参与的情况,展现出强烈的活力。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是必经一环。在对贫困者的精准扶贫中,每家每户对应的帮扶需求不同,个性化的识别与针对性的帮扶有助于深化精细化扶贫,相关的社会组织可以发挥力量为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一定帮助。社会组织可以为贫苦家庭提供教育培训和技术培训,这不仅有利于增加贫困户的就业机会,同时也拓宽了他们的合法收入渠道。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善了自身贫苦的条件,能够更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政府要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中的贫困治理,实现社会帮扶和政府帮扶的有效衔接,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增加受助者的幸福感,为共同富裕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3.党与政府引领多元主体积极联动
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在从以人民为中心的“点”出发,保证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的联动基础上,需要实现各条线工作的串联,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工作的融合在确保社会治理的高效率联动的同时,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增进人民群众的凝聚力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而这又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的满足,对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串联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工作体现的是多元主体在完成各自职责之外,要进行合理联动,在联动过程中更好地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优化社会治理的格局,有力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连线成面的工作需要保证党的领导作用和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作机制[47]。在这一协作过程中,党要统领一切,积极完善连接基层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人民个体的服务体系,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积极关联。
第一,应充分发挥好党在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统筹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和协调各方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48]在社会治理主体联动过程中,党要严格把控社会治理的大方向,注重把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遵循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需要原则有效结合起来[49],促进多元主体的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引导与营造出社会协同、共建共享的氛围。同时党要注重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发展[50]。
第二,政府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下,调动多种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在串联多元主体形成社会治理工作的融合面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衔接作用,将多元主体的工作进行有效串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评价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考核相关主体的工作情况,监督各主体反馈工作结果,通过相关标准考察和评价各主体的工作成果,同时坚持责任追责机制,有力督促各主体积极改进不合理的工作内容,在不断调整和反馈中促进社会治理的完善,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社会治理在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共同富裕和社会治理的共生耦合关系进行探析,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积极联动,坚持党和政府的引领,最终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为走向共同富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这一系列的实践路径能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带来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