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强 程 琪
从概念提出到规划纲要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历三十多年的发展。自2017年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框架协议后,逐渐形成了以创新为主所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目的在于完善创新合作体系和机制。基于大湾区内各城市之间的经济基础和科技资源禀赋条件有明显差异,促使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显得格外重要。
近年来中国经济也进入了一个转型期,而中美贸易摩擦暴露了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短板,弥补这一短板的唯一途径就是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区域内城市的有效融合是大湾区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科技创新合作也已成为了目前发展突破的有效途径。
(一)国家政策层面。五大发展理念为珠海与澳门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其中,创新发展理念与科技创新制度、科技创新市场化和产业集群导入等多层次结构相结合,协调发展理念与科技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共赢相结合,绿色发展理念与开放发展理念相结合,共享发展理念与开放发展理念相结合,共同发展理念与共享发展理念相结合。创新发展战略与创新发展理念是逻辑统一、一脉相承的,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落地均有重要影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涵义有两个层面:一是强调中国未来发展的动力应从传统的人力和资源驱动转向科技创新驱动;二是强调创新成果的落地,不能只注重高水平论文,而应让科技创新成为真正的动力。
(二)大湾区规划政策层面。2019年2月18日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城市群、世界级湾区作为未来主要的国家战略目标,这为大湾区城市间的合作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建设大湾区,为区域科技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以打造大湾区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在此基础上要成为全球的科技创新高地、新兴产业的集聚地,同时强调新经济体系须依靠全新的创新平台,有效利用“破坏性”的创新特质来发展新模式、业态、产业以匹配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源禀赋。同时,以大湾区作为创新和改革的试验基地,不仅具有科研要素融合的优势,更具备突破要素流动的约束力,能激活更多主体投入到科技创新的活动中来,进一步优化大湾区内的科技要素融合,包括有效的资源配置、配置效率和合作效能的优化。
2.对大湾区城市群及城市间协作定位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珠澳在空间布局上的极点定位,并要求极点城市发挥先导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实力和影响力;强调珠海作为节点城市的地位,加强与中心城市的互动合作,与珠海相对应的核心城市是澳门,这都对珠澳深度合作提出了战略要求。珠澳深度合作,特别是寻找突破性合作领域,是推动大湾区城市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3.对珠澳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以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线,其主导产业是现代金融,金融是促进现代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支持澳门建设葡语系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探索为葡语系国家提供金融服务,研究和探索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的建设。
4.对珠澳深度合作提出具体空间要求。作为珠澳深度合作的空间起点,横琴将以横琴国际旅游岛为依托,支撑澳门产业多元化,同时也承担起与珠海保税区、洪湾片区联动发展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横琴将成为珠澳民生合作的建造地,共同建设集养老、居住、教育、医疗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民生工程。
面对大湾区担负着引领和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任务,湾区内城市之间的科创合作是大湾区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步。对于珠海和澳门来说,如何搭上大湾区发展快车,同时利用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机遇,深化与广深及港澳的科技合作,引进四大核心城市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人才,促进珠海和澳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进而促进珠江西岸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科学技术创新可以重构全球创新格局,突破大湾区现有的局限,以增量改革的方式,为融合发展提供新的战略思路。为此,分析珠海和澳门两市已出台的重要科技创新政策,这些政策将成为吸引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团队和科技创新企业的重要支撑政策,并充分利用两市的区位和资金优势,从吸引人才入手,进而导入相关科技创新企业,为珠海产业升级转型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珠澳科技创新合作是社会系统、司法系统和关税系统相互协调的可行途径。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性做了进一步的说明,这是重大的建设机遇,同时需要三方携手共同推进,建设目标是世界级城市群,另外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体制永远是需要完善的,因此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但是,由于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关税区、四核城市”的特殊情况,使其整体既表现出开放程度高、发展前景好,但也存在着体制障碍和协调成本高等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体还需要开发和探索更多的创新思路,加深支撑要素流动方面的合作,建立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当前,世界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世界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对融合机制的探讨显得尤为迫切。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是国家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挑战的战略选择,对内则是驱动区域再发展、提升区域能级的战略选择,同时在新的国际环境下推动港澳重塑其发展动能,进一步丰富“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
因此大湾区内部实现“9+2”城市群以区域性科技创新合作为突破口,优化现有跨区域合作模式,从制造业协同转向科技创新协同,构建大湾区内新的活力源泉,尤其是推动科研人员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是大湾区从创新走廊升级到创新环带,最终实现创新共同体的重要步骤。
自主创新是提升价值链的核心基础,一些学者在产业政策研究的讨论中认为,技术赶超战略更符合中国国情,是当前地方政府面临的一大挑战。另外,政府应减少对创新的干预,让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而大湾区并非单纯的地理概念或新兴的区域概念,而是以珠三角城市群为基础的多元概念。珠澳可以多利用创新网络在多空间、多尺度上的优势,形成要素流动共享、创新主体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利用的通道。
“二次创业”战略为珠海市产业升级转型和珠澳科技创新合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珠海是珠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事实上,尽管珠海市经济增长速度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人均GDP也处于珠江三角洲前列,但其增长更多地依赖于固定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投资。就实体经济而言,在一些传统产业增长乏力甚至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近几年市政府大力推动的产业升级转型成效显现但仍需要时日;从科技创新维度来看,珠海市高新技术增加值占GDP比重与湾区同类型城市及广东省平均水平相比相对较低,这不仅从产业结构方面拉低了整体经济总量和增长率,也不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基于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全国两会对广东提出了“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珠海市作为经济特区,在新时代应肩负新使命,确立新起点,展现新气象,提出“二次创业”战略,既是对过去珠海经济特区发展成就的总结,也是对未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发展战略的描述。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科技创新对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作用,明确提出要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包括现代金融)双轮驱动,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强化现代科技创新支撑。珠海市对以往的发展道路进行了战略性调整,“二次创业”战略也强调了科技创新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珠海和澳门虽然属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但仍具有一定的社会邻接性,有互信基础可维持紧密的合作关系,有助于促进隐性知识交流,提高各自的科创能力,更有利于突破目前产业发展的瓶颈阶段。以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两地产业结构、科技创新与两地科研机构等维度为切入点,比较全面地审视珠海与澳门科技创新发展客观存在的差距,深入分析差距的深层次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双方合作的政策建议。总的来说,珠海与澳门在新时期面临着协同发展和融合发展两大任务:一是实现珠海与澳门产业的协同发展;二是在大湾区范围内实现珠海与澳门科技创新能级的提升,从根本上尝试并引领珠江西岸科技创新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