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滢 范晓颖 蓝艳慧 周郑珂儿 钟冬梅 覃敏婷
摘要: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外资经济、国有经济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促进民营经济健稳发展,是当前个人、社会、国家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数字化法律服务民营经济的着力点。本文以玉林市数字化法律服务民营经济机制为镜像,全方位分析数字化法律服务运行中遇到的用户隐私处理问题、法律问题解决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再问题,紧接着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优化隐私信息安全保障程序、升级用户服务体验、构建良好的信息接收与传达环境、重视用户反馈渠道四项对策,展示了数字化法律服务机制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价值。
关键词: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
一、玉林市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机制概述
本文所提的玉林市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机制,指以互联网大数据为辅助,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对接融合,打造针对玉林市民营经济的数字化法律服务平台和體系。
近年来,玉林市民营经济呈跨越式发展,据统计,截止2021年中旬,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数量突破36万户,位居全区前列。从玉林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概况上看,玉林市民营经济主要围绕材料制造与加工方面,组成了不同的生产方向以及生产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厂商、工业园区或者是家庭作坊。从民营经济多样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决定了要有针对性地为玉林市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再者,虽然玉林市民营经济呈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是玉林市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并未设置专业的法务人员,且小部分民营企业缺乏学法、用法、守法、遵法的积极意识,因此构建数字化法律服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玉林市民营经济面临的问题。
该机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优势,其一,能够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快速投送符合民营企业需要的法律服务菜单,在法律援助、纠纷调解、聘请律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在平台上推行预约和律师上门服务等特殊功能,从而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确、快捷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二,通过结合玉林市拥有的多所高校资源,在数字化法律服务平台中融入校企合作机制,构建民营企业、地方院校师生互动参与式的服务体系。如此一来,既能够向民营企业输送大量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信息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年轻力量,又能够促进民营企业树立合作观念、发挥民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院校综合能力,推动民营经济健稳发展。
二、玉林市民营经济数字化服务平台运行中存在的法律困境
在研究如何深入配适玉林民营经济与相应数字化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困境与其问题的解决,始终作为此法律数字化服务平台日臻完善而不可忽视的焦点。
其一,用户隐私信息处理。主要包括咨询主体对疑问解决过程中,须向平台透露的隐私信息与其信息安全保障存在的固有矛盾。即如何协调以法律服务为主要出发点的数字化平台必须掌握用户相关隐私信息以作为问题解决的基础,与法律保障下民营经济主体隐私保护的关系。相关数字化法律平台针对玉林市民营经济在走稳、走远的建设过程中,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并结合用户提供的信息,从平台中为使用者筛选有利困境解决的途径。因此,用户隐私问题解决关键在于平台本身如何构建使用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机制,以及此平台机制如何与用户达成信息保护与问题解决两方面的共识。
其二,问题交流和解决过程中,由于数字化服务搭建的交流平台与实际问题存在主体间因空间距离,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服务平台具体措施把控的偏差而产生的再问题的解决机制的构建。数字化服务程序存在实时、便捷的主要特性,供需双方通过网络连结,在打破空间限制的同时又受到空间差的限制。用户在实际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经由数字化服务平台传达到服务者,服务者运用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应对平台使用者具体困境,为其提供符合情况的解决措施。在此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为用户方信息传达的偏差,另一方面是服务提供者对于信息的错误把控以及其对建议措施提供不当造成的用户损失。
其三,用户问题解决措施类型化与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的协调。在平台不断建设和持续运行中,日益积累的用户问题解决方案逐渐形成框架。平台在将各措施归为类型并构建基本模式,供后来用户对其问题进行初步处理,以更高效维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但于此过程中,用户面临的困境与模式化解决方案是否真正契合,有赖于用户的理解与平台通过了解用户提供的信息后给予的后期服务。因此,在用户自身配适类型化方案的过程中,仍有赖于平台方应用户要求给予相应配合及帮助。
其四,平台内部在运行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与配合问题。内部各部分的契合程度决定着用户对于平台的信任度以及平台自身口碑和竞争力。即使是地区性的民营经济数字化平台,也将面临海量信息筛选以及平台内部各组成部门的协同困境。随着平台营运的深入,其内部诸如用户对接、措施和建议提供者、用户信息处理以及服务“售后”处理
三、解决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的对策
(一)优化隐私信息安全保障程序
在用户隐私的处理上,先由平台专人编纂具体的隐私协议,在用户使用前,行使告知义务。其次,对法律服务平台人员进行改组,加入行业协会以及信息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设置隐私风险提示,平台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交由专业的第三方存储,与之签订保密合同等,要求第三方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以及定期的清理。这样的人员组成不仅便于整理上报反馈意见,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形成良性互动,也提高了用户隐私信息的保密程度。
(二)升级用户服务体验
对于用户咨询的问题,采取关键词大数据推荐,大数据抓取用户提问中的关键字词,推荐不同类型的法律服务对象,在问答双方进行深入了解后,给予用户更换法律服务对象的选项,这样用户能得到多方面的解答,利用多人多想法打破解决问题固定视野和类型化的现象。在实践中,积累在民营企业在现实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情况,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模糊掉隐私信息,将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案形成案例引入平台数据库,将类似问题形成单独的库源,标注其特别之处,供用户查看。
(三)构建良好的信息接收与传达环境
平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专项普法活动,引导民营经济主体自觉守法,培育民营经济的法治土壤。以此推动法治思维与民营经济文化相结合,提升民营经济主体内部制度的建设,让用户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认知,便于用户对平台的交流与咨询,规避信息传达中产生的偏差。此外平台抓住民营经济数字化的机遇,平台作为主导方,主动作为,与各类商会组织深入交流,联系开展合作,让平台服务提供者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能力,使得平台服务提供者及时了解企业、政策、法律等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自身的信息把控能力,减少出现提供建议不当的情形。
(四)重视用户反馈渠道
平台设置获取用户的即时反馈的通道,以便在每次提供法律服务后及时调整平台服务的内容,更好地提供下一期服务,此外平台的技术人员还需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用户的信息、使用频次等信息进行汇总,并在此基础上评价服务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改善服务提供依据。
結语
在玉林市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平台研究、建设过程中,本小组通过探讨该机制的优势,分析平台在投入运行的实际困境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配合民营经济的发展态势。并以服务用户、满足需求为出发点,在一定程度内规制平台及相应服务者在问题处理中的主导地位、平衡供需双方各自的风险责任,以充分保障各民营经济主体在生产发展中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平台平稳运行。
综上,玉林市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平台作为聚焦本地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举措,不仅需要用户和平台构建友谅互信的合作关系与恰如其分的配合,同时也有赖于良好营商环境的构筑。在现今数字化民营经济帮扶和指引政策的支持下,诸如本平台的地区经济服务平台更于有利环境中,保障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主力军地位,以助推我国经济稳步繁荣及数字化服务平台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云.重庆市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研究——以涪陵区为[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22(05):45-53.
[2]丘德奎.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国家非公经济示范市[J].广西经济,2018(11):21-23.
[3]裴蕾.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结构特征与发展瓶颈研究——以天津民营企业为例[J].理论与现代化,2021,4:86-93.
[4]牛似虎,张满林. 数字经济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J].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77-79,110.
作者简介:
黄永滢(2001-),女,汉族,广西防城港人,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在读,法学方向。
基金项目: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玉林市民营经济数字化法律服务机制研究”(20211060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