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洋,李兴军,张友祥
(潍坊科技学院农圣文化研究中心,山东寿光 262700 )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全球环境基金(GEF)的支持下,联合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了一项全球性的重要农业遗产系统保护项目,旨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和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并从中汲取应对当代发展所面临的挑战的经验,实现人类未来福祉的可持续发展[1]。其在联合国相关网站的官方表述为“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GIAHS)”。闵庆文等[2]出于和世界遗产类型(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等)在语言表述上接近,从而提升影响力的考虑,将其汉语表达暂定为“农业文化遗产”,沿用至今,并指出今后可能会随着项目的深入推进以及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因素发生改变。事实上,这一概念的话语权表达正在发生激烈的演进[3]。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评选出50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我国占有15席,居世界之首。项目运行以来,如何更加高效地保护传统农业系统和景观一直是关系当下和人类未来的重要课题。该研究探讨在农业文化遗产相对脆弱的系统中尝试植入旅游的保护因子、这种动态性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方略应该践行的动态保护机制,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农业文化遗产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遗产,主要是因为强调保护传统农耕体系对解决今天乃至未来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价值[4],总体上,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内涵丰富,体量巨大,具有高效能的综合开发和利用价值。从已经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具体项目来看,其资源载体主要类型涉及林木型、稻作系统、茶作系统、旱作系统、农业水利工程等[5],也有学者从大农业组成结构的角度,分为种植业、牧渔系统、农林复合系统以及农业工程系统[6]。概括来讲,这些分类体系主要是基于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内在的资源消耗和产出,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主要应包括特定农业产出物、土地地貌及其利用机制、农业景观、传统知识、系统孕育的民俗信仰等社会文化资源。
如果从旅游业宏观利用的视角来分析,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或者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资源可以分为现实与潜在、自然与人文、观光与体验、单一与综合等类型。鉴于资源高效利用的考虑和比较流行的分类方法,该研究选用自然与人文二分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分,开展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谱系梳理。
自然资源主要是指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独特的地理环境条件,包括水文气候、地质地貌、多样性生物资源等;人文资源是指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内孕育的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社会文化符号,包括民俗民风、精神信仰、知识技艺、生活历史等。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分类Table 1 Classification of agricultural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resources
从遗产自身的角度来讲,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就具有社会文化等多元的功能,而旅游正是诠释这种机能的良好载体,这就具备了可以开展丰富的多业态多类型旅游活动的条件和可能性。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开展也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遗产旅游,而遗产旅游一直是很受学术和政治话语研究重视的热点,也是深受全球大众欢迎的一种专项旅游消费活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类活动形式。农业文化遗产地居民具有较高的旅游参与意愿,多与社区居民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7]。并且,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对大众旅游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这些人群可能是农业景观的爱好者、农事活动的体验者、农业休闲的需求者或是农业科普的研学者,总之,实践不断证明,遗产地通过发展旅游在文化传播、农民增收、环境改善等方面已经产生了较为可观的效益。特别是农业文化遗产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利用就具有了天然的合理性,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就找到了一条现实可行性的路径。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过程中,旅游与遗产之间互相促进,旅游的反哺功能成为解决遗产保护资金等条件短缺的有效手段和补偿机制。已经入选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的案例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不同程度上涉足旅游业,而且时间证明,这种动态保护机制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以入选GIAHS的我国部分农业文化遗产来看,山东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建立了森林公园,开展森林旅游;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下的旅游早已闻名遐迩,云南红河哈尼梯田的农业景观和节事旅游吸引着全球各地的旅游者,江西万年稻米产品已经开发了一系列的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商品(表2)。
表2 我国部分GIAHS与旅游融合表现Table 2 Integration of GIAHS and tourism in China
现有研究表明,FAO已经认可将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并将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视为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13]。有研究者指出,旅游是当下保护遗产的最佳路径[14]。旅游可以使农业文化遗产这一传统的古老系统,在当今社会找到可持续发展的新土壤。目前,从现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可行性上看,“旅游化生存与产业化发展”是农业文化遗产可持续性保护和有效利用的最可行之路[15]。
一方面,农业文化遗产所构建的传统土地利用方式和生产生活模式在标榜现代化的当今社会日渐流逝,找不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另一方面,这种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机制面临多方威胁,如气候变化以及对自然资源竞争的加剧。此外,由于经济活力不足导致的人口外迁也造成传统农业方法被弃用,种质资源的损失也日益严重,完全现代化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气候等全球性问题,目前来看,尚没有探索出应对得力、一劳永逸的保护机制和方法。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人们对遗产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成为这一问题的底层逻辑,反映在学术研究中,多学科的聚集与融合,遗产旅游必有其合理性。农业文化遗产又是一种活态的遗产项目,通过发展旅游能够找到活态保护和传承的载体。旅游似乎无可避免地融入,而且能够起到保护的作用成为一种天然的共识。多数学者都认可旅游是一种比较主流或常见的保护方式,既符合保护需求又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旅游更好地促进遗产的保护和价值的传承,正是关键问题。方向是构建协同机制,实现二者的内在统一。
就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讲,不同的相关利益群体态度各异,市场的需求是导致农业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旅游化利用和保护的必要条件[16];学术派更多地是停留在保护的理论辩证方面;政府则看到了遗产的品牌效应,热烈地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指数提升;农业文化遗产地居民则要脱贫致富,区域经济社会要发展势必不可阻挡,在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的现实矛盾中,必须找到一条多赢之路才能化解这一切问题[15]。
一直以来,动态性的保护和利用是农业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和项目实践的核心,一种普遍观点认为,旅游融入农业文化遗产应该慎之又慎,甚至人们较少地谈及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保护与发展,涉及该问题时,学术界更多使用的词汇是“休闲”而非“旅游”。这导致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研究和发展长期被忽视。但事实又不断证明,在有效的管控之下,有一部分农业文化遗产已经在新时代找到了旅游化生存并发展的土壤和环境,甚至有部分农业文化遗产在申报项目时就已经是著名的景区。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保护机制就是要凸显旅游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保护中开发,在发展中利用;农业文化遗产与旅游业发展的关系,可看作是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旅游资源探索和开发的关系[17]。可见,用好旅游这把双刃剑,发挥旅游的正面影响力和能量,规避负面效应,是一种基本思维。
4.1 模式构建模式的构建是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保护的重要保障和战略方向,一般需要多方利益主体的参与和协商,中外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表明[18],就模式的推动力量来讲,政府和市场是两大基石,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保护不仅离不开当地农民群体的参与和支持,更大程度上要保障其发展的权益。因此,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保护模式更应具体细化,这就催生出很多其他可行模式,从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旅游保护与开发过程涉及的主体类型来分析,模式构建可以概括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创新创业三种体系。
4.1.1政府主导模式。大部分的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都是经济社会欠发达区域,在资源的旅游开发前期,往往离不开政府的主动推动,突出表现在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宏观规划设计、论证实施、招商引资等方面。区域政府作为农业文化遗产旅游项目的主动规划者和战略识别者,在统一规划指导下,主要使用政策性力量和财政性力量,以政府公信力作为保障,宏观确定目的地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综合开发和利用机制,主要内容涉及项目论证、资金来源、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以及就业民生等方面,因为涉及大宗土地使用、遗产的保护系统工程以及保护路径探索成本较高等重要问题,这种模式在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初期尤其适用。
4.1.2社区参与模式。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就强调发挥遗产地居民的重要作用,尤其提倡保障当地农民群体的权益。与政府主导模式不同,社区参与模式(图1)注重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旅游保护过程中“资源—农民—产品”的体系构建,讲究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农民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和受益者,社区参与模式并不是不要政府指导,而是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更多地凸显农民群体的参与性,合理设置岗位,增加就业机会和渠道,让农民集体掌握主动权和控股权,加强现代民主完善的社区管理机制,体现共同富裕的宗旨。
社区参与模式的核心是切实提高居民在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保护这一过程中的决策参与率和主人翁地位。具体做法是遗产地居民要参与保护项目的决策和运营,以土地、资金、技术、资源等入股合作,引进资本力量,并掌握主导权,在项目规划、决策参与、就业岗位、管理班子、产品方向、监管利益分配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能够积极发挥作用,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开发旅游产品,探索出一条适合区域发展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道路;明晰利益分配权责,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这种模式可以改变遗产地居民人口流失问题,为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提供稳定的人群支撑。同时,在这一模式中还要警惕和规避“飞地”现象等损害遗产地农民群体利益等情况的出现。
图1 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Fig.1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model of agricultural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4.1.3创新创业模式。当前,我国的农民正经历由身份(peasant)向职业(farmer)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民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值得关注,一味坚守排他性传统的农耕模式面临诸多危机,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遗产地农民群体不能固步自封,要守正创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驱动下,产业振兴是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优质的解决方案。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农业+旅游”,从实践内容来看,创新创业的形式也很多,有的农民经营农家乐,有的农户开展农产品电商营销,更有的利用农业文化遗产丰富的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园区,总体来看,“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大有可为;就这一过程创新创业的主体来讲,主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大学生、转型的原住民以及外来创业者四个方面(图2)。
事实上,遗产地居民选择创新创业,在保护资源的基础上,发展“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才能更好地维系和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并使之焕发新的生机,这一方面是农民转型的时代背景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驱动结果。同时,这种模式可以更加有效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特征,事实证明,大部分落后的乡村地区都是通过引入旅游与休闲元素进行发展创新,从而实现脱贫致富。创新创业模式要求遗产地农民转变农业经营和生产方式、思维,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并开发和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
图2 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创新创业模式Fig.2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model of agricultural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4.2 路径选择
4.2.1开展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普查与评价。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自身及其所在地蕴含着丰富的资源,这种以农业景观和乡土人文构建起来的遗产资源是旅游者的向往之地,因此要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资源首先要摸清家底,开展科学的资源普查活动,建立以旅游开发和保护为分类口径的数据库,分清现实和潜在旅游资源,对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为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同时,构建合理的评价体系,主要从资源本身品质和开发利用条件两大方面[19]对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评价指标的建设,最好能够同时结合文献、专家意见以及遗产地资源和农民的实际情况研发评价指标;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对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分级管理,定性评价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卢云亭的“三三六”标准、黄辉实的“六字七标准”等,定量评价方法主要使用层次分析法(AHP)、“菲—罗”模型、价值工程法以及模糊数学评价等方法,最终目的是识别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价值和等级,为有序保护和开发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4.2.2发展旅游新业态,实现造血式发展。旅游新业态的保护路径实际上是构建一种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保护性开发利用机制(图3)。农业文化遗产借助旅游的发展路径和平台,演化出较多的旅游新业态,该研究基于三个标准进行观察,一是产业融合的视角,二是项目的利用形式的问题,三是农业文化遗产专项旅游的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是基于农业文化遗产地及其农业文化遗产自身项目丰富的资源开展的。其中产业融合形式下的旅游新业态,主要包括会展文化节事活动、民俗文化节时活动、农业旅游活动项目;项目的利用形式角度下,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具体形式主要由主题公园、景区景点、家庭农场、共享农场等形式;从旅游专项的角度来看,则主要包括影视、森林、体育旅游、采摘观光、体验旅游、教育、研学、建筑文化、农业科技以及民宿等旅游活动项目。
图3 休闲农业资源的旅游保护路径Fig.3 Tourism protection path of leisure agricultural resources
该研究出于农业文化遗产与旅游结合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考虑,尝试构建一种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旅游机制,这种机制主要涉及保护利用模式和具体路径的分析,不足之处和重点是今后需要深入探讨旅游新业态如何实现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好保护,并使用定量研究的方法,以期能够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提供一条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