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强
在“十四五”时期,各种农业农村的短板弱项需要进一步地补齐,特别是推动全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到实处,这是加速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当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之下,传统农村金融体系也会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进行优化,特别是金融供给体系和供给模式会跟随当前新时期的要求进行调整,这样也意味着当前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之下,有了更多机遇和挑战。
在十四五时期,中国的农村、农业现代化领域的改革还是有着非常大的挑战和艰巨的任务,金融对乡村振兴的资源进一步对接和优化,将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无论是强化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还是对当代农村产业体系的现代化构建,或是对于农村的农业绿色发展或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金融资源的支持。在这种背景之下,加强金融资源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落实,就需要进一步分析二者的联系。
第一方面,乡村产业振兴与进一步优化,离不开金融资源的全面支持。乡村振兴与产业振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乡村地区原有产业结构需要跟随新时期的发展特征不断优化,这是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在产业振兴与优化的过程中,农村需要对原有的乡村产业结构进行优化,逐步推进国家现代经济体系的构建,特别是重视农业农村的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让农村的产业能够提高其产品的质量和综合效益。此外,还应该重视对农业整个产业链条的构建,把产业链条的经营主体与县域经济相挂钩,从而让农民可以享受更多产业发展的支持,获得实际的收益。在粮食等重要的农产品领域要有一定的供给能力,打造国家的粮食安全产业带,特别是对传统种植业的优化发展,加强农业各个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一系列的品牌化和产业化打造,促进农村各种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综合效益,这是多元产业融合格局之下,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而这些方面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特别是金融与乡村产业振兴之间密不可分,只有通过有效的金融资源支持,特别是农村普惠性金融产品的出现,才能够在农产品的加工与生产等基础性的产业方面产生积极推动力。在各种基础性农业设备的制造和配置,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等方面,都有一些合理性融资需求,通过优化融资架构,让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有更加充足的推动力。
第二方面,在推动脱贫攻坚的成果不断巩固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对金融资源的有效运用。乡村振兴战略整个体系里,脱贫攻坚成果其实是需要加以巩固的,中国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在现行标准之下,中国农村地区的人口全部脱贫,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奇迹。在十四五时期,巩固农村地区的脱贫成果仍然十分艰巨,如何要让农村地区避免出现返贫现象,就需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经济监测和动态帮扶,特别是一些贫困县还需要有过渡性支持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于防止贫困人口返贫,需要农村地区有自身产业格局和内生发展的动力,鼓励农村地区的农民有自我发展的实力,这些也都需要有普惠性金融产品进行支持。在普惠性的金融理论角度上看,社会一般收入群体的金融需求需要得到普遍满足,同时对社会一些特殊群体有效的、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也需要进行保障。比如农村地区的一些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农村地区的贫困家庭和伤残人员等,这些在农村是比较普遍,其融资难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在普惠金融的架构之下,农村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应该进一步地研究和开发,特别是针对贫困县在脱贫之后所面临的重大过渡期,需要全体农民都参与到乡村振兴之中,扩大脱贫攻坚的胜利战果,这需要关注农村地区农户信贷产品的开发,特别是以农户的家庭与生产财务特征为基础,把金融体系的改革与乡村振兴之间密切联系在一起,从而推动农村地区的融资结构不断科学合理发展。
第三方面,在推动农村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方面,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和金融产品开发也至关重要。乡村振兴离不开高质量农业的发展和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这也随着新时期的金融与社会环境的发展而不断催生,在这一基础上及时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手段介入,鼓励农户运用创新思维,并运用手中的农业资源,形成新型的农业生产格局。在传统城市发展二元结构中,工业化与城镇化不断发展,农村各种劳动力也大量流失,目前农村出现老龄化的现象比较突出,各种农村土地的边际产出效率或者劳动生产率也是不断地递减。如果没有运用现代化的农业思维进行开发,大量的土地就无法集约式的发展。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之下,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者服务主体,在农村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要鼓励农村地区逐步通过家庭农场或者农民合作社等方式进行经营和服务,这些也都离不开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在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亟待进行农村农用土地流转或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投入,如果仅用自有资金,则明显存在不足,特别是传统的农村信贷,在融资额度方面比较小,而且手续相对繁杂,大多数农村小微主体无法获取更多金融资金支持。这些也都需要通过分层分类并且高质量发展的融资体系,对原有金融资源进行优化,依托核心企业提升小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在金融支持方面的可获得性。
第一方面,中国的金融体制机制仍然有所欠缺,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有效供给明显不足。在目前乡村振兴的背景之下,农业与农村在推动金融需求的发展过程中,还是遇到了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在目前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背景之下,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在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国有银行的撤并严重弱化了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特别是随着乡村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城镇的建设融资需求也不断扩大,很多农村资金甚至大规模逆向流动到城镇当中,而且乡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又进一步影响了涉农金融机构产生非农化倾向,很多金融机构的投资需求受到抑制。在这种背景之下,有一些历史问题没有得以解决,比如农村信用社行政色彩相对较浓厚,而且不良贷款率也长期居高不下,一些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呈现封闭性,这些也都导致了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缺乏科学性。
第二方面,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较单一,与目前乡村振兴背景之下的金融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的现象。就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提供涉农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格局方面缺乏科学性,没有针对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或者特殊的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信贷产品,而且大多数呈现出严重的同质化,无法满足当前多元发展的乡村振兴经营服务主体的融资需求。这种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大多数的乡村地区经营者没有适当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加上融资担保体系风险管控缺失,大多数农户的资质和信用情况没有办法满足,导致不良贷款率相对较高。这种问题主要是因为金融体系在产品推出过程中没有充分考量乡村地区生产经营实际,在正常的贷款途径没有科学发展过程中,民间借贷行为频频发生,特别是以套路贷或暴力催收等手段为主要特征的非法金融活动比较多,这些对于乡村地区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都造成了非常大的隐患。
除此之外,目前农村的征信机制相对较少,信用体系的建设没有与现代化的金融发展格局相对接,包括农村的保险体系比较滞后,没有对农产品或者对应服务进行风险分散的模式,这些都有可能影响到农户在借用贷款之后是否能按期偿还的问题。
第一方面,对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创新,特别是拓展农村的信贷和各种资本供应的市场。要对信贷产品体系进行创新,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村信贷服务供给机制的实际需求,提高涉农信贷的针对性和可获得性。因此在通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体系应该着重考虑农村产业格局的特点,拓展信贷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范围,推动多元化的融资模式在乡村地区落地生根。这也可以考虑如何通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贷款,通过面向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的农业设施,抵押对应收账款的资产抵押等方式,深化对农村地区土地制度经营权和产权交易市场的持续优化,这样可以对农业生产提供比较有效的现金流金融支持。
第二方面,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健全当前农业主体的征信体系。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是解决金融与农业服务之间的一个关键,特别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农户的信用评估问题,从而保障多元化的支农金融产品能够实现效益。信用体系的建设包括多个方面,有对信用的相关信息征集,以及对其信用进行评估,对信用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应用等工作,这些都需要有基础性的数据融入平台,并且形成全面的农村居民电子信用档案,这样才能够逐步推进农户与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在大数据平台上面进行应用。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农村信用方面的宣传,鼓励农民形成诚信的意识,并且提升农户的整体素质和征信意识,这样才能够在农村地区逐渐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文化。特别是对于信用比较优良的农村地区,或者信用状况比较良好的农户,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这样也能够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对于没有信用或者缺乏诚信意识的农户要进行征信方面的责任追究,这样才能够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举的方式,保障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金融体系和政策精准支持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无疑是符合国家的策略和中长期发展的目标,但是如何规避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并且以约束和激励并举的方式,推动普惠性金融在乡村地区落地生根,这都是需要全盘考虑农村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完善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通过有效的责任与权利机制,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和国家的繁荣富强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