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司法存证中区块链技术的适用性探究

2022-02-06 03:53,陈
大众标准化 2022年7期
关键词:司法鉴定区块证据

张 博 ,陈 曼

(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公安司法系,海南 海口 571100;2.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海南 海口 571100)

随着电子信息数字化发展,电子数据成为取代传统意义的证据,在世界各国的司法鉴定或刑事技术侦查的电子证据在活动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电子证据已成为公安、检察、法律等各部门证据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进入“电子证明时代”。如今,电子证据在诉讼法中被列为单一证据,在相关案件中的地位逐年呈指数级上升。以电子证据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后发现。

2012年至2021年的十年间,相关案件数据量逐年攀升,其中2017年、2018年同比分别增长51.22%、65.75%。自从进入物证时代后,“科学证据”已经成为客观判定案件的依据,其中在科技含量方面,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电子证据的都大大超出了一般物证的水平。

现在根据区块链技术的医疗、金融、档案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已经层出不穷,介于公检法司相关的证据,有着一定的敏感性,因此针对区块链技术的司法存证还没有全面的展开,该研究不仅能推动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相关领域的理论发展,还能够进一步为电子证据的高效应用清理障碍,极大地提升区块链电子证据的价值和使用空间,可以在公检法司涉及到电子证据的领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1 电子证据发展状况

电子数据在诉讼中的定位也随着实际需要而不断明确。在早期的工作中,大部分电子数据被转化为书证或被认定为视听材料等其他形式的证据进行诉讼。首先,将电子数据转化为书证是破坏电子数据证明价值的一种方式。电子数据本身是易变的,容易被篡改,很容易被破坏。很多情况下,原始电子数据已经存在错误,由于书证不能充分反映原始电子数据的内容、存储方式等关键特征,增加了电子数据,也不被认定为有效证据。

其次,由于电子数据的覆盖面和扩展范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扩大,早已超出视听资料的范围,不宜通过对视听资料的识别来识别电子数据。物种逐渐变强。电子数据相关程序规则的制定经历了从原则性规定到细则性规定的转变,从模糊的纲领性条款逐步细化为操作性和参考性的行业标准,并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同时又能适应当前法律实践的需要,与时俱进,让司法人员有法可依。

2 电子证据司法流程

电子证据在我国立法中,逐渐完善机制建设后,已经取得了合法地位。现阶段已经开始大规模地介入正式的司法案件流程,在越来越广泛的案件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司法鉴定中心的近些年数据表明电子证据认定需求越来越多。之所以选择区块链技术,是因为通过区块链技术,案件卷宗、证据存证系统在业务协同平台中以互信身份、互信时间、互信环境、互信技术等方式对于业务关键过程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平台,整个过程可追溯、可审计、不可篡改,确保电子证据、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等电子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流转等过程中的真实与可信,实现防篡改、防抵赖等功能。

3 电子证据存在的问题

目前,相关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规定中,或者在法条、司法解释等内容中,国内外对电子证据的范畴、原件形式、取证手段等都做了一些相关性的规定,但是规定设置一般不全面也无法有效实施。而且电子证据在各部门实际操作中,例如,在具体的证据存储环节、证据收集环节、证据呈现环节、证据负担、证据识别等环节,仍存在明显的痛点。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数据量大、实时性强、依赖电子媒体、易篡改、易丢失等特点,难以有标准化的手段解决上述证据存储问题。现阶段存在以下关键问题。

3.1 电子证据真实性证明难

例如,证据的真实性无法复制:对一些本地生成的电子数据进行取证时,原件只能保存在生成 电子数据的设备中,而原始证据与设备密不可分。一旦原始证据离开设备,它就成为副本,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因此,有必要研究一套案卷和证据留存制度,确保全过程的可追溯、可听、不可篡改,确保电子证据、电子档案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存储和流通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实现防篡改、防抵赖等功能。电子数据存储是区块链技术潜在的重要应用领域,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储的结合可以降低电子数据存储的成本,便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识别,提高各政法部门的证据存储能力。

3.2 电子数据易篡改取证难

电子证据或数字化的案件材料,最大的问题在于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无论是文档、图片或者音视频,修改都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这是通常情况下,线下到司法鉴定、公证等相关机构开具电子数据的有关证明文书的情况下,公证或司法鉴定机构一般都要求提供原件证明的根本原因。

数据易丢失难取证,按照传统方式,通常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才会去调取电子数据,但很多时候,原有数据会出现丢失而无法获取的情况。如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微信中的图片,时间一长经常会无法获取;再如微信群、QQ群被踢出群后也无法再获得群中原有的聊天记录;如果是存在第三方平台上或是存储介质(光盘、U盘、硬盘)的数据,都会由于租用存储空间到期清理、介质损坏,或者手动误删等造成数据丢失。数据迁移、转存、他人误操作等也很容易造成数据篡改。

3.3 信息安全难保证公信低

部分先进公检法司相关单位建立的传统数据共享平台,均使用中心化的特殊数据的存储方式,没有办法防止外部或内部因素对已有数据的篡改,使得跨部门提交的司法数据可信度存疑。另外,中心化的存储方式由于目标明确很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难以保证数据安全。部门条块分割,使得系统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而且,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单独保存每个系统的数据,其需要投入巨大硬件和软件,随着入侵检测等系统防护的加入,成本增加的同时加大了操作难度。

信息共享缺乏信任,司法部门之间不愿意共享。目前,国内研究区块链存证的平台有天平链、华宇链、广州网通法链、长三角司法链等,当前司法应用的区块链主要由第三方公司开发,系统相对独立,业务协同难,存证举证本身是需要政法多部门协作的过程。

传统的司法系统建设均按照各自部门相应政策标准进行建设,在数字信息层面上缺乏步调一致的协调部署,导致部门之间执行事务容易出现冲突,另外政务系统虽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即使条件满足,仍然依靠人工处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没有办法自动执行业务从而提升效率。系统重复建设、数据重复录入也导致信息共享通道连接困难,各部门各系统采用独立的数据库,整合难;系统跨市、跨省、跨部门,汇聚难;由于中心化存储的是海量信息,检索难度更大。

比如人口信息系统、身份证信息系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禁毒信息系统等,要求信息必须准确,并且能够作为司法依据,但是目前身份信息错误、一个人存在多重身份、案底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广泛存在, 由于人为或失误导致了信息错误几乎不可避免,另外,老百姓的一些个人身份信息在公安部门采集存储后,并没有共享给其他部门,或者是没有及时更新存储,导致老百姓在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还是需要出具各种证明,使得电子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一致性差。

3.4 现有办法成本高难度大

要解决上述问题,现阶段也是存在一些解决办法的,比如提前开具证明文书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数据无法及时获取的办法,但在实际案件侦办或者鉴定过程中这种方法的可行性非常低,其主要原因是在全部电子数据存储中,有纠纷的情况毕竟是少数,提前预判保证全部数据开具证明文书的成本太高,且证明文书需要前往公证处或司法鉴定机构开具,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外,原件证明仍然需要提供,如需第三方平台开具,其开具难度并没有降低。

4 区块链技术适用性分析

4.1 针对电子证据的痛点

针对上述分析的电子数据的问题和痛点,结合区块链技术的本质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为解决对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中数据易篡改、丢失的问题,拟提出具有可信执行环境的非对称加密算法、哈希算法,以降低数据间的冗余性,提高数据的安全。基于SGX可执行环境及常用的K-均值算法,拟推导具有矩阵范数正则化的非对称加密算法、哈希算法的数学模型,并设计高效的算法来求解对应的安全优化问题。

(2)为解决区块链多源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融合问题,拟提出基于深度神经网络的多核区块链数据融合近似算法,增强业务系统间互信。基于常用深度学习网络,拟推导区块链多源电子证据融合算法的数学模型并分析其特性,设计高效的算法来求解对应的系统数据融合优化问题。

(3)为解决基于时空关联的核矩阵(相似度矩阵)区块链多源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融合的鲁棒性问题,拟从理论上阐述核矩阵的时空变化对区块链多源电子数据融合性能的影响,保证模型的实时性、一致性。

4.2 构建完备的系统模型

构建基于区块链关键技术的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模型,以此逐级设计出区块链网络的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融合系统,保证该系统具有高效、安全、实时、可扩展处理的能力。为了实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需要系统地分析出区块链网络环境中电子证据类型要素信息,以司法鉴定的流程为办案基础,提出严谨的特征选择手段和方法,研究区块链网络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时空特性,建立基于时空关联的多层次多尺度区块链特征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模型。

4.3 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

为保证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司法存证中有效应用,让现有应用于其他领域的区块链技术手段能够更适用于司法存证的环节中,具体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如下:

(1)在区块链多源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融合中,如何设计正则化项以使得所选择的电子数据间具有较小的冗余度和较高的安全性可信执行环境;

(2)当处理区块链多源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融合问题时,如何设计目标函数以使得区块链电子证据能更好地适用于由降采样数据训练得到的网络;

(3)分析具有矩阵范数正则化的区块链多源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融合算法、基于深度神经网络的区块链多源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融合近似算法所对应优化问题的特性,并设计高效的算法来求解它们;

(4)定义合适的度量以分析电子数据的时空变化对区块链数据融合结果的鲁棒性、一致性。

下一步要做的就是结合现有模型的层级关系,以已存在的相关技术为支撑,设计出一套新颖的电子数据间相关性的区块链多源数据融合的高效算法,有效地处理电子数据或电子证据本身孤立、易篡改、一致性差的系列问题。将关键科学问题作为细化的实施目标逐个击破技术壁垒。

5 结语

在符合摩尔定律的电子数据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区块链技术已经融入各行各业,现有的如医疗、金融、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等各个行业领域,反而在证据为王的公检法司等相关领域却没有好好应用。虽然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中有少量研究,但又没有充分的解决电子证据存在的问题,没有将区块链技术的技术优势合理融合到电子证据中。

文章意在分析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方法,利用诸如非对称加密和冗余分布存储实现信息不可篡改,利用链式数据结构实现数据信息可溯源,通过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保证司法鉴定证据可信等现阶段较成熟的区块链技术特点,分析区块链技术在解决电子数据司法存证的适用性,研究得出区块链技术融合电子证据能更好地解决业务部门证据互信、防篡改等问题,从而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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