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甜甜
(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100875)
民主是全人类追求的共同价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之奋斗终生的初心和使命。百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人民民主坚持不懈的追求探索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实现了我国民主理论、制度和实践的伟大创新,即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而且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主体地位的充分彰显进一步激发和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伟力,党和国家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稳步取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等显著成就。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华大地上不断释放出的生机与活力,与西方民主制度下的治理乱象形成鲜明对比,向世界各国人民彰显出“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因此,全面理解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依据、历史渊源与实践要求,不仅有助于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更好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和重要价值,而且有助于树立正确民主观,破除中国民主建设照抄照搬西方民主模式等各种历史虚无主义观点,从而不断开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局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具体国情,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神养分,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内在形塑了中国民主价值、民主制度和民主实践的独特理论意蕴。这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历史生成中的理论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政治制度模式、政治文明表征,内在蕴含着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价值指向和实践导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在考察人类历史发展以及批判资本主义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民主思想,为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探索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滋养。
其一,明确民主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逻辑起点。马克思、恩格斯对民主有深刻的理论思考,这些思考主要蕴含在马克思、恩格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法兰西内战》等早期著作中。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君主专制、主张民主制,并且从唯物史观出发,强调民主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一方面,主张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从根本上讲是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政治上层建筑。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民主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一种革命手段。另一方面,强调民主是一种价值,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P421)列宁也提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经典论述。[2](P782)这表明争取民主权利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价值诉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此外,实现人的解放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终极关怀,可进而言之,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最终价值所在。
其二,深刻揭批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及其虚伪性是贯穿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主要线索。相较于封建专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历史进步性,同时更加深刻地剖析和批判了它的虚伪性和不彻底性,指出资产阶级民主是以全民性掩盖其阶级性的虚伪民主。作为资产阶级民主理论的基础,资产阶级大肆宣扬的“平等”实质是掌握大量资本的少数人的平等;“自由”也是狭隘的自由,“这种自由使每个人不是把他人看做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做自己自由的限制”;[3](P41)所谓的“博爱”,也只是“一方剥削另一方的那些互相对立的阶级之间的那种博爱”,其根本“就是内战,就是最可怕的国内战争——劳动与资本间的战争”。[1](P468)
其三,构建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根本落脚点。在民主的共同形式上,马克思、恩格斯对巴黎公社给予了充分肯定,主张“议行合一”的政治模式,强调人民的意志才是国家的最高意志。这就首先要求实行代表制和普选制,由人民选出来的政权机关、政府官员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其次要求实行人民监督制,即权力机关运行始终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后要求实行撤换制,即人民可以随时按照法定程序撤换和罢免由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和管理成员。
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含着朴素的民主思想、价值追求、政治实践等要素,为党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独特的文化基因。
首先,民主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重民本、顺民意的理念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从商周之际开启重民思想先河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到战国时期荀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再到宋朝石介提出的“民者,国之根本也”(《宋文鉴》),无不反映出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家和政论家对于民众地位的清晰认识;从儒家经典《孟子·尽心下》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到道家经典《道德经》中的“以百姓心为心”,再到法家经典《管子·牧民》中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无不彰显着儒、道、法等不同思想流派对于民众重要作用的价值共识,以及将民本伦理融入君王统治的政治理想。
其次,在中国历史中有诸多蕴含民主因素的具体实践。在长期的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历朝历代思想家、政治家不仅有关于民主的持续认知实践,更有听取民意、广开言路等丰富的政治实践。如,始于西周的采风制,通过收集民间反映时政内容的“风诗”听取民意,从而达到了解民间疾苦、判断政策好坏的目的。汉文景之治时期,根据“采风”的民意反馈,采取了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的政策。从秦朝的监察制到明朝的巡案制度,也是我国古代统治阶级自上而下收集和听取民意、考察和监督地方官吏的有效手段。此外,为了实现由下而上的民意表达,统治者不仅制定了登闻鼓、越诉等制度并设立相关机构,还在法律形式上发展出了能够有效保证百姓鸣冤的政策法令。例如《唐律疏议》第359条规定:“有人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申诉者,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4](P362)中国传统政治实践形成了丰富的民主思想、制度和实践,尽管此“民主”的本质是“为民寻明主”之意,核心是维护封建君主统治,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以民为主”“由民做主”,但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也认识到民众对国家兴亡起着重大作用,认识到正确处理民众与国家关系、取得民众支持的重要性。这些传统的民主政治实践和政治治理理念为当前民主政治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养分和政治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5](P72)百年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人民民主的理论发展、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根本原因在于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人民民主具体实践深度结合,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如,在认识论上,中国共产党人坚决摒弃“民主速成论”和“民主终结论”,强调民主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其内容和形式均由社会发展阶段所决定,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一个历史过程;强调民主是扎根本国土壤、汲取中国养分渐次演进的产物,世界各国民主形式不可能归于一尊,也不可能指望突然搬来他国民主的“飞来峰”在本国实现“速成民主”;强调民主制度的演进并非一成不变,各国民主都将经历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漫长过程。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6](P285)在方法论上,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原理,既立足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遵循民主发展基本规律,又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广大人民创造精神,共同创新和完善民主形式和民主内容,满足人们对民主权利的美好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确立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三统一”原则、四大制度体系、五大民主运作形式以及丰富的民主渠道,实现了中国民主的新发展,创建了“中国之治”的新密码。在价值论上,中国共产党人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的精英民主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强调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又强调民主制度安排和民主实践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手段。坚持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辩证统一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革除了资本主义虚伪“民主价值观”遮蔽下的“少数精英统治”和“否决政治”的民主乱象,走出了一条捍卫民主、自由、人权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各国民主植根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成长于本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民主道路不同,民主形态各异。”[7]在追求民主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紧密结合人民的现实需要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逐渐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制度程序与参与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民主的百年历程,生动反映出中国民主赓续演进的历史逻辑。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伊始,就致力于为人民民主而奋斗。面对满目疮痍、民不聊生的中华大地,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前提,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进行反抗压迫和剥削、争取民主的伟大革命斗争。
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明确提出“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的奋斗目标。[8](P133)但由于反动阶级异常强大,力量尚且薄弱的中国共产党为取得革命胜利,迫切需要革命的同盟者,在共产国际的努力下,帮助国民党完成改组。改组后的国民党于1924年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三民主义作出新阐释,其中民权主义强调民主权利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9](P616)这次会议不仅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同时也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对党际关系民主道路的新选择和新探索。此次国共合作以失败而告终,残酷的现实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中国争取民主的革命道路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革命、实现民主的主要力量也应该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了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确立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普选制度,对民主制度建设作出了初步探索。同时,党还以法律形式对人民的监督权和罢免权作出规定,强调“选举人无论何时,皆有撤回被选举人及实行新选举的权利”,[10](P650)有效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政权机关的监督,以更加完善的民主制度体现了“真正民主制”的基本原则。[11](P106)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现实需要,将民主自由上升到保证和平、团结、统一基础的政治高度,认为“争取民主,是目前发展阶段中革命任务的中心一环”。[12](P255)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实行普遍直接平等的选举制度、推行参议会制度、确立“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完善民主政权组织建设;另一方面强化党内民主建设,强调民主集中制,通过党内民主促进根据地民主建设和全国民主运动的发展。一系列丰富的民主制度和实践极大地调动了根据地人民参与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为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凝聚起了磅礴力量。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张多党合作共事,给人民以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的权利,高举争取民主自由的伟大旗帜,领导中国人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伟大斗争,终于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政府,建立了新中国”。[13]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不仅为我国人民民主发展争取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政治新环境,推动中国民主发展进入了新纪元,而且初步探索人民民主所形成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实践,为后来新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民主制度是实现民主目标的载体和基本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运行有赖于完善的制度体系。”[1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进行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深入探索了较为完善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开启了中国民主诉诸制度体系的新纪元,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运行奠定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一是人民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基本确立。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建立起一整套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体系以巩固和建设来之不易的新政权,是党面临的一项重大考验和历史任务。1949年9月,党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通过几年总结酝酿,1954年制订出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体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并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初步构建起我国发展人民民主的基本政治框架,党和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诉求在制度层面得到了充分表达。
二是人民民主法律体系初步建立。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15](P197)党领导全国人民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旧法统,开启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之路。以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为代表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条例的制定,将人民迫切需要的各项民主权利写入法律。尤其是“五四宪法”的颁布,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基本权利,实现了各族人民政治上的一律平等。中国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崭新历史阶段。
三是民主政治参与途径系统构建。人民意愿的充分表达是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为使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得以实现,使人民利益诉求得到更真实和更广泛的表达,党和国家首先在国家宪法层面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6](P522)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16](P525)此外,在实践探索中创建出了多层次的人民政治参与途径和形式,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以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民主选举、政治协商、监察检举、信访接待以及以村民自治与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此外还包括以权力制约为目的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这些途径基本满足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治参与的民主需求,极大地调动起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纵观这一时期,虽然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探索过程中因“发展过快过急”而逐渐偏离了正确的发展轨道,[17](P477)但取得的成就也极为显著。已经确立并不断发展的人民民主的政治架构、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框架以及深入人心的民主意识,揭开了我国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序幕。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该何去何从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开启了以民主制度化、法治化为重要内容的民主建设的新阶段。
第一,强调民主制度化、法治化的政治主张。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反思历史惨痛教训,认为缺乏法制、坚持“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形式的“大民主”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对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8](PP146~147)邓小平注重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结合,以法制手段“克服单纯民主价值在制度实践中可能引发的治理价值失序的问题”,[19]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多次强调“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20](P30)经过长期探索和反复实践,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作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论断,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是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邓小平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21](P242)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21](P177)因此,改革开放后,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深化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手段。例如,1980年以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为核心内容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改革了原有体制存在的弊端,极大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此外,这一时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民主不断创新发展,建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国民主模式基本形成。
此外,民主作为国家政治上层建筑,需要坚实的经济基础作为强大支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我国民主发展创造了更加完善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会物质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织演进,面对更加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国民主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揭示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中国民主进一步创新发展的现实紧迫性和时代必然性。第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人民对民主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盼亟待回应;第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如何调动更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何凝聚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磅礴伟力,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新要求;此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民主输出”“民主乱象”给世界带来了动荡和不安,为了更好应对其所谓的“普世价值”带来的挑战,必须构建好中国特色的民主话语体系,进一步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显著优势。时代呼唤更广泛、更真实的民主理论和制度程序出场。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担负起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的历史重任,深刻汲取古今中外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真谛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科学新论断,对中国的民主理论、制度和实践进行了创新性发展。
一是推进民主的理念和话语创新。从“民主”到“全过程民主”,再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念和话语作出的创新性发展。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全过程”的提出,强调我国民主必须贯穿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全领域和全方位,与资本主义国家只体现在选举环节的民主形成了鲜明对比,充分体现出我国民主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是对“人民”二字的突出强调。“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22](PP12~13)在民主理念中增加“人民”二字,是我国民主自始至终坚持人民特性的生动表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民主理念和话语作出的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彰显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
二是创新发展更加完善的民主制度。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23](P10)以协商民主为主要代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的重要论述。[24](PP293~295)在此基础上,全面展开了以人民政协为重点内容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了政党、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基层、社会组织七大协商渠道,推动我国民主制度、民主形式向着广泛化、多元化蓬勃发展。
三是推进人民民主的实践创新。为了建设推动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民幸福的高质量民主,新时代以来,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民主实践的创新发展。从实践过程来看,相比于西方国家简单地将选举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主要标准或唯一标准,我国不仅重视民主选举,同时注重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贯通,构建更完整的民主实践程序,有效防止了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从实践形式来看,基层民主以人民现实问题为导向,创造出“板凳民主”、线上“议事群”等贴近人民群众、协调人民利益、化解人民矛盾的各种基层民主形式,为中国民主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从实践内容来看,更加注重人权保障,不断丰富的人权保障内容拓宽了民主内涵,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的百年奋斗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史以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步史的集中体现。在深厚历史底蕴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理论、新制度与新实践,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之路,并总结出如下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25](P34)百年民主探索的历史实践证明,正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伟大而正确的领导,才创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落实人民主权的民主新形态,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和深化也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属性的必然要求。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发展道路揭示出,凭借资本力量进行政治博弈或政党竞争的资本主义国家及其政党,鼓吹的民主不但难以真正实现,反而造成了少数利益集团的恶性竞争与广大人民的利益不断被破坏。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和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无产阶级政党,才能真正克服资本逻辑下属于少数人的“虚假民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属性,使人民民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向前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广人多且民族众多的国家,要大规模地实现更高质量民主,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史和实践中充分证明了其强大的领导能力和治理能力。首先,具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功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以总揽全局的战略思维协调各种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照顾各方利益,才能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最广大人民积极参与经济民主、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等各方面民主的生动实践,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着全覆盖、全方位、全领域的目标发展。其次,具备示范带动功能。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和重要经验。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够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和运行机制、优化党内民主实践,构建出更加良好的党内民主模式,从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典型示范作用。最后,具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使党的政策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发展出真正合民情、顺民意、集民智、惜民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由此可见,在关乎中华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未来的民主政治问题上,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够真正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才能够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理论、制度与实践不断趋于完善,从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事业中真正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文明建设。
民主意识是人们对民主价值、民主权利、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的认识、观念和心理反应的总和。有了完整的民主制度,不等于就有了真实的民主实践。民主意识作为民主制度的思想基础,不仅可以激发人们对民主理论和制度的不断创新,而且是人们依照民主制度积极参与民主实践的极大推动力。这是因为,只有人们的民主意识真正觉醒,才能实现对民主由认知到认同的升华,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的热情和行动自觉,才能避免民主成为一种空洞的形式。因此,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必须培育全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其一,加大对民主的宣传力度。既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互联网平台等新兴媒介,又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工作者的职责,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好、阐释好我国民主的价值目标、方针政策、制度建设以及民主实践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宣传普及,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和意义深入人心。其二,加强关于民主基础理论、探索历程、现实成就等的全民教育。通过民主基本原理的教育,能够使人们认清民主本质,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有更清晰的认知和判断,树立正确的民主价值观;通过中国民主探索历程的教育,能够使人们感悟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对西方民主的内在超越性,进而真正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先进性和科学性;通过民主现实成就的教育,能够增强人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认同感,提升民主自信和自觉。建立起一整套全面系统的人民民主思想教育体系,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其三,强化民主参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民主实践将抽象的民主理念、制度、程序转化为具体的、形象的民主,使全体人民在真实的民主中激发出参与民主的积极性。其四,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只有树立牢固的民主意识,才能够更好地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民主权利的实现中感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进而学会民主方法、提升民主意识、强化民主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6](P55)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是民主价值理念转化为民主生动实践的重要载体,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列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27](P27)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完善和发展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在内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成熟与定型。
首先,以制度强化和推进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要不断增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供给。制度建设是一项宏大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共产党以鲜明的问题意识为导向,审视现存体制机制运行中存在的空白处和薄弱点,抓住民主制度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更精准、更有效率地深化民主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一套系统完备、有效衔接、规范科学的法律法规,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刚性的制度约束和法律保障中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其次,以制度强化和推进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要注重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民主监督是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场域,也是检视民主是否真实的重要标志。通过强化监督进行权力制约,能够有效避免权力滥用现象,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运行的坚强保障。再次,以制度强化和推进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要明确民主实践的主体以及参与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形态、运行机制能落地、能见效。最后,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使素质高、本领硬、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的领导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真正做到一切权力归广大人民,一切民主实践成果由广大人民共享。
2021年国新办公布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指出,“民主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探索形成的政治形态”,“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和标志”。[7]当前,世界各国都处于波涛汹涌的民主化浪潮中,每个国家的民主样态不仅直接影响着本国的治理和发展,而且关乎着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关乎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不断汲取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总结古今中外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形成了全新的民主理念,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独具中国特色、又彰显人类共同价值的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形态。具体而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正确的民主价值取向,高举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共同追求民主的旗帜,宣传和阐释民主的真谛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为资本服务的政治工具,树立起民主是为人民解决问题、实现人民幸福的价值共识。第二,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民主在百年探索中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民主的新道路,比如发展民主必须坚持的独立原则、检验民主必须坚持的实践原则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的创立,不仅真正有效解决了14亿多中国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超大规模民主难题”,而且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破解面临的民主难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借鉴。第三,积极承担大国责任,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一是对待他国民主秉持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对他国政治制度、民主模式等不作任意评判和干涉;二是做好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在大力倡导民主平等、互利共赢、共享发展机遇等价值理念的过程中,积极推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共建“一带一路”等强化国际交流合作的民主实践,为其他国家的民主建设拓宽思路、夯实基础、搭建平台,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人“以人类前途命运为要,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担负更大责任”的决心和能力;[7]三是在国际治理中坚持各国地位一律平等,强调国际规则由世界各国共同制定,全球事务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由世界各国共享。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的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伟大政治创造,是百年来中国社会激荡变革和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和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选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逻辑、历史进程和实践逻辑,对于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推动中国式民主进一步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战略性伟大成就,有力地服务了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与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大局,解开了“中国之治”的密码锁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中国人民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上不断提升民主新境界、完善民主制度、创新民主形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更好实现人民幸福提供更为坚实的民主政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