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路径研究
——基于四川省五市的调查

2022-02-04 03:17林子琪张成志
中国西部 2022年6期
关键词:市民化新生代农民工

林子琪 杜 彬 张成志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十四五”期间的重要目标,既体现在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也体现在农业转移人口的行为方式、道德体系、价值观念等逐渐适应到城市社会中。新生代农民工是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产业工人中最为活跃的生力军,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进程中体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考察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状况,结合其主体特征和需要,构建多元社会支持系统加快其市民化进程,有利于保障其主人翁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激发其内生活力。

一、新生代农民工特征及其市民化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2010)将新生代农民工定义为“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1〕。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学界主要从代际差异视角将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进行纵向比较,进而观察新生代农民工宏观群体特征以及微观就业特征、思想特征等。在群体特征方面,杨菊华(2010)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具有“四高”“一低”“一薄弱”的特征:即受教育程度较高、职业期望较高、消费水平较高、保障程度较高,工作耐受力低,乡土观念淡薄〔2〕。在思想特征方面,蒋笃君(2019)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进程中呈现出身份认同尴尬、“本领恐慌”情绪明显、普遍缺乏幸福感的特征〔3〕。杨志明(2011)则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争取合理诉求的意识明显提高〔4〕。同时,丁静(2013)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意识、自我意识、平等意识、维权意识较老一代农民工有所增强,但社会地位较低,社会参与意识仍然较弱〔5〕。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特征,张园惠(2017)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收入不高、岗位集中于制造业、劳动强度大、就业维权难度高等特征〔6〕。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从事信息技术业的“码农”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又一新兴群体,一定程度打破了人们对农民工的刻板印象。

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出的新特征,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边缘性同时并存。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更高,就业能力与就业市场更加匹配,也拥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不仅对工作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外在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还重视内在需求的多元化满足,更注重自我价值实现和权益平等,力求实现更好的职业发展,体现出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特征。然而,由于处于城市和农村的“夹心层”,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城里人”还是“农村人”的自我身份认同时常陷入困境,其职业选择虽有向上流动趋势,但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体现出双重性、边缘性的特征。

市民化的含义十分广泛,学界从不同的视角探索了市民化的具体含义。如方小愈(2010)认为市民化可分为隐性和显性两层含义,包括市民化主体在职业、居住地、各种权利拥有量等可视可测的转变,以及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等内在转变〔7〕。熊景维(2022)则在综合视角之下研究了经济融合权能、社会融合权能、文化融合权能、公共服务融合权能四个层面的市民化〔8〕。吕炜(2015)从市民化的个人转变过程、经济转变过程、时空动态渐进过程、社会转变过程四个维度厘清了市民化的本质和含义〔9〕。2013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自此之后,学界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逐渐增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学界大多从过程视角探讨市民化的概念,如费佐兰(2022)从社会身份的角度出发,认为市民化是指农民、外来移民(城市农民工或农业转移人口)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身份与权利的过程〔10〕。相征(2014)从社会融入角度出发,认为市民化主要是农业转移人口在逐渐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原有生活方式、身份地位、价值观念以及工作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一个社会过程〔11〕。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主要是融入城市过程中,其社会身份从“农民”转为“市民”的过程,也是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逐渐离开乡土、融入城市的过程。新生代农民工是农业转移人口中的重要群体,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环节。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相比老一代农民工凸显出的新特征,本文考察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维护自身权利、社会责任意识、法治观念、参与公共事务等四个方面的状况,据此提出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

二、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价值

新生代农民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支生力军。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不仅有利于促进这一群体的全面发展,还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1.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具体地,马克思还将人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三个层次需要的协调发展〔13〕。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不仅是获得城市居民户口和权利的身份转变过程,更是在融入城市过程中对于身份认同、社会关系、价值体系等观念的内在转变。因此,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满足其发展需要、促进其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城市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够增强其对身份的认同感,鼓励其通过各种外部渠道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保障其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同时,还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提升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在实践中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向上的人格,在提升内在素质中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需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全面发展。

2.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251万人,其中40岁及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重达48.2%(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主要从事制造业、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主体,加快其市民化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培养现代化的文明素养,有利于提高劳动供给质量,推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向上流动,促进产业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还有利于培养新生代农民工文明素养,增强主人翁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劳动权益不受侵害,充分调动新生代农民工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3.有利于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命题,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中庞大又特殊的群体,稳步提升其收入水平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然而,一些不合理制度,损害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中,新生代农民工大多“被引流”到次级劳动力市场,从事着工资收入与劳动强度不成正比的工作,致使收入分配不平等、不均衡的问题凸显。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帮助新生代农民工享受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增进其就业能力,进而提高工资水平、促进收入公平,促进其在职业发展、向上流动的过程中平等地分享城市化的发展红利,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

为进一步厘清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市民化路径,本文结合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要求,从维护自身权利、社会责任意识、法治观念、参与公共事务四个方面开展调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成都市崇州市、雅安市石棉县、南充市南部县、泸州市龙马潭区、攀枝花市东区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共回收225份问卷,剔除年龄、户籍不符合新生代农民工定义的问卷15份,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10份,有效率为93%。主要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对样本结果进行量化,进而分析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

从受访群体来看,维护自身权利、社会责任意识、法治观念、参与公共事务四个方面的平均分均在4分及以上(满分5分),总平均分为4.45分。若设定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平均分大于等于4分、小于5分为良好,可基本推断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整体上呈良好趋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此外,在本次调查中,有72.38%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大于等于4分,3-4分占比为25.71%,得分为3分以下占比为1.9%。可见,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较高,但仍有少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处于较低的市民化水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在其群体内部产生了分化。

1.维护自身权利

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的过程中,最为重视维护自身权利,该维度平均分为4.77分,特别是有关私权维护意识问题的平均分超过4.8分(详见表1),超过90%的受访者完全同意“如果我的工作单位或老板不给我发工资,我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我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我会要求退还”“如果在购房、拆迁中发生纠纷,我会用法律维护权利”等,表明新生代农民工较为重视维护个人财产权。同时,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提升以及其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受访者对于人身自由权以及社会各项权利具有较清晰的认知,对表达个体权利的诉求较为强烈,自由意识与社会权利意识平均分分别为4.78分和4.70分。

表1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

2.社会责任意识

社会责任意识问题的平均分为4.54分,其中“我为我是中国人感到自豪和骄傲”“我相信中国的未来会更加美好”爱国情感类问题得分最高,为4.91分。同时,公益精神类问题为4.82分,92.4%的受访者完全同意“只要有机会,我会担任志愿者”,说明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培养了集体主义以及爱国主义精神,具备强烈的爱国情怀,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乐于奉献自我造福社会。然而,相较之下素质类问题得分较低,“说点脏话也无所谓”一问得分仅为3.82分。城乡社会道德公约二元化是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责任意识具有滞后性的现实原因,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从小接受的是农村价值体系,对于城市居民公约守则缺乏了解,因此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责任意识仍有进步空间。

3.法治观念

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拥有更多的文化知识和更强的学习能力,在信息化时代,能够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接触和学习法律知识,因此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法治观念的平均得分为4.51分,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平等意识与法律程序意识两类问题中表现优异,“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上岗之前必须和企业或老板签订合同”两个问题的平均分高于4.50分,表明受访新生代农民工追求法律平等公正,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潮影响下,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服从方面稍弱,在“只要不违背法律,什么钱都可以赚”一题中平均得分仅为3.89分,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约束和物质利益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可能会对遵守法律产生动摇。

4.参与公共事务

参与意识在受访者中得分最低,总体得分为4.0分。一方面,受访者对于参与社区活动表现出较为浓厚的兴趣,在“我会积极参与到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知识讲座、职业培训等相关活动中”一题的平均分为4.38分,表明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愿意以社区活动为载体参与到居住地的事务中,从而更好地适应城镇、融入城镇,加快其市民化进程。另一方面,受访者对于参与社区建设也较为淡漠,“如果居住的小区存在影响大家生活的问题,我会发动居民一起解决”一题平均分仅为3.98分。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内心向往成为“城里人”,但由于其农村户籍的社会身份,新生代农民工在现实中受到的种种歧视成为削弱其参与感的外在原因。此外,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利益谈判能力偏弱、对于自身身份认同感存在矛盾也是进一步降低其参与积极性的内在原因。

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通过以上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入新阶段,体现出“总体向好,局部差异”的新特征。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总体呈现出良好水平,相比老一代农民工对自身是城镇“异乡人”“外来者”的自我体认,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成为“城里人”的身份认同倾向,通过保护自身利益、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等方式提升其市民化能力,自觉参与到加快其市民化的进程中。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市民化仍然面临着“偏科”难题,突出表现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内部存在水平差距、其市民化的不同方面发展不平衡。

四、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

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应以市民化的具体内涵和要求为破题点,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需要,形成政府主导、媒体引导、企业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网络支持系统,全面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1.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型城镇化强调实现人的城镇化,其核心在于满足城市居民各类生产生活需要,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14〕。市民化和城镇化是相辅相成的,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市民化,而城镇化又是市民化的必要前提。因此,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应着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第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新生代农民工在进城务工的过程中,户籍制度带来的二元结构成为了阻碍其市民化的桎梏。应从政策层面,推进“去户籍化”的制度改革,加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有序落户。第二,城镇化要以人为核心,凸显“人”的主体地位。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典型特征与现实需求,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让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共享城市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第三,要及时优化支持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更多的高质量就业机会,使其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在就业市场中“用得上”,在城市中“留得住”。

2.畅通新生代农民工权利保护渠道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权利时常得不到有效行使和保护的现象,须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畅通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利保护通道。第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要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常态化的职业培训、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为新生代农民工搭建行使社会权利的平台,同时引导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向党组织靠拢,在常住地所在社区及雇佣单位设立新生代农民工党支部,建立“微党校”,让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内部入脑入心,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的归属感和融入感,从而让更多新生代农民工敢于、乐于、勇于行使自身权利。第二,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数字原住民”,相对老一辈农民工更倾向于利用网络平台保护自己的权利,政府应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维权专用网络通道,对新生代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第三,社区要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开展维权专题宣讲活动,使其明晰自身有何权利、如何行使权利、如何保护权利不受侵犯。第四,社会组织要担负起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的社会责任,媒体可通过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对侵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的行为进行曝光,利用社会舆论倒逼相应主体保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

3.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体系

目前,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仍处于边缘地位。必须将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体系摆在重要位置,使其在城镇获得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其市民化进程。第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的进程中出现了触碰法律底线,抑或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的现象,国家应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反就业歧视法》等相关法律,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更好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第二,要重塑新生代农民工道德体系和行为规范。社区应对居民应遵守的公约、道德规范进行宣传,引导新生代农民工认可和融入城市的道德体系中;以企业为代表的雇佣单位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再社会化的主要场域,应建立相应奖惩机制,在重构新生代农民工的行为规范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第三,要大力弘扬模范人物。要重视榜样的力量,挖掘先进新生代农民工事迹,通过评选“道德劳动模范”“中国好人”等,逐渐消除社会中对新生代农民工负面形象的刻板印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地位,同时激励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向榜样看齐并自觉投入到市民化进程中。

4.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务工期间,在小孩接受教育、医疗等方面,时常会面临一些不平等的问题,若长期得不到改善,将会加剧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城市居民身份的不认同感以及对于城市的疏离感,从而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第一,要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参保意识。要善用大数据对未参保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追踪,对其多加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鼓励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保。第二,要加强社会保障的主体责任。社会保障体系的落实落地离不开政府、企业积极行使其权利和义务,政府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对社会保障制度内容进行及时调整,企业要在政府监督下履行购买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共同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第三,要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构建短期的社会保障配套措施,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基本权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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