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沈凌云 曲靖师范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讲师、经济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作出云南贡献,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着力。
在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上发力。根据宣传对象的不同确定宣传内容和方式,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公约等,面向全社会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坚持不懈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创建命名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主题教育场馆、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各级各类学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融入思想政治课程,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说课比赛、征文比赛、夏(冬)令营、研学旅行等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我践行”志愿服务、结对合作、联谊联心、扶贫济困等社会实践活动,争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发力。
推进“文化润滇”行动,深入挖掘各民族优秀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创作传播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持续提升“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广场(公园、街区)内涵,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并进一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提高道德水准、科学素质和文明素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传承党领导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建党精神等精神谱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一心向党、爱国奉献,团结到底、命运与共,坚守初心、奋斗筑梦”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
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各民族团结的根脉。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关键在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文化为根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和阐释,推进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深入挖掘和培育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建设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要元素的文化场所,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城市风貌、景区建筑、旅游线路、展陈展示、讲解体验,融入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场馆(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位置,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实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利用节日节庆的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举办以中华民族、中华文化、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支持创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现中华文化魅力的文艺作品,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统戏剧曲艺汇演等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在深入挖掘地方红色文化资源上发力。红色基因已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血液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极其宝贵的内在精神财富。要重视云南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持续、深入推进红色文化资源研究阐释,以伟大长征精神、老山精神、西畴精神等为重点,总结提炼云南红色文化孕育、传承和弘扬的基本规律。充分发挥22家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21家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创新红色文化的传播载体和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村、社区、学校开展讲红色故事、看红色电影等活动,使红色文化的传播范围更广,更贴近群众;利用纪念日和节假日开展宣传革命先烈感人事迹的活动,让各族群众感悟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崇尚革命英雄、学习革命英雄;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建立红色文化数字资源库和红色文献资源数字传播体系,推进“互联网+红色文化”建设,让红色文化浸润青少年心灵、激荡青春力量。将红色文化融入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红色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实现“立德树人”目标;不断丰富育人内容、延展教育形式,通过组织学生重温红色历史,传承红色精神,筑牢红色信仰之基。
在抢救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上发力。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调查,在分类普查基础上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和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建设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实施省级以上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文物保护工程、非遗保护工程、地方戏和少数民族剧种振兴工程。提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志愿者队伍,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挖掘整理、系统保护和研究出版各民族文物、古籍文献和珍贵实物资料,建立健全非遗目录体系数字化档案,并强化回溯查询、实时更新能力,依法向社会开放,加强传承梯队建设。打造各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优秀传统手工艺传承基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和民族文化优秀传承人,支持民族民间手工艺人才带徒授艺。
在研究阐发民族文化精髓上发力。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加强民族文化研究阐释工作,深入研究阐释民族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阐明民族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丰富多彩的多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本构成,以及传承发展民族文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支持各级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围绕民族领域重大基础性问题和现实问题,推动多学科、多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专题调研、挖掘汇编云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适时组织理论研讨会。加强党史国史及相关档案编研,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客观研究民族文化在中华文明中的贡献,积极阐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视角下的文脉关系,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展现多民族融合发展的优秀成果。
在促进民族文化交流交融上发力。实施省级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支持文艺院团和民族民间文艺团体发展,鼓励文旅、文联等部门和文艺工作者创作民族同梦、团结同心、进步同行的滇剧、花灯剧、影视剧、纪录片和系列微视频,出版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悠久历史和深厚情感的出版物,着力打造具有鲜明中华文化底蕴、充分汲取各民族优秀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演艺作品和促进各民族文化展示传播、交流互鉴的知名品牌。实施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健全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强化数字技术应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通互学互鉴并开展跨区域的各种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文物展、古籍展、博览会等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在保持村寨文化脉络的基础上,把传统与现代有机相嵌、历史与现实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乡村文化资源的天然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利用好乡村民族文化资源,以“文化+”为基础发展高质量文化产业。
在强化民族文化创新发展上发力。挖掘、传承、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有关部门(企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融合互动发展的民族民间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开发凸显中华文化经典型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的文化创意产品,并把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各乡镇(街道)的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旅游产业中。着力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名村、民族传统村落、民族传统建筑组群和非遗文化展示场所、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提升乡土文化内涵,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并融合运用区块链技术与智慧旅游,建设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的文体商旅综合体,发展“上线”“上云”“微旅游”“微度假”等新兴旅游形态。推进《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民族纺染织绣、服饰制作、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用品制作、食品制作、器具制作的优秀传统工艺品牌和产旅融合发展业态,推动优秀传统手工艺商品化、产业化,并将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
在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推广上发力。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最显著的中华文化符号作为文化传承、发展、繁荣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全面普及,为文化自信提供动力源泉。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的各类设施场所和主办主导的各项活动的标识标牌、指引说明、导游导览等语言文字应用场合,必须做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应用。特别是在民族乡村、旅游景区、交通站场、商业场所、文化场所等标识标牌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各类广告中全面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生活环境,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来传承展示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创造文化作品,以语言相通促进各民族心灵相通、命运相通。坚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关键工作和基础工程,在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教学、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和学前儿童“童语同音”普通话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训民族地区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帮助安装“语言学习App”,营造有利于各族师生共同学习生活的环境氛围。
在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上发力。重点关注全省19个万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进一步总结扶贫车间变成各族群众“居家就业的幸福车间”的典型经验,试点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组织“好邻里·一家亲”各族群众互嵌发展行动和中华文化讲堂、道德讲堂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往交流、团结联谊活动,吸引搬迁后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并在与邻为亲、与邻为善、以邻同乐中增强“五个认同”。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因地制宜统筹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开展易地搬迁“插花安置”等方式,不断完善各族群众在城镇和乡村、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双向流动,融入城市生活与到民族地区创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制度保障和表彰激励机制,按照在地化、市民化、均等化要求帮助解决就业落户、租房租赁、技能培训、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问题。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使民族同胞友好相处,做得成和睦邻居、交得成知心朋友、结得成美满姻缘,推动形成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