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雪涛 中共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委书记
位于西南边陲的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全国独龙族约7000人口中,有4200多人聚居于此。独龙族同胞,并不为公众所熟悉,但他们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牵挂。
2019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勉励乡亲们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继续团结奋斗。
党的十八大以来,贡山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牢记殷殷嘱托,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谋划和部署,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走出了一条具有贡山特点、富于时代特征、符合贡山实际的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书写了新时代少数民族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贡山县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坚持民族工作与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贡山县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独龙江乡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独龙江边境派出所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县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国家级旅游特色村2个、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文明村1个、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省级文明单位8个、省级旅游特色村7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个,“人民楷模”高德荣等23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先后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突出组织引领,谋民族团结进步之策。贡山县突出组织引领,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紧紧扭住基层党组织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员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作用,团结、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县形成党政主抓、乡(镇)村组共抓、全民参与,上下一盘棋、努力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格局,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突出精准脱贫,行民族团结进步之举。贡山县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一个民族都不能少,都要全面实现小康”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立足贡山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生态特色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彻底撕掉了绝对贫困标签。2021年末,全县生产总值达21.1亿元,同比增长8.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75元,同比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49元,同比增长10%。
突出产业培植,增民族团结进步之福。贡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当地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打好“特色牌”。已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568万亩,实施退耕还林6.4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3.39%;持续推进草果和中蜂两个特色产业“百里绿色经济带”建设,全县草果种植面积达34.74万亩,中蜂养殖3.01万群;稳步推进山药、草莓、羊肚菌等特色产业培育,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培育,独龙江旅游景区成功创建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首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21年全县共接待国内游客32.7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76亿元,同比分别增加5.02万人次、29.73亿元。
突出边疆稳定,固民族团结进步之基。贡山县把“守护好边疆”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以守土固边为己任、以兴边富民为担当,把“组织强起来、经济活起来、群众富起来、边防固起来”作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毒瘤”。健全“情报信息、治安巡防、群防群治”一体化防控网络,全面建成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狠抓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跨境违法犯罪打击、治安巡查管控等工作,确保边境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各族群众在边境地区世代坚守,守边固边,积极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维护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实现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突出文化传承,铸民族团结进步之魂。贡山县坚持把保护和弘扬各民族文化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根”和“魂”,不断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挖掘各民族文化丰富内涵,通过民族文化工作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文化,引导群众深化对“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认识。传承发展独龙族“卡雀哇节”、怒族“仙女节”、傈僳族“阔时节”等民族节日;弘扬民族文化,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短板,培育壮大草果、中蜂、山药、草莓、独龙牛等特色产业,把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和旅游开发结合起来,种好“致富花”、结出“幸福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发各族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内生动力。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持续深化各级各类教育,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内心深处。
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深入持久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推动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引导各族群众倍加珍惜团结、自觉维护团结、不断加强团结。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依托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化交流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以良法善治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把民族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用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深化平安贡山建设,加强民族地区社会面依法治理,确保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建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