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振华
改革转制之后的消防队,变“橄榄绿”为“火焰蓝”。消防+救援的功能延伸,事实上也是全社会对人文精神的深刻诠释,乃至一种事无巨细的精神提升。是不是我讲得拗口了?
老房子征收动迁了,蜗居的人家四散落户。总有几个讲点“情怀”的书蠹头,时不时回转老弄堂,看看自家的门牌号头还在不在,再拍一张照片。毕竟殷实的祖上有过某位远涉重洋或负笈东瀛的人物某年某月某一天跑回来吃过一顿饭,这样的史迹谈不上显赫,但总还有留给儿孙一点谈资的紧要。月黑风高之夜,就有某公潜入过街楼,拆门牌,敲墙砖,取一块瓦片也好啊。谁料想一脚踏空,连人带物荡在半空中。消防员来了,救了人不算,某公还说听见有一只猫在不停地叫,像是被卡在了两幢石库门废墟的夹层里。他说他听得出,正是他家隔壁亭子间孃孃养的走失多时的阿咪。某个年轻的消防员当过铲屎官,遂寻声细找,终于将危在旦夕的猫咪救出,抱在了怀里。
这样一桩真实的事情,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消防员该不该伸出援手,被救者的行为是属于110、120 还是119 管辖或处置的范围;救了人,为什么还要救一只猫?巧在那个消防员也是个小猫奴,换了别人,会不会有心去救,有没有非救不可的职责……甚至有人不免道德绑架之嫌,将消防员此举上升到了救人性命要紧还是救一只猫要紧的高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结起来,我看还是119 在各自心目之中的地位、分量及作用的问题。
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都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扯来扯去,结果扯出了弥天大祸。上面空降了一位大员,往往被誉为“救火队员”。某些自以为所到之处无所不能的能人,不但自谦“救火队员”,对如此溢美也当然乐意照单全收。
写到此地,我觉着我想要表达的一切,应该尽人皆知了。110 是警车,120 是救命车,119 是消防车。有困难找警察,警察不光是抓坏人。有急病找医生,好的医生治未病。有灾情找消防队,灾情有大有小,大到不容迟疑纵身火海,小到手指上的金戒指拔不出。这个大,是人性的光辉;这个小,是最起码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