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瑞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商学院,北京 100006;2.中国社会科学院 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06)
创新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理解社会变迁的主要线索。探究创新之谜并探索创新之路,成为政府和学界的共同关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重申,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旅游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不论是基于与其他国家的横向比较,还是基于自身发展的纵向演化,抑或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全新挑战,实现创新驱动都是我国旅游业的必然选择。为此,从创新研究视角审视我国旅游发展实践,探寻创新驱动的实现路径并明确旅游创新研究的未来方向,便显得格外重要了。
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1912年出版《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一书,首次将创新纳入研究视野,试图突破传统主流经济学的解释框架,从动态演化的角度看待创新。在熊彼特“创新理论学说”三部曲的基础上,詹姆斯·厄特巴克(James Utterback)提出基于U-A曲线的创新动力学,戴维·蒂斯(David Teece)着重探究企业动态创新能力,野中郁次郎将东西方管理智慧相结合提出创新中的SECI知识创造模型,埃里克·冯·希普尔(Eric von Hippel)呼吁关注以开放创新为特征的用户参与式创新并继而提出创新民主化的概念,克里斯托夫·弗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提出并研究了国家创新体系[1]。概而言之,一个多世纪以来,学者们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工程学、心理学等学科出发,围绕创新的界定、分类、测度以及创新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形成了复杂的知识聚集。
总的来看,学界对创新的分析大体沿三个维度进行[2]。一是将创新视为一种经济现象。不管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区域层面,创新都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熊彼特看来,并非资本和劳动力,而是技术创新,才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经济发展是由技术创新和生产组织创新所引发的经济生活的创造性变动,创新就是经济发展的实质。二是将创新视为一种市场现象。市场主体基于市场竞争状况和消费者接纳情况而采用不同模式,研究者重点关注了创新者和模仿者之间的竞争态势、用户对创新的采纳程度和创新做法的商业化前景等。三是将创新视为一种组织现象。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来说,需要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进行创新,从而提高绩效并获得竞争优势。不同视角下的创新研究,其关注点和未来发展方向各有不同。
众所周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是基于制造业提出的。20世纪80年代,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学界对研究和测度服务业创新的兴趣日益增长。早期关于服务业创新的研究是在熊比特创新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基于两个标准判定创新:创新是被应用于实践的新思想和新方法;创新能给实施者带来收益。而后,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研究的日渐深入,研究者对服务业创新的探究更加多元和立体。总体来看,服务业创新研究在管理学和经济学两个领域同时进行:前者主要关注企业微观层面的问题,重点分析服务业产品及服务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探索服务企业组织和管理创新的规律;后者主要关注产业中观层面的问题,重点分析服务业创新体系。
围绕服务业创新与传统(制造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者形成了三种流派[3]。一是同化派(assimilation approach)。同化派认为,服务业创新与制造业创新并无本质差别,可直接将制造业创新的概念和测度方法用于服务业,最多只需略加改造即可。尽管目前明确持有该观点的研究者已不多见,但其根基依然存在,其影响依然深远,很多服务业创新研究仍然按照传统创新研究框架进行,并将技术创新置于核心位置。二是区分派(demarcation approach)。区分派认为,服务本身的无形性、生产和消费同一性、合作型生产等特性导致很难沿用研究制造业创新的方法来分析服务业创新,而需要基于服务本身特性对创新的定义、分类和评价方法进行调整。甚至说,服务业创新完全不同于制造业的创新,需要新的理论和方法。基于服务业创新与制造业创新的不同,Bilderbeek等人(1998)提出服务创新四维度模型,即服务创新除了要关注新技术选择外,还涉及新服务概念、新客户界面、新服务交付等三个维度,服务创新是上述四个维度的某种结合。三是整合派(synthesis approach)。整合派认为,服务业创新固然有其独特性,但也与制造业创新有相似之处,需同时结合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方法和服务业的非技术创新方法加以研究。整合派试图构建一个整体的框架和理论可同时适用于制造业和服务业。为此,Kuusisto和Meyer(2003)提出了集成创新模型,描述了创新的技术推动和市场拉动,涉及新产品、新服务、新流程和新的交付系统、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等各种创新[4]。
总体来看,在与传统(制造业)创新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学者们分析了服务业创新的特点,并在以下方面达成一定共识[5]。一是创新的无形性。制造业的创新结果有其明确载体,例如新的产品或新的生产工艺,而服务业创新则是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方法,往往表现为一个概念、过程和标准,具有无形性。二是客户的参与性。服务是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合作生产的,因此在服务创新中,客户需求是创新的出发点,也是服务创新的落脚点,而且客户实际地参与了创新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界线是不确定的。很多服务创新本身就是在与客户的相互作用中针对特定的问题而形成的。三是形式的多样性。制造业创新中,技术创新处于主导地位,而在服务创新中,很多与技术创新并无太大关系,如组织创新、范式创新、重组创新、特色创新等。因此,服务业创新具有多维度特征,体现为新的产品分销方式、客户互动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技术手段应用、新的营收和商业模式等,其中组织创新处于重要地位。四是人力资源的关键性。服务创新的产生和完成是以员工为载体的,设计、精选服务产品及服务交付系统均需要具有创造能力的员工,特别是在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中,服务创新往往来源于员工。总之,服务业创新与制造业创新有着不同的构成因素、形成过程、扩散过程和绩效表现,因此不能照搬制造业创新的研究范式和测度工具;而服务本身具有难以编码、消费者需求异质性、消费者参与性、服务产出无形性等特征,导致服务业创新研究比制造业创新研究面临更多障碍。
尽管20世纪60年代就有学者呼吁关注服务业创新的特性,但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作为服务业,旅游业的创新问题才受到关注[6]。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研究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旅游创新进行了探讨。
与服务业创新研究相类似,创新理论在旅游领域的应用也大致呈现三种情况。一是部分学者认同并直接应用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和类型,认为旅游创新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旅游业生产体系当中,具体包括产品创新、流程/过程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等。二是更多学者认识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主要是针对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提出的,并未关注到以服务为主的旅游业的一些特性,因此不能直接移植到旅游领域。以Hjalager(1997、2002)等为代表的学者对不同类型的旅游创新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关注了旅游领域的产品创新、流程/过程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是从旅游资源创新、旅游产品创新、旅游科技创新、旅游服务创新、旅游规划创新、区域或旅游目的地创新等不同研究视角分别对旅游业某个方面或某个环节的创新问题进行研究。
创新理论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主要关注企业与企业之间,关注创新活动如何在企业内部得以组织、管理;二是中观层面,主要关注区域和产业的创新问题;三是宏观层面,主要关注创新给社会带来的效应,包括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创新体系、创新环境与创新政策等。与此相似,旅游创新研究也涉及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微观层面,主要关注创新活动如何在企业内部得以组织、实施,以及在创新方面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二是中观层面,主要关注区域和产业层面的创新,侧重于旅游产业创新聚集、目的地创新体系等;三是宏观层面,主要关注旅游创新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例如创新与旅游增长的关系、国家旅游创新体系、旅游创新环境与创新政策等。在三个层面的研究中,微观层面的研究最多(相关研究占旅游创新研究的七成左右),宏观层面的次之,中观层面的最少。
总体而言,目前的旅游创新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不足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尚未形成统一的“旅游创新”概念;二是与其他领域的创新研究相比,对旅游创新自身特点的分析不够;三是大多研究主要围绕创新的某(几)个方面进行,系统性、整体视角的旅游创新研究较少;四是旅游创新研究以概念性、描述性研究为主,仅有少量研究试图对旅游业的创新行为进行模型化分析,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如何开发出适合旅游领域的创新概念界定、分类方法、衡量指标和分析框架,研究者们仍在努力。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多年探索,研究者对旅游创新也达成了一些共识。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其一,旅游业创新能力相对较低。究其原因,大致包括:旅游业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在分散的市场中进行经营,而创新能力往往和企业规模成正比;不少旅游企业缺乏充足的管理体系支持创新活动;旅游业传统上依赖于半熟练的人力资源,低生产率被低工资所抵消,企业一般不会选择用劳动力替代资本,只有伴随人工成本的逐步增加,企业才会逐渐引进节省人工的流程创新。当然,也有研究者强调,并非旅游业的特性妨碍了创新,而是适合制造业或一般服务行业的、基于创新记分卡发展起来的衡量方法并不适用于旅游业,从而导致官方公布的旅游业技术创新程度较低。实际上,旅游业存在大量的“隐藏”创新[7]。其二,旅游业是用户驱动型创新。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决定了旅游业的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难以区分,顾客作为“合作生产者”会积极参与到创新过程之中。对于旅游业而言,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倾听和学习用户极为普遍。其三,旅游业以渐进式创新、建构式创新为主。一定程度上,旅游创新的新颖度范围较广,创新谱系较宽,从根本性的重大变化到渐进性的小变化都包含在内。多数研究者认为,旅游创新大多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局部改进,颠覆性破坏、激进式创新较少,较少出现类似制造业那样的离散式跳跃发展。即使是Airbnb这样被旅游业称之为创造性破坏的创新,与其他行业相比,也是渐进性的。旅游业的创新是增量式为主,企业倾向于将开发过程中涉及的高投入、相关风险和失败概率降到最低。这就使模仿者和适应者成为主流,而真正的创新者相对较少。旅游创新成果易于模仿,且很多不受专利保护,创新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旅游创新中普遍存在“搭便车”现象。特别是在旅游产品创新方面,创新的旅游企业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被模仿,而模仿者可以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工艺中借鉴创新的成分,并进一步改进,形成所谓的“创造性模仿(creative imitation)”[8]。其四,旅游业以非技术创新为主。相对于技术创新而言,制度创新、组织创新、营销创新等非技术形式的创新在旅游业中更为普遍,少有内生于旅游业内部的技术创新,因此不能用传统上衡量制造业的专利、研发(R&D)等指标来判定旅游业的创新。其五,旅游创新的决定因素较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6)在其报告中指出,旅游业的创新来自于供给驱动(新技能、材料、服务和组织形式)、需求驱动(休闲时间、人口结构、需求个体化)、竞争层次和节奏等,而人力资本在旅游创新中发挥关键作用。其六,国家、区域和地方层面制定旅游创新政策意义重大。以创新为导向的旅游政策,其目的是提高生产力和刺激增长,其关键在于建立创新形成机制。它有利于激发企业精神、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带来技术创新、设备更新投资等,可有效解决旅游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问题。
从横向比较来看,21世纪初,随着全球旅游竞争的加剧、新技术革命的推进、旅游产业模式的迭代、目的地生命周期的演化,创新受到国际机构、各国政府和旅游部门的高度重视。欧盟在旅游创新研究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于政府、私人部门、旅游行业组织和大学、研究机构之间构建良性互动机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多次召开“旅游的创新与增长”会议,并组织开展旅游创新调查研究。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定期颁布旅游创新奖。诸多旅游发达国家都将激发创新作为旅游战略和政策的首要目标。例如,瑞士政府专门设立“促进旅游业的创新和合作”项目以提升本国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芬兰制定了旅游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国家层面的创新政策对旅游业的影响。瑞典国家创新局(VINNOVA)的创新政策覆盖旅游业,并专门设置旅游项目——“动态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增长”(Vinnv xt)。挪威政府将激发创新作为旅游政策的首要目标,强调要建立创新网络,鼓励国际企业聚集性发展。丹麦政府提出,旅游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通过战略性开发项目提高旅游业的创新程度,尤其是面临衰退的沿海地区。冰岛政府在首份全国性旅游政策文件中提出,要积极引导旅游领域的创新和产品开发,将营销、文化旅游、活动多样性和创新最佳范例等作为重点领域。德国政府旅游部门强调,旅游业需要创新,尤其是要关注如何提高流动性、新技术应用、建立创新网络等问题。“9·11”之后,美国旅游业经历了“失去的十年”。为了提高本国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美国政府专门成立旅游和竞争力特别小组,制定《全国旅行和旅游发展战略》,由商务部、内政部牵头,国务院、财政部等十余个部门参加,通过在国家目的地推广、旅行与旅游便利化、提供世界一流的顾客服务和游客体验、政府部门间协调等方面采取创新举措。
从纵向发展来看,我国旅游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变化,正在步入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开放为核心驱动。开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放旅游目的地,让中国港澳台民众了解中国大陆的发展,向外国游客揭开神秘中国的面纱。这不仅实现了入境旅游市场的自身发展,也促进了旅游供给体系的快速建立。二是向各类资本开放旅游产业,从1984年第一家外资饭店到1998年第一家外商投资旅行社,旅游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的重要领域;在“五个一起上”战略的推动下,其他各类资本也纷纷进入各个细分行业,不断丰富、壮大中国旅游的产业供给。这种对内对外的“开放红利”使中国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国家,跻身世界旅游舞台。第二阶段是以消费为核心驱动。从1995年的双休日到1998年的长假期制度以及后来的115天公共假日,从20世纪80年代的港澳游到90年代初的“新马泰”,从1997年的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再到2019年出境旅游突破1.5亿人次,中国人旺盛的旅游消费不仅推动了国内旅游的发展,也成为改变国际旅游格局的重要力量。这种对内和对外的“消费红利”使中国以重要目的地国和重要客源国的双重身份成为世界旅游舞台的主角。“开放红利”和“消费红利”为中国旅游奠定了数量和规模的基础。过去40多年里,和其他领域一样,中国旅游通过“以资源换市场”“以市场换资本”“以市场换管理”等方式实现了规模的扩大和水平的提升,但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旅游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产业效率相对较低,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长期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旅游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且日益突出,旅游供给无法充分满足需求;旅游行业创新意识、创新氛围、创新生态、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较为欠缺等。因此,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国旅游发展的驱动就必须转到创新上来,转变到提升效率、质量、品质上来。这既需要企业层面的产品/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流程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也涉及行业层面的竞争创新、结构创新,还包括政府层面的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治理创新以及上述所有创新的组合、集成与协同。
2020年出现并持续至今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人类生活、世界经济和旅游发展形成重大冲击。复杂多变的疫情走势叠加全球此前已经出现的格局调整,使得旅游发展环境更为复杂、更具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全球旅游正面临全方位的调整。从区域和国家层面来看,旅游业正在打破二战后形成的以欧美为核心的区域格局,不同国家在国际经贸关系中的位置、在旅游业大规模技术应用中的位置、在疫情中发展起来的产业创新能力等将决定其在世界旅游格局中的新坐标。从增长的驱动力来看,面对更加严峻的形势,旅游业加快探索技术应用的新边界、新途径和新模式,在产品、服务、管理、人力等方面加快创新,重塑旅游业中的国家关系、人-机关系和人际关系。从产业组织形态来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跨国公司与本土公司的关系、生产要素的新组织形式、商业逻辑的再梳理、产品形态的再突破、旅游业与外部产业关系的再组织、旅游业中大量就业岗位的调整与再造都正在酝酿之中。在此背景下,全球旅游正处于创新突破的临界点,各国更加迫切地需要通过创新来推动旅游业的复苏、振兴与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的旅游大国,需要在创新发展方面做出更多探索,从而促进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并为全球旅游提供新的示范[9]。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面对有限的资源和无限的需求,如何通过创新持续增加要素有效供给,并形成高效组合,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始终是人类面对的难题和努力的方向。对于我国旅游业而言,“十三五”时期便已将“坚持创新驱动”列为发展原则之一,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更加强调“坚持创新驱动、优质发展”,并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列为八项重点任务之首。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既符合国家层面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提升旅游业产业效率的内在要求,既是对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积极响应,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必要策略。未来,要把对创新的重视落到实处,从制度、政策、机制、资金、人才等各个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旅游领域的机制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既要通过创新提高传统生产要素的效率,也要不断创造新的生产要素,形成新的要素组合,通过技术、制度、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引导创新要素和传统要素形成新组合,为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的内生动力。
正如经济合作组织一份名为《创新与旅游增长》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尽管有的经济学家会质疑政府鼓励创新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对于旅游业这样一个综合性、关联性、外部性很强的产业来说,政府在促进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世界多国经验证明,制度和政策对促进创新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即使是强调自由竞争的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也高度重视政府在推动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设立孵化机制,建立创新网络,培养创新人才,支持创新联盟。对于我国旅游领域而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制定创新政策[10]。在创新的供给促进政策方面,要加强公共投入,加强科学研究;在创新的需求激励方面,要完善政府采购,完善竞争规则,完善面向创新的公共采购、标准、法规等。二是研究制定中国旅游创新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根据“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系统部署推动中国旅游创新发展的总体战略、央-地分工、地方特色和行动计划。三是建立国家级旅游创新平台和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对全国旅游业创新现状、企业创新面临的问题、激励创新的相关政策的系统研究。四是鼓励各种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构建创新联盟。
在推动旅游创新发展中,要特别关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一文中所指出的,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首先,制度和政策决定着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人、财、物的投入与流向、使用效率与效果。研究证明,产业创新政策对于企业的创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产业创新政策影响实体经济企业创新的机制分析,清晰揭示出“政策出台-企业研发动力增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一传导机制。就我国当前旅游发展而言,在引导创新、创造鼓励创新良性循环的环境方面,还有很多文章可做。为此,要加快制定专门的旅游创新政策,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政策,鼓励旅游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其次,要充分利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中心、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技术等新基建、新技术,提升旅游领域的科技水平,把科技创新成果与旅游消费深度融合,拓展科技应用场景,推动科技在旅游领域的深度和广泛应用。最后,国内外实践证明,在旅游业的各类创新——产品创新、流程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之中,旅游产品创新居于核心位置,而旅游产品创新的关键在于把握旅游需求的特点和变化。受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旅游经验积累等多重因素影响,居民的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对多样化、个性化、纵深化、专业性的旅游产品需求增加,这就要求旅游供给方积极进行旅游产品创新,改进现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新产品。
旅游创新研究在西方国家已经推进了30余年,在我国才处于起步阶段,系统的旅游创新研究体系尚未建立。未来,要借鉴不同学科理论和方法,加强旅游创新研究,逐步构建其完整的知识体系。其中要特别关注经济学、管理学和公共政策视角的研究[11]。首先,从经济学视角出发,要重点关注旅游领域的技术应用(技术创新的扩散与演化、技术进步对旅游创新的作用等)、产业研究(产业创新战略、产业创新系统、产业链治理与升级)、创新过程和机制(创新来源、“三螺旋”或“四螺旋”的合作机制、开放式创新/协同创新、区域创新网络)。其次,要从管理学视角出发,重点关注产品创新(旅游产品创新的知识管理、旅游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技术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管理创新(旅游企业全面创新管理、旅游企业二次创新)等。最后,要从公共政策视角出发,重点关注国家层面的旅游创新政策与制度(国家旅游创新系统、国家层面旅游创新政策比较研究、政府在旅游创新方面资助与投入、旅游创新支撑政策、国家和地方旅游创新能力测度)、技术创新政策(旅游创新协同机制、旅游领域的技术应用与技术预见)、产业集群与产业创新政策(旅游产业创新政策制定与国际比较、旅游产业创新能力与效率评价、旅游产业创新系统)、区域创新政策(区域旅游创新投入/区域创新政策、区域旅游创新能力与效率评价、区域知识流动与外溢、区域旅游创新系统)、旅游科学技术含量等。
旅游创新研究需要特别关注不同文化和国情的具体情境。目前,中国情境下的创新研究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产业经济、技术经济、公共政策等领域共同关注的研究命题,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旅游创新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未来,中国情境下的旅游创新研究大体可在以下方面有进一步拓展。一是在微观层面,重点关注:不同性质(比如国有和非国有)、不同行业(比如住宿接待业、旅行与旅游服务业、旅游吸引物业、旅游交通、旅游咨询等等)的旅游企业,其创新动力、机制、方式何在;如何评估这些企业的创新程度、创新效果;决定其创新成败的关键因素有哪些;与国外旅游企业相比,中国旅游企业创新需要关注哪些特殊问题。二是在中观层面,重点关注:中国旅游产业组织与市场结构创新;创新在旅游产业内部、不同细分行业之间的扩散与协同机制;不同尺度目的地的创新体系等。三是在宏观层面,重点关注:旅游业创新与国家旅游竞争力的关系;旅游创新对中国旅游增长和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国家旅游创新系统的形成等等。四是在整体层面,重点关注:上述三个层次研究的有机整合;在对中国旅游创新的探究中提出基于西方但异于西方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