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与治理逻辑

2022-02-03 17:40陈双泉韩璞庚
甘肃社会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话语权网络空间话语

陈双泉 韩璞庚

(1.大连海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2.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南京 210009)

提要: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面临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风险、非主流意识形态侵占主流意识形态空间的风险、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不足的风险和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不到位的风险。因此,在厘清网络意识形态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与之相对应的风险防范化解理路,全方位应对西方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夯实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多维度构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立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意识形态领域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无处不在,政治领域没有枪炮的较量一直未停。”[1]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已经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因此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其化解的治理逻辑进行论证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网络意识形态内涵及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2]98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指出了意识形态的科学内涵和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这对当我们理解当今意识形态及其重要作用仍具指导意义。

意识形态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事物认知、理解基础上的观念的集合。意识形态具有现实性、总体性、阶级性、相对独立性和依赖性。意识形态往往直指社会现实,形成涵盖政治、法律、宗教、道德、哲学、伦理、艺术等各个方面的有机思想体系,代表不同阶级的利益,具有独特的自身发展规律,又依赖于社会存在而存在。意识形态在网络这一技术形态的塑造下,在保留现实意识形态基本特征的同时,又表现出其自身的特性,形成了网络意识形态的独特表现样态。网络意识形态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虚拟性,既具有阶级性又具有平民性,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具有与现实的互动性,既反映并依赖于社会存在,又将社会存在的网络空间作为其产生的特有背景,并形成了线上线下互动的有机思想体系。因此,可以说,网络意识形态是现实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映照,现实空间有多少种意识形态,网络空间就有多少种意识形态与其相呼应。现实空间的意识形态会在网络空间呈现,网络空间意识形态也会引发现实空间意识形态振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已经成为意识形态前沿阵地,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视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3],遵循网络意识形态客观规律,分析网络意识形态特征及动态变化,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具体来说,网络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现实性和虚拟性、理性与非理性、边界性和张力性并存几大特征。现实性和虚拟性是网络意识形态的显性特征,理性与非理性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属性特征,边界性和张力性是网络意识形态的规范特征。

第一,网络意识形态现实性和虚拟性并存。网络意识形态现实性在于意识形态源于社会存在,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因此现实意识形态在上网后也表现其现实性的一面,但是现实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内容和样式的变化,进而导致意识形态在网络上失真、发生流变,使网络意识形态又具表现其虚拟性特征。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社会个体与国家主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等技术手段,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社会的全方位链接、高质量融合,破除传统地理空间隔阂,将虚拟与现实统摄其中,在精神、表达、认知等方面实现高度融合,交织为一体。网络意识形态统摄下的虚拟与现实是密切关联、相互影响、互相作用的,即虚拟空间意识形态的建设将监测、捕捉、辐射现实空间意识形态工作的遗漏点;现实空间意识形态的建设将为虚拟空间意识形态的建设提供参考数据、监测标准、反馈意见,从而实现虚拟与现实的有机交融,共同促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建设。

第二,网络意识形态理性与非理性并存。网络意识形态分为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具有理性的特征,而部分非主流意识形态则表现出非理性特征。因此,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并存就导致了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和非理性并存。一般来说,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占据主要方面,非主流意识形态是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多元化表现形态。在一些情况下,非主流意识形态为了哗众取宠、赚取流量等原因压缩主流意识形态空间,将主流意识形态戏谑化、娱乐化、以夸张的形式呈现出来,导致信息的失真。尤其在后真相时代,人们往往以情感和信念代替事实真相,这就使原本虚拟化的网络空间充斥非理性因素,与主流声音混杂在一起,进而在网络空间中呈现出理性与非理性并存的状态。

第三,网络意识形态边界性和张力性并存。网络意识形态边界性主要指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和事件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规制。网络意识形态张力性主要指网络意识形态并非僵固、硬化,一成不变,而是在体现制衡的同时根据现实状况可收可放。网络意识形态边界性和张力性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稳定与平稳运行。新时代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和不安定因素前所未有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网络意识形态作为我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亟需我们将可控与稳定放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无数的历史事件与大国兴衰都在警示当下的我们,没有意识形态领域的可控就没有国家的可控,没有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就没有国家的安全,没有意识形态领域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稳定。作为我国意识形态重要构成的网络意识形态,其可控与稳定不仅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题中之意。

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意识形态在国家治理和发展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须与当前中国社会现实相结合,与时俱进,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在中国的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

二、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网络意识形态的现实性与虚拟性、理性与非理性、边界性与张力性并存的特征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随着自媒体、融媒体、全媒体的深度发展,网络空间呈现出愈加复杂的局面,网络意识形态面临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风险、非主流意识形态侵占主流意识形态空间的风险、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不足的风险和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不到位的风险。

(一)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风险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自成立以来,西方国家就没有停止过对我国意识形态渗透,希望对中国实现和平演变。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是忌惮与本国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的崛起。因此,西方国家企图借助互联网这种技术手段,把“价值观送到中国去”[5]。新时代境外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呈现出价值理念常态化、表现方式多元化、方式手段多样化的趋势。

第一,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价值理念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在意识形态问题上,“我们同西方国家的斗争和较量是不可调和的”[6]。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价值理念常态化主要体现为借助发达科学技术抑制、打压、威胁其他国家的发展。一方面,西方技术霸权使西方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实现常态化。互联网兴起于美国,互联网全球化推广的动力也源于美国的资本扩张,全球有13个根服务器,美国有10个,瑞典、英国和日本各有1个[7],而中国又是世界上网民最多、互联网应用最广泛的国家,随着互联网产业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加,作为世界互联网规则的制定者、裁判员的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借助其在技术上的霸权实现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另一方面,我国网络技术的核心短板使西方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实现常态化。中国虽然在互联网领域取得一定发展,但在网络核心技术领域仍旧存在短板,且被西方国家所窥见。“华为事件”等皆是西方国家对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制裁,从其表面来看源于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打压,实则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恐惧。

第二,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表现方式多元化。西方国家认为拥有世界最优越的制度,大肆宣传西方“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西方民主制度,将其作为对我国进行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内容,且渗透表现方式呈现多元化特征。

(1)西方“普世价值”思潮在西方众多思潮中极具代表性。当代西方思潮众多,有体现“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由主义,有对理性政治反叛的法西斯主义,有代表权利与正义的自由至上论,有反映民主政治理念与现实的多元主义和精英主义,有批判政治思想的环境保护主义和女性主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认为这些思潮集中体现了西方自由、平等、民主、独立、人权、博爱的精神价值,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将其作为“普世价值”渗透、应用于其他国家。从其内容上来看,西方“普世价值”是价值观上的集权,它视己如真理般存于现世,且意图在世界每一个角落落地、生根、占领主导地位。从其宣传手段来看,西方“普世价值”思潮依托其在网络中的优势,披上“文化”的外衣,借助全球互联的优势,广领域、不间断、高强度地向我国进行意识形态输出和渗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的开放力度、开放范围、开放质量空前提升,同样网络意识形态面对西方“普世价值”思潮的渗透的压力也是空前的。

(2)西方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近来不断升温。历史虚无主义以历史唯心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为思想认识基础,盲目否定人类社会发展史,否定一切的历史观点和思想倾向。具体到中国来说,就是西方国家否定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局部代替整体、以支流冲淡主流、以细枝末节否定全面成就,隔断历史主线、背离历史逻辑,宣传现象化、表象化的历史观,以达到消解主流意识形态、危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一方面,近年来,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因其在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国际事务承担力等方面不断提升,引起西方国家的高度关注,尤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害怕中国的迅速发展威胁其在世界地位[8]。因此西方国家就在哲学层面,来论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不可成立性;在历史层面,西方国家大肆丑化、妖魔化中国共产党,诋毁、扩大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进而全盘否定毛泽东思想,大肆宣扬中国数十年来发展的历史的无效性、否定中国制度、批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等。另一方面,西方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借助网络优势在中国社交平台大肆编造、篡改、传播历史事件;为博人眼球,疯狂制造谣言污染网络环境;为煽动民众,精心策划、组织、利用“文革之殇”伤害人民感情,破坏人民团结。

(3)西式民主思潮渗透近来不断演变。双重标准向来就是西式民主的重要特征,新时代以来,西方国家推行西式民主思潮渗透不断演变,从渗透方式来看,由原来的“广撒网”到现在借助互联网技术而采取“精准化”的方式;从渗透对象来看,由原来的集体受众转变为少数受众,广大青年因其社会阅历以及辨别能力较弱,但又熟练掌握、应用互联网而成为西方进行民主渗透的主要对象;从渗透力度来看,西方国家在网络空间宣传民主制度思潮渗透力度不断加大,在财政支撑和人员规模配置皆与以往相比有很大提升。

第三,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方式手段多样化。境外敌对势力不再满足之前传统“和平”意识形态渗透模式,转而采取线上渗透与线下实施的双线伎俩,这种采取线上渗透培植、指导,线下鼓动、实施,达到同频共振,其危害性、破坏性、影响力更大,严重危害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借助我国国内关键历史节点,宣传“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让国内民众尤其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期的青年,接受追崇西方理念,消减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另一方面,针对线下的实施,西方境外势力又借助我国国内事件大肆炒作,将其篡改、编造发布于网络之上,抹黑我国国史、党史、军史,进一步丑化、诋毁中国政府,来配合网上的意识形态渗透。这种线上线下相勾连和配合的意识形态入侵,中国网民不但没有察觉,反而“不知不觉成了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吹鼓手”[9]327。“香港事件”和 “家庭教会”等都是境外借助线上线下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呈现复杂化的集中表现,进而通过线下联动来不断扩大意识形态渗透的成果,严重危及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

(二)非主流意识形态侵占主流意识形态空间的危险

在人人手中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网络发言门槛降低,网络空间非主流意识形态侵占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空间,呈现“泛文化”现象,假借文化之名宣传“仁义”之道,实则为拜金、庸俗、谄媚等非道德行为或者现象。这种非主流意识形态侵蚀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浊化网络空间生态环境,使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去中心化、边缘化、污名化的危险。

第一,主流意识形态去中心化。非主流意识形态去主流意识形态中心化是当前网络空间面临的重大危险。现代社会短平快的生活节奏使人们失去了对长篇大段文章的兴趣,更喜欢短小精悍的文字和赋有表情包、视频等动画因素在内的声音视频影像,这就使网络意识形态呈现碎片化特征,产生亚观念和亚意识形态。尤其在推崇崇尚金钱、追求奢靡生活、以无节制的享受和炫耀为人生价值追求的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下,人们丧失了理性思考,更丧失了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正如约瑟夫·祁雅理所说的“理性没有感情便失去了人性”[10],消费主义文化带来的快节奏、快享受不仅使得它使得人们在“快乐”过后,极易陷入精神的萎靡,更重要的是它使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易被消费主义文化因素打断而呈现碎片化。

第二,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化。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化主要体现为非主流意识形态压缩主流意识形态空间,且这些非主流意识形态大都以“娱乐至死”文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在侵蚀人们有限时间的同时,也致使人们精神萎靡,进而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化。尼尔·波兹曼在其著作《娱乐至死》中说:“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11]在信息传媒技术突飞猛进与物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的合谋下,娱乐至死文化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了大众的痴迷与追捧。根据2016年的数据统计,每个人每天平均花在娱乐APP上的时间为4个小时,每个月浏览的资讯信息量超过20万字,但与此形成讽刺的是,我们将大把时间浪费在泛娱乐化内容中,一笑而过,没有任何收获,但当需要我们拿出一点深度思考能力时,却只有望而却步。细心观察各大搜索引擎热搜榜事件的排名,涉及娱乐领域的事件不在少数而且呈现常态化,相比之下对国事、天下事的关注大为减少,网络在为人们提供娱乐便利的同时也在将主流意识形态驱赶到边缘。

第三,主流意识形态污名化。主流意识形态污名化主要源于现实诉求与情绪表达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和发泄,网民便会将现实生活中情感转移到网络空间,在网络上需求突破口。因此,当现实空间中出现的不公正执法、缺乏公平正义、底层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事件在网络空间传播的过程中,一些网民会忽略事实真相,根据自身情感信念做出判断,并对其注入不同形态的意义,造成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污名化。主要体现为以个案代替全体、以局部代替整体、以对一个人的不满扩散到对全社会的不满,最终通过网络的形式对公权力给予质疑和挑战,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甚至一些不明事理的民众被反动分子加以利用。“狼牙山五壮士事件”“刘胡兰事件”“董存瑞事件”以及近期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国高层已经拥有疫苗”等一系列谣言,背后皆是反动分子借助互联网来丑化中国共产党、诋毁政府、煽动舆情以企图达到挑起事端、引发社会动乱,进而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更有邪教组织假借互联网散发虚假消息、不实言论,编造、篡改历史事实,污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来对网民进行洗脑、传教以期达到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

(三)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不足的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网络安全博弈,不单是技术博弈,还是理念博弈、话语权博弈。”[12]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能否掌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亦然。然而我国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上还面临资本扩张、技术垄断、创新滞后等带来的风险。

第一,资本扩张使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空前激烈。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随着利润的升高,它就能够活跃起来,铤而走险,践踏法律,甚至面临“绞首的危险”[13]。当今资本已经冲破传统商业范围,将市场拓展到网络空间,通过抢占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立起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价值体系和话语体系,实现其资本价值。一方面,从国内来看,随着QQ、微信、论坛等社交平台的快速发展和快手、抖音、淘宝等直播平台的兴起,电商平台凭借粉丝和人气赚取流量,获得巨额销售利润。为招徕更多顾客扩大规模,他们在售卖商品的同时,将自己文化和价值观念通过网络灌输给受众,形成自己独特的话语体系,稳定现有顾客,并通过粉丝团扩散转发,获取更多受众。另一方面,从国际来看,依托互联网资本的全球化流通更加便利、更加广泛、更加持久。中国因网民众多成为国外游戏平台竞相争夺的重地。它们在攫取广大中国网民利益的同时,还潜移默化将它们的价值观认同渗透其中,建立起了一套适应中国网民的话语体系。由此可以得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这些平台在其背后资本的支持下疯狂争夺网络话语权,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设造成重大威胁。

第二,技术垄断阻碍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技术问题是阻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西方国家利用其在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向我国互联网领域发起进攻。近年来,每年都有大量木马和僵死网络攻击我国境内主机,更有甚者窃取和篡改有关网络意识形态的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核心技术被“卡脖子”使得我们在新时代网络意识话语权建设上进退维谷,在别人孕育的沃土上播种,长势再好也有被连根拔起的风险。

从根本利益层面来看,涉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网络技术,西方国家不会转让中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核心技术是买不来,求不来的,这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存在现实阻碍之一;从客观规律角度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遵守客观规律的过程,我国互联网技术与西方国家存在的差距是需要时间来弥补、追赶、超越的,因此这是新时代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存在的又一现实阻碍;从相关人才储备来看,我国在互联网,尤其是互联网安全领域内还存在很大人才缺口,网络人才培养速率不高、人才引进力度不够、人才外流现象依存在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根本阻碍。

第三,创新滞后使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实效性相对不足。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方式创新存在滞后主要体现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面临枯燥抽象的宏大叙事、单边的封闭传播、话语表达的陈旧等问题,这些使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实效性降低。

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内容来看,内容枯燥、抽象、限于宏大叙事,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力度不够、解释力不足,缺乏对现实问题的快速、准确回应。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传播方式来看,方式单一、封闭,这主要是源于我国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传播上安于现状,缺乏危机意识。政务信息不完全透明影响了政府公信力,传播方式创新力度不够削减了话语权的吸引力,层级关系繁杂弱化了话语权建设的执行力。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来看,表达陈旧,难以适应新时代需要。其主要原因在于话语表达脱离网络空间的背景和网络语言的特性,话语过于空泛,没有突破传统的话语体系,没能实现精英与大众的良性互动,脱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实际,没能将现实空间的问题全面立体多维度在网络上给予呈现,落后于新时达的发展要求。

(四)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不到位的风险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力量。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建设同样需要人民群众的参与,在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中,仍旧存在全民缺乏意识形态共同体意识、共同体思维、共同体认同等方面的风险。

第一,网民缺乏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知道风险在哪里,是什么样的风险,什么时候发生风险,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12]当前网民缺乏网络共同体意识,没有意识到新时代网络共同体的重要性。我国网民人数虽然很多,但是由于网络门槛较低,网民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对于网络意识形态缺乏理论的认知与学习。此外,政府对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意识宣传力度不够、范围不广、频率不强、效度不深,导致网民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意识淡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意识尚不能与下沉式调研和实践相结合,则会使理论只停留在表面,不能真正化解全民缺乏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意识的风险。

第二,网民缺乏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思维。拥有全民意识的目的是为了建构全民思维,意识是形成思维的前提,意识是一种应激性训练的结果而思维才是建立在长久之上,是解决问题的源泉。当前全民缺乏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思维,主要体现网民尚处于无意识状态,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思维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的工作,与自己无关,不进行独立思考,甚至部分网民在“网络大V”和所谓“意见领袖”的引导下,在人云亦云的网络讨论中逐渐丧失了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长此以往,在网络空间中聚集出一批网络“乌合之众”,不能很好地融入共同体建设之中,最终因缺乏全过程参与而无法培养共同体意识。

第三,网民缺乏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认同。如果说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的意识和思维是对全民内生性品质的培养或者塑造,那么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则是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的魂和根。在网络空间,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还远远不够,网民仍旧缺乏对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认同,这就导致了没有在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留下印记,没能真正将共同体意识和思维进行转化,形成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认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传统文化在网络空间和外来的糖衣炮弹和西方思潮抗衡的过程中,若是不能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邃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更好地呈现和展示,则无法凝聚力量,突破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的瓶颈,增加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难度,使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重大风险。

三、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的治理逻辑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60,因此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对其进行分析和解读,更要从实践层面出发统筹全局、循序渐进,对风险点进行精准打击,各个击破,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体系。

(一)全方位应对西方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面对西方势力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渗透,我们要打破思维定式,采取攻防兼顾策略。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主导,以防范国外意识形态渗透为中心,以相关法律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全方位对西方网络意识形态渗透进行坚决反制。

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地位。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2]9面对新时代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我们要找寻有利理论武器,做出快速、有力回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14]。我国在应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方面,更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将应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再用理论指导实践。在新时代尤其要注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空间、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将理论应用于中国具体实践,使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用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回应和反击新时代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第二,揭露与批判国外络意识形态渗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严密防范和抑制网上攻击渗透行为,组织力量对错误思想观点进行批驳。”[15]29-30我们要占据道德制高点,审视直接的和经过伪装的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言论,对其进行揭露和批判。依托大数据技术,加大、加强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采集、甄别力度,全天候、无死角对境外网络意识形态舆情进行监控和预警,真正做到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在中国无处遁形;扩大外交公关,对被认定的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行为进行系统化、层级制揭露与批判,获得国际共鸣、引起国际警示、督促国际防范;加强实质性反制举措,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事件坚决反击,展开最严厉的调查,揭示西方国家“卑劣”做法和手段,将其行径公告天下,打好组合拳,给西方国家以重击。

第三,推动网络意识形态相关法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16]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是防范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的关键一招,我们不仅要加强国内相关法律的完善,更要推动国际相关法律的建设,牢牢抓住国内、国际两大立法领域,真正让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在法律轨道上运行。一方面,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建设,组建综合型、专业型、权威性团队对现行相关法律进行评估研判,要破旧立新,及时完善,与时俱进。增强国内相关法律的时效性、有效性、影响力、震慑力,消解境内勾结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意图,阻断境内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交流渠道,达到威慑境内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活动的目的。另一方面,呼吁设立新国际组织应对各国间网络意识形态问题,提交并参与国际相关法律建设,彰显负责任的大国担当。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国际相关法律的建设中来,循序渐进、因时制宜、适时而动,同周边国家和饱受发达国家网络意识形态渗透之苦的欠发达国家达成应对西方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的相关法律共识,向联合国附属机构的国际法院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国际电信联盟提交议案,确立其在联合国国际组织中的合法性。

第四,守住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技术命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12]新时代境外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的依托就是互联网相关技术,而中国恰恰作为互联网领域的后发国家,还处于技术追赶的阶段,因此如何争夺科技宝地成为当下的关键。一方面,要瞄准前沿,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突破核心技术,争取在某些领域实现弯道超车,进而夯实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另一方面,要狠抓教育,立足长远,加大对互联网技术人才培养倾斜的力度与效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出技术顶尖人才、网络科技领军科学家和工程师,打造精通业务、梯队合理、高质量高水平的一流团队。

(二)夯实主流意识形态阵地

针对网络非主流意识形态侵占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空间,使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碎片化、边缘化、污名化的风险,要厘清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界限,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效性,发挥大数据的数据捕捉、价值建构和观念塑造功能,进而净化网络环境,夯实主流意识形态阵地。

第一,厘清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界限。网络意识形态具有多元性,其中既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流意识形态,还包括“民粹主义”“新自由主义”等非主流意识形态。如果说由公权力塑造与构建的是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那么由公民取舍与构建的则是网络非主流意识形态,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性。当今,网络非主流意识形态大大侵占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空间,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泛文化”现象在网络盛行。因此,要提高鉴别力,厘清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界限。一方面,“要保存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法治力、引导力、控制力、化解力、影响力,树立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自信,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开放性和鲜活性”[17]。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弘扬主流意识形态,让事件全面客观立体多维度呈现网民面前,还原事实真相,突破因碎片化信息造成的“泛文化”“伪文化”困境;另一方面,“要承认其他意识形态存在的合理性,并提升对网络非主流意识形态具有整合力、统摄力、牵制力”[17],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使非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主流意识形态。在这一过程中,要提升全民的鉴别能力,规避“泛文化”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干扰、破坏。积极开展新时代网络空间现有“泛文化”典型案件的梳理,对有助于网络意识形态决策者的当下“泛文化”案例进行分析研判,从而提升决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同时,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对于网络空间内的非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全范围梳理、高精准分类、即时性反馈,对逾越法律红线的非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监管和监控,对于涉足的互联网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防止“伪文化”“泛文化”等“意识形态泡沫”搭乘资本与网络的便车腐蚀、玷污主流意识形态空间。

第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伪文化”的宿敌,是当代中国人的精神源泉,是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中的重要环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度的提升应从国家、社会、个人三方面开展,由此来助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层面,占领网络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坚守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解释力和引导力。利用润物无声的高超技巧,做到“看不见的宣传”,将宣传工作和各个领域相结合,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宣传思想格局;在社会层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融会贯通,在网络空间利用短视频、表情包、漫画等网民乐于接受的新颖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网民诉求,找到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引起民众的思想共鸣,达到百姓用而不觉的效果;在个人层面,从细节出发、从小事着手,利用正确的价值观念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形成线上宣传,线下实操模式,借助网络教育、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多种方式手段,“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15]108,借助榜样的力量,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并将其秉承为人生发展的态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在劳动中发现、锻造、扩大自己的价值所在。

第三,发挥大数据对网络意识形态的积极作用。发挥大数据对网络意识形态的积极作用,捕捉信息,对错误观点、反动论调进行处理,同时发挥大数据价值建构和观念塑造功能。(1)依托大数据技术对网络个体进行“分众”,借助大数据技术提升传统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的精准度,使对错误言论的消灭尽灭成为可能。大数据技术因其具备强大的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可视化分析等功能,可以在数以万亿计的数字海洋中迅速找寻“敏感点”构造联机分析,多维立体数据分析模型,为意识形态防范提供全网搜索、靶向引导、靶向治理。这不仅可以实现对现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隐患进行快速处理、快速疏导而且还可以通过其预测分析功能实现对潜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隐患的预警、监控,从而大大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的精准度。(2)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定位,迅速查找网络隐身人和匿名者。大量的非法匿名消息或具有颠覆性的谣言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构成危险,匿名性是传统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有失精准度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交叉、数据重组等技术就可以使得匿名变为实名,这在打击危害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行为的同时,提升了网民的游览的舒适体验感,也助力净化了网络空间的环境,使得“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有力的实际行动。(3)利用大数据多样性和价值性特征发挥大数据的价值构建和观念塑造功能。分析和挖掘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大数据样本,从多个维度呈现网络意识形态的表征,为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处理速度提供实时数据,提取有价值和有效信息,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的精准化、治理过程的科学化、反馈调节的动态化,主动掌握话语权,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的精准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达到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目的同时构建和塑造价值观念,实现数据的收集、挖掘、分析和可视化呈现。

(三)多维度构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国际话语权,集中讲好中国故事,同时优化战略布局,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的外宣旗舰媒体。”[9]333为更好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要多维度构建立体复合式意识形态话语权。

第一,加快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要做好顶层设计,而复合型人才是构建顶层设计的必备条件,由此新时代培养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复合型人才迫在眉睫。一方面,从短期来看,马克思主义与互联网技术虽分属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领域,但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因此短期时间内应当注重马克思主义与互联网技术的线下融合,建议在高校和社会组建“网络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实现二者在地理空间的组合、交融;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建议在大中小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增进相关复合学科的建设规划,从而可以系统、完整、批量的培养相关复合人才。

第二,加强国内外相关涉足网络领域公司的监管与整治。防范来自资本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加强国内以及外企在华涉足互联网领域公司的监管整治,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成长、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量”是基础,根据我国国情以及新时代网络发展现状、趋势,汇总各领域需求,听取各专家、权威意见,制定一套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实践、论证、定型后积极推广相关部门应用,通过风险评估将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倾向事件抑制在萌芽中,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基础,进而巩固和增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位置;“法”是关键,依法、依规设立相关法律,从法律规制方面限制国内外互联网公司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话语权争夺;“治”是核心,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多方联合执法力度,对网络空间中存在不合理、不合法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或削弱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个人、公司及团体进行监督、预警、整治、注销。

第三,推动传统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创新话语权的重要性,要“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创新对外话语表达,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18]。我们要从不同方面实现主流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在原有话语权基础上的创新,提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效性。

首先,创新话语内容,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与当前社会发展现状相结合,实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求真、求善、求美。要对现行网络话语内容,尤其是流行性网络话语内容做出整体性的分析研判;要将网络话语内容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相结合,在不改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容原则的基础上来实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创新、转化;要将话语内容与传播方式有机衔接,谋求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最大实效性。其次,转换话语传播方式,打破方法陈旧、形式老套、灵活性不足的话语传播,依托互联网将其转换为多元、灵活、迅速的传播方式。既要积极学习、借鉴现有网络话语体系的传播模式,实现话语传播方式多元化,又要积极融合广告学、美学、传播学等学科研究成果,实现新时代网络话语传播方式的跨界组合、跨界重构。再次,稳固话语传播平台,将现有话语传播平台做实、做大、做强。建立健全现有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反馈机制,扩大反馈范围、频率,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反馈数据进行数据分析,进行可视化处理进而推动现有话语传播平台的完善、发展。最后,拓展话语传播空间,即借助互联网拓展国际话语空间,增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国际影响力。树立国际视野,谋划全球布局,因势利导,循循善诱拓展网络意识形态国际话语权。

(四)建立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依靠人民。”[12]网络意识形态的建设和保障更离不开人民,因此高标准建立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大数据时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存储、提纯、分析来获得巨大价值、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服务或者洞见。”[19]当前,我们应借助大数据技术将网络意识形态对抗这个新领域筑牢,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紧握网络意识形态对抗的主动权。在国家层面建立意识形态安全中央数据库,在各县市构建舆情监测数据库,在各乡镇村设立网络化网格员,最大限度收集信息数据,为联机分析与可视化进程提供完整数据,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对抗阵地。在社会层面,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对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与创新,激发社会力量提振在大数据技术领域国际话语权,唤醒全民对大数据意识的觉醒与认知,为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的构建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社会领域与大数据相关企业的治理与监管,尤其是对社交领域的企业监管。对此,应建立健全大数据相关法律机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应建立一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巡视组,不定期对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估检测;应设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黑名单机制,规范与互联网及计算机行业相关的外资企业行为规范。最后,在个人层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及大数据的学习与认识,保护个人数据安全,提升意识形态渗透甄别能力,融入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建设中。

第二,组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宣传主干力量。突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全民启蒙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淬炼以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主的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宣传“尖兵”,推动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高质量建设。一方面,将科研院所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15]21。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中央和地方党校、高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等科研院所将马克思主义列为必修课,大张旗鼓地讲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旗帜鲜明地讲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传统、党的作风。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学习理论同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理论学习转化成为保护国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实际能力。另一方面,研究论证所在地区的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宣讲内容、话语、方式。根据所在地受众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进行宣讲内容、话语、方式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最大限度规避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实现全民认同。

第三,筑牢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现实生活中的核心价值是靠一系列公认的经典维持的,这种经典不是文学的,就是哲学的或者历史的。”[20]中华民族正是凭借其传统文化的强大硬核,披荆斩棘,继往开来走到了今天。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的巩固需要中华传统文化的硬核支撑,只有这样的硬核存在,才能让我们在形形色色、纷扰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保持清醒,保持正确。我们要借助线上线下两条主线,家庭、社会、学校三个空间,开展传统文化的学习与研究,真正让全民获得这种抵御网络“危害”的抵抗力,从而使得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更加稳定、更加牢固、更加坚不可摧。

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防范工作任重而道远,绝非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完成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进行精准分析是实现化解路径的重要前提,在处理网络意识形态问题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按照网络意识形态自身传播规律办事,有效防范、处理、管理、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确保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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