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以来,攀枝花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落实“三五四”工作部署,建立起市级就业机构统管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有效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增强基金使用效率,失业保险统筹管理步入“三三三”新阶段。
制定基金交接制度。失业保险基金原由社保机构分级管理,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与原管理机构统一制定财务交接制度,明确基金账务处理等相关事项。为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和技能提升补贴专项行动资金单独开户、独自建账、独立核算。
制定业务经办和风控制度。编制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措施和相关内控制度,规范17 个项目业务经办流程等,确立全城通办、全网通办、分层分级审核的经办原则。
制定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管理总体目标、基金预决算等具体工作要求,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的日常管理行为。
上级支持。省人社厅给予大力支持,将信息系统内失业保险金申领数据推送规则由参保地审批发放修改为自主选择发放地,将各县(区)线上支付统一变更为市本级支出,同时保留各县(区)独立的银行数据回盘等支付数据处理通道。
上下齐心。多次组织市、县、乡、村四级经办机构的业务人员开展线上业务培训,推行“一问、二看、三查、四收录、五反馈”的“五步工作法”,实现经办审核环节线上线下一致。
医保协同。协同医保部门调整领取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扣费方式。将各级代缴医保系统用户归集到市就业中心医保系统指定用户下,保证数据推送通道畅通。
税务协作。协同税务部门将各县(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保扣缴渠道变更到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扣缴户下进行扣缴。各级社保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从国库直接转入财政专户,并逐月提供收入明细表作为基金会计记账依据。
社银互通。通过省人社厅金融交易平台对接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贯通就业和银行两个信息系统,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选定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和收入户,保证资金发放渠道畅通。
试点先行。2021 年初,在攀枝花市东区启动试点工作,为全市经办机构提供先行经验。
测试反馈。全市6 个经办机构参照试点经验,实现了19批次支付的线上审核、支付、回盘等全流程操作。
完善功能。针对支付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系统问题,及时报请省就业局支持,增设相关功能,完善信息系统模块。
全面推广。及时召开市级统管业务推进会,确定各项目业务审核、发放支付的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市级统管工作中各级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
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零距离服务事项。办事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同时畅通网上申报指导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等推行邮寄资料代办、上门收件代办等服务。
统一基金收支户。设市财政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和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户,实现市级统一账户下闭环运转,将原基金支付方式由原层层下拨变为直接支付。
统一建账、集中核算。基金财务核算和会计职责集中到市本级,由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统一建账,实施集中核算。
严把资格初审和待遇核定入口关。业务经办人员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法”审核资料、核对系统数据。
严把发放计划数据核查关。失业保险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执行业务审核要点规定,比对3 个不同来源数据,核对准确后生成发放计划。
严把支付数据出口关。各级经办机构线上提交支付计划,同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或纸质资料申请方式提交待遇支付申请表到财务,由财务与支出户银行核对数据一致后予以支付。
落实按月对账要求。各级经办机构按月反馈经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对账明细表,落实业务和财务按月对账要求。
落实事中稽核要求。市级风险防控机构抽查比对当月基金财务交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事中稽核落实有力。
落实事后监督要求。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由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统一填报,发现错误及时进行核实或纠错,确保失业保险业务与财务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供稿单位/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