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國在实现整体脱贫后,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实现乡村振兴既是一个当代命题,更是贯穿近百年来党领导中国乡村现代化事业的长期主题之一。
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址正式挂牌。中国首设国家乡村振兴局,代表中国乡村振兴有了更好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同时迎来了乡村振兴的新使命和历史新起点。未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从此,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从9个方面对乡村振兴相关重要事项做出了法律规定,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为乡村振兴绘制了一幅“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美好蓝图。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二十个字,是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增强乡村吸引力,构建新时代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迈入新征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于2021年12月5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的抓手,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抓手,品牌强盛是产业兴旺的抓手。乡村振兴的总号角已吹响,如今,区域公用品牌与地方特色品牌作为农业产业的特殊形态,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承担着新的历史使命。
(编辑/吕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