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玉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广东 深圳 518028)
南朝刘宋隐士宗炳(375—443),字少文,祖籍南阳,生于江陵,中国古代著名书画家、佛学思想家、山水画论鼻祖。宗炳生平主要见于《宋书》《南史》,二书均将宗炳列入隐逸传。从仕与隐的关系来划分,隐士具有不同的类型,有半仕半隐、名隐实官、隐而后仕、仕而后隐、完全归隐等。不管怎样分类,宗炳都是完全的彻底的隐士。他的隐居,不是以隐求仕、也不是退官而隐,而是始终如一,独立不迁,多次征召不就。宗炳终身不仕,这本是千古不易的结论。但有学者发文,认为宗炳至少为官两次。[1-2]这对以往公认的定论形成了冲击,也改变了宗炳的历史形象。本文试对此问题略加考述,以回应“宗炳出仕论”,并求教于学界。
细研史籍,不难发现宗炳一生至少九次征召而不应,其中八次为《宋书》本传所载,《南史》本传(除重复外)另载一次。
第一次:“刺史殷仲堪、桓玄并辟主簿,举秀才,不就。”[3](P2502)(以下引《宋书·宋炳传》,不再加注。)
既然是“并辟”,就应该是二人同时主政并会商。殷仲堪,东晋士族,太元十七年(392年)十一月“为督荆益梁三州诸军事、荆州刺史”[4](P239);桓玄,东晋权臣桓温庶子,曾篡位称帝,建立桓楚。而此时桓玄已袭爵南郡公,弃官回荆州,“玄在荆州豪纵,士庶惮之,甚于州牧”。殷仲堪对桓玄有所忌惮,纵容有加。隆安二年(398年),桓玄因王国宝事始得志,为江州剌史;隆安三年(399年)“十二月,桓玄袭江陵,荆州刺史殷仲堪、南蛮校尉杨佺期并遇害。”[5](P252)次年,玄都督荆司雍等七州,领荆州刺史。[6](P2588-2589)可见,“并辟”之事当在隆安二年与三年(398—399年)之间,考虑到隆安二年,殷、桓二人关系尚未破裂,而隆安三年则已完全破裂直至十二月殷被桓所杀,故“并辟”之事很可能发生于隆安二年(398年),是年宗炳24岁。
第二次:“高祖(刘裕)召为太尉参军,不就。”义熙七年(411年),刘裕被授太尉,中书监。“先是诸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公(刘裕)表天子,申明旧制,依旧策试。”[7](P29-30)可见,刘裕被授太尉后,有召募、选拔人才之举,征宗炳为太尉参军当在此时,是年宗炳37岁。
第三次:“高祖诛刘毅,领荆州,问毅府咨议参军申永曰:‘今日何施而可?’永曰:‘除其宿衅,倍其惠泽,贯叙门次,显擢才能,如此而已。’高祖纳之,辟炳为主簿,不起。问其故,答曰:‘栖丘饮谷,三十余年。’高祖善其对。”
义熙八年(412年)九月,刘裕自表讨毅。十月,参军王镇恶“克江陵,毅及党与皆伏诛。十一月己卯,公(刘裕)至江陵。”至次年二月,刘裕在江陵停留三个月。[7](P30)期间,刘裕即着手行政和人事调整,分荆州十郡为湘州,并不计前嫌,征辟跟随刘毅八年之久、并任刘毅卫军从事中郎的谢灵运为太尉参军。辟宗炳为主簿当在此时,以义熙八年(412年)计,宗炳38岁。
第四次:“骠骑道怜命为记室参军,并不就。”[8](P1860)刘道怜为刘裕异母弟,向为刘裕所重。刘毅被诛后,司马休之复以都督荆、雍、梁、秦、宁、益六州军事,平西将军,领护南蛮校尉,荆州刺史,假节。休之在江陵颇得民心,刘裕“疑其有异志”,[7](P33)义熙十一年(415年)正月,借故赐死休之子侄。四月,击败司马休之,攻克江陵,授刘道怜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刺史,护南蛮校尉,加都督,北府文武悉配之。[9](P1594)。因此道怜最早于义熙十一年(415年)召辟宗炳。时宗炳41岁。
第五次“高祖开府辟召,下书曰:‘吾忝大宠,思延贤彦,而《兔罝》潜处,《考盘》未臻,侧席丘园,良增虚伫。南阳宗炳、雁门周续之,并植操幽栖,无闷巾褐,可下辟召,以礼屈之。’于是并辟太尉掾,皆不起。”
据《宋书.周续之传》载:高祖将北伐,江州刺史刘柳荐之高祖曰:“窃见处士雁门周续之,清真贞素,思学钩深,弱冠独往,心无近事,性之所遣,荣华与饥寒俱落,情之所慕,岩泽与琴书共远。加以仁心内发,义怀外亮,留爱昆卉,诚著桃李。若升之宰府,必鼎味斯和;濯缨儒官,亦王猷遐缉。”“俄而辟为太尉掾,不就。”[10](P2505)义熙十二年(416年)正月,“诏公(刘裕)依旧辟士。”“于是始辟召掾属”。[5](P145)由上可知,宗炳、周续之二人同时征召于义熙十二年,是年刘裕北伐,宗炳42岁。
第六次:“宋受禅,征为太子舍人。”(不应)宋受禅即刘裕称帝,刘宋建国于东晋恭帝元熙二年、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是年八月“立王太子为皇太子”,[11](P59)其时宗炳46岁。
第七次:“元嘉初,又征通直郎。”(不应)“太祖元嘉二年(425年),诏曰:‘新除通直散骑侍郎戴颙、太子舍人宗炳,并志托丘园,自求衡荜,恬静之操,久而不渝。颙可国子博士,炳可通直散骑侍郎。”[12](P2500)是年,宗炳51岁。
第八次:“东宫建,征为太子中舍人,庶子,并不应。”元嘉六年(429年)三月“(文帝)立皇子邵为皇太子”,[13](P84)征召宗炳,当在元嘉六年及之后。
元嘉九年(432年),朝廷“诏内外百官举才”,江夏文献王刘义恭上表推荐宗炳,其表曰:“窃见南阳宗炳,操履闲远,思业真纯,砥节丘园,息宾盛世,贫约而苦,内无改情,轩冕屡招,确尔不拔。若以蒲帛之聘,感以大伦之美,庶投竿释褐,翻然来仪,必能毗燮九官,宣赞百揆。”[14](P1795)
三年后的元嘉十二年(435年)五月,“有沙门慧琳,假服僧次而毁其法,著《白黑论》。衡阳太守何承天,与琳比狎,雅相击扬,著《达性论》,并拘滞一方,诋呵释教。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检驳二论,各万余言。”[15](P714)既然此时已被称为“太子中舍人”,可见征召最晚于元嘉十二年(435年)之前。若因刘义恭举荐,宗炳被征召“太子中舍人,庶子”,应在元嘉九年(432年),时宗炳58岁。
第九次:“衡阳王义季在荆州,亲至炳室,与之欢宴,命为咨议参军,不起。”。 元嘉十六年(439年),义季代临川王义庆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 义季主荆州后,也有辟士之举[16](P2510),宗炳被征召当在此时。义季“亲至其室,炳角巾布衣,引见不拜。王曰:屈先生以重禄,可乎?对曰:‘禄如腐草,衰盛几何。’”[17](P347)以元嘉十六年(439)计,宗炳65岁。
上述九次征召,简而言之,殷仲堪、桓玄主荆州时一次(主簿、秀才);刘裕主政时五次,其中受命太尉后辟为参军、诛刘毅后辟主簿、北伐前后辟太尉掾,弟道怜主荆州辟记室参军、宋受禅后召为太子舍人;文帝刘义隆主政时三次,其中元嘉初征通直郎,东宫建征太子中舍人、庶人,弟义季主荆州时征咨议参军。
需要说明的是,《宋书》本传对宗炳征召的记载(前半段),并非按历史顺序。“高祖诛刘毅后辟主簿”这一事件叙述完后有一段文字,用以说明宗炳的“栖丘饮谷,三十余年”:
“妙善琴书,精于言理,每游山水,往辄忘归。征西长史王敬弘每从之,未尝不弥日也。乃下入庐山,就释慧远考寻文义。兄臧为南平太守,逼也俱还,乃于江陵三湖立宅,闲居无事。高祖召为太尉参军,不就。”
王敬弘与宗炳出游的时间系王任征西长史(王敬弘传中为“安西长史”)、南平太守期间,《宋书》载:王敬弘“少有清尚,……性恬静,乐山水” “敬弘至巴陵,……山郡无事,恣其游适,累日不回,意甚好之。”“转桓伟安西长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县界。玄辅政及篡位,屡召不下。”[18](P1893)安西长史为安西将军的下属,王敬弘任长史时安西将军治所为江陵。元兴元年(402年)正月,桓玄之兄桓伟任安西将军、荆州刺史、南蛮校尉。元兴二年(403年)九月或稍前,桓伟卒,王敬弘乃弃官闲居。是年桓玄篡晋,次年桓玄兵败。可见,王敬弘转为桓伟安西长史的时间在元兴元年(402年)正月或稍后,至二年(403年)九月或稍后,此时为王、宗同时出游时间。
尔后宗炳“乃下入庐山”,并为兄所逼回,在三湖立宅,闲居无事。其间高祖受命为太尉(411年),召宗炳为参军。至义熙八年(412)年,刘裕诛刘毅后再次召宗炳为主簿时,宗炳已三十余岁,故有“栖丘饮谷,三十余年”之语。
宗炳一生屡次征召而不就,史有明载。《宋史》本传以六个“不就”或“(皆)不起”“(并)不应”回应八次征召。《南史》对其唯一增加的一次(“骠骑道怜命为记室参军”)也记为“并不就”,并一言以蔽之曰:“宋受禅及元嘉中频征,并不应。”宋志磐撰《佛祖统纪》和宋陈舜兪撰《庐山记》等重要佛教史籍关于宗炳的生平中,均明确记载多次征召而不就。[19-20]清人严可均所辑《全宋文》(卷二十)“宗炳”条目在列举《宋书》中的八次征召后,也以“皆不就”结尾。[21]总而言之,考诸史籍,并未发现宗炳有任何出仕之举。
宗家是当时荆州数一数二的世家大族,其先祖曾助力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称帝,宗炳祖父宗承封柴桑县侯、任宜都太守,父亲宗鲧之为湘乡县令,兄宗臧为南平太守。宗炳有优越条件和众多机会出仕为官,但他却志托丘园,久而不渝,视官禄如秋草,屡次拒官不就,体现了一个真隐士超然脱俗、自由飘逸的高洁品格,最终成为古代文人学士所崇拜和追慕的艺术楷模和精神偶像。
韦宾先生对宗炳思想做过一些研究,对宗炳生平做过一些考证,值得赞许。但其某些结论,特别是关于宗炳出仕的结论,实在难以令人苟同。
韦文认为,宗炳至少出仕为官两次,第一次是出任主簿。
韦文说:“《本传》中的‘刺史殷仲堪、桓玄并辟主簿,举秀才,不就’一语当断为‘并辟主簿,举秀才不就’。”因此韦文认为宗炳已任桓玄与殷仲堪之主簿,只是未应秀才之举。同时韦文又认为高祖诛刘毅后,宗炳应召就任高祖之主簿,“其时宗炳当为三十七八岁。时宗炳已任桓玄与殷仲堪,或刘裕所辟之主簿职。”
如果说关于出任殷仲堪、桓玄主簿之职,韦文的断句还勉强有点“理由”的话;那么关于出任刘裕主簿之职的结论,则完全不顾史实。《宋书》明载:高祖诛刘毅后,“辟炳为主簿,不起”。韦文也引用了此语,但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又断然否定,实在令人不解。
韦文认为,宗炳第二次为官是出任“太子舍人”。
韦文引用《宋书.戴颙传》中太祖元嘉二年(425年)诏:“新除通直散骑侍郎戴颙、太子舍人宗炳,并志托丘园,自求衡荜,恬静之操,久而不渝。颙可国子博士,炳可通直散骑侍郎。” 韦文按曰:“‘新除’者,当即戴、宗已就其职,前‘宋受禅,征为太子舍人’,即此也。”认为宗炳在元嘉十二年(435年)作《明佛论》时,“可能(已)就任太子舍人一职,此前亦可能就主簿之职。”
诏书所说的“丘园”即指隐居之处;“衡荜”即横木编荜以为门户,喻简陋的房屋,借指平民和隐士的居所。“恬静之操,久而不渝”则表明宗炳至元嘉二年(425年,51岁)久征不就的事实。
简言之,在韦文看来,宗炳自隆安三年(399年)起任殷仲堪、桓玄之主簿(接着或任刘裕之主簿),宋受禅(420年)开始又任太子舍人,至435年,即宗炳至少连续35年任职。如果是这样,宗炳就已经不是一个隐士了,史籍将其归入隐逸类就不恰当了。
仔细研读韦文,笔者觉得其考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考证不周。《宋史》《南史》记载宗炳九次被征召,但韦文仅涉及八次。即:1、殷仲堪、桓玄并辟主簿、举秀才;2、高祖辟为主簿;3-4、辟为太尉参军、太尉掾;5、征为太子舍人;6、征通直郞;7、征为太子中舍人、庶子;8、命为咨议参军。此八次均为《宋书》所载,《南史》记载的“骠骑道怜命为记室参军”则未提及。
二是史实混淆。其一,高祖辟宗炳“太尉参军”和“太尉掾”,本为两次事件,所涉官职有所不同,时间也不同,且《宋书》本传系分开记载。第一次(辟太尉参军)是在411年,即刘裕任太尉之后,“高祖召为太尉参军,不就”;第二次(辟太尉掾)系与周续之同时,即刘裕北伐之年(416年),“南阳宗炳、雁门周续之”,“并辟太尉掾,皆不起。”但韦文却将二者作为一次征召:“则辟宗炳太尉参军、太尉掾,在义熙七年前后,即411年前后,时宗炳三十七岁左右。”其二,宗炳征召为“太子舍人”和“太子中舍人,庶人”,也是两次事件,官职不同,时间不同,俸禄也不同,《宋书》也是分别列出。一为“宋受禅”,即宋国成立时(420年),征为“太子舍人”;一为元嘉六年(429年)三月“(文帝)立皇子邵为皇太子”后,征“太子中舍人,庶人”。且其间宗炳还另有一次征召通直郎不就,而韦文又将两次征召太子官属混在一起。
韦文据此认为:“则宗炳未就通直郎等职,然直至元嘉十二年,宗炳亦为称之‘太子舍人’者,即宗炳在其职已十余年。”
首先这一判断与史实不符,《宋书》本传在列举“太子舍人,通直郎,太子中舍人、庶人”这三次征召后,以“并不应”结尾。同时韦文也混淆了相似的职位。前引何尚文中的“太子中舍人”,系宗炳被征召的“太子中舍人,庶人”(系文帝所辟)的简称,与“太子舍人”(系武帝所辟)在职位、品位上是有区别的(详后)。
三是张冠李戴。《宋书》宗炳本传中插有一段文字:“炳外弟师觉授亦有素业,以琴书自娱。临川王义庆辟为祭酒,主簿,并不就,乃表荐之,会病卒。”接着,本传继续记述宗炳生平:“元嘉二十年,炳卒,时年六十九。衡阳王义季与司徒江夏王义恭书曰:‘宗居士不救所病,其清履肥素,终始可嘉,为之恻怆,不能已已。’”
针对这一段文字,韦文写道:“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六:‘江夏王义恭尝荐炳于宰相,前后辟召,竟不就’,可能与史实不合。”“刘宋时期,宗炳老疾俱至还江陵,所受征召,恐怕指的就是宗炳本传所谓‘临川王义庆辟为祭酒,主簿,并不就,乃表荐之,会病卒’。但从《南史》师觉授传来看,这指的是师觉授不应召辟,并非指宗炳,且《宋书》谓召师觉授者为义季,《南史》谓义庆,但与义恭无关。‘并不就’乃指祭酒、主簿二职皆不就。就事件本身来讲,师觉授传所讲的征辟与《历代名画记》宗炳传所讲的征辟应属同一件事,巧合的可能性很小。《历代名画记》谓刘义恭前后召辟,恐怕是张彦远误读了《宋书·宗炳传》的意思,并且有意将‘临川王义庆’改为‘江夏王义恭’,且将‘辟为祭酒,主簿,并不就’窜改成‘前后辟召,竟不就’,以为宗炳一生皆未出仕,实在是一种误解。”
韦文显然存在人物的混淆和史实的错乱。
其一,张彦远的“江夏王义恭尝荐炳”,是有其历史根据的。前述宗炳第八次征召时,已引义恭元嘉九年(432年)上表荐炳云云,即张彦远所言之事。元嘉六年(429年)至八年(431年),江夏王义恭曾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任荆州刺史,镇江陵,且时任义恭抚军长史、持军、南蛮校尉的张邵曾派儿子张敷求教宗炳,可见义恭对宗炳多有耳闻甚至交集。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的记载,只是对《宋书.宗炳传》的转述。
其二,韦文说:“《宋书》谓召师觉授者为义季,《南史》谓义庆,但与义恭无关。”实际上无论是《宋书·宗炳传》,还是《南史·师觉授传》,均记载“义庆”而非“义季”或“义恭”辟召或表荐师觉授。除本传外,师觉授生平还另有记载:“元嘉十二年,普使内外群官举士,义庆上表曰:‘……处士南阳师觉授,才学明敏,操介清修,业均井渫,志固冰霜。臣往年辟为州祭酒,未污其虑。若朝命远暨,玉帛遐臻,异人间出,何远之有。’”[22](P1609)可见,义庆多次辟召或推荐师氏,并无征召或举荐宗炳。
其三,韦文说:“师觉授传所讲的征辟与《历代名画记》宗炳传所讲的征辟应属同一件事。”实际上并非同一件事,而是韦氏混淆师觉授和宗炳二人征召史实。《宋书·宗炳传》的“炳外弟师觉授亦有素业,以琴书自娱。临川王义庆辟为祭酒,主簿,并不就,乃表荐之,会病卒”这段话,明明白白写的是“师觉授”,而江夏王义恭也确实举荐过宗炳。
所以《历代名画记》作者张彦远并不存在所谓的“误读”,更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窜改”。因此,所谓宗炳多次出仕,没有任何证据,也不存在“历史的误解”。真正“误读”“窜改”的,只能是韦宾先生本人。此外,韦宾先生在考述的过程中,多有主观臆断之处,如认为宗炳本传中的“慧坚”可能是“慧远”,王敬弘本传的“宗协”可能是“宗炳”,如此等等,都没有任何史料证明。加之对史籍中“新除”一语的理解错误(详后),其结论错误也就不足为怪了。
尽管宗炳终身不仕,但是在可见史籍中确有称宗炳官职的记载,这可能是宗炳被“误读”的重要原因。
原因一是前引刘宋何尚之《答宋文皇帝赞扬佛教事》文云:“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15](P713)
原因二是梁庾元威《论书》云:“宋中庶宗炳出九体书”。[23](P59)
原因三是乾隆《江陵县志》云:宗炳官太子中舍人。①见乾隆.江陵县志·卷五十八杂记[Z].原版复印本,第27页。
宗炳从来没有应召,但对其征召的职位和品位却不断上升:
第一、三次,召为主簿。主簿,即主官属下佐吏,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秘书或秘书长。古代官府皆有主簿一职,上自三公,下至郡县,故其品位不一。魏、晋以下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参机要,总领府事。隋、唐以前,因为长官的亲吏,主簿权势颇重。
第二次,召为太尉参军。太尉本为“三公”之一,乃朝廷最高军政长官(但有时仅为官衔而非官职)。参军,原为“参谋军事”,后军府以外官署亦置,宋时诸府参军为七品。
第四次,召为记室参军。记室系掌管文书之官职,记室参军即专事掌管军队文书工作的官职,亦应为七品。
第五次,召为太尉掾。太尉掾,即太尉副官或一曹(即部门)之长,总领曹事,宋时公府掾、属为七品。
第六次,召为太子舍人。太子舍人为太子官署,陪伴太子,以其品行影响太子,各个朝代品位不同,宋时太子舍人定为七品,品位较低。
第七次,召为通直散骑侍郎。散骑侍郎,掌文学侍从、收纳章奏、劝谏纠劾的官职,东晋时置二人,后增至四人,属散骑省。通直散骑侍郎,职同散骑侍郎,参平尚书奏事,兼掌侍从、讽谏,地位较高。员外散骑侍郎与散骑侍郎通员当值,故曰通值。宋时为五品。
第八次,召为太子中舍人、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中庶子为太子官属。宋承晋制,各置四人,共掌文翰,中舍人在中庶子之下,但其俸禄相同。宋时太子中庶子,庶子,均为五品。
第九次,召为咨议参军。咨议参军即咨询谋议参军,属顾问谏议官职,王府和州府所设特别官职,职数不定,地位甚尊,位于一般参军之上,有时行大郡太守甚至府州长官之职。宋时“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为五品,“咨议参军”应不低于五品。[24-25]
拒召不就,但仍能以其征召官职称谓,而且其品位越来越高,这在中古时期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反映了当时皇权与士人之间一种特殊的权力与品望关系。据《后汉书》载,当时的隐逸之士频受朝廷之征辟礼遇,东汉王朝对隐逸之士采取十分开明的态度,而“士人高自标置不肯‘屈身降志’,王朝政府却须反躬自责为德薄不能致贤。”[26](P86)
一方面,征召是官方将社会贤达纳入其统治框架的一种手段,或者是表明唯才是举的一种姿态。正所谓:“举逸民,天下之人归心焉。”[27](P1754)但另一方面,“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28](P3627)的权利。士人可以应召,也可以不应召。虽然没有应召,这些士人却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官职或品位)。随着辟命官职或品位的提升,被召士人的声望也随之上升。[29](P203-206)当然,对于不应召者,则可能有违抗君命之嫌,面临着追究过失的风险。[29](P224)
尽管士人多次征召不就,朝廷及长官仍然“乐此不疲”。甚至以上一次征召的官职来称谓未曾任职的士人,如魏文帝曾诏命管宁为“太中大夫”,尽管管宁未曾就任,魏明帝仍在诏书中称其为“太中大夫”,实际上是“未曾受其位,亦可获其号。”“征命所任官职已经附着于管宁的个人身份之中,而无关其应命与否。” “事实上,对宗炳所称的‘太子舍人’,亦具有同样的性质。”[29](P251,254)
从东汉后期始,官方把这种征召不就的官职品位作为下一次征召的起点。与宗炳同时的戴颙,就先后征召为太尉行参军(七品)——通直散骑侍郎(五品)——国子博士(六品)——太子中庶子(五品)——散骑常侍(三品)。“虽然戴颙从未真正接受过王朝的任何一次征除,但王朝在对于戴颙的征召中所任官职,……升进路径,皆与王朝正常的权力秩序无异。”[29](P254)宗炳也是如此,前引“新除通直散骑侍郎戴颙、太子舍人宗炳”,表明朝廷也曾任命宗炳为“太子舍人”,宗炳并未接受即并未就职,但朝廷仍以“太子舍人”为征召的起点,任命宗炳为“通直散骑侍郎”,征召的官职品位比上次高。
南朝史籍所提及的‘新除”事例,均有‘未拜’之义。前述韦文对“新除”的理解,与实义正好相反。“新除”并不表明某人“已就其职”,只是尚未上任的新职。“除”与“拜”并不是一回事,而是一件事情的两个阶段、两个端点,从“除”到“拜”,即从朝廷授官到个人受官,有着特定的制度程序。通俗地说,“除”相当于今天的“任命”(“新除”也就是“上次任命”之义),“拜”相当于今天的“就职”。[30](P118,122)这样的记述屡见不鲜,试举几例:
殷仲堪:“除尚书郞,不拜。”[31](P2193)
雷次宗:“除给事中,不就。”“(元嘉)二十五年,诏曰:‘前新除给事中雷次宗,笃尚希古,经行明修,自绝招命,守志隐约。宜加升引,以旌退素。可散骑侍郞。’”[32](P2518)
王敬弘:元嘉六年四月“迁尚书令,敬弘固让(推辞不就)”,[33](P1894)五月“以新除尚书令王敬弘为特进、左光禄大夫。”[34](P84)
不管士人有没有接受皇帝或官府的征召,在官方看来,这种征召具有权威性,“朝廷对官职的除而未拜,也在官资层面给予法理确认。”[30](P138)因此无论应命还是拒绝,征召的官职已成为士人身份的一部分。宗炳虽然一生未曾应召,但其征召的品位却在不断提高,史籍中也偶现宗炳官职的记载,其原因也在于此。
宗炳终身隐逸不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他的家庭成员。史载:宗炳从父弟宗彧之,“蚤孤,事兄恭谨,虽文义不逮炳,而真澹过之。”朝廷及地方政府曾先后辟主簿,举秀才,征为著作佐郎、员外散骑侍郎,他都未曾应召。[35](P2515)宗炳外弟师觉授,已如前所述,多次征召而不就。[36](P1806)宗炳孙宗测,“亦有祖风”,州举秀才、主簿,骠骑豫章王征为参军,永明三年(485年)诏征太子舍人,建武二年(495年)征为司徒主簿,皆不就。[37](P1806)可见,宗炳同辈与晚辈中多人隐逸不仕,体现了宗炳高洁的家风和处世的品格。这也同时说明,多次征召而不应,在宗炳时代,是一个普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