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吕瑞玲 郑 爽
近年来,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支出的效果性等问题倍受广泛关注。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加强了对部分财政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及财政支出重点再评价,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责任和绩效意识。但在评价工作中发现,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存在一些难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预算单位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足,对评价工作的意义、框架、思路、操作规程认识不够深入,申报绩效目标不够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不科学、不严谨,绩效评价走过场,结果不公开,不能深入分析支出项目实施的绩效效果,工作处于应付状态,绩效评价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协调机制不健全。就各部门预算单位而言,绩效评价工作包括资金使用、业务管理、工作业绩等在内的系统工程,需要由财务、内审、项目执行单位、特别是业务股室的密切配合,共同操作完成。这就需要在单位内部建立绩效评价协调机制,对计算绩效指标的一些基础数据、收集和整理信息资料发挥协调配合作用。
三是预算编制不细。按照现行的财政收支分类科目,财政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专项公用经费+事业支出+建设支出)。由于受地方财力限制,年初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除了按政策规定标准将人员经费安排后,其余绝大部分全部做为项目支出安排,只安排了少量的公用经费,部分单位支出不按预算走,乱支乱用;有的部门将“印刷费”“水电费”等基本支出编进项目支出预算,或是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以此来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很难分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给绩效评价带来较大困难。
四是项目分类过杂。项目支出种类多、散、杂、小,且重复较多,不利于开展绩效评价。从近几年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来看,项目种类至少有几百种,名称不一;有的项目资金规模小,只有十几万、甚至只有几万元;有的项目交叉重复,牵涉的部门较多,如“农民工培训项目”移民、教育、劳动、残联等部门都有,不利于开展绩效评价,也给财政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
五是评价体系不优。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难点。评价指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绩效评价结果。由于财政支出项目类型繁多,既有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也有建设和购置类支出、政策研究类和管理类支出,不同项目有很大差异,很难找到一套指标覆盖所有项目,再加上绩效评价工作刚起步,目前没有形成一个比较成熟、完善、系统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级财政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不够细化,定量指标较少,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价值不高,效果不明显。
六是评价方法单一。就目前县级财政来讲,受技术和业务能力限制,评价方法简单,专家库成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学习,预算单位缺乏专业工作人员,再加上第三方评价服务市场不发达,其评价能力、专业水准都很难达到绩效评价的要求,给评价工作带来困难。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质是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标准,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判断,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不仅是财政部门的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自职责。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提高政府绩效,为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整合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源,实现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化管理,开发建立财政支出评价项目库、专家库等技术支撑系统。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先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分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为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或单位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循序渐进,努力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运行体系。
引入战略性项目概念,按照绩效目标命名财政项目名称,整合现有的项目,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体系,做到不重复交叉,从而减少项目个数,对新增的项目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纳入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多,对财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更好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对部门基本支出、部门项目支出、部门支出管理和财政综合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对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引导和培训,通过第三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以作出客观、公正、中肯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