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临汾市财政局不断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打好资产管理“组合拳”,全面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落实。
自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以来,临汾市财政局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将资产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提升整体管理效能。稳步推进资产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对接,按照“严控增量、调整存量”的原则,将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审核关口前移,以资产存量为基础审核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以存量控增量,有效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在预算编制环节,2022年初按照预算工作整体安排,对市直两百余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资产购置预算予以压减,核减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在预算执行环节,严格按照预算审批,原则上不再新增资产配置。
一是建立市直公物仓管理制度。2021年,印发了《临汾市市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配套出台了《公物仓物资接收制度》《公物仓分类保管制度》《公物仓台账管理制度》《公物仓清查盘存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投资200万元建立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罚没财物、闲置资产、暂存物资、共享共用等物资进行接收和保管的实物仓库,遵循科学配置、节约高效、规范处置、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实物资产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市级公物仓的建立,不仅为市直单位提供物资暂存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而且为临汾市实施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建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随着市直单位无人机购置需求不断增加,综合考虑无人机总体价值高、利用率低等因素,临汾市财政局率先启动了无人机共享共用模式,实现了无人机高效使用,减少了无人机购置。同时,以“专人专机”的工作模式强化管理,实现了对无人机的有效保护,减少了后期维护费用。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现有资产利用率,减少资产购置支出,临汾市财政局采取了出租、调剂、置换等方式盘活市直单位闲置资产。
一是盘活重点资产(房屋、土地等)。临汾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对闲置房屋和场地等出租出借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房屋、场地出租出借一律经财政审批,租金水平一律经评审中心评估,一律通过政府资源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租金一律上缴国库。在盘活闲置资产的同时,通过租金评估和公开招租,杜绝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明显偏低的问题,增加了财政收入,规范了资产管理。
二是盘活办公资产。根据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及城市建设需要,部分单位精简或搬迁后,原有办公资产出现闲置现象,如2020年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搬迁,由于其机房不能断电,本着勤俭节约、共享共用原则,调剂了市场监督管理局闲置的油浸式变压器,节约财政资金30余万元,同时将原址变压器等配套设施纳入公物仓管理,待后续调剂或处置。2021年临汾市直部门共调剂电脑146台、空调17台、执法记录仪15台及专用车辆3辆,节省财政资金160余万元。2022年上半年,公物仓接收了部分单位闲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笔记本电脑等,其中调剂电脑51台、办公桌53个、办公椅46个、文件柜33个,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是盘活政府储备物资。针对市畜牧发展中心草原防火物资闲置问题,临汾市财政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将该批物资调剂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发展中心,用于其行使相关职能,该批闲置防火物资账面原值181.53万元,已全部移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