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梅
(嘉峪关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甘肃 嘉峪关 735100)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划分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也是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考核奖惩的参考[1]。全国及甘肃省省级两区复核划分,是以县区和乡镇为基本单元的,本研究在此基础上,根据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以村级行政界限为边界,利用GIS技术,采用定量、定性结合的方法,提出植被覆盖度、土壤侵蚀强度、敏感性指标(敏感区)等划分指标,构建了嘉峪关市市级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指标体系,并对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进行划分。
嘉峪关市位于甘肃省中北部,河西走廊中部偏西,地处祁连山北麓的戈壁平原地带,现辖峪泉、文殊、新城三个镇,土地总面积1 224.17 km2。嘉峪关市南部为祁连山,北部为巴丹吉林沙漠,位于内陆河流域;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85.3 mm,多年平均气温7.6 ℃,年均水面蒸发量2 149 mm,年均日照时数3 033 h;具有山地和平原荒漠植被特征,群落结构稀疏简单,植物种类相对贫乏;土壤类型包括灌淤土、草甸土、灰棕漠土、风沙土4个土类的11个亚类7个土属21个土种。嘉峪关市山地、丘陵、戈壁、绿洲相间分布,在河西走廊地带极具代表性。
根据《2020年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嘉峪关市水土流失面积为697.73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00%,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280.42 km2,中度侵蚀面积为203.35 km2,强烈侵蚀面积为213.12 km2,极强烈侵蚀面积为0.84 km2。从侵蚀类型来看,是典型的风力侵蚀区。
本研究数据资料主要有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现状、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国家湿地及嘉峪关社会经济等数据。气象数据来源于嘉峪关市1976—2016年气象资料;地形地貌数据从GF-2号影像中提取;乡镇及村级行政区界数据来源于1∶5万地形图及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行政区矢量图;土地利用数据为2018年公布的国土二调更新数据;水土流失情况来源于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水源保护区数据来源于嘉峪关市水务局提供的水源地保护矢量数据;生态公益林、国家湿地公园数据来源于嘉峪关市林草局提供的公益林管护、湿地公园矢量数据。
2.2.1 重点防治区划分要求
根据嘉峪关市的气象、地貌、植被等自然情况和人口分布、水土流失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要求:①两区划分时应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②市级两区范围不能重合;③市级两区可以涉及所有的镇(国有土地)、行政村,但不能覆盖全部面积;在进行面积统计时,两区应将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机场用地,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内陆滩涂、沼泽地、水工建筑用地等扣除;④不宜治理或难以治理的城市建成区、荒漠戈壁、沙漠、黑山、文殊山及文物保护范围划为市级的其他区(非重点区域)。
2.2.2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指标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要特征为:水土流失较轻,植被覆盖情况相对较好,存在水土流失风险,人为扰动和破坏后水土流失危害较大的区域,包括饮用水源区、公益林。定量指标主要有植被覆盖度、土壤侵蚀强度、敏感性指标和集中连片面积等。其中:植被覆盖度为区域植被在地面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土壤侵蚀强度是反映水土流失轻重程度的指标;敏感性指标指嘉峪关市涉及的公益林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列入重点预防区;集中连片面积指划定防治区面积应大于10.0 km2。
2.2.3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指标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要特征为:水土流失严重,对黑河水系讨赖河(北大河)和重要支流、重要湖库淤积影响较大,可能引发城市洪涝灾害的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区域农业生产,急需开展抢救性、保护性治理的区域;城乡接合带、光伏场及周边、少数耕地等存在水土流失,适宜布设综合防沙治理措施的区域。选取植被覆盖度、土壤侵蚀强度及集中连片面积作为定性指标,面积应大于10.0 km2。
嘉峪关市市级两区划分指标见表1。
表1 嘉峪关市市级两区划分指标
2.2.4 划分标准
根据嘉峪关市两区划分要求及指标,采用定性评价、定量统计分析方法,严格控制连片面积指标,科学划分嘉峪关市市级重点防治区[2];利用“3S”技术,采用空间分析、整合分析等技术,完成了嘉峪关市两区范围划分。
根据嘉峪关市自然概况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指标,全市共划分4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3个镇。重点预防面积260.54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28%,划分结果见表2。
表2 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划分
(1)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位于巴丹吉林沙漠和蒙新戈壁前沿的新城镇,属于河西走廊最重要的湿地之一,范围包括新城镇的泥沟村、新城村和新城镇国有土地,以风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为中度及以下。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是进行合理排灌、减轻盐害,提高灌水效益,同时采取封闭轮休、限制进入等保护管理措施,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2)西戈壁公益林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该区以戈壁草原、戈壁荒漠、沙丘等地貌为主,范围包括峪泉镇的国有土地、文殊镇的国有土地,风力侵蚀强度为中度及以下。治理措施以保护原有森林资源、荒漠戈壁为主,沿北大河岸有计划地营造防风护岸林、护田林,同时结合嘉峪关长城文化遗址,创建地质遗迹与文化遗产景观综合体。
(3)小红泉国家公益林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主要是峪泉镇的国有土地,该区域内植被条件较好,以风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为中度及以下。水土流失的防治主要是禁止乱砍滥伐、乱建滥占、乱捕滥猎、采砂取土、采集珍稀植物和放牧等,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利用已有的洪水沟、古河道播种耐旱草种,并有计划地栽植耐旱灌木等。
(4)黑山湖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包括峪泉镇的酒钢农场、峪泉镇国有土地,风力侵蚀强度为中度。应优先保护水质优良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防止水质污染;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嘉峪关市共划分2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2个镇的村、农场及国有土地。重点治理区面积为187.77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5.34%,划分结果见表3。
表3 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分
(1)嘉西光伏产业园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主要是峪泉镇国有土地,以风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强烈为主。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是强化对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并有计划地封滩育草,严禁对戈壁滩人为破坏。
(2)嘉峪关城区外围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包括峪泉镇的断山口村和黄草营村、酒钢农场、峪泉镇国有土地、文殊镇国有土地,区域内以风力侵蚀为主,兼有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中度以上。治理措施应与林业育护结合,乔、灌、草结合,加强戈壁沙生植物的保护;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渠护路林;努力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加速水利建设,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治理漏沙地、盐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