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颢
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肩负着“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大历史使命,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自2016年本市出台《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对设立人大街道工委作出规定以来,各区人大常委会已在全市107个街道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实现了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全覆盖。
《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29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上海首部全面规范和推进人大街道工委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为引领推动基层人大全方位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新形势下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找准人大街道工委的“坐标点”
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亮点,各区在实践中也进行了各个层面的探索和创新。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不少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提出,希望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定位和法律地位,避免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时出现“底气不足” “无所适从”等现象和困境。“要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定位”,五里桥街道工委主任曹炯建议,“理顺人大街道工委与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关系”。与会的其他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纷纷表示赞同。
基层有呼声,立法要回应。在法律层面将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和地位说清楚,对做好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中有关设立人大街道工委的规定,《条例》明确了人大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
考虑到在各区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支持对人大街道工委贴近地区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基层群众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条例》还明确,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丰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闪光点”
找准了定位,明确了目标,在实践中,仍有部分人大街道工委对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感到困扰。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人大街道工委拿出了平时的工作清单:“要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 “要做好代表‘家、站、点’的维护和管理” “要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络和服务” “要协助做好辖区疫情防控” “要协助参加辖区垃圾分类和环境整治” “要协助社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直接面向基层,职责范围更为宽泛,工作的综合性更强。明确人大街道工委职责,既是现实之需,也是工作之要,更是规范之本。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条例》对这些工作任务按照“突出重点、有增有减”的原则作了梳理,将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任务分为基本职责、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工作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三种类别作出表述。
基本职责主要是有关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面的职责内容,包括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加强人大代表“家、站、点”建设和管理等内容。交办工作是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交办,在街道辖区内协助开展的与人大监督、选举等有关的一些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目前设立的25家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中,2家设在人大街道工委,3家设在街道办事处,其他20家分别设在行业协会、镇人大、委办局、企业、市民中心及村委会等。为切实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条例》明确将协同推进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人大街道工委的一项创新工作予以专门规定,明确要为设在街道辖区内的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支持协助、服务保障,充分整合资源,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抓住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着力点”
“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不明确,希望这次立法能作出规定”,这是立法调研期间听到最多的话。立法部门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人大街道工委结合辖区实际,有的制定了具体的会议程序,有的明确了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及向选民述职制度,有的建立了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机制。正是这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金点子”推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怎么干”的问题是规范人大街道工委履职、发挥作用的关键问题。《条例》综合各区的探索,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各项工作制度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明确会议制度,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人大街道工委会议,讨论决定人大街道工委的重要事项;强调工作通报,要求人大街道工委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建立工作通报机制;规定交办程序,要求人大街道工委按照规定交办流程和监督结果运用办法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交办工作;做好意见建议的分类处理,要求人大街道工委对代表及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分类办理;推动平台整合,要求人大街道工委整合辖区内各类平台资源,拓宽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的渠道,广泛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为保障这些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推进人大街道工委规范化运作,《条例》还从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条例》的颁布施行将使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更好地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在基层社会治理与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