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数字融入与社会信任
——基于CSS2019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2-01-24 13:13:26杨佳华吴佳丽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网民信任水平

杨佳华,吴佳丽,李 芬

(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一、引言

当前互联网正在全球范围内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七成以上,互联网基础设施全面覆盖,网络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十四五”规划也指出,要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字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可以说,在互联网逐渐普及的今天,网络正在全方位地渗入人们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空间。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互联网不仅超越了传统的时空界限,带来了社会互动的“脱域”,还使社会互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突破年龄、性别、阶层、种族等各种现实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限制,促进更大范围的社会整合,使得人类生活的整体联系更为紧密。另一方面,互联网在带来诸多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网络化”并没有实现人们之间普遍的自由平等,相反,不同人群在网络技术的拥有、应用方面形成了分化,这种“数字鸿沟”又使不同群体之间产生了新的社会分化,加剧了社会不平等。此外,互联网还催生了语音聊天、视频聊天等新的互动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使人们没有必要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交流,造成人们失去了增加相互接触、相互了解、建立信任的亲临现场的机会。因此,随着网络生活方式的普及,互联网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公众的社会信任水平。

综上所述,对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互联网与社会信任的关系仍是一个有待检验的重要问题。关于这一命题的实证解释,对于提高社会信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回顾

信任可以划分为特殊信任和社会信任(即普遍信任),前者是个体基于多次重复的人际交往所产生的信任,即对自己群内的或和自己有亲密互动的他者的积极性预期;后者则是对那些自己并不熟悉的、群外的或者与自己不直接互动的他者所持有的积极性预期。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大多基于血缘、地缘等传统社会关系展开,交往范围狭小,这使得特殊信任在人际关系格局和社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社会互动的重要载体,也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人际关系形式——“网缘关系”。社交圈的开放使得以传统社会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特殊信任模式的有效作用场域不断缩小,社会信任的重要作用开始凸显。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开始关注互联网与社会信任的关系,并主要形成了三种观点,即正向说、负向说和不确定说。

(一)正向说

持“正向说”的学者认为,互联网对个人社会信任的提升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Bouchillon(2013)基于一项针对美国德州大学生的调查指出,大学生使用社交媒体的强度与其社会信任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Sunstein(2017)认为,互联网创造出了一个“回声室”,在网络中的个人往往会对自己看着顺眼的信息感兴趣,也更倾向于和自己观点相近的人互动,这种选择行为很有可能提高网民对于社会上其他人的信任水平。胡百精等(2015)发现互联网具有创造凸显积极信任的巨大可能性和独特价值,互联网是一个创造开放、平等对话环境的平台,能够促进对话民主,重构积极信任①胡百精,李由君.互联网与信任重构[J].当代传播,2015(04):19-25.。张加春(2016)构建了嵌入性信任的三种协调机制,发现互联网通过改变现实社会的时空结构、整合人际关系圈、改变信息和知识的分配方式等三种方式,为社会信任的产生和扩大提供了良好平台。

(二)反向说

持“反向说”的学者却指出,互联网会对个人社会信任水平的提升起负向的阻碍作用。Grabner-Kraeuter(2002)认为,与传统信任相比,互联网信任易受个人特质的影响,因此更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网络互动缺乏面对面沟通等有形要素,在互联网场域下建立社会信任显得更为困难。管金平(2015)认为,网络主体的虚拟性使事中监督与事后救济变得更为艰难,事前注意由此成为规避风险的主要手段,因而主体间的初始信任往往难以建立,社会信任水平较低。赵晓航等(2017)通过CGSS2013数据对上述观点进行了证实,研究发现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来源的青年的社会信任水平更低。刘倬君(2019)也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虚假网络信息会对网络慈善满意度和社会信任产生负面影响,骗捐、慈善炒作、虚假网络慈善等现象导致公信力下降,给社会信任带来了十分消极的影响。

(三)不确定说

还有一部分学者持“不确定说”,认为无法确定互联网对社会信任的影响方向。自上世纪末开始,国外部分学者便开始关注到互联网对社会信任的影响。但由于受到客观条件和上网人数较少的限制,当时学者普遍认为互联网与社会信任水平没有直接关联。例如,Jennings等(2003)通过分析1982年和1997年美国的调查资料发现,网民和非网民在社会信任水平方面没有显著差异。Uslaner(2004)通过分析2000年美国的调查资料也发现,人们上网的频率、时长、是否在网上成功交友、是否有网购被骗经历等与其社会信任水平之间均没有显著关联。

尽管当前学界已经形成了极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着些许不足:第一,由于使用的数据以及研究侧重点不同,不同学者得出的研究结论往往相互矛盾,并不具有普遍参考性,很难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整体把握个体互联网使用与社会信任水平之间的关系。第二,当前国内研究使用数据较为老旧。在快速转型的社会背景下,七八年前的数据对于目前社会现象的解释力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讨论。本文则基于CSS2019数据,对个体数字融入与其社会信任水平的关系做出定量解释,有利于及时更新关于互联网与社会信任水平之间关系的讨论,为相关理论探讨提供了微观证据。第三,现有研究成果仅仅只是从“互联网使用”的行为层面进行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数字融入”的概念,增加了心理和价值层面的探讨,从多个维度对互联网与社会信任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为提升互联网时代中人们的社会信任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研究假设

与流动人口面对的“社会融入”问题一样,个人也会在网络社会中面临着“数字融入”的问题。“数字融入”是指弥合数字鸿沟的行动和过程①杨一帆,潘君豪.老年群体的数字融入困境及应对路径[J].新闻与写作,2021(03):22-29.,它不仅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的覆盖和个人网络设备的接入,更期待信息匮乏者从行为到心理的社会融入。因此,本文借鉴数字鸿沟的三道沟——接入沟、使用沟和知识沟,以及社会融入的四个层面——经济整合、行为适应、文化接纳和身份认同,将“数字融入”具体界定为,个体通过对互联网的使用,以期在行为上适应网络时代的社会生活,并逐渐在心理和价值层面上达到对互联网的接纳、认可的动态过程,包括网络使用、行为适应和价值认同三个层次。本文将基于这三个层次分别提出研究假设。

卢春天等(2015)根据信息流动是否具有互动性以及“把关人”角色强弱把所有媒介分为新媒介(如社交网络、自媒体等)和传统媒介(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②卢春天,权小娟.媒介使用对政府信任的影响——基于CGSS2010数据的实证研究[J].国际新闻界,2015,37(05):66-80.。传统媒介所传播的都是经过“把关人”过滤后呈现给观众的信息。而新媒介的出现,使“把关人”的角色迅速弱化,民众在虚拟社区中的网络互动实现了充分的个性化、匿名化与自治化,从而掌握了信息的自主权。信息的生产者不再局限于政府和传统媒体,而是扩大到整个社会,人人皆可生产信息。网络信息传播的匿名化、符号化和弱责任性,使得网络生态呈现出极具恶化的趋势,新媒介所带来的负面信息占比逐年上升,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群体性事件也日渐频发,民众之间的矛盾和撕裂也在毒化社会交往,削弱社会信任水平。同时,网络互动的超时空性减少了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直接交往,从而可能造成社会成员之间越来越相互隔离,其责任感和社会信任感也可能会下降。据此,本文提出了第一个研究假设:

H1:网络使用会对个人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负向影响。和非网民相比,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更低。

尽管互联网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也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同时,网络化始终是不可逆转的浪潮,所以个体必然会在网络社会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生活。因此,个体对互联网的适应程度越高,与互联网的协调平衡程度就越高,其社会信任水平也会随之提升。由此,形成了本文的第二个研究假设:

H2:行为适应会对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在网民群体中,行为适应程度越高的人,其社会信任水平也随之越高。

行为适应是指网民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逐渐适应并融入网络生活的动态过程,包括工具性适应和情感性适应两个部分。一方面,使用者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实用性工具,借助互联网进行信息浏览、学习教育、商务工作等活动。个体使用互联网进行上述活动的频率越高,证明其工具性适应程度越高,其社会信任水平也可能越高。另一方面,使用者将互联网作为情感抒发、人际交往的渠道,主要借助互联网进行聊天交友、休闲娱乐等活动。因为线上社交与线下社交是嵌入关系,而非割裂关系,因此个体在进行网络社交娱乐的同时,也有可能促进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互动。这种线上线下相互嵌入的社交方式可能会带来对社会信任的调节效应。由此,进一步将第二个研究假设细分为两个子假设:

H2a:工具性适应会对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在网民群体中,工具性适应程度越高的人,其社会信任水平也会随之越高。

H2b:情感性适应会对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正向影响。在网民群体中,情感性适应程度越高的人,其社会信任水平也会随之越高。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社会信任强调的是一种心理预期,个体在心理和价值层面对互联网的认可和接受程度越高,对互联网的社会功能评价越正面,其社会信任水平可能也随之提高。此外,互联网颠覆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人人都是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和获取者,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社会信任的建立提供了合适情境。一系列的防火墙技术、数字加密技术也可能使互联网的使用者的社会信任水平提高。据此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

H3:价值认同会对个人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正向影响。个人对互联网价值认同度越高,其社会信任水平也会随之越高。

四、数据来源与变量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是“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简称CSS)”2019年调查数据。该调查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5年发起的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项目,内容涉及全国公众的劳动就业、家庭及社会生活、社会态度等方面。2019的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调查区域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研究结果可推论至全国18-69周岁的住户人口。CSS2019剔除掉变量信息缺失或不完整的观测值后,总样本量为10,283人,其中网民为6,783人,占比65.5%。

(二)变量设计

1.因变量

“社会信任”是指个人对社会上陌生人或绝大多数人的信任以及对当前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信任水平的基本认知。CSS2019问卷中询问受访者:“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水平的评价,1分表示非常不信任,10分表示非常信任。”由此,本文因变量得到了一个取值范围为1—10的定序变量,取值越高,则表示样本的社会信任水平越高。

2.核心自变量

本文的核心自变量为“数字融入”,包括三个层次:网络使用、行为适应和价值认同。

(1)网络使用。CSS2019问卷中询问受访者:“现在互联网比较普及,大家可以用手机和电脑上网,您平时上网吗?”。上网赋值为1,不上网赋值为0。

(2)行为适应。CSS2019中的对应问题为:“您上网进行下列活动(浏览时政信息,娱乐休闲,聊天交友,商务工作,学习教育)的频率是?”,按照“1=从不,2=一年几次,3=一月至少一次,4=一周至少一次,5=一周多次,6=几乎每天”进行赋值。取值越高,则表示样本从事相应活动的频率越高,也表示其行为适应程度越高。借助SPSS26.0,笔者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分析,并经过最大方差法旋转后,提取出两个因子(KMO=0.770,Cronbach’s alpha=0.668),将其分别命名为“工具性适应因子”和“情感性适应因子”(如表1所示)。

表1 行为适应主成分分析表

(3)价值认同。CSS2019问卷中的对应问题是:“您是否同意下列说法?(与电视、广播、报刊相比,互联网的信息更全面深入;互联网是目前最能表达民意和反映社会真实情况的渠道;互联网对政府工作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按照“1=很不同意,2=不太同意,3=不好说,4=比较同意,5=很同意”进行赋值。取值越高,则表示样本的价值认同程度越高。笔者通过SPSS26.0对三个题项进行主成分分析,提取出一个因子(KMO=0.629,Cronbach’s alpha=0.590),命名为“价值认同因子”(如表2所示)。

表2 价值认同主成分分析表

3.控制变量

除上述变量外,本文还选取年龄、性别(男=1,女=0)、婚姻状况(已婚=1,未婚=0)、民族(汉族=1,少数民族=0)、居住地(居住在城市=1,居住在农村=0)、宗教信仰(有宗教信仰=1,无宗教信仰=0)、政治面貌(中共党员=1,非中共党员=0)、受教育年限、主观阶层认同(1=下层,2=中下层,3=中层,4=中上层,5=上层)、社会参与、社会公正感等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回归模型进行分析。表3显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中数据显示,2019年样本的平均社会信任水平为6.33,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样本网络使用的平均水平为0.66,即有66%的人通过手机或电脑使用互联网。

表3 样本的相关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五、研究过程

(一)模型建构

本文的因变量为社会信任,属于定序变量,可被看作定距变量进行处理,所以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为了分析数字融入的三个层次与社会信任的关系,本研究基于前文的研究假设,建立以下四个回归方程:

其中,social_trust表示因变量个人的社会信任水平;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Internet_use表示个人的网络使用;instrumental_adaptation表示工具性适应因子;emotional_adaptation表示情感性适应因子;value_identity表示价值认同因子;αi表示常数项;βi表示各变量的标准回归系数;ε表示随机误差项。

(二)回归分析

从上述四个回归方程出发,本研究通过SPSS 26.0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构建了四个模型,分别探讨了个人数字融入的不同层面对其社会信任水平的影响(如表4所示)。根据多重线性诊断表明,所有变量的VIF值均在1.0-5.5之间,因此变量间基本不存在共线性问题。

表4 数字融入对社会信任的回归分析

模型1为只考察了控制变量对社会信任影响的基准模型。结果表明,年龄、性别、居住地、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受教育年限、主观阶层认同、社会参与、社会公正感等均会对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具体而言,相对年轻、女性、居住在农村、没有宗教信仰、中共党员、受教育年限越高、主观阶层认同越高、社会参与越活跃、社会公正感越强的人,其社会信任水平也随之越高。

模型2分析了数字融入的第一层次,即个人的网络使用对社会信任的影响。在引入网络使用变量后,模型2的解释力与基准模型相比略微有所上升。结果显示,网络使用的确会对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相较于非网民而言,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相对会更低(β=-0.235)。这一结果支持了研究假设H1。此外,在引入网络使用变量后,受教育年限对社会信任的正面影响已不再显著。

模型3分析了数字融入的第二层次,即上网者的行为适应程度对社会信任的影响。加入相关变量后,模型解释力同样明显上升。结果表明,无论是工具性适应,还是情感性适应,都会对社会信任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与工具性适应(β=0.047)相比,情感性适应(β=0.075)对社会信任的影响程度更强。从这方面看,网络等新媒介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互动方式,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时空距离,因此数字融入在行为适应方面对社会信任的改善作用更多地来自于将互联网作为情感性的使用。由此,本文的第二个研究假设H2,包括其两个子假设H2a和H2b均得到了验证。同时,在引入行为适应变量后,性别、政治面貌以及受教育年限对社会信任的影响已经不再显著。模型4分析了数字融入的第三层次,即个人的价值认同程度对社会信任的影响。加入相关变量后,模型解释力略微有所上升。结果表明,价值认同对社会信任表现出具有显著性的正向影响(β=0.145),即个体对互联网在心理层面的价值认可程度越高,对互联网的评价越正面积极,其社会信任水平也将随之越高,从而支持了研究假设H3。此外,在加入价值认同因子后,年龄对社会信任的影响已不再显著,而婚姻状况却表现出轻微的显著影响。

稳健性检验主要用于考察评价方法与指标解释能力之间是否具有联系性,即当改变某些参数时,评价方法与评价体系对评价结果的解释是否仍然比较稳定和一致。因此,为了避免估计有偏和统计检验失效,本文借助已有的针对因变量为定序变量的相关研究,构建广义定序logistic回归模型来进行稳健性检验以降低模型不确定性对推断造成的影响。

根据表5的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网络使用会对个人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负面影响,与非网民相比,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会下降23.7%;工具性适应因子和情感性适应因子都会对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正向的显著影响,且情感性适应因子的影响程度要大于工具性适应;价值认同因子同样也会对个人的社会信任产生正向影响。广义定序logistic回归的结果与多元线性回归的结果基本保持一致,因此本文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CSS2019数据,实证考察了个人的数字融入与社会信任的关系问题。研究发现:首先,网络使用会对个人的社会信任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相较于非网民,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更低。其次,在行为适应层面,工具性适应和情感性适应都会对于网民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情感性适应的影响程度要略大于工具性适应。最后,价值认同也会对个人的社会信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个人在心理层面上对于互联网的认可和接纳程度越高,对互联网的评价越积极正面,其社会信任程度也会相应越高。

对于上述看似矛盾的结论,本文认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正在全方位地渗入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领域,建构出一种有摆脱既有体制趋势的新型社会——“网络社会”,同时还滋生出一种超越现实的新的社会问题——“数字鸿沟”。相较于非网民,刚刚跨过“接入沟”的个体还缺乏在网络世界确立友谊、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在面临网络环境中的舆论反转无度、伪民意泛滥、网络暴力等失范行为和海量的负面信息时,甚至表现出无所适从,从而拒绝大一统的价值认同,不再依赖任何权威和道德共同体,从而产生一种不信任心理。

正如卢曼所言,“不信任并不只是信任的对立物,实际上它也是一种信任的功能替代物”①尼可拉斯·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M].瞿铁鹏,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50.。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任与不信任之间并不只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也可以是彼此包容的共生关系。因此,网络对于社会信任的负面影响并非不可化解。当前,网络环境中社会信任流失的重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缺乏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等具有强制力的正式控制手段对网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进行引导和制约;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征也使得互动双方的责任感降低,从而出现了“规范真空”与“规范失灵”的控制失调现象。因此,由于缺乏共享的硬性制度空间,行为适应和价值认同程度较低的人们往往认为个人的信任分配风险重重,因此其社会信任也相对处于较低水平。

对于行为适应和价值认同程度高的人们而言:第一,他们会在长期的网络使用过程中提高甄别虚假信息、识别有效信息的能力,开始尝试主动适应、积极探索网络世界,增强社会信任;第二,网络让使用者可以轻松跨越时空的阻隔,维系甚至重启其原有的社会关系,有效提高了人际关系满意度,从而对社会信任水平产生正向影响;第三,个体在一定的网络空间基于共同的需要和兴趣进行交流等活动,并由此形成了共同的文化和对虚拟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即使遭遇负面信息,“精神共同体”的价值认同仍然会使他们保持较高的社会信任水平;第四,他们往往也会在网络空间中表现出对于伦理、道德等非正式控制的尊重,并愿意将信任托付给互联网中的陌生人,因为他们相信互联网具有一定的正向社会功能,也正是在这种正向期待的塑造和指导下,他们有理由对信任的结果做出积极性的预期。

(二)政策启示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整合机制,社会信任在互联网时代正处于变迁、重构之中。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和网络强国建设,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们的社会信任水平。

1.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尽管本文结论表明网民的社会信任水平低,但在网络信息时代即将全面到来的今天,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从前文的基准模型来看,社会公正感、社会参与等都会促进个人社会信任水平的提升。因此,加强农村地区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互联网+”助推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居民的数字鸿沟,提高人们在网络空间的社会参与意识与能力等对于改善日益流失的社会信任具有重要意义。

2.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帮助个人提高适应能力。一方面,社区和社会组织应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倡科学健康地使用互联网,预防网络诈骗,抵制网络谣言等,以增强人们的网络使用技能为核心,提高人们的工具性适应能力;另一方面,因为网络技术的接纳和扩散具有复杂的传播逻辑链条,每一个个体都是该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所以还要重视社区的整合作用,以“先知”带动“后知”,帮助“后知”更好地融入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生活,促进其社会信任水平的提升。

3.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建设以人为本的网络环境,虚假信息泛滥、网络暴力频发等道德失范行为是导致人们社会信任水平下降的重要根源。因此,政府应该从引导网络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网络内容治理体系,加强对网络主体和网络信息传播渠道的管控和监督力度,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互联网价值规范,通过共建共享的网络环境来减轻人们对互联网的负面印象,增强对互联网正向社会功能的信心,以此来尽可能减少互联网对社会信任产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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