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本刊记者 夏镇龙
大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是打造新时代廉洁湖南政风、民风的一张亮眼名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021 年7 月28 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本栏目全部文章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湖南发展史上为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
“己不正焉能正人”,大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作为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廉洁奉公,既是对自身立身、立德、立言的内在要求,更是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仆本色的为政之本。大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领导干部毫无疑问要担起标杆的责任。
“君子之交淡如水”,大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需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打交道时“相敬如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大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构建并完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亦是题中应有之义。
“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还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只有社会各界形成清正廉洁的“合唱”之声,民心思廉、民众向廉,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大力促进社会各界形成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风气,如此,领导干部清廉有公信力、企业家清廉有创造力、广大民众清廉有向心力,实现清廉湖南建设的清朗蓝图就必然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