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华(副教授),丁小清,程 堃
会计信息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输出产品,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以及社会整体的资源配置均产生重要影响。在微观层面,会计信息作为打开企业“黑匣子”的便捷通道,与企业外部的制度环境和宏观政策高度相关[1];在宏观层面,会计信息系统可以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宏观调控所需的基础信息。经济学是研究资源合理配置的学科,而会计信息又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因此如何有效地配置这一资源,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效率,理应成为学术界研究的对象。
在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各类会计规范指引下,会计信息的生成(供给)过程不断更新与优化,旨在从最大程度上反映会计主体的实际状况。但作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利益相关者却总在抱怨其信息需求未能得到满足,甚至受到误导而蒙受损失。会计规范的建设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日益多元并不断提升的信息需求,结果却事与愿违,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状况?会计信息的供给方与需求者之间能否达到双方都满意的“均衡”状态?如果可以,这一过程应该如何实现?对这些问题的积极探索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定会计规范建设目标以及合理引导信息需求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会计信息是会计主体对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经过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处理环节后生成的信息产品。会计信息供给在本质上是提供一种服务,其质量高低决定了信息使用者“效用的大小”。会计信息的效用何在,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通过会计信息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满足?总体而言,资源所有者可以借助会计信息评价受托方的履责状况;利益相关主体可以利用会计信息辅助决策活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会计信息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会计信息具有“标签产品”的属性。标签产品具有一种标识作用,明确指向特定的单一产出主体。会计信息的标签产品属性决定了其生产、加工必然要依附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论其生产加工过程是在企业内部还是在企业外部完成的,离开了企业,会计信息就没有存在的必要[2]。这一属性也同时决定了其加工过程的垄断性。尽管当前一些中小微企业采用代理记账的模式,但代理记账模式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会计信息加工过程的垄断性这种状况。原因在于,被委托机构或个人只是加工过程的执行者而非实际的信息供给方。当会计信息加工完成时即具有明确的主体指向,或者被贴上了某一特定主体的“标签”而成为专属产品。
2.会计信息的供求不平衡是一种常态。一般产品的市场供求规律是:供给受需求的影响较大,需求变动引发供给变动。但在会计信息市场,这一规律发生了明显变化:会计信息供给的内容确定、时间固定,而会计信息需求则是多元化的、动态化的。会计信息的供给之所以无法满足会计信息需求,一方面在于会计信息供给的“时滞”因素,因为会计信息的供给会受到诸如会计人员素质、会计准则、法律规定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时间点(段)的会计信息需求与信息供给之间存在“时间上的错配”,从而导致“宽型”的会计信息需求与“窄型”的信息供给之间出现结构性矛盾,这种矛盾的大小可以采用“会计期望差距”来度量。当前,会计信息供求之间的实际状况是:单一的信息供给对应多元化、动态化的会计信息需求,会计信息“供需缺口”的存在就成为一种常态。如何构建一种会计信息“动态需求响应”机制,进而缩小“会计期望差距”,成为现实而迫切的需要。
3.会计信息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不会排斥另一个信息使用者对它的使用[3,4]。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资源,会计信息具有界定不同利益主体权益边界的功能。但由于这一特征的存在,给会计信息的供求双方带来截然不同的权益影响。从供给方来看,由于会计信息的披露行为不能带来直接收益,并有可能带来权益损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会计信息供给方的积极性;从需求方来看,因为无须付费也可以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源,从而滋生“搭便车”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其“习惯免费”的不良意识。
会计信息的编报(供给)主体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社会经济组织、政府等。从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式看,以“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为主要载体,再辅以财务分析报告等。目前的会计信息供给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目前的会计信息供给模式
从图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供给主要采用非市场配置方式,依靠政府来制定会计信息的供给标准,规范会计信息的供给数量,检查会计信息的供给质量。这实际上是一种低效率的供给方式[5]。在供给过程中,企业管理当局是会计信息的实际供给主体,企业会计人员是具体的执行者或完成人。此外,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成为会计信息供给过程的重要参与者。
财务报告的最初目标是向资源所有者如实反映资源的经营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即受托责任观。伴随着股份制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会计信息的决策支撑作用日益明显,决策有用观随之盛行。当然,无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决策有用观,都对会计信息在质量上应该达到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一要求被称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或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当前,该质量标准共有八项,分别是: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可以看出,这实际上也是对会计信息供给过程提出的具体要求。
1.会计信息的供给动因及主要制约因素。除了受制于相关规范的约束,会计信息供给者花费成本加工并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何在?或者说,不考虑外部压力,会计信息供给者提供会计信息的内在动机是什么?从根本上来说,会计信息供给者意在通过会计信息供给获取对其发展有利的各种稀缺资源。即,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供给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内外学者的已有研究成果从不同视角证实了这种重要性。如:股权融资的边际成本随着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而降低[6];银行能够识别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并对盈余管理程度高的公司适用更高的利率,提供的贷款期限更短,要求的抵押物更多[7-9];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有效降低债务融资成本[10];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解决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提高商业信用的授予效率[11];会计信息通过影响投资者行为间接影响股价变动[12];等等。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供给对企业发展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理应成为企业积极提供会计信息的内在驱动力,但实际上会计信息供给情况却并非如此,原因何在?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的供给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首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会计主体加工会计信息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通常要进行成本与效益之间的理性权衡。其次,出于对会计信息“过度披露”的担忧。会计信息会从多方面揭示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过多的信息披露将会使竞争对手获取企业信息,有可能使本企业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出于保护自身的目的,企业自然会倾向于披露较少的会计信息。此外,会计信息的“非排他性”特征导致其一旦公开就很难将不付费的使用者排除在外,供给者(企业)的生产成本得不到完全补偿从而缺乏激励,这最终导致供给不足[5]。
郑济孝[13]认为,会计信息的供给稀缺可以分为绝对稀缺和相对稀缺。绝对稀缺是指企业遵循了会计准则,但提供的会计信息仍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相对稀缺是指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受自身禀赋和认知能力限制,不能对收到的会计信息进行正确的理解和运用而产生的供需缺口。同时,一些会计信息使用者存在“自利性归因心理”,他们有意将自身的决策失误归咎于某项具体会计信息的缺失,从而总是认为会计信息再多也不够,导致会计信息的相对稀缺性难以从根本上杜绝[14]。可以看出,受会计信息“非排他性”特征、相对稀缺性以及需求者“自利性归因心理”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会计信息供给实际上处于一种“无上限”的状态。因此,对会计信息供给者而言,关注的重点是如何确定会计信息供给的合理“下限”。
2.会计信息供给的合理模式。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之间订立的一系列契约集合。契约集合中的每一个主体理应受到公平的对待,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就企业的信息获取权而言,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会计信息供给上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企业利益相关者中,投资人明显受到信息供给的“偏爱”,原因在于,“投资者是企业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如果财务报表能够满足其需求,那么也就能满足其他使用者的大部分需求”。这种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漠视的导向,无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还是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均无益处。因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赖于企业对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回应,而不仅仅取决于股东”。并且,“将会计目的定位在满足投资者(业主)的需要上,本质上弱化了会计的社会功用和会计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脱胎于国有企业,其会计信息天然要求具备一定程度的公益性。同时,广大社会公众日益成为各类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信息需求也应该得到合理的回应。
“信息中立”是会计价值的根本所在,而“经济后果”则是会计所固有的特征。在会计确认与计量上,应保持“信息中立”;在会计报告上,应考虑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使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能够满足他们实现自己经济利益的需要,但会计信息本身仍然是中立的[15]。基于此,会计信息供给的合理状况应该是:会计主体提供“中立的会计信息”,即立足于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的、无明确服务指向的真实会计信息。并且,会计信息供给的基本定位应当是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共同需要,而非特定需要,最终形成“报告主体提供中立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中介机构满足会计信息个性化需求并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使用者”的会计信息供给模式。
企业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缔约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其运行的关键在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能够得以及时协调[16]。知情权是利益相关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会计信息因为具备综合性特征而成为利益相关者的主要信息来源。由于存在诉求差异,导致不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需要借助某种协调机制进行化解。企业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各种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这就是重要的举措之一。当然,发布的会计信息会因企业的规模大小、行业归属、是否由公众持股以及企业的管理政策等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
1.会计信息需求的总体状况。会计信息需求者即会计信息使用者,泛指阅读、查询、分析和利用企业会计信息的人员和机构,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者、债权投资者、企业管理当局、政府、社会大众等诸多方面。对会计信息需求者而言,解读会计信息其实是有条件的,即“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一定的工商经济活动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并且愿意相当努力地去研究信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可理解性”就是对此条件的另一种表达。因此,不断提高对会计信息的解读能力是信息需求得以满足的必要条件,否则就可能陷入信息实际已经提供但由于信息使用者不具备较高的解读能力而未能汲取的“尴尬境地”。不同利益相关者由于出发点不同,导致其会计信息需求存在明显差异。利益相关者的会计信息需求总体状况[17]如表1、表2所示。
表1 利益相关者对定性会计信息的需求差异
表2 利益相关者对定量会计信息的解释
同时,已有的研究也发现,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充分披露是我国公众投资者认为最重要的质量特征[18]。
2.不同主体的会计信息需求分析。
(1)银行。作为债权人的代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主要侧重于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的高低以及可持续性等方面的信息,旨在通过分析贷款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信息,评估对其债权的保障程度,进而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如图2所示,在时间点T1处,银行的会计信息需求量为Q1,此时会计信息的供给小于银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形成“需求缺口”,银行需要付出额外的信息加工成本,获取所需的差量信息。在时间点T0处,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实现均衡。自时间点T0之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需求小于信息供给,出现会计信息供给的“冗余”现象,是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已经做出,会计信息供给处于“失效”的状态。
图2 银行的会计信息需求
(2)个人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投资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占比很小①。个人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解读能力有限,主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且在投资过程中轻信“小道消息”且“从众心理”明显,导致其在投资时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偏低。因此,会计信息需求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
如图3所示,个人投资者的信息需求通常会处于三种不同的境况。其一,在时间点T1,个人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量为Q1,会计信息供给大于个人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形成“信息冗余”现象,主要原因是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个人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足所致,并不是会计信息的过量供给;其二,在时间点T2,个人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量为Q2,此时,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相一致,是一种最佳的状态;其三,在时间点Tn,个人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量为Qn,会计信息的供给未达到信息需求的标准。此时,理性的个人投资者会通过额外投入获取差额会计信息,以满足其投资决策所需。从会计信息的供给来看,处于“供给相对不足”的状态。
图3 个人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
(3)政府机构。出于统计、经济活动监测与管理的需要,政府机构也对企业的会计信息产生需求。政府机构(工商、税务部门等)在我国的强势地位决定了其会计信息需求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
如图4所示,在时间段T0到T1,信息需求为D1,会计信息的供给S1=Q1;在时间段T1到T2,需求为D2,会计信息的供给S2=Q2;在时间段T2到T3,需求为D3,会计信息的供给S3=Q3。亦即,政府机构的会计信息需求由于其地位的特殊性,在不同的时间段(点)都得到了满足,处于均衡状态。图中,政府机构的会计信息需求曲线之所以呈阶梯状,是因为在某一时间段的需求是明确的(或固定的),但随着时间推移以及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其需求通常呈递增趋势。
图4 政府机构的会计信息需求
(4)企业管理层。企业管理层作为最主要的内部会计信息需求方,其使用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在于辅助其进行各种经营决策。企业管理层在进行各类经营决策时,除了参考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内部信息,也需要财务会计生成的会计信息提供辅助,因此其信息需求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较强的时效性。
企业管理层的会计信息需求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刚性”特征,主要表现是其信息需求必须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如图5所示,在不同的时间点T1、T2、T3,企业管理层的会计信息需求凭借其“内部人”的优势地位,不仅可以获取对外报告会计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而且可以取得对内会计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甚至还可以得到专门的会计信息,因而其信息需求一般都能得到满足,从而使得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之间通常都处于“需求主导下”的均衡状态。
图5 企业管理层的会计信息需求
3.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如上所述,会计信息的需求方既有内部主体,也有外部主体,各利益主体的信息需求存在明显差异。但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实质上是一种大批量生产的同质化产品[19]。单一的会计信息供给不可能满足差异明显的会计信息需求,供求之间必然经常处于不平衡状态。例如,在服装市场上曾经出现的“均码”服装,由于主要考虑供给端的因素而忽略需求端的差别,成为“昙花一现”的现象。会计信息如果只关注生产或加工的便捷而无视需求方的变化与差异,一样会面临不被认可的窘境。
经济学的需求理论认为,有效需求才是供给方应该着力满足的需求。有效需求是指有实际支付能力的需求,而非没有支付能力的不着边际的需要。基于这种思想,本文将会计信息市场的有效需求界定为,“合理利益诉求范围内的需求,而非利益相关者的全部需要”。与此相应,合理需求下的会计信息应当是具备某种特征或者符合某种标准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众多,并且需求的差异明显,因此必须确定不同利益主体的共性需求,或者找出各需求方的最大公约数,使其成为总需求。总需求就是会计信息供给应该竭力满足的“有效需求”。
4.会计舞弊:会计信息供求视域的一种解释。会计舞弊是一种为了满足企业管理层、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私利而损害公众利益的不当行为,在国内外均屡禁不止。关于会计舞弊行为发生的原因也有诸多解释。黄世忠[20]认为,经济周期下行、治理机制失效、成本收益失衡、准则导向偏差、委托制度僵化、审计范围受限、规模扩张过快、查弊防弊不利等是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深层次原因。如果从会计信息供求关系的视域来看,会计舞弊现象实际上是在不合理的信息需求下,会计信息供给主动或被动迎合的特殊产物,也是会计信息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畸形均衡”。会计信息供求视域的会计舞弊如图6所示。
图6 会计信息供求视域的会计舞弊
在图6中,会计信息的供给曲线S之所以垂直于横轴,是因为在特定的时间点,会计信息的供给量是确定的。会计信息的需求曲线D之所以向右下方倾斜,是由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决定的。在确定的决策时间点,会计信息的需求量最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信息逐渐丧失时效性,需求量也随之降低。图中,D0为合理的会计信息需求,S0为对应的信息供给,E0为合理会计信息供求的均衡点。在不合理的信息需求D2引致下,会计信息的供给从S0提高至S2,均衡点由E0升高至E2,或者,在不合理的信息需求D1引致下,会计信息的供给从S0降低至S1,均衡点亦由E0降低至E1。S0与S1、S0与S2之间的差额就是因舞弊行为而产生的不实会计信息,可以分别称之为会计信息披露不足与会计信息过度披露。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部分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不完全信任供给方提供的会计数据。独立审计最初是作为那些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的利益相关者的代言人,其主要职责是代为进行企业经营活动合法与有效的第三方鉴证,从而赢得其信任或部分信任。所以,独立审计制度的出现实际上是一种“信任解决机制”。但由于在审计收费方面存在制度性缺陷,导致审计方与被审计单位(供给方)之间存在利益关系而归于部分无效。独立审计在一些时候不是会计舞弊的发现者,相反,却成为会计舞弊的“参与者”。如果不进行审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强化审计的灵魂——独立性,独立审计的“经济警察”角色也将褪色,资本的“看门人”将有可能沦为舞弊行为的“放风者”。因此,从提高独立审计质量的视角来看,理顺会计信息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会计信息供求均衡的状态。2010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的第8号概念公告中指出:“如果把事实告诉报表读者,让他们根据事实形成自己的观点,则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必然会大大增强。这应当是会计发展的方向。”我们从中可以领会到会计信息供求应有的“均衡状态”:信息供给方提供会计主体某一期间或某一时点的所有经济数据,会计信息需求者根据各自不同的需求,在对数据进行加工的基础上形成所需的“专属会计信息”,辅助其管理活动或决策活动。
基于此,“均衡状态”下的会计信息供给是提供“中立的会计信息”,即立足于企业实际经济活动且不针对特定服务主体的真实会计信息。由于信息供给方专注于所有经济事实的记录与提供,再辅以新的信息技术手段,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自然增强,而及时性正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特征之一。会计信息的需求方(或使用者)则根据“中立的会计信息”或者二次加工后的“个性化会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当然,信息需求方获取信息的多少,既取决于其自身的需求,也有赖于其对会计信息的“解读能力”。当其自身解读能力不足时,可以借助外力,如专门的财务分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或专业的财务分析人员等,以满足自身的特殊信息需求。这种“均衡状态”的形成,可以有效地解决实际是决策失误却将责任推卸给会计信息供给方的“自利性归因心理”问题,从而构建相对合理的会计信息供求生态系统。在该系统中,会计信息供给方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需求方则“自解其中味”并独自承担决策带来的“经济后果”。
2.会计信息供求均衡的实现路径。会计信息供求双方均衡的实现是一个动态博弈过程,需要双方的良性互动才有可能达成。总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实现:第一,在供给一定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信息需求实现均衡,即需求侧改革。在该路径下,需求方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会计信息解读能力,不能苛责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并要树立“不要期望可以从会计信息中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这一基本理念,同时,减少不合理需求,并不断优化信息需求。第二,在需求水平既定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会计信息供给实现均衡,即供给侧改革。在这种实现路径下,需要会计信息供给方认真研究信息需求方的各种需求,在“众口难调”的困境下尽量满足更多需求者的“独特口味”,不断提高信息供求之间的“匹配度”。第三,通过调整供求双方实现二者的均衡,即供求互动均衡。在这一过程中,会计规范的制定机构要站在供求双方的利益共同点上,通过“看得见的手”对会计信息的供求双方进行合理调配,实现二者之间的均衡。在以上三种实现路径中,由于前两种路径都存在一方不变的假定条件,因此较难实现,第三种路径即成为最可行的均衡实现方式。
1.制度引领作用的基础。会计准则体现了各个会计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可以把会计准则看作是一种制度[21]。2010年,美国经济学教授格雷夫认为,制度影响着人们的行为,给人们的行为提供了认知、协调、规范、信息等方面的微观基础。而行为人又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感知和学习制度的变化,进而调整自身的行为。当制度所决定的决策依据或者标准发生变更时,就会改变人的理念以及相应的行为[22]。并且,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实际上是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由于存在“经济后果”而倍受供求双方的广泛关注。这是会计准则在会计信息供求均衡过程中可以发挥制度引领作用的理论基础。
制定会计准则存在两种指导理论:公众利益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我国的制度背景与社会环境状况决定了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应该坚持公众利益理论指导。该理论认为,会计准则是为纠正市场失灵而产生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或制定者是大公无私的,准则制定的目标是保护公众投资者,进而通过管制使社会福利最大化[23]。当然,会计准则并非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行变革,以与外部环境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规范作用。会计准则的变革会带来不同影响,可将其分为预期影响和非预期影响,或者称为预期效应和非预期效应。会计准则的变革不仅对财务报告和资本市场产生预期效应——财务报告效应和资本市场效应,比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资本成本等,还会产生非预期效应——间接效应、超出效应等,比如改善企业管理机制[24]。除此之外,协调会计信息市场供求双方均衡状态的实现也可以作为会计准则变革带来的非预期效应之一。会计准则的变革不仅影响财务报告和资本市场,而且其带来的会计观念转变也会引起企业经营理念的变化,从而影响管理层的决策行为[25]。而管理层的决策行为必然会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从中可以看出,会计准则的变革,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具体业务的处理原则,都会对会计信息供求主体的实际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从而成为其引领作用发挥的行为机制。
2.制度引领供求均衡的基本过程。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会计准则应该对会计信息的供求双方都产生制约作用。就需求方而言,会计准则应将其信息需求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就供给方而言,会计准则应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源。同时,作为一种技术手段,会计准则应力求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经济业务实质的内在统一性,这是会计信息供求双方“均衡”实现的重要基础。
依据前文所述,通过调整会计信息供求双方实现二者的均衡是可行的路径。但是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会计信息市场由于缺乏价格形成机制,因此不存在会计信息产品的市场价格,也就无法通过调节市场价格实现供求之间的均衡。那么,可以通过何种手段调节会计信息的供求双方以实现二者之间的均衡关系?答案是,只能通过包括会计准则在内的各种会计规范的引领作用来实现。综合前文所述,会计准则通过其制度引领作用调节会计信息供求之间均衡的基本过程是:会计准则变革(包括理念、原则等)→会计主体经营思想变化→会计主体行为变动→会计信息的供求变动→会计信息供求渐趋均衡。
长期以来,各类会计规范主要约束会计信息供给方,却忽视了对会计信息需求方的必要引导与调节。因此,会计规范应将长期弱化的“需求调节”功能重新恢复并不断强化,从而真正发挥对供求双方的“动态调节”作用,这是供求双方趋向均衡的重要外力。会计准则引领会计信息供求均衡的实现过程如图7所示。
图7 会计准则引领会计信息供求均衡的过程
在图7中,D为有效会计信息需求,S为合理会计信息供给,E点为有效需求与合理供给的均衡点。所有偏离D需求水平的均视为不合理信息需求,也是需要进行调节的信息需求。需求D1因为低于有效需求D,故将其称为“不足的需求”,该类需求者主要是以散户为代表的投资者群体。此时,会计准则引领作用的发挥表现为,要求各类会计机构通过会计信息的解读、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其会计信息素养,提升会计信息的需求水平,使需求水平逐渐接近均衡点E。需求D2因为高于有效需求D,故将其称为“过度的需求”,该类需求者主要是以银行、机构投资者、理性个人投资者等成熟投资主体为代表的群体。对于此类会计信息需求者,会计准则调节作用的发挥形式是,通过各种媒介、渠道说明会计信息供给的实际水平、会计信息本身的局限性等信息,以免该类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期望过高”,引导其信息需求逐步降低至合理水平。
3.对会计准则制定的思考。Zeff[26]指出,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即会计报告能够对企业、政府、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因此,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首先要对可能产生的经济后果有基本的预判,尤其是要清楚可能的“不良经济后果”是什么,并尽量避免产生该类后果。这是高质量会计准则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
历史地看,会计准则一直具有“需求方偏向”的特征。即,相较于需求方,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受到了更多的约束与要求。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供给方单一而需求方多元,具有更明显的群体优势,同时,作为对企业产生约束行为的诸多制度之一,会计规范的嵌入也更加便捷,从而得到准则制定机构的垂青。在未来的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要对这种倾向进行必要修正,以保证供给与需求方均得到恰当的约束,实现供求双方的“公平对待”。
会计准则既是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套会计信息的加工标准与流程。如果期望会计准则可以规范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是对会计准则的苛求。合理的评价标准应该是,已经发生的业务均可以从准则的处理原则中找到可以直接使用或借鉴的思路与方法。同时,对会计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业务,会计准则要不断缩小与其之间的距离。另外,推出让所有信息使用者都满意的会计信息输出标准也是无法实现的目标,原因在于信息使用者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其信息需求的动态化与多元化。同时,仅从供给端变革来满足数量众多、需求差异明显并动态变化的信息需求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在当前和未来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条件下,也很难实现。会计信息需求方“动态化、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只能在某些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借助专门的技术手段、人员或机构来满足。因此,制定会计准则的立足点应该是:其一,确定或者找寻所有经济业务发生的“源点”并给予原则性规范;其二,面对差异明显的需求方,首要任务是明确他们之间的“共性需求”;其三,对于统一模式的信息供给,主要对象应该是以“可靠性”为特征的企业基本信息。
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应该着力研究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共性需求,而非部分主体的个性需求,并以规范的形式保障大多数利益相关者的合理权益,不应该为了某些主体而苛责会计信息的主要供给者——企业。对会计准则中现存的一些处理复杂但并无实际应用价值的规定,准则制定机构要加大调整力度。因为:这些处理规定的存在,让企业既“费时”又“费力”,增加了企业的会计信息供给成本,这是对企业利益的损害;加工生成的会计信息“高深莫测”,如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等,让信息使用者“不知所云”,也是对包括广大社会公众在内的信息使用者利益的损害。因此,准则制定机构要适时优化会计准则的体系结构,不断提升会计准则的实际规范效果,而非“看上去很美”。
会计目标被界定为“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并引发了学界对两种目标的争论。实际上,无论是对受托方受托责任的考核,还是利益相关者决策时的参考,基本条件就是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因此,将会计目标界定为“真实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应该是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选择,这也有助于会计信息供求双方的目标达成一致。
在经济学理论中,均衡的市场状态是供需双方完全契合的理想状态,这种状态表明:供给方与需求方均达到了彼此的目标。供给方的产品或劳务发挥了其全部价值,需求方的特定需求也得到了完全满足,此时的资源配置效果最佳。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信息的资源配置作用,会计信息市场也应该力求实现供求之间的均衡。当然,由于会计信息市场的特殊性,其均衡状态的实现也会呈现出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的特征。
在会计信息市场,必须从供给与需求两方进行合理调整才有可能实现二者的均衡。从供给方来看,应在会计准则的制度引领下,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实际状况,主要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股东权益变动等;从需求方来看,要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并保持对会计信息的理性看待。即,以会计准则为制度引领、以供需双方的互动为基本形式,实现会计信息供求之间的“动态均衡”。正所谓:“静思会计信息供给,提供实际状况为本;反观会计信息需求,实现理性回归方好。”就会计本身而言,也要摒弃强加于己的分外之责,重拾会计的本职——反映经济事实,这既是一种理性的回归,也是会计信息供求均衡实现的重要前提。
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必须立足于“中国情境”,优先注入我国的优秀文化与传统,充分彰显文化自信。我国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等效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鲜明的“中国底色”与“中国风格”,也要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建设事业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因此,在借鉴域外会计经验或做法时,一定要坚持“适度引入”的基本原则。对于符合我国实际状况,如制度背景、文化环境、法律法规等的做法与惯例,应积极引入、尽早引入;对于本身就存在缺陷或与我国制度背景不相匹配的做法与惯例,则不宜盲目引入。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准则本身引致的会计信息“供求失衡”。
【注 释】
①据统计,截至2019年3月,个人投资者开设的账户为150181000个,机构投资者开设的账户为362300个,仅占个人投资者的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