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聪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 立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在对人类行为研究中,环境心理学家Altman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边界调节理论”。不同于将公共与私密视为一种对立的概念,Altman 认为私密性是“一个人际间的边界控制过程,通过它调整与他人的互动”[1]。“边界调节理论”涉及到从隔离到开放的全部范围,不仅包含了传统的私密性,也可用作公共性的定义。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私密性更强调切断联系的封闭与独处,公共性则更注重建立联系的开放与交往。
物质空间本身并没有私密性或公共性的需求,是人的需求促生了空间的这种伦理功能。从边界调节的角度可以将空间的公共性理解为物质空间协助空间的使用者调节人际边界进而建立联系的运作机制。由于身体空间是最基本的人际边界,在《基于身体空间的建筑公共性概念及其表达》一文中,笔者指出“建筑作为身体的延伸,其空间的公共性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建筑公共性具有描述性,用来指称物质空间的公私状态与开放程度;另一方面,公共性具有能动性,用来调节空间共享状态下身体空间的边界”[2]。
本文作为前文的后续研究,重点通过考察人们借助物质空间调节人际边界的过程与内在本质,梳理空间公共性的设计策略。首先就需要对空间中边界的意义进行探讨。
建立边界不仅仅是空间限定的手段,更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生产过程。空间本身并不存在固有的内在特征,多数情况下其意义来自于边界的划分方式。例如,一片空地上的房地产开发,正是一系列尺度的边界划分赋予空间社区、邻里及居住组团等意义。在边界设置的过程中,空间的形式成为一种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的相对具体且固定的描述,或者说通过空间的结构再现并满足某种社会结构的需求,当然也包括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
为清楚地说明人、空间与边界的关系,需要引入领域(territory)的概念。正如Sommer 指出的,“在领域行为中,人们更能认清的是自己的空间归属而非社会归属,或者说暂时性地以空间归属替代了社会归属”[3]。只有将空间的概念转化为领域,将边界的意义从空间限定转化为领域划分,才能让物质空间与人际之间的边界发生关联,进而形成空间的公共性意义。
3.1.1 保护个性与特色
首先,领域行为是保障私人生活不受外界干扰并容许它们之间个性特征与生活方式标新立异的关键。
从家庭层面来说,私人空间是个人的成长与发展的关键。尽管住宅是提供具有亲密关系的社会群体共同生活的空间,但“一个人如果没有很多机会独处,是不可能亲近他人的”[4]。亲密不代表让渡或者放弃自我边界,恰恰相反,亲密关系是在双方拥有个人空间的基础上行使边界权利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例如,我不允许别人进入我的房间,但是允许你的进入。住宅中的私人空间对于各个成员都是必不可少的,它有助于培养一个人的个性,加强同家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与住宅建筑本身的联系。
从社区层面来说,明确的领域划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事实上,大量的邻里纠纷源于没有清晰的领域边界。相反,“好篱笆成就好邻居”,完善的领域边界起到了很好的镇定效果,令其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
从城市层面来说,领域行为的保护性特征丰富了城市的文化与生活。城市的活力离不开数量众多且彼此不同的亚文化区。“为了保证每个亚文化区的生活方式不受相邻文化区的生活方式的抑制,建立实质性的边界是极端重要的。”[5]这意味着每个亚文化区都有自己的空间范围,并且每个亚文化区都有权创造自己不拘一格的生活方式。
3.1.2 促进交往与沟通
领域行为既源于抽象的法律、金钱等制度化力量,又关系到人对空间场所及所处社会关系的认同。在一个认同感强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容易形成亲密的人际关系,而交往的发生是以共同性与亲密度为基础的。
边界是分隔两个领域的手段,同时也是两者之间连接与沟通的场所与媒介,没有它任何形式的沟通都不可能进行。例如,在面对面的交往过程中,人际距离充当了边界的角色。与他人保持恰当的人际距离也是体现一个人社交能力的关键。
通过欧洲的城市广场可以说明公共空间的领域化特征。广场被誉为城市的客厅,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现代主义有意识地拆除“走廊式街道”改变了这种实体与空间的图底关系。表面上看来更强调了公共空间的支配性地位,然而这种空间因权属不清与使用不足成为了事实上的“失落空间”[6]。城市空间结构从“建筑围合空间”转向为“空间中的建筑”,公共空间连接私人空间的公共性受到极大的削弱。
通过上述对空间公共性内涵与空间中边界意义的梳理可以发现,空间的公共性表现为通过对空间的领域化处理,实现人际边界的调节以及交往活动的发生。满足公共性的基本设计策略可总结如下。
当搜索进行到叶节点时,UCT算法执行扩展操作(扩展):使用此节点作为根节点,可以找到所有允许的和合法的子节点,并将这些子节点作为新叶节点添加到当前搜索树。对其V值和T值进行正确的初始化。应当注意,UCT算法使用默认模拟策略进行搜索直到结束,并且不使用其他评估函数来获得新叶节点的评估值。
4.1.1 一套从公共到私密的空间序列
这是建筑作为城市空间系统组成部分的外部秩序决定的。影响内部空间公共性程度的主要因素包括空间的位置(靠近入口还是尽端)、空间的边界形式(柔性边界还是刚性边界)以及空间的使用权(独享还是共享)等。例如,居住空间中私密性最强的个人卧室应处于住宅的最远端,通过刚性的边界保证视觉和听觉隐私,并要做到空间的使用是个人的。另外,门是联通两个领域的关键,可以借助门的形式变化来建立内部的公共性秩序。例如,最公共的房间会选择带透明玻璃的门,较为私密的房间选择带半透玻璃的门,最私密的房间选择完全不透明的门。这种处理会使人们无需指点就了解空间的可进入概念。
4.1.2 基于 “伦理分区” 的空间组织
这是建筑空间组织人际关系的内部秩序决定的。以居住空间为例,不同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两区式住宅,即通过卧室区和公共区的分离实现功能上的动静分区[7],“伦理分区”指根据空间使用者的人际关系组织内部的私人空间,并在其中形成一个适于交往的公共维度。
4.1.3 空间的可变性
无论是基于外部秩序还是基于内部秩序的公共性原则,它们针对的都是相对静态的人际关系构成。而可变性的空间是用来满足不断变化的公共性需求。
首先,可变性指能够快速改变空间边界的状态来控制与他人的接触,如通过门窗、窗帘的开闭实现的公开状态的改变。其次,可变性指空间具有应对建筑功能或使用者社会结构变化的潜质。以住宅为例,当家庭结构由“独居家庭”“夫妻家庭”过渡到“核心家庭”“复合家庭”或“不完整家庭”时,就出现了全新的空间使用要求。空间的可变性对小户型设计尤为重要,需要在满足基本舒适度的前提下提供重新划分空间的可能。
图1(b)是笔者为一个由年轻夫妻、刚满周岁女儿及女方父母构成的复合家庭做的室内改造设计。原户型采用了市场上常见的两区式布局如图1(a)所示:3 个卧室集中于南侧形成静区,客厅、餐厅、厨房及阳台等房间位于北侧形成内部的动区。过于明确的功能分区不仅弱化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联系,也让三代人共同居住的隐私干扰成为生活中最大的麻烦。
图1 由“功能分区”到“伦理分区”
户型改造首先运用了“伦理分区”的公共性设计策略:通过将原主卧卫生间调整为盥洗、如厕、淋浴三分离的共用卫生间,改变进入主卧的动线,重点解决了从“住得下”到“住得开”的居住品质提升问题。其次运用了空间可变性的设计策略:把位于中间的卧室设计为半公共性的多功能房间,可用作书房、茶室或将来女儿独立居住后的儿童房。这样的调整缓解了三代人共同居住的拥挤感,也更好地联系起了公共区域与卧室区域。
4.2.2 LT Josai共享住宅
出于缓解大城市生活的经济压力以及一种社会交往的需求,近年来一种称为“共享住宅”的新型居住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广泛的注意。共享住宅指非血缘关系的多名居住者共同使用部分生活空间和设施的居住方式[8],全新的人际关系要求空间的公共性设计必然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住宅。
以日本名古屋一座名为LT Josai 的共享住宅(图2)为例,为了强调整个建筑的共享属性,建筑师将相同尺寸的13 个卧室围绕中间的公共空间布局,形成内部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紧密联系。同时,通过抽掉周边局部体块,用作露台与屋顶花园,建筑内部的公共空间向城市延伸,其面积达到了总建筑面积的48%。另外,建筑师对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边界处理充分考虑了全新的社会关系。二层的每间卧室并未与共享起居室处于同一平面,须通过一段木梯进入,并且每间卧室都有一个凹进的入口空间,因而个人卧室不必紧闭房门就能实现内外视线的遮挡。通过对空间的公共性分析可以发现,建筑内部形成一套至少有着5 种公共性程度的空间序列。在这里,公共性的空间设计恰如其分地描绘出柯布西耶“宁静独处,又与人天天交往”的集体生活愿景。
图2 LT Josai 共享住宅
空间公共性是理解人类行为与物质环境及社会关系的重要概念,同时也是边界、交往及领域行为等问题的核心。就像其他任何形式的边界一样,空间中边界的划分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带来了积极或消极的人与空间关系。引用亚历山大的话,“除非物质空间(由柱、墙、天花板所限定)与社会空间(由各种活动和人群限定)相协调,否则就没有任何建筑会使它内部的人们感到舒适”,这就是空间公共性永恒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