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 WANG Bo;潘华 PAN Hua;何辉 HE Hui;吴上予 WU Shang-yu;郭申 GUO Shen
(①上海电力大学,上海201306;②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上海201111)
根据《2020 年全年中国海外投资概览》,“一带一路”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8.3%,占比较上年提升2.6 个百分点,可以得出,即使在2020 年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使得全球的经济衰退的情况下,中国通过提出“双循环”发展格局,依然实现了“一带一路”倡议框架内的预期目标,还成为了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在此背景下,如何在新的“双循环”发展格局下梳理我国在境外的光伏项目投资风险,谋划应对之策,是本论文研究的重点。
治理风险方面,陈定定[1]等通过对缅甸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国家治理现状进行分析,探究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面临的治理风险,并提出有效规避治理风险的建议。赵梦莹[2]对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运营风险进行客观梳理,分析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运营风险产生的根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战略统筹不足、高质量园区不多、商业模式不清、发展要素集聚不够的“四不”问题,对风险评价结果及风险产生根源进行总结,最后针对目前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运营风险从政府层面、协会层面以及企业层面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经济风险方面,杨玲丽[3]为如何治理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所面临的东道国经济风险,引进了第三条风险治理机制—社会治理,通过结构方程的量化分析后发现,如果中资企业通过社会嵌入,与当地社会建立起了良好和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能有助于企业获得当地民众的普遍认可和情感支持,提高中资企业在东道国的企业声誉,增强企业的风险治理能力。张冬雪[4]认为企业是投资的主体,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的选择既有可能是顺应政府政策,也可能是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经营战略。为此,基于政府政策的视角,全面评估了“一带一路”倡议对于中国企业OFDI 的政策影响,分别从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即政府应该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其他风险方面,Dirk Kayser[5]提出对于投资的分配效率,以及潜在的风险和回报特征,没有系统的分析,认为严重的现金流不确定性、不可靠的供应链和薄弱的监管环境是目前阻碍可持续和需求驱动的市场发展的最突出的风险因素,探讨了光伏项目风险的来源,以及目前机构对投资风险的反应如何未能解决核心问题。王可等[6]基于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主要国家投资的安全视角,研究国家对外国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认为外国普遍具有法律层次复杂、环境和劳工保护标准高、对外国在本国投资行业限制严格等特点,并以此完善中国企业对外的投资策略。未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解析。
以上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某一类风险或特定国家进行研究,而且相关研究大都只停留在理论探索方面,并没有相关数学模型的建设。本文采用了TOPSIS 法和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光伏领域投资风险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和建模,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量化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最终对投资的选择做出最优的判断。对于光伏产业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良好发展有相当重要的推动作用。
自新冠疫情2020 年开始在全球各国爆发以来,使得世界治理经济形势持续走低。由于每个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所以本文在论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治理风险、经济风险、营商环境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这四个主要投资风险点时,会从国际综合趋势以及本文研究的乌兹别克斯坦两方面进行论述。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多数参与“一带一路”的发达国家应对疫情不力,国内社会矛盾进一步暴露激化;巴西、秘鲁等国家国内治理分歧加大,治理稳定性显著下降;使得整体治理风险处于明显上升趋势。
乌兹别克斯坦的治理风险体主要表现为治理治理和社会稳定两部分。在治理治理风险的方面,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治理指数,乌兹别克斯坦在行政管理、监管质量等多个方面均不理想,具体详见表1。在社会稳定风险的方面,乌兹别克斯坦2020 年第一季度失业人口上升至200 万人,其2020 年的失业率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将从以往的5.5%左右上升至7.5%左右,这会使得乌兹别克斯坦的社会稳定性下降。同时,乌兹别克斯坦的边境冲突也值得注意。2020 年5 月,乌兹别克斯坦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因相互之间水资源争夺等问题发生冲突,造成人员受伤、房屋损毁等不良后果。
为了抑制疫情,全球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和隔离措施,导致大部分国家经济增长受到重创,全球投资需求大幅下滑。不仅发达国家的经济短期内会面临大幅衰退,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所受的影响更加长远。特别是资源出口类国家,由于经济结构过于单一,经济发展面临更多困难。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期间较长,需要有长期应对措施,由此造成的对国际成产网络以及全球价值链的冲击,将严重阻碍资本、技术、人员在全球各区域间流动。2021 年世界经济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但除中国外的国家在应对此次疫情时对国内财政资源、治理资本和社会支持消耗甚巨,未来世界经济复苏还将有赖于各国在国际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上取得突破。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即使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依旧比较稳定,甚至按照中国信保的预测,其经济仍能保持正增长,经济风险不大。
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世界各国对全球产业链过长、过细带来的本国生产链和供应链断裂感触颇深,所以各国相继出台各种应对产业链危机政策,更加深了资本在各国间流动的隔阂。此外,贸易和投资保护顽疾蔓延,多边贸易体制遭到大国挑战的力度不断加大,干扰跨国公司全球资本布局和价值链塑造的因素越来越多,总体而言,未来企业面对的营商环境存在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及对外工程承包将在地位徘徊。
每一个国家的法律风险特点都有极大的区别,风险高低亦不相同。就以乌兹别克斯坦来说,因乌兹别克斯坦政策多变,执法者在乌兹别克斯坦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再加上乌兹别克斯坦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会增加外资企业在解决纠纷时的法律成本与诉讼周期,使得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法律风险较大。
“一带一路”光伏项目面临的风险具有双方信息不完全对称、不确定性与分布规律不典型的特点,所以本文采用TOPSIS 法和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问题进行分析。
假设现对含有n 个评价指标的m 个样本的项目建立模型,采用TOPSIS 法和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海外光伏项目风险评估的环节如下所示:
令相应的指标为 rij(i=1,2,…,m)(j=1,2,…,n),其指标矩阵R=(rij)m×n,V=(v1,v2,…,vn)T,即:
首先,对欧氏距离和灰色关联度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令φi代表无量纲化后的值,则:
最后,计算相对贴近度,并根据计算得到的相对贴近度的结果按大小排序,贴近度越大,表示该样本越贴近正理想样本,则该样本越好,反之亦然。
以乌兹别克斯坦计划进行共计6.51 亿美元的光伏电站项目为例,通过查询世界银行数据库、中国信保以及国泰安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得到表1。
表1 乌兹别克斯坦投资风险相关数据
本文选取被选为建设地址的5 个地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请专家对治理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与营商环境风险这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结果如表2。
表2 研究对象打分
计算正理想解及负理想解,如表3。计算欧氏距离和灰色关联度,如表4。
表3 正理想解与负理想解
表4 欧式距离和灰色关联度
取e1=e2=0.5,最后计算相对贴近度,如表5。从表可以看到,5 个项目按风险程度从大到小排列依次为项目3>项目1>项目2>项目5,可以看到,项目3 面临的投资风险最大,项目5 面临的投资风险最小。
表5 相对贴近度
若要考虑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光伏项目投资,根据上文计算结果,因项目1 与项目3 的贴近度已经超过0.5,投资风险较大,不建议进行光伏项目投资。而则项目2,项目4 与项目5 风险系数较低,从指标权重来看,投资时应重点关注项目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熵权TOPSIS 法引入海外光伏项目风险投资中,通过以各项目贴近度的计算结果排序的方式,对各个项目的风险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以实例验证了其适用性,为海外光伏项目的风险投资评价提供了算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