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聪 刘 静
(长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2;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调查显示,我国各高校在日常教育中,开始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时间较晚,教育体系有待完善,截止到2020 年,创新创业教育已经发展近20 个年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表明:我国要在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立德树人的教育大计,更与创新型国家战略紧密相关。报告的内容立意高远,统筹全局,更对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做出了整体部署,但要想培育出更多创新人才,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做指导,否则会给各大高校学生放心创业、就业造成不良影响。基于以上内容对于各大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也就变得更有意义了。
图1 中国知网(CNKI)“创业教育评价”主题检索年度文献数量
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能够帮助高校更好地找出创新教育与人才培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帮助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和重要地位必须要得到明确。目前,国家为进一步鼓励和完善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也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生顺利创业、就业,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创业理念,及时发现高校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系统。
研究表明,尽管各高校相继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不得不注意到仍有部分高校片面追求大学生创业的比率,忽视了创业质量和后续跟踪保障。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想要符合当今发展,必须要鼓励全部师生积极参与到创业理念塑造和实践过程之中,有目的、有评价、有反思地开展活动,还要开发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不仅仅是高校单方面就能够做好的,而是需要家长与学校协同配合,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外,在各大高校中完善教学评价体系,能够发挥教育评价与监督的双重作用,帮助大学生顺利成长成才,帮助高校稳步向前发展,实现双赢。
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能够高效融合更多先进理念与相关资源,吸纳更多更好的素材。同时,完善的评价体系对于教学成果的检验是非常有必要的,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教育成效是否达标、学生掌握的知识是否牢固可应用,这都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才能做好评估。此外,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能够对大学生有更强的吸引力,帮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要。
图2 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的目标体系
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尚没有完善的教育机制跟其匹配。因此,各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及开展相应活动的时候,没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缺乏一个整体、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在一些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片面地、主观性地认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就是要引导学生更好地争取经济利益和经济前景,忽视了对大学生综合能力的塑造和培养,从而导致他们的创业缺乏后劲,无长远发展规划,进而出现一系列问题。此外,部分教师仅仅是为了完成学校布置的授课任务,灌输式地将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以完成授课目标,并没有结合相关实践,导致学生在创新创业能力方面得不到更好的塑造。
部分高校自上而下对创新创业教育不重视,更忽略了创新创业教育与其自身所学专业的联系及可应用性,很多时候,课上及课后的活动内容完全脱离了学生本身专业课的学习,形成了两个互相矛盾的个体。久而久之,创新创业教育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鸡肋”,其与大学生的专业课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格格不入、发展不协调,以至于在课程设置上相对随意,教师也没有很好的意识,最终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成才。
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专职教师队伍,更需要时间、场地、专业教材、资金等硬件方面的需求。但是,受社会大环境,学校自身定位、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类资源相对匮乏,无法保证正常授课,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也是参差不齐,以上种种,都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教师作为教育的主体和实践者,他们的职业需求要求他们必须要具备良好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引导学生。
党的十七大会议上曾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提出既是制度保障,又是行动指南。2014 年,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标志着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进入了新的快速时期,随后,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许多保障政策,使得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就高校而言,配备专业研究团队、提供专项经费,帮扶与其相关学科的发展。然后,仍然有一些高校一直沿用原有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从未进行调整或只做表面文章,这是万万行不通的。
目前,各大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普遍性,但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滞后也成了阻碍其发展最为明显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滞后主要是指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评价指标相对落后且操之过急、缺乏周期性的实践检验。众所周知,创新创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有理想化的成果。一般的创新创业评价教育体系的周期大概在4 年至5 年内,有些高校自学生入校当年至毕业后1 年、毕业后3 年、毕业后5 年,都会进行发展质量调查,这样的话教育评价周期将延长至7 年至8 年。但就是如此,各大高校学生毕业5 年后,学校教育的成果未必得到充分展现,尤其是那些有潜力但目前不被看好的项目,这便是体系相对滞后与其评价周期之间存在的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生源质量好的地区培养的学生创新性更强、有良好的创业认知,与此同时,较好的家庭教育及支撑不仅对学生自身的发展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创业教育体系也具有很大的正向作用。此外,高校为学生在校期间配备的学习硬件、软件、环境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其中,有的可以采用学生反馈的方式进行评价,而诸如地区优势、教学体系、社会影响力等要靠社会的整体评价才能得以体现。因此,单纯以学生为评价主体是错误的,应当充分考量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只有如此才能及时发现教育教学及评价中的具体问题,利于长久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示精神,教育应当从“量”向“质”转移,全面提升我国人才的综合素质。在培养过程中,不仅要求对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进行多方面的融合,更要建立以“教”为主线、以“学”为过程的中长期发展的评价体系。据调查研究显示,当前部分高校在对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效进行评价和质量管理的过程中,一直延续着原有的教育评价体系,缺乏创新,只注重教学的过程和最终教育的成果,比如通过利用应届毕业生的创业率、就业率,专业对口率,毕业生半年内的离职率等指标进行质量分析,虽然,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一些实际问题,但单纯地以这些指标衡量整体是不科学的,更是不完善的,高校应当同时加强对相关课程、相关教师的评价,以求创新创业教育和其他各项教育内容协调、完善发展,避免滞后,充分体现国家中长期发展目标及任务的教育价值和作用。
受经济、环境、地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各项条件均比较充分的高校,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发展较为完善,例如成立了创客中心、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而且此类学校多有企业支撑,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及相关岗位。久而久之,相应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其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也随着发展而变得更加完善。但是在一些条件相对受限制的区域或者高校来说,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政策难以得到充分落实,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大学生能够接触到的、能够付诸实践的创新机会、时间非常少,这也就导致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发展难度较大,最终造成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发展不平衡,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高校整体建设起到了阻碍作用。总体来说,评价标准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运用,绝对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将直接创办或参与创办公司的数量与教育优良划上了等号,变相加入大量企业管理、营销策略等经济管理类与自身专业课并不相关的课程,这虽说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其自身的必要性,但终归还是背离了大学生在校学习的本质特征,不利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期发展。其次,将其与各自学校的其他教育模式同等视之,缺乏明确的、特有的教育认知,导致走了很多弯路或者较为崎岖难行的路。第三,混淆了创新创业实践与高校学生课后社会实践。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讲,高校学生的课后社会实践可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一种形式,但不能形成依赖,更不能简单地套用实践的内容和形式,而是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既要有吸引力,更是适合学生自身学习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地将活动名称加上“创新创业”的字眼就视为开展了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更不能因此导致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出现偏差和不公正的现象。
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的良好生存和发展,首先要求管理者要认识到它的特殊性。首先,管理者和各授课教师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创业、创新、研究等并不是适合所有人的,必须要因人而异。要想创业成功,影响因素非常多,机遇和空间更是可遇不可求的。再者,教育的效果最终呈现出来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不能够盲目地追求短期目标,更不能以短时间的成败来衡量整体体系的优劣。最后,对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价的形式具有特殊性。不同高校、不同专业、来自不同地区的大学生,其就业创业认知不同,对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和授课任务。此外,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以及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更不适合创新创业教育这种需要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的课程,高校及教师应当充分把握每个学生的兴趣点,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找到适合自己的创业方向,之后再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及实践的深入指导,若一开始的方向都把握错了,何谈后续的创新创业教育及教育成效评价。
图3 考核评价体系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就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而言,“合规性”教育评价要求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学院、聘用专业的创新创业教师,以完善各项教育硬件软件配备。与此同时,对生源质量和教师素质的要求要符合创新创业教育标准和社会的总体需求。从总体形势上来看,基于这种合规性的标准的教育评价体系是社会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需求;从总体内容上来看,基于这种标准的合规性,教育评价体系能够更加清晰地表达出教育内容,帮助教师找到教学的中心思想、合理把握教育内容及任务、充分挖掘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选择符合创新创业教育规律的生源和合理分配高水平师资力量是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发展的重要起点,据相关客观条件与主观意愿建立起来的教育评价体系够从高校学生的家庭背景、创业认知、创业预期等多方面对高校大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为后期继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评价做好前期准备。此外,多方面、多角度对教师是否能够胜任进行考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从而为后续进行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适应理念,是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最为直接的适应性理念,体现的是教育体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配合程度,具有直接性、全面性的特点。这一教育评价理念的核心是通过以高校学生作为主体的反馈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课程、对教师的满意程度和敬业程度等影响创新创业教学质量的各方面进行相关评价,建立“相互适应”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更换、再次培训或进行相应惩罚,“逼迫”教师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做出动态改革,从而提升他的敬业程度和责任感,日后能够多加改进,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良好运行。
在整个的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要连续性地进行调查、评价,在做好培养计划和具体执行方案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到考核实践中,考核的最终成果可以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高校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的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成熟度、认知度、培养目标的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反馈不仅仅是调查的数据,也不能单纯地注重结果,而是要更多地注重过程。在一个评价周期中,要对没有改进或者进步较慢的学生制定专门教育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及辅导,帮助其快速成长,若是在下个评价周期内,仍没有达到教育评价体系的最终要求的,则要依据给予相应的扣分或“淘汰”处理。
“创新性”教育评价往往最直观、最有效,涉及到学生创新创业的成果转化、社会价值、行业贡献等多个方面。据悉,各学校都加那个应届毕业学生的具体情况作为原始数据,并进行跟踪记录,之后综合分析、考量,此外,学生家长、校友、地区群众等人的口碑,也是能够促进高校不断改革发展的重要舆情,只有相互监督、相互配合,从而建立良性循环,帮助高校培养出更多引领未来的创新型型人才。
综上研究所述,各大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是我国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在各教育评价体系内容及环节上,既要重视教学质量,又要因人而异,多种教育举措并行,同时注重长期性成果转化,只有如此,才能使得各大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得到长期发展,促进高校发展整体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