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子瑜,陈振凤
(济南大学 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我国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基本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明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兴起了一股创新热潮,这不仅符合我国当前发展战略,也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要求。同时,在《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中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开始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企业在披露年报的同时也应当披露企业内部出具的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些与企业内部控制相关的文件要求企业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研发是周期长且风险高的活动[1],研发过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众多研发人员的参与,加之研发结果难确定,因此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内部控制可以通过监督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来抑制过度投资与非效率投资等问题[2],而这却与创新高风险高投资、回报不稳的特点相悖。但是内部控制在制约契约不完备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所起到的所用,又能缓解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避免高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与创新相关的决策。内部控制一方面和创新违背,一方面又支持创新,基于这一矛盾研究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发现影响创新绩效的因素涉及多方面,如:企业社会责任[3]、管理层能力[4]、政府补贴[5]、领导权结构[6]、股权激励[7]等。在内部控制与创新绩效的关系方面,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是“内部控制促进观”。该观点认为,高质量内部控制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8]、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从而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创新投入不足或者决策失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内部控制能够对股东、经理人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牵制各方的决策,从而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9]。同时,内部控制可以对企业内部各方的权利进行制衡,较好地解决大、小股东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现象[10],缓解公司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此外,还能在管理层间起到监督作用,避免因管理者的风险偏好、机会主义和委托代理问题出现创新决策上的失误[11]。另一个是“内部控制抑制观”。早在美国的SOX法案颁布之后,就有美国学者Bargeron等[12]通过研究得出了内部控制建设会降低企业研发支出的结论。原因是内部控制可能使管理程序变得僵化,过于标准化的程序与创新的跳跃式思维矛盾。Jensen[13]在对1980—1990年美国大型企业衰败原因的研究中得出严格的内部控制会阻碍这些企业应对变化的市场需求。内部控制要求的风险评估、审批程序、复杂的工作流程会给员工带来束缚压迫感,打消工作热情[14]。尽管我国企业的创新绩效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仍有公司处于创新消极状态[15],不同企业之间创新绩效的差距较大。基于此,本文将以2014-2018近五年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研究与分析,并进一步按照产权性质对样本采取异质性分析,讨论在不同产权性质组中,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否会存在差异。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首先,在理论上丰富了对企业内部控制经济后果的认识,补充内部控制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效果方面的研究,支持了“内部控制促进论”假说。第二,实践中能够帮助企业根据自身性质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创新绩效方面的作用;有助于相关部门根据不同企业的产权性质制定相应的制度,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提升。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企业董事、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控制目标的过程。而创新作为企业在未来的战略目标和经营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需要控制目标的引导才能得以完成,因此,创新绩效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内部控制的影响,二者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学术界现有的研究对这种关系主要持两种观点,即前文提到的“内部控制促进观”和“内部控制抑制观”。本文认为,我国具有独特的国情和背景,美国市场的抑制作用不一定发生在我国。此外,虽然内部控制的制度较为严格,但是这种制度也能够对企业的目标管理过程进行控制,从而使企业朝着既定目标和远期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管理层未必会放弃对创新的投资。参考王亚男和戴文涛[16]的假设,本文提出假设H1: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的创新绩效显著正相关。
2010年,我国颁布了《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从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机制建设、国家支持等方面对我国的专利事业做出了具体要求。在这一目标下,国家把专利申请数量层层下放,并把专利拥有数量列为国企高管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17],这一要求为国有企业创新绩效的提高提供了驱动力。创新是一项不仅需要资金而且需要技术来支持的活动,由于国有企业产权性质的特殊性,资金上能够获得政府补贴、技术资源上能够得到较多帮助。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政府和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政府可能很难做到在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平均分配与创新相关的各种资源[18],因此,国有企业在创新资源上所占的优势可能使得其创新绩效好于非国有企业。此外,2006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该文件对央企的内部风险管理作出全面要求;2012年《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把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作为首批内部控制披露对象。此外,刘桂春等[19]认为国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大,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使用的资源较多,加之前述各种文件对国有控股企业内部控制提出的要求,可以推测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较非国有企业更高。参考李瑛玫和史琦[11]的假设,本文提出假设H2:
相较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显著。
在《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具体实施细则中规定,主板上市公司应在2014年以前完成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4年以前内部控制的披露可能并不完善,为了便于研究,本文将选择2014年以后的数据,即2014-2018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其中,内部控制指数来自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其他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并根据研究需要,对数据作出如下处理:(1)由于金融、保险行业较为特殊,其数据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因此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公司。(2)由于ST和ST*的公司意味着其经营存在问题,因此剔除了ST和ST*的公司。(3)删除变量存在缺失值的数据。(4)对数据两端进行1%的winsorize处理。数据处理采用STATA14.0和EXCEL软件,最终得到1807个观测值。
1.被解释变量
关于企业创新绩效这一指标,目前学术界大多从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衡量创新绩效。创新投入包括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0]、研发人员占总人员的比重等;产出包括专利申请数量[16]、专利授权数量[21]等。相比于企业申请的专利数量,授权的专利意味着被法律认可,因此能够更加科学、专业地度量创新绩效这一指标。我国《专利法》将专利细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三类。毛昊等[22]认为受政策和制度的影响,发明专利周期长、质量要求也高,能够客观地体现创新情况;发明专利的增加才能真实地提高企业的价值、促进企业的发展[23]。因此,本文参照范合君等[21]的研究成果,以发明专利的授权数量衡量创新绩效。在后续的稳健性检验中,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值替换专利授权数量,从创新投入的角度来检验研究结果的稳健性和科学性,其他变量的定义和数值保持不变。
2.解释变量
由于本文的研究内容并非是内部控制缺陷对创新绩效产生何种影响,因此不应选择内部控制缺陷指标。而深圳市迪博企业管理风险有限公司所发布的内部控制指数(简称迪博内部控制指数)是结合五部委的要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综合评价得出,有效性在学术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也是以往学者在内部控制的研究中所采用的主流方法,因此选择该指数更加适宜。这一指数越大表明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就越高。
3.控制变量
本文参照其他学者[11,20]的研究成果,选择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作为控制变量。选择这些指标作为控制变量的原因如下:
(1)企业规模(SIZE)。创新的进行往往需要通过大量的资金支持来实现,而由于有规模效应的存在,资金不足很少会成为规模较大的公司放弃创新的原因。(2)盈利能力(ROE)。由于创新在前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并且耗费的时间较长,因此,可以推测创新会给企业的短期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3)偿债能力(LEV)。负债水平的高低会影响投资决策的具体选择,负债多的企业往往会选择成本相对低的投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创新绩效产生影响。(4)股权集中度(HOLD)。公司的决策一般是由管理者和股东共同决定的,大股东的决策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企业创新活动的执行、方案的实施、资源的配置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股权集中度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创新绩效。(5)高管薪酬(SALARY)。薪酬作为企业常用的一种激励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绩效。因为当高管的薪酬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时,他们更乐于关注企业的长远效益,从而做出与创新相关的决策。具体变量界定见表1。
表1 变量及定义
参考李瑛玫和史琦[11]的模型,构建如下模型检验上述假设:
PATENTS=α0+α1IC+α2SIZE+α3GROWTH+α4ROE+α5LEV+α6HOLD+α7SALARY+α8STATE+α9∑INDUSTRY+α10∑YEAR+ε
(1)
表2为变量描述性统计的结果。由表2可以看出,样本上市公司中专利授权数量的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1205,标准差约为163,均值约为73,这表明不同的上市公司在创新绩效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从内部控制质量来看,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801.6,均值约为644,标准差约为114,说明不同公司之间内部控制质量的差别较大,有些公司甚至还没有建立合规合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质量还有待加强。此外,产权性质的均值为0.392 0,说明研究样本中有39.20%为国有企业。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列示了主要变量间的相关性分析,各变量间的方差因子VIF均处于1-2之间,说明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由表3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和创新绩效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说明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越高,那么创新绩效就会越高,初步证明假设H1。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以及股权性质和创新绩效之间均存在不同置信水平的相关关系,说明控制变量的设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表3 相关性分析
1.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
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内部控制质量在1%的水平上和创新绩效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内部控制质量的提升可以使企业的创新绩效得到提高,这与本文的假设H1相一致。从控制变量来看,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与创新绩效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是因为:规模大的公司较少因为资金问题放弃创新,与创新相关的技术能力也更加成熟;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的情况下,大股东有能力和动机监督管理层的决定,保证创新的进行,而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小股东常出现“搭便车”行为,对经理层的决策起不到有效的监督。偿债能力、高管薪酬与创新绩效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是因为:企业的负债占比越高,那么能够用于其他活动的资金就会相对变少,企业会趋向于保守的投资决策,从而减少对创新这种高风险、高投入活动的投资;高管薪酬与创新绩效呈现负相关关系可能是因为高管薪酬已处于较高水平,薪酬激励政策很难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应该试图寻求其他的激励方式或者改进现有的激励制度。
表4 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
2.考虑产权性质下的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
根据产权性质进行异质性分析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看到在国有控股企业组中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在5%的水平下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在非国有控股企业组中促进作用则不显著,这一结果验证了本文的假设H2。
表5 考虑产权性质下的回归分析
由于前文对创新绩效的衡量方式是从产出入手的,而除了用产出衡量外还有许多学者采用投入来衡量其绩效。因此,在稳健性检验的部分,本文把创新绩效的数据替换为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RD),其他变量及定义保持不变,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可以看出回归结果与上述结论基本一致,即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国有控股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促进效果优于非国有控股企业,该结果说明本文的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表6 稳健性检验
自从安然、中航油等事件发生以来,管理层和政策制定者越来越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近年来,我国又颁布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因此研究内部控制能给企业的创新绩效带来何种影响在这个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以2014-201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关系,并根据产权性质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发现:第一,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创新绩效就越高;第二,国有控股企业中内部控制对创新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内部控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效果不显著。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给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如下建议:应当继续在企业间普及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不断优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利用好内部控制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依靠内部控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来帮助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其次,要扩大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企业范围,尤其是针对国有控股企业可以提出更加严格的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国有企业范围内的显著促进作用。最后,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除了通过内部控制来提高创新绩效以外,还可以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创新资源配置方案、适当放宽对非国有控股企业资金借贷的门槛要求等方式,达到从创新资源以及资金支持等方面来实现创新绩效提高的目标。针对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控股有企业,分别实施不同的政策,从而使二者在创新绩效方面都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