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红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这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将福建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前沿。2015年11月,福建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文号,将福建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建设为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带来新机遇。福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地理位置上的重要节点,又是著名的侨乡。自古以来,福建就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着频繁的贸易往来。2019年,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全年贸易额累计达4 551亿元,贸易增长16.3%,占比34.2%;其中,出口增长20.8%,进口增长9.6%。东盟是福建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2019年福建对东盟进出口2 485.7亿元,增长17.5%①福建省商务厅:2019年全省商务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中新网福建,2020年1月20日。。由此可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在福建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研究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分析,找出福建在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中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从而判断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潜力、贸易利弊和活力大小,明确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战略地位以及贸易发展的模式,找出双边贸易合作的契合点,充分发挥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不同比较优势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加强两地各产业之间的密切合作,使双边贸易关系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政策背景下继续发展,同时为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未来贸易发展以及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近年来一些国内学者开始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由来已久。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庄国土、李金明等对古代及近代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茶、丝绸、白银贸易进行了深入研究。周榜师研究发现,福建很早就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绵延不绝的生力军,创造出许多海上贸易神话。福建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开启了海外贸易,唐代海外贸易继续发展,宋元时期海外贸易呈现“井喷”气势,明清时期,海上贸易发展曲折前行[1]。李立明认为古代中国以闽、粤两省的主要城市为枢纽开辟了一条通往世界的“海上丝绸之路”。明清时期海上贸易不仅有官方的朝贡贸易,而且有民间“借贡兴贩”、特许贸易和走私贸易[2]。全毅等具体考察了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要节点—东盟、南亚、西亚、欧盟、东北非、大洋洲与拉美太平洋沿岸国家经贸合作状况,提出福建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路径与具体策略[3]。全毅等认为东南亚是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第一站,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福建应该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优势,积极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对外开放与对外合作的新经验[4]。王明惠等提出发挥华侨华商优势,将福建自贸区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通物流枢纽以及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5]。以上学者阐释了福建自古以来就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频繁的往来,认为福建应该发挥海上丝绸之路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
我国学者很早就对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进行了研究。林梅分析了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之间经贸的互补性和竞争性,认为中印两国的经贸存在互补性,但互补性不是很大[6]。陈富桥等分析了中国和泰国农产品的互补性和竞争性,找出了中泰两国的互补性产品和竞争性产品。[7]王永利用净出口竞争力指数TSC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了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服装纺织品贸易中存在的互补性和竞争性。[8]以上学者对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研究指引了国际贸易领域研究的新方向。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与“一带一路”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的研究成为热点。桑百川、杨立卓采用修正后专业化系数和一致系数,计算和分析了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9]。赵东麒、桑百川利用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理论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视角分析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0个商品部门的国际竞争力、产能合作方向以及变化趋势[10]。何敏等运用互补性指数、竞争力指数分析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结果显示在多边贸易中互补性比竞争性体现得更为明显[11]。胡艺、闫吉丽、全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互补性的决定性因素是资源禀赋差异。虽然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效率、科教水平、基础设施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有助于提高双边贸易互补性,但是这些因素要发挥效果还要靠资源禀赋的互补性[12]。曲国明测算了江苏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出口互补性指数、进口互补性指数及贸易竞争性指数,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13]。蒋宇宁、王雅莉指出中国优势产品以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为主,中亚地区优势则主要集中体现在资源密集型产品上,两地优势产品类目互不重叠,表现出较强的贸易互补性[14]。孙楚仁等实证研究发现,“一带一路”显著促进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增长,且其影响促使异质性产品比同质性产品出口增长快[15]。陈林分析了影响贸易潜力的因素,认为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经济规模增长可带动出口水平的提高,对外直接投资可带动双边贸易增长[16]。湛柏明、贾净雪指出:中国与新兴经济体的贸易竞争关系主要体现在消费品方面,中国与新兴经济体的贸易互补性低于中国的整体水平[17]。杨逢珉、田洋洋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及贸易强度指数对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特征进行了分析[18]。胡玫、郑伟认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商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且互补性大于竞争性[19]。陈继勇、杨旭丹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贸易潜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收入水平整体呈现负相关关系[20]。
以上学者对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以及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是本文研究基础。但目前的研究没有涉及到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因此,本文运用贸易互补性指数和贸易竞争性指数来分析福建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明确福建省与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地位和贸易优势,为福建进一步发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关系提供实证依据和政策建议。
1.指标
贸易互补性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某种产品的出口和另一个国家的进口的吻合程度。福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互补性分析需要从进出口结构上进行分析,所以需要以贸易互补性指数进行分析评价。贸易互补性指数用公式表示为:
其中,RCAmjk=(Mjk/Mj)/(Wk/W)
上述公式中,Cij表示国家i出口与国家j进口之间的贸易互补性指数;RCAxik表示i国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 CAmjk表示j国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劣势指数,Mjk为表示j国k类商品的进口额,Mj表示j国所有商品的进口总额。RCAmjk越大,说明该国在此类商品生产上处于比较劣势。如果某国出口的主要商品类别与另一国进口的主要商品类别相一致时,两国间的贸易互补性指数(Cij)就越大;反之则越小。一般来说,当Cij的值大于1时,说明两国之间在商品k上存在着贸易互补性;当Cij的值小于1时,结论则相反。
2.数据来源
数据选取20个有代表性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样本数据来源贸易发展会议数据库中和福建统计年鉴中2002年、2006年、2010年、2014年和2018年5个年份的相关数据。
根据公式(1)计算出福建出口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进口贸易互补性指数,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福建贸易出口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东盟6国进口贸易互补性指数(Cij)大于1,东盟6国是菲律宾、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说明福建与该6国的贸易互补性较强,出口结构与该6国的进口结构的相似度较高。具体到产品上,福建出口与东盟6国进口均存在互补性的产品有鱼、食用蔬菜、树胶等。另外,上述东盟6国在机械及运输设备方面的进口较多,福建在机械及运输设备出口较多,因此形成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在互补性较强的6国中,福建与菲律宾的贸易互补性呈现不断增长态势,直至2018年已经成功变成贸易互补性较强的国家,而与马来西亚的贸易互补性呈现出下降趋势,与新加坡的贸易互补性存在不规则波动,与泰国的贸易互补性相对稳定。
表1 福建出口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口贸易互补性指数
另外,福建与其余14国贸易互补性指数(Cij)小于1,福建与该14国出口贸易互补性较弱。与巴基斯坦、印度、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进口存在互补性的产品有食用蔬菜、咖啡、棉花等,与沙特阿拉伯、埃及和阿曼等中东国家进口存在互补性的产品有树胶、肉、蔬菜等的制品。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众多农产品出口上均具有较高的贸易互补性,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是福建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尤其体现在鱼类、食用蔬菜类、棉花等产品上。目前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于东盟国家,而南亚国家及中东国家贸易额相对较小。因此,福建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一带一路”倡议,紧紧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从而进一步提高福建农产品在南亚及中东国家的市场份额。
根据公式(1)计算出福建进口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出口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如表2所示。
表2 福建进口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出口的贸易互补性指数
从表2可以看出,福建省进口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这4个国家出口贸易互补指数都大于1,表示福建的进口结构与这4个国家的出口结构结合度较高,即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与其他16个国家的进口贸易互补性则较弱。在南亚国家中,孟加拉国出口与福建的进口贸易互补性略高于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3国。究其原因是近些年来,孟加拉国在机械、运输设备、化学产品及有关产品方面的出口与福建在这几方面产品的进口结构很相同。福建进口与阿拉伯联盟国家中各国的出口贸易互补性参差不齐,贸易互补性较强的有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曼等国,其中与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的进口贸易互补性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与阿联酋和阿曼呈现微弱的下降趋势。福建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的主要是能源资源,以石油贸易为主,贸易额逐年扩大,阿拉伯国家成为福建进口石油的主要供应地区。
1.指标
贸易竞争力指数(Trade Competitiveness Index,简称TCI)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差额与其进出口贸易总额之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贸易竞争能力,表明一国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哪一类产品。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Xij-Mij为i国净出口,Xij+Mij为i国j产品的进口总额。当TC指数大于零时,表明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强,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大;当TC指数等于1时,表明该产业只出口不进口;当TC指数接近零时,表明贸易国际竞争力弱;当TC指数等于0时,表示该产业竞争力处于中间水平;当TC指数越接近于-1,竞争力越弱,等于-1时,表示该产业只进口不出口。
2.数据来源
数据选取20个有代表性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样本数据来源贸易发展会议数据库中和福建统计年鉴中2002年、2006年、2010年、2014年和2018年5个年份的相关数据。
根据公式(2)计算出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竞争性指数,如表3所示。
表3 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竞争性指数
从表3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2002—2018年“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个国家的竞争力存在很大的差异。东盟国家中菲律宾、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6个国家的贸易竞争性指数大于0且接近1,贸易竞争力较强,主要因为东盟国家气候高温多雨,海洋资源、森林资源丰富,因此东盟国家的多数产品均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如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编结用植物材料、可可制品等,越南和泰国的谷物、肉类等。在东盟6国中,越南的竞争力提升较快,2002年时,越南竞争力不如其他东盟国家,但经过2010年经济快速发展,到2018年越南的竞争力已超过东盟其他国家,并跻身于竞争力较强的国家行列。相反,东盟其他国家虽然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但竞争力增长幅度不大。
二是阿拉伯联盟国家均是竞争力相当弱的国家。巴林、埃及2个国家相较于其他阿盟国家竞争力稍强。从结构上看,阿拉伯联盟国家在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方面的出口额占比重大,而福建的出口额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机械与运输设备类产品,两者完全相反。
三是南亚国家产品出口结构相似度比较低。南亚国家农业基础良好,是粮食、棉花等产品的生产地。南亚的巴基斯坦和印度的谷物、编结用植物材料以及棉花具有明显的出口优势,但是南亚其他国家贸易竞争力逐年下滑。
四是中东国家的水土资源比较丰富,因此沙特阿拉伯和阿曼均在动植物油脂、粮食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出口优势,而埃及和巴林的蛋类、食用水果、蔬菜等的制品方面有出口优势。
对比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优势,可以发现,在双方均有出口优势的农产品中,优势大小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因此,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各自生产其比较优势产品进行经贸合作,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获得贸易效益的目的。
在国家将福建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时代背景下,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频繁,贸易合作更加密切,贸易发展势头良好。本文通过对福建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的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中,以原材料分类的制成品竞争较弱,而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优势贸易产品竞争比较激烈。要避免过度竞争对双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提高产品质量。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产品质量制度,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出口满足进口国需求的产品,突出产品的比较优势并以产业化竞争策略取得在沿线国家的竞争优势。二是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对于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中竞争性较强的产品,双方可以采取合作的方式,利用各自的优势,建立合资或合作企业,福建方面出资金、先进设备和技术,沿线国家出土地和劳动力,由竞争变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进步。三是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从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变为出口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增加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四是强化互补性,增强贸易量。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互补性较强,因此应该强化两地的互补性贸易,增加贸易量。
加快促进福建经济产业集群嵌入沿线国家市场,加快福建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福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有效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积极推进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尽早打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培养客户,加快促进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助力技术创新,鼓励本土企业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市场,重视本土外贸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研发、制造、销售、售后完整的产业链,加大布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场,助力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目前福建贸易产业整体国际化程度发展加快,产业支撑服务功能齐全,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竞争较强。福建贸易要以现有的优势,从抓发展速度扩展到抓发展质量,重点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效益、服务为核心的发展方式,加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市场调研和开拓,积极深入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贸易对接,共同携手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圈。要规范福建出口产品的品质标准,优化贸易发展方式,加大相互投资,联合开发上下游产业链,探索贸易集群发展的新途径。近年来国内的综合生产成本已经没有多大优势,迫切要求提升福建外贸产品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智能化改造实现传统动能和创新动能的双轮驱动,推动福建对外贸易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迈进。积极对接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从以要素驱动为主向以创新驱动为主转变,提升福建商品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增加外贸利润。
注重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平台的打造,积极搭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共享平台,着力促进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口岸通关机制,积极引进贸易功能机构,强化贸易安全,实现互利共赢。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外贸企业要加快网络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官网、搜索引擎、跨境电商、B2B平台等多种方式快速发展。另外,在外贸往来方面,福建规模企业可以到东南亚、南亚、中亚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设立营销中心平台、跨境电商配送中心平台和园区贸易平台,完善福建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功能机构。福建要鼓励外贸企业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设立的办事处、营销中心,建立生产性、经营性功能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客户的开发能力、品牌营销能力、业务员管理能力以及成本控制能力。目前福建急需发展区域性甚至国际性的第三方贸易功能机构,以增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质量与安全,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客户的贸易运营各环节带来全方位的安心保障。要积极引进知名的贸易功能机构,推进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中间产品的贸易比重,做好贸易方式选择,创新贸易功能模式,根据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贸易比较优势,促进福建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贸易扩张。同时,加快福建国际航运中心平台建设,集中力量推进重点港区建设,着力打造集装箱干线,加快空港建设和航线合作。
目前,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福建外贸出口的主力军。面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场,要扩展民营外贸企业的竞争新优势,增强民营外贸企业应对外贸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外贸机制,加快贸易便利化改革,落实金融、税务、海关、质检、口岸各方面的贸易便利化,降低外贸成本,挖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新的增长点。一方面,要努力塑造福建的民营外贸品牌,提升民营企业外贸产品的附加值,改变民营企业代加工的微薄利润,开发设计团队要从多方面提升外贸产品品质,避免陷入价格战,通过产品竞争力的上升扩大民营外贸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另一方面,“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为福建民营外贸释放了大量的市场容量。民营外贸企业要积极适应新的外贸商业模式,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加快专利申请,借助“互联网+”积极转型,推动民营外贸企业外向经济的快速发展,积极占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场。当前,外贸风险因素对福建出口商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价格呈现宽幅震荡走势。同时,国内制造成本上升,拉低了福建民营外贸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都要求民营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现有效对接。福建政府部门要强化外贸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帮民营企业申请外贸扶持资金和完成外贸订单,为外贸生产提供保障,用足用好出口信保政策等措施。另外,进一步优化民营出口市场结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挖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新增长点,加强福建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加快民营外贸企业建立海外分公司,将福建的外贸产品、信息、品牌快速高效地传递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客户面前,形成外贸新优势。
本文通过采用实证测度指标对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20个国家的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进行测算,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从贸易互补性来看,福建与东盟6国的贸易互补性较强,也就是说福建的出口结构与东盟6国进口结构的相似度较高,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南亚和中东国家的贸易互补性较弱。福建的贸易主要集中在东盟国家,福建对南亚和中东国家的贸易相对较少,因此,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要进一步提高南亚和中东国家的贸易份额。第二,从贸易竞争来看,福建与东盟国家的贸易竞争性较强,而与南亚及中东国家的竞争性较弱。因此,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行贸易过程中要实行专业化分工,各自生产其比较优势产品进行经贸合作,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获得贸易效益的目的。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福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应向纵深发展,从比较优势互补向创造新的比较优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