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刚,朱林森
(1.吉林化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吉林 132022;2.北部湾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西 钦州 535011)
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其中在提到的六项重要任务中提及了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管控风险。2018年4月10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针对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使供应链金融成为众多产业和企业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战略方向。
相对于其他金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融资更适合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符合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供应链金融能够实现多方共赢的金融管理和创新服务,建立全供应链及金融机构的对接,借助日益成熟的金融科技,解决中小微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难题,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同时,推动产业链健康发展。
2018年11月1日,北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腾讯金融科技、深圳联易通多方联合发布了《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白皮书(2018)》。白皮书显示,供应链市场近几年来饱受关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从2005年的3万亿元,增加到了2016年的12.6亿元,10年间增长了4.2倍,而2016年中国商业保理业务量仅有5 000亿元,这意味着中国的供应链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到2020年,中国供应链金融的产值将平稳增长到15万亿元人民币[1]。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逐渐兴起,这些科技不断融入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金融结构的优化和重构提供了新的动力,特别是区块链技术被业内人士视为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区块链不可篡改、链上数据可溯源的特性,有助于在整个产业链生态中摆脱核心企业的限制,打破传统金融机构对核心企业信用以及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将中小微企业真正纳入供应链金融的体系中。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极大地助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供应链金融已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未来中国的供应链金融有望迎来应用的黄金时期。
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是指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未出现之前的供应链金融,这种模式以线下操作为主,就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而言(见图1),主要有三种模式。
图1 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
所谓应收账款商业保理是指企业把自身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企业运营所需资金,并对这笔应收账款进行管理以及坏账担保,企业可以借助保理业务进行资金回笼,扩大企业的规模。目前应收账款的商业保理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即有权追索和无权追索。有权追索类的保理业务是指当企业的应收账款无法追回时,银行有权向企业收回保理业务的之前所付资金,企业有责任从银行收回应收账款;无权追索类保理业务是指银行买断企业的应收账款,不管应收账款能否收回,都与企业无关,银行承担所有风险[2]。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企业开出的承兑汇票,到期时找企业承兑。举例说一些商业公司,具有银行资信,但现金缺乏,与上下游客户结款时候,委托银行开具承兑汇票,承诺一定期限后现金兑现的支票。很多企业结算账款时,喜欢开商业承兑汇票,因为商业承兑汇票不用立即把钱打给对方,而是在开票6个月或者12个月后,持票方到银行委托银行凭借承兑汇票收款。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让资金继续在自己的账户上留存一定的时间。一些现金流比较紧张的公司,例如房地产企业,比较喜欢开承兑汇票。
反向保理是指保理公司围绕一个核心买方企业(债务人),与其签订保理业务合作协议,由该核心企业将其上游的供应商(卖方)推荐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在此基础之上受让卖方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的基础上,为卖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其实质是资信程度高的购买方(债务人)为其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债权人)申请的公开型保理业务。反向保理是一种另类的保理业务,它的出现极大地减少保理商的风险,为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开拓了更多的融资渠道[3]。
核心企业只能对其直接合作的企业进行授信,比如说上述的模式一和模式三只能解决企业的一级供应商也就是直接供应商融资,无法解决传递的二级以及更多级供应商的资金获取。而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来说,多数商业承兑汇票如果不到期是不能兑换的,持有汇票的企业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而且商业承兑汇票的数额,一旦确认便不能更改,也不能拆开使用,很难恰好有符合票面金额的买卖产生,导致其流通转让较困难(见表1)。
表1 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缺点
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没有有效的信息平台,阻碍了数据信息的传输。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中,一方面核心企业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并防止本公司信息泄露,往往不共享自己的ERP系统;另一方面,各个企业特点不同,往往使用适合公司自己特色的信息系统,导致信息之间交流不畅,影响企业之间的交流[4]。
除了供应链上的重要企业外,供应链金融链上的许多企业具有较低信息管理能力,导致很多数据无法或者不能高效率的传输及接入供应链系统。除此之外,由于这些原因,提供财务支持的银行机构不能及时获得准确的信息,很难轻易识别每一笔交易是否真实,因此银行往往会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核实,无法提供有效的财务帮助。
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供应链上企业的约束能力较弱,给恶意虚假交易、资金流断裂等可能造成违约的行为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5]。2019年7月,诺亚财富产品踩雷事件震惊业界。诺亚财富旗下歌斐资产通过对外募资成立数只年化收益率7%左右的专项私募产品,为罗静控制的承兴系公司提供了合计34亿元的债权供应链融资,标的为承兴系公司与京东之间货值近百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还款来源为京东方面的到期还款或由广东承兴进行回购。但是迫近到期日,涉事私募产品相关投资者才发现,这完全是一个骗局,发包方根本无力回购。传统供应链金融电子化程度低,文件依然多以纸质,操作依赖人工,信息的不透明给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目前,金融科技发展迅猛,且在多数领域都有应用。许多金融机构逐渐利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进行金融创新,尤其是区块链和供应链的结合,更促进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由于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结构、数据的不可篡改性、智能合约可灵活编程性、分布式记账与存储、来自密码学的匿名保护等特点,方便了核心企业对各级供应商的增信,增加了各业务的办理效率,优化了业务流程,长久保存了交易凭证,减少了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区块链技术为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供应链金融链条上的核心企业以及各级供应商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记账和储存功能。进行企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利用其他技术对账本进行加密,相关企业只有获得密码后,才能查看和利用这些数据,极大地保护了各企业之间的信息安全。举例来说,供应链链条上的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使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时,可以将应收账款的相关交易数据信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权,允许其在系统中查看相关的应收账款信息。当利用区块链技术特点为核心企业增信时,金融机构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企业也可以早日拿到融资进行生产经营。
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功能是指交易开始之前设定一定的标准,这一标准就是一个智能合约,当事件未达到标准,智能合约不执行,当事件达到标准条件时,系统将会自动执行智能合约。简单来说,在区块链系统运行过程中,当外部和内部信息达到事先设定好的合约条款时,系统将自动执行条款,促进交易的完成。许多企业都将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功能应用到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首先核心企业和一级供应商利用智能合约技术签订合约,将交易的标准与条件、交易的相关信息等记录在区块链中。而后一级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N级供应商与N+1级供应商交易时,由于二级或N级供应商的实力与信用低于链中的核心企业,所以二级或者N+1级供应商以核心企业和一级供应商所签订的智能合约为标准进行交易。当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的交易条件达到智能合约条件时,系统自动完成交易,同时N级供应商直接向N+1级供应商付款,高效地完成整个供应链企业的交易[6]。
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中企业的应付账款无法拆分进行流转,只有在银行等融资机构的信用帮助下,才可实现拆分流转,但是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不仅需要支付一定的佣金,更严重的是使企业中的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加长,不利于企业发展。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供应链上的很多企业共享核心企业的信用。所以,在此基础上供应商签发的电子应付账单,便可以流通了。因此供应商可以采取三种方法处理电子应付账单。第一,当企业资金充足时,可以等应付账款到期后进行收款;第二,当企业急需资金,供应商可使用电子应付账单到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第三,当电子应付账款金额较大,而企业需要拆分使用时,可把电子账单进行拆分流传到二级供应商(见图2)。因此,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不仅可以使核心企业的信用得到充分使用,也可以帮供应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7]。
图2 区块链技术下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流转拆分模式
当前,许多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意识到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改善供应链生态环境,并开始借助金融科技,建设并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但是出于对公司的信息安全及相关利益的考虑,系统的升级和完善一定要经济,以适应企业的业务发展。而且区块链技术属于新兴技术,还不够完善,许多相应的配套设施尚未成熟,需要加大研究力度。供应链各企业信息化水平也往往各不相同。当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不够完善时,就难以形成足够的数据储备,不利于进行历史数据评估。信息化系统多样造成难以进行数据集成,数据难以上链。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上下游很多业务依旧使用纸质化进行线下操作,这会加大业务办理成本,降低供应链金融的运营效率,不利于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的应用与发展。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相关企业信息上链,需要依托于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说,金融机构需要企业将业务中的全部交易数据实现上链。但对于企业而言,交易信息、产品信息、资金流转信息无疑是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虽然区块链有着先进的加密算法,但“51%攻击”就是在区块链中,如果一个人拥有系统51%的算力,他就能重写区块链链条上的数据,从而为自己牟利[8]。所以如何防止商业机密泄露,保障企业隐私,避免产业遭受冲击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这也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
作为新兴金融科技,区块链技术的引入需要参与到供应链业务中的各方对原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需要进行全新的底层产品革新来实现更多、更快的交易确认和信息互通,以保证核心企业原有信息化系统及原始数据符合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软硬件条件。这种从底层技术层面进行的系统改造,难免会对原有业务带来影响。因此,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说,对系统升级存在顾虑也就无可厚非。
为了减少资源浪费,方便链条上企业的信息交流,各行业中的企业应该建立统一可靠的供应链金融共享平台。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科技的发展,国内的核心企业、金融科技公司以及监管机构等行业都开始设计符合自己的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混乱建设后,金融监管机构开始进行管理,制定统一的规则和标准,要求金融企业按照统一的新定义模式进行设计。这种新定义一般会考虑两方面内容,第一方面就是考虑到了核心企业保护本公司信息安全的顾虑,另一方面就是可以为中小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相关的信息,以维护企业正常运行。统一可靠的供应链金融共享平台的建立,符合各行业的需求,实现供应链金融链条上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打破信息隔离,实现链上各企业的全面发展,促进区块链技术和供应链金融进一步结合[9]。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是建立在共识机制上,即链条上的各个企业相互配合,从而达成共识。要加快提高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成熟度,鼓励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区块链技术服务商合作,整合上下游产业资源,共同促进“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落地。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端,需要银行对经由区块链技术进行确权的应收账款得到认同,完成线上确权后才能继续审核及放款操作。所以区块链上的企业在设计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融合业务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使链上业务能够高效进行。
当前市场形势瞬息万变,所以任何时候都存在市场监管薄弱环节,但是这些环节并不是不可监管,而是由于技术、信息等条件不足而导致的,是可以解决的。2016年5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通告,正式推出一种新型技术“监管沙盒”,目的是为了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监管沙盒”的提出,促进了其他国家的效仿,例如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推出“监管沙盒”项目。实践证明“监管沙盒”可以为金融科技、新金融等新兴业务经营的形式与状态提供一种监管的“实验区”,促进新的企业进行健康有序的发展[10]。2017年7月,我国设立赣州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这是第一个由我国政府主导进行组建的“监管沙盒试验区”,是我国“监管沙盒”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标志。通过大力发展区块链产业沙盒园,开展相关法律研究及立法工作,实现“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有法可查,有法可依。
(1)金融创新在于借助新技术手段,实现更好地风险管理,提供更佳的融资模式,获取更高的利润空间,最终的目的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
(2)区块链技术借助分布式记账、智慧化合约,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可追溯性,使交易不可篡改,区块链技术在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应用,使供应链金融的交易过程、支付结算过程及融资过程变得更加容易,降低了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
(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共享模式,通过接入区块链节点,使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拓宽了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4)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空间,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可以完美契合,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