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婉佼 郭杰
编辑/祁娟
交通是影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如何以“可持续的交通”推动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政府治理是关键。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一网通办”平台
交通是影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2021年10月14日,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与世界相交 与时代相通 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的主旨讲话,站在世界发展大势和人类前途命运的高度,深刻阐释可持续交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推进全球交通合作的五点主张。其中,提出了坚持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集众智、汇众力,动员全球资源,应对全球挑战,促进全球发展。
那么,对于交通运输而言,政府如何有效发挥作用?需要制定什么政策和制度来鼓励可持续交通发展?怎样才能加速可持续交通的转型?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在大会第五场主题会议上表示,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推动可持续交通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既顺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要求,也将为全球团结抗疫和经济复苏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为适应全球形势变化,中国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大部制改革,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和邮政多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展。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着力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政策体系,不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也为全球交通治理体系构建贡献了“中国智慧”。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该体系占据着主导地位,承担着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重要职能,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关键。
交通运输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撑。对于交通运输治理而言,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至关重要。中国交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共建共治共享。中国交通立足本国国情,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释放了技术和市场活力,建设了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推进交通强国建设,促进了交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国政府着力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政策体系,不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们坚持规划引领,发布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文件,为交通可持续发展明确方向。我们坚持多方共治,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组成合力,构建协同高效、共同参与的可持续交通治理新格局;我们坚持法治建设,推动《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海安法》《民航法》《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我们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投融资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了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和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冯正霖在大会上分享了可持续交通发展的“中国经验”。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的交通运输体量庞大、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只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进交通运输治理能力提升,才能够为可持续交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中国政府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程为载体,把法治贯穿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安全生产全过程各方面。
同时,出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和评价制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公共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扩大社会参与,提高交通运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权力公开,公布实施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等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构建了包括跨运输方式法规系统、铁路法规系统、公路法规系统、水路法规系统、民航法规系统、邮政法规系统等六个系统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框架。
目前已制定出台的包括铁路法、公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航道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邮政法等行业龙头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快递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正在研究制定的包括交通运输法、农村公路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还发布了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群众出行、优化营商环境、防治污染等方面的部门规章。
截至2020年底,中国已形成包括8部法律、43部行政法规、300余部地方性法规、287件部门规章、近300件地方政府规章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使交通运输各领域、各门类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中国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从2002年开始试点,历时18载。目前,全国改革已进入全面推行阶段,为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促进形成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注重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全面推行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执法基础不断夯实。
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评议考核与监督。
持续优化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交通运输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改革举措,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使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中国交通加快转职能、提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下放、“证照分离”改革等。自2013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来,累计分14批次取消下放46项交通运输部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超过总审批事项的70%。取消下放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1项,取消下放比例超过34%。中介服务事项全部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中国交通注重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监管中的运用,大力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进一步创新。强化“大数据”监管,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
同时,全面推动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中国交通注重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同时,完善公众对政务服务的评价监督机制。推动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等异地网上办理,大件运输许可等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完善海事政务办理程序,推进海事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一次性提交、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办结。
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部门推广应用,口岸查验信息在海事、海关、移民等口岸查验部门间实现共享共用,各口岸查验部门所有手续一次办结,一次反馈船舶或者其代理。
“中国将继续高举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坚持与世界相交,与时代相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全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主席在大会主旨讲话中指出。这些重要主张充分展现了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认真履行相关国际义务,致力于推动全球交通治理体系建设与变革——
加入近120项交通运输领域多边条约。与6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70个双边和区域海运协定,海运服务覆盖沿线所有沿海国家。
推动建立亚太海事局长会议、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会议、中日韩运输与物流部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中国-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联合委员会等合作平台。
积极参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铁路合作组织、国际铁路联盟、世界道路协会、国际运输论坛、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组织事务。
积极开展中日韩俄四国海上搜救合作机制,与印尼国家搜救局签订部门间海上搜救合作备忘录,中俄、中朝界河航道航行管理机制,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机制下的交通合作。
截至2020 年,中国已与128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100个,与64 个国家保持定期客货运通航。
召开以“共享包容协作共塑亚太航空新未来”为主题的首届亚太地区民航部长级会议,会议通过《北京宣言》。该《宣言》既是亚太地区促进民航业发展的共识,也成为推动亚太民航发展的多边政策指南,对发挥航空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民航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中国交通行业在经受疫情考验的同时,也在协同保障防疫物资运输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中国交通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统筹协调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运输方式,疫情期间坚持“一断三不断”、推出铁路“七快速”、公路“三不一优先”、水运“四优先”、民航客运“减而不断”、货运“运贸对接”,以及邮政快递“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提供重点物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等运输保障。联合多部门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实施疫苗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为疫苗生产、供应和接种提供运输服务保障。
中国注重加强与其他国家交通领域抗疫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国际海事组织向其所有成员国、联系会员及有关国际组织分享中国编制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患病海员紧急救助处置指南》等多份文件。中国民用航空局向四十多个重点通航国家民航部门分享《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国家邮政局通过万国邮政联盟向其192个成员国分享《中国邮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导手册》。
当下,关注并推动可持续交通发展已迫在眉睫,题中之义在于统筹发挥各方力量。
“未来中国的可持续交通发展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实践,一方面是在运输结构调整上,涉及铁路、水运的发展方式;其次是科技创新持续发力,利用高新技术推动交通发展;另外就是不断完善制度和政策。”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石宝林在参加大会时表示。
可持续发展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可持续交通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项。只有坚持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才能更好地推进可持续交通发展。
中国交通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政府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交通治理体系建设,在不断增强中国全球交通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同时,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为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