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乐土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 邓华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国先后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三次修订,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先后经历三次修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结合这次规划,我们主要探讨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应注重遇到的问题及举措。
按照《若干意见》规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业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准,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以往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的规划内容,这些规划的成果怎么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怎么衔接到位。在当前,由于业务部门的重新组合,基层专业人员极度缺乏,业务不精,这是本次编制工作关键难点,也关乎这次规划编制的质量。“多规合一”不仅合规划,而且合人才。
国土空间总规划师庄少琴指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三类”。“五级”是纵向看,对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分五个层级,就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不同层级侧重点和编制深度不同,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省级规划侧重协调性,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科学评估三条控制线,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对将来15年之内乡镇区域发展需要又要有科学评估预测,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必要调整完善。理论上走的通,在实际工作中,受原有规划侧重点的不同,有交叉有重合等因素的制约。按照《若干意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三条控制红线的划定,受业务量大、涉及领域多、专业人员少、业务不精等因素的影响,直接制约这次规划编制的质量、可操作性、指导性。
鉴于”多规合一“的情况,由于不同部门顶层设计不同,侧重点不同,功能分区也不同,有交叉又有重复。上层规划指导不明确,这样导致在基层遇到问题,上层业务指导存在推诿扯皮。同时由于基层缺乏业务骨干,在领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上把握不清,材料搜集、调研评估定位等往往出现偏差,工作反反复复,浪费时间精力。这种情况下,业务人员也容易出现厌倦情绪和打疲劳战。结果就是上下级指导不清晰,下级搜集材料信息不准确,依据不充分,在红线的划定上、专项规划上、详细规划上布局上等出现偏差,严重影响编制的进程和质量。
“五级三类”中的三类是指规划的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强调是综合性,强调的是行政全域范围内涉及的国土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全局性的安排。详细规划强调是实施性,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相关专项规划一般指是海洋带、自然保护、交通、能源等在某一区域的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就属于详细规划。近年来随着农村农业合作化推进,大量农民工外出,农民逐步富裕起来,改善住房是农民的迫切需求,土地调整难,同时也为了出行方便,造成沿路建房居多,配套设施无法完善。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基础调查资料的翔实、征求意见是否全面、定性是否准确、论证是否到位、村庄定位和用地规模是否合理,是这次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否成败的关键点和难点。
第三次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定时,为了保证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要,除了县城所在地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率低以外,其余周边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率都在90%左右,一般耕地,有条件建设区的划定可想而知。在实施的过程中,设施农用地、养殖用地的备案,乡镇企业用地的需求严重受到限制;农民建房符合村庄规划内的受耕地指标的限制,无法报批,规划外的农民建房属于违法用地,更无法履行报批手续,群众不能理解。特别是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矛盾暴露无疑;在“三调”基础上的土地开发整治的专项规划的界定尤为重要。在这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结合当前的矛盾点,处理好遗留问题,更好地理顺土地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加强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口、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建议利用进村入户,通过无人机、微信等现代科技与实地踏勘相结合,实事求是地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生态环境和文化传承。结合微信群、抖音平台向村民宣传这次规划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大众献计献策。以“三调”数据作为基础空间数据,在此基础上结合现状与发展需求,反复论证,有效整合村庄布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等。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将相关的业务有机结合,夯实基础调查资料的准确性,为规划的编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为发挥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实用性。村庄布点要把控好环境治理、生态宜居的总要求。具体举措:(1)资料收集要严谨,依据三调数据底图,制定标准化村庄基础资料调查表和资料收集清单,向县乡镇相关部门、村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收集材料,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村庄自然人文状况、地质灾害、基础设施、人口、经济和产业等基础资料。(2)实地调研要详实,开展驻村入户调研、详细了解村庄发展历史文化背景、自然生态、风土人情,引导村民积极参与。(3)村庄发展现状分析要准确。灵活把握用地规模和村民需求,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准确把握制约因素及问题导向,准确定位好规划村庄的位置、用地规模。(4)村庄发展定位要有特色。从发展定位、村域空间布局、产业引导、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方面着手,打造“一村一景”,杜绝“千村一面”。(5)意见征求要全面。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充分论证规划成果。
在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若干意见》在这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边界做出明确的要求。在乡镇一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严格按照界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内涵式发展要求,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再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除了把控好上面三个红线的界定,村庄边界的划定也是本次规划的重点核心。在实际工作中,除了要扎实做好基础数据资料的调查,还要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规划村庄的位置上、用地规模上实事求是做足做透文章,确保规划能用、好用、实用、有效。
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问题的图斑,要结合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坚持“四统一”,统筹推进。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上下联动、区域协调,确保划定的四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有机衔接。
结合以往工作实际,涉及设施用地、养殖用地备案不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卫片涉及的关乎民生的工程项目,如农民刚需住房、土地整治项目等,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评估论证,政府批准,借助这次规划解决好遗留问题。但要守住四个红线,认真区别对待。
总之,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注重能用、管用、好用,关键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注重把控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划村庄的边界的划定,把规划装在既定边界的笼子里,有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有利于合理配套住房、就业、休闲、娱乐等生产生活设施,优化生态保护、历史文化的保护格局,达到了环境治理、生态宜居的总要求。特别是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实现,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逐步平台化,使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畅通,有利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