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
病与死,是地球人很难避开的题目,特别在史前社会,这更是困扰人们的话题。有病自然要就医。上古没有化学和生物学,医药只能就地取材。于是,医这种治病的方法就有了不同的来源。医字的前身是“醫”,但它更早的前身是“毉”。
这两个医字外形相似,但内容却不同:它们泄露了医疗的起源和本质。“医”本字乃是由“匸”和“矢”组成,指从伤者身上取下箭镞,治愈创伤。 上古人类生境艰难,靠打猎搏斗生存,时常遭受各种外伤,用箭镞代表。“医”右偏旁“殳”字代表着用手来执行取和挖的动作,甲骨文中的“又”字多跟手或抓、持有关。这一切都跟原始的手术操作有关。下面偏旁为什么是个“巫”字呢?这就透露了医疗起源的影子了。
很显然,最早的“毉”字说明,上古时期医疗行为跟巫术的关系是分不开的。 中国史料文献中说古时巫、医不分。那时没有科学,人类对致病的原因无解,常常靠鬼神来驱邪治病。所以医的起源原始字是“毉”。至今发现当代原始部落中人们仍然用萨满和各种巫术来治病,就是活例证。
其后渐渐有了神农尝百草和使用酒类消毒并陶冶膏丸散丹,于是“醫”字就转成了“酉”旁——这一进化其实很不简单,它代表着中国的医药从迷信走向了科学。 虽然那时科学得还不够彻底, 但它毕竟已经开始渐离了迷信的成分。 这一步其实比世界上其他医学早走了几千年。
拿今天“高大上”的西医来讲,它在十七世纪的时候还只是靠“巫+医”的模式治病。 譬如说,那时候的荷兰名医、化学家荷尔蒙特宣称戴戒指可以治痔疮, 用活蛤蟆做腰带可以治水肿, 用蛇衣做腰带效果同样。 治肋膜炎的神药是牡鹿或牯牛阴茎磨成粉,公羊的血也可以用,但必须是双角和两条后腿拴牢吊起来阉割取血才行。
而当时享誉巴黎、 荷兰和西班牙等地的名医,法国科学院会员莫伊斯·查拉斯教授的名著《药物全书》教导:木虱和蚯蚓可以治痛风,孔雀粪可以治癫痫,蚂蚁油可以治耳聋。另一位著名化学和药学家尼古拉·勒梅里被翻印了十数版的《药物全书》药方更加离谱,其中治疗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和其他神经痛的一种油的制作方法是:取初生狗崽二只,切碎,调以活蚯蚓一磅,在有釉的锅中煮十二小时, 至狗肉及蚯蚓烂熟即可。另外,他还有用梭鱼头里的小石子治疗膀胱结石及清血、 用鲈鱼头的小石子磨粉做轻泻剂等秘方。
似曾相识,这是西医吗? ——是。让我们来看看当年巴黎医学博士论文的课题吧:空气比食物和水更必需吗?(1589)水是否比酒更健康?(1622)害相思的女孩是否该放血治疗?(1639)每月醉酒一次是否有益?(1643)貌美女子是否比别的女人多产?(1648)女人是否比男人更淫荡?(1669)是否生性淫荡的女子比普通女人子息更多?(1720)
——上面的话题虽然可笑, 但它们仍比当年神学的题目要严肃得多: 那时的神学课题是“一个针尖上能够站多少个天使”“骆驼如何穿过针眼”等等。
那时候管治病的不只是医生,教皇、主教乃至神职人员都包治百病, 国王往往也是神医。欧洲记载教皇、国王抚摸病人头顶治愈各种疑难杂症特别是癔症、 癫痫甚至瘫痪、麻风、恶疮的事迹史不绝书。 这跟史前巫医治病也没啥不同。
欧洲中世纪瘟疫多发,据现代研究,跟那时卫生条件差有极大关系。 中世纪人们多不洗澡,城市无厕所,大街小巷皆成便溺和倾倒马桶场地。 据载连巴黎伦敦这样的大都会亦是全城臭气熏天, 下雨则污溺没膝,成了蚊虫和细菌的最佳生存场地。连卢浮宫院子楼梯阳台和门后也人人可以随意方便,管理人员绝无干涉。中世纪欧洲尚未发明使用刀叉,用餐多直接下手,油污全部揩在餐巾和大襟上。肮脏导致虱蚤丛生,而抓痒致使皮肤溃烂传播传染病。 史书载有人觐见欧洲史上著名君主亨利四世时嗅到他身上恶臭,犹如腐尸。那时连国王也不洗澡,为了遮挡臭味,才不得不发明了香水。
西医的进步得益于近二百年的科学昌明。 化学和生物学的发达让西方为人类健康造福不小。 中国古时医疗成绩不仅得之于治病还得益于卫生。 传统的家庭礼仪和制度较早规范了中华民族的卫生习惯,虽然中医也赖草药治病, 但敬畏天地遵从自然的传统对民族繁衍亦是贡献甚巨。 仅从近年被大众感兴趣并提起的防疫话题,我们就可以知道,中国古代早有记载。防治天花病早在唐朝就有了“人痘接种”和“鼻苗”的方法,比西医类似方法产生的“牛痘”,早了一千一百多年。
法国喜剧大师莫里哀有个名剧《屈打成医》, 题材源于法国中世纪民间故事:某富农娶了个破落骑士的女儿, 他怕自己的漂亮妻子在他下地干农活时受教士或登徒子勾引, 就每天出门前打她一顿让她哭一天。 他想,没人会爱上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傍晚回家呢,他就跪下向夫人赔罪。日复一日,其妻苦不堪言。可巧有一天国王女儿生了急病向全国征招名医。使者路过她家,她想了个计策, 让人折磨虐待自己的丈夫报复他。
这聪明的妻子谎称她丈夫是个名医。但他有个怪癖是从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医生,除非你痛打他才承认。打人是使者的拿手绝活,他们劝女子不必担心,他们自有办法让名医招认。 果然这粗蠢的农夫起先不承认自己是医生, 但禁不起使者的一顿胖揍而招供——与其被当场打死, 他想还不如多活几天看看下面的情形。到得宫廷,他更不敢承认自己是医生, 在遭受另一顿毒打后,他被胁迫去给公主看病。没想到公主的怪病是被鱼骨卡住了喉咙, 这农夫出洋相演杂技引公主爆笑喷出了鱼骨, 名医的名声被坐实,从此在宫廷享尽荣华。
这类民间故事几乎各国都有, 但主题却不一样。《屈打成医》突梯滑稽的荒唐背后泄露出了那时欧洲的医疗状况。
中世纪的西医分为内科和外科, 两边互不服气。那时的内科有点像中国的巫医,只不过他们不用巫的术语而用“胆汁”“黏液”“气”“元素”和“星象”等“高大上”术语唬人。那时候行医也要读医学博士,研究的课题多介乎于神学和巫术之间,荒唐无比。他们组成了医学会独霸一方。 其实这医学会就是当时的同业公会, 是用来欺行霸市垄断生意的。
而外科呢,它的基本来源是理发匠。当时所谓(内科)医生自诩身份高贵。 他们不屑于动手术、放血、治创口、诊疗花柳病或解剖,这些工作都由理发匠操作。 因此,那时西方的理发匠和外科医生基本上是同义词。人们有了病痛特别是外伤,多不相信医学博士而去求助理发匠, 这惹起了医学会的同仇敌忾。 他们端坐书斋和高背巨椅却生意冷清,而卑贱的理发匠竟门庭若市。可恼的是, 这些会写拉丁文的医学博士虽然满口学问却几乎没有动手能力。 在十七世纪,连被其垄断的解剖教学,他们都不能亲自操刀而要请理发匠代劳。 其医学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样, 由饱读拉丁文毕业的医学博士和江湖郎中、 理发匠组成的外科医生虽然构成了西医的前身, 但这内外科行业之间龃龉不断,斗争一直没有消停。
1532 年的巴黎,理发匠出身的安布罗斯·帕雷终成名医的故事非常励志且有代表性。 帕雷是个穷孩子, 投奔理发店当学徒,他学会了刮脸、梳发、治伤口,后来又去医院混了几年, 最终成了合格的理发匠兼外科医生。后来法国跟别国打仗,他成了军医。在战场上,他救人无数并且发明了全新的治病方法——那时候治疗枪炮伤要先用沸油烫伤口再包扎,这对伤者伤害很大,而且不利恢复。恰巧那时缺油,帕雷省去了烫疗却使伤员恢复得更快痛苦更少, 意外得到了好的疗效。
虽然他被誉为“古今最伟大的外科天才”,而且手术技艺高超为人谦和,可是医学博士们仍然迫害他。 因为他不谙拉丁文而居然用法文著书——那时欧洲的官方语言是拉丁文,法文、英文、意大利文之类的只能算“土话”上不得台面。况且,帕雷是外科医生却胆敢谈及内科寒热病话题。 他们谴责帕雷僭越了内外科的界限, 巴黎医学会到法院去告他。 幸好帕雷的医术高超名震贵族圈, 且他是当时国王的御用外科医生。然而即使如此,这场诉讼也一直熬到国王亲自下诏才得以注销。
发现人体血液循环论的哈维医生,命运也不比帕雷稍好。 他花费十七年心血写出的医学巨著《血液循环论》甫一发表,就被谤为“Circulator”(播谣者、循环者、游方郎中),遭巴黎医学会排斥,使他的病人与收入锐减。
西医进步依赖科学的昌明, 也因吸取其他民族的成就。 治疗寒热病的特效药金鸡纳霜源自南美, 但欧洲医生一度十分抵制, 最后科学证明它的意义并在全世界使用,消灭了疟疾。早期麻醉剂的发明也跟这故事相似。 中国医学家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被世界承认,也是医学进步的例证。
文明与医学进步很难一蹴而就。 文化进步的路途总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