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农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赵青霞,杨兴圣,吴虹,王璐
随着农膜的大面积推广使用,大量废弃农膜残留在农田中难以降解,造成了大面积“白色污染”,尤其是残膜分解产生的微塑料可随农作物进入人体,对人造成难以预计的危害。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他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对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兰州市建立了市级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每年都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纳入市级财政支持范围,采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支持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废旧农膜回收每吨补助1200元。2016年全市完成废旧地膜回收5272.6吨,回收率达79.6%,扶持废旧农膜回收企业12家,建立回收网点126个。2017年全市回收废旧农膜5549.9吨,回收率达79.3%,扶持废旧农膜回收企业8家,回收网点达到127个。2018年,全市回收废旧农膜7522吨,回收利用率达到了80.8%,扶持回收企业6家,撤销不达标回收网点50个,回收网点缩减为77个。2019年,全市回收废旧农膜5299.82吨,回收利用率达80.9%,扶持回收企业6家,回收网点精减为73个。2020年,全市回收废旧农膜5070吨,回收利用率达到了81.76%,重点扶持全市规模化回收企业3家,标准化回收网点增长为88个。
兰州市为落实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市、县、乡层层签订了农业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监管部门在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中的职责。加强政府政策引导、主管部门监管、项目资金支持,促进县、乡、村三级联合推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支撑、市场运作、全民参与、运行高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有效开展。
为激励农膜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回收工作,兰州市依托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壮大废旧农膜回收企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把地膜生产与废膜回收责任相挂钩,施行“谁供膜、谁回收”责任延伸制度,既从源头上保证了地膜质量,又实现了废旧地膜再利用,提高了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程度,形成了农膜“生产—回收—加工利用”绿色循环治理模式。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项目及民生事业,推进工作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大政府投入。近年来,市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建成国家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1个,市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区3个。按照“十有标准”,在覆膜量较大的乡镇,每村或相邻的几个村设立回收点,每乡镇设立回收站,逐步构建起全覆盖式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点,回收网点及回收人员由乡村两级负责管理。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有关要求,坚决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市质量标准的地膜出厂、入市、进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生产使用厚度在0.01毫米以上且耐候期大于12个月的加厚地膜,以降低废旧地膜的捡拾难度,
在享受补贴的乡镇开展农膜“以旧换新”工作,由回收站点从农户和种植大户手中回收,按照1:5比例,即社员上交5KG废旧地膜直接兑换1KG新膜的方式进行兑换,旧膜由县供膜企业统一从各站点收购拉运并加工利用。各站点也可根据废旧农膜的干净程度对兑换比例进行浮动,使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提高群众捡拾地膜的参与度。
依托各级财政资金,在部分区县试点建设“万亩机械捡拾废旧农膜示范区”,引导当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废旧农膜机械化回收工作,壮大废旧农膜机械化服务组织,推广地膜机械回收技术,降低地膜捡拾劳动强度,提高地膜回收效率。
加强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监测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以3万亩为单元,选择典型地块建设废旧地膜残留长期定位监测点50个,主要用于长期监测点位布设、监测点设备购置、标牌制作、残膜样品采集、处理、数据上报。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多媒体、现场会、培训班、县(区)间交流观摩等形式,利用组织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村社院落、田间地头,详细讲解《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及回收模式、回收方式、保护价格等,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农田残膜捡拾回收的积极性。
当前兰州市农业环保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虽然8个区县相继成立了农环站,但兰州市农业环保机构始终没有成立,致使一些工作因缺乏主体资格而无法开展。加之市、县两级农环工作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区县农环站工作人员大多只有2-3人,而且还不是专职搞农环工作,人力资源严重不足。
废旧农膜回收残膜碎片小、回收难度大、回收机械化水平偏低、回收成本高。当前,兰州市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回收企业少、规模小,全市仅榆中县有1家大型加工企业,其余县区加工企业规模小、能力弱,特别是永登县仍没有加工企业,加之农民群众普遍对残膜污染认识不足,现有废旧农膜无法全部得到回收利用。
有些县区乡镇在春秋两季废旧地膜回收关键期,地膜回收与补贴地膜发放单位之间的协调性不够,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政府和主管部门政策性文件执行不力,影响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顺利推行。
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这项工作深度融合到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中实施。要主导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有效促进农业、环保、发改、工商、质监、财政、科技等部门间协调发力,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落实有力、推进有序、治理有效。
成本高、难度大、利润少是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发展的难题,作为一项公益性极强的事业,政府的支持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关键。各级财政要优先保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资金,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相应的金融优惠政策,保障回收利用企业稳定运行并逐步实现盈利。在用地、用水、用电、税收、信贷和回收加工机具购置等方面,也应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切实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采取整县统筹、整乡外包、政企合作、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不断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二是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提高农膜回收利用企业自身的造血能力,保障企业长效运营。三是坚持从改革创新上发力,从体制机制上破题,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制度体系,努力保障和调动企业、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的积极性,有效带动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市场活力。
一方面大力推广新技术,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农艺手段,以点带面推行农膜减量替代工程,大力示范推广一膜两用、三用及茬口优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努力减少农膜使用量。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应用新产品,如可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通过微生物降解的新型农膜,使用后可自然腐化成为土壤肥料,无需回收。目前,市场上的生物可降解地膜每亩成本约为普通塑料地膜的3倍,多数农户表示价格太高,接受不了。对此,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初期,地方政府可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给予支持引导,减少农户投入顾虑,扩大新产品使用面积。
一是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大数据平台管理。对全市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依靠各环节责任主体的电子台账系统,对各环节实施监测监管,借助大数据平台实现残膜可溯源、责任可追究,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监管更加精细、精准。二是建立农膜回收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市场变化规律,考虑农民回收与废膜加工企业双方的利益,由政府牵头制订废旧地膜回收指导价。三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将农膜回收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市、县政府对完成任务任务且治理效果较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加工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的处罚力度。
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进一步宣传废旧农膜的危害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农膜回收利用的重视度。进一步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技术、质量识别、规范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农民规范使用加厚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营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综上所述,农膜作为农业生产中的四大农资之一,在短期内是不可替代的。兰州市在大田农作物上应主要推广使用高标准地膜,要引导生产加工企业科学合理地生产,在严控增量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加工企业回收能力,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在部分地区和作物上因地制宜地推广一膜多用、一膜多年用等高效利用技术,从源头上减少覆膜量。同时,可以在一些覆盖时间短的作物或经济附加值较高的作物上,引导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政府部门给予适当补贴,逐步减少普通塑料农膜的使用量,有效遏止“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