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陕西消费扶贫产品分析与扶贫策略的调整

2022-01-01 13:53邓淑红刘龙龙周捷勋
辽宁农业科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陕西农产品消费

邓淑红刘龙龙周捷勋

(1.商洛学院,陕西 商洛 726000; 2.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 西安 710004)

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消费扶贫是脱贫、增收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扶贫攻坚阶段中,通过对脱贫地区产品进行扶贫产品标识,并引导消费者进行消费[1],这种扶贫方式为脱贫地区的农产品“卖难”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解决农民就业岗位,促进脱贫地区增产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激发脱贫人口发展内生动力[2]。同时满足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实现城市消费与产品销售的双赢,消费扶贫的产品种类可以更多样[3]。促进了脱贫地区对产品进行深加工,稳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促进农民增收[4],形成了全社会都参与消费扶贫大好局面。2020年商务部办公厅等部门提出加强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农产品上行[5]。陕西于2020年9月开展了“消费扶贫月活动”,提出规范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实现城市居民买到优质产品,扶贫产品卖出好价钱、产销对接形成好模式、脱贫地区培育好产业[6]。但是,随着消费扶贫工作的推进,消费扶贫依赖症、悲情营销等负面问题逐渐凸显,有悖于消费扶贫政策的初衷,扰乱了市场。由此,有关研究指出消费扶贫虽然需要政府及相关机构牵头优先消费脱贫地区的农产品,但它的常态化运行仍然基于市场[7]。需要将消费扶贫的公益属性转化为切实的市场需求[8],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9],注重脱贫地区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督监管[10],尊重消费者意愿,发挥市场的作用,走精品路线,以“质”取胜,发展“精品农业”[11]。持续扩大脱贫地区的产品消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的有效途径[12]。

因此,在乡村振兴下对陕西消费扶贫产品进行梳理是非常必要的,总结相关经验与不足,有助于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有助于农产品质量的提升,有助于乡村振兴的有效实施。

1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发展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扶贫办以消费扶贫为抓手,印制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要求102个县(区)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2020年底已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公示发布的扶贫产品11 385个,产品价值达749.2亿元,已建成专柜7 536个、专馆1 620个、专区895个。截止2021年末“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的数显示:陕西消费扶贫专馆9个,消费扶贫专柜3 359个。

1.1 线上、线下联动销售模式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主要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并产生了联动和互补效应。线上销售主要依靠商家网店、电商代销和直播带货几种模式。线下销售主要依靠扶贫产品门店、产品交易会、大型消费扶贫推介会、东西协作消费扶贫产品集中采购和发放消费扶贫优惠等方式进行。

至2020年末,陕西各地销售扶贫产品实现收入122.2亿元,其中“消费扶贫月”活动销售扶贫产品32.4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6.7亿元。陕西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2.8亿元,各级工会采购扶贫产品7.1亿元,苏陕消费扶贫协作购买3.77亿元,“万企帮万村”购买帮销17.92亿元。由此可见消费扶贫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还是以线下销售为主。

1.2 以区域特色产品为主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因为地域差异,区域特色显著、品质优良、绿色健康,地域文化特色显著,受到了省内外消费者的青睐。

1.2.1 陕南地区的消费扶贫产品

陕西南部的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地处秦岭腹地,自然环境优越,气候适宜,森林覆盖率平均水平达64%,陕南地区农产品绿色健康,生态品牌优势突出。三市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蔬菜和生猪等农产品方面存在共性,但又各具特色。汉中市以大米、腊肉、油料、水果、蛋和散养山羊肉产品为主;安康市以富硒茶、魔芋、葛根、秦岭黑木、油料和烤烟为主;商洛市以板栗、核桃、黑木耳、绿茶和牛肉为主。

1.2.2 关中地区的消费扶贫产品

关中地区是典型的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度适中,地势平坦,水质肥沃,物产丰富,农产品主要是蔬菜和瓜果为主。关中地区果业的产业化与科技优势突出,水果品牌闻名全国。周至县的猕猴桃,宝鸡市的苹果、油桃、花椒等,咸阳市的苹果、蔬菜、菜籽油等,渭南市的柿饼、苹果、冬枣等产品声名远播。

1.2.3 陕北地区的消费扶贫产品

陕北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兼具沙漠气候特征,作物耐寒能力强,有一定的耐盐碱性,夏季生作物应当具有较短的生长周期以及耐贫脊性。陕北地区的设施农业发展快速,农产品蕴含着丰富的红色文化,深受消费者喜爱。延安市的苹果、小米、粉条,榆林市的杂粮、苹果、羊肉、红枣等产品极具地方特色。

1.3 重视产品质量管理

陕西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产品质量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时对各个消费扶贫馆、消费扶贫专区售卖的消费扶贫产品进行抽检,确保市场上的消费扶贫产品符合国家规定。

陕南主要措施是保持产品生产的水源、气候、空气不受污染,提倡绿色无公害产品,产品品质较好,将被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作为工作重点。如汉中市有汉中大米、城固猕猴桃、南郑红庙山药、洋县黑米、略阳乌鸡等23种地理标志产品。安康市有岚皋魔芋、平利女娲茶、平利绞股蓝、紫阳富硒茶等16种地理标志产品。商洛市有商洛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柞水木耳和镇安板栗等12种地理标志产品。

陕北主要依靠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生产方式,如洛川苹果种植采用标准化生产流程,在各个环节,控制苹果的数量和质量。在养殖方面,通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方式,由行业协会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消费扶贫肉类产品、蛋类产品品质[13]。另外,米脂小米、吴起荞麦香醋、洛川苹果、靖边荞麦、靖边胡萝卜、延川红枣等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

关中主要是通过市场监管、产品抽检、动态调整消费扶贫产品名录等方式将不合格的消费扶贫产品清理出市场。在蔬菜种植、中药材、粮食作物生产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贴等方式,鼓励农业大户提高消费扶贫产品质量,对设施农业进行精准管理。另外,大荔冬枣、潼关酱笋、临潼火晶柿子、阎良甜瓜、蓝田樱桃、大杏等产品被确定为地理标志产品。

2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的优势与劣势

2.1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的优势

2.1.1 品种多样

截至2020年底,陕西已分11个批次向国务院扶贫办报送推荐扶贫产品14 490个,涉及供应商3 635家。由“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的信息来看,陕西推出的扶贫产品主要为蔬菜类、水果类、肉蛋养殖类、坚果干果类、粮油食品类、水产类、特种养殖类、食用菌类、药材类、经济作物类、园林苗木类、花卉盆景类和农资类等13个类产品,每个种类又细分几十至几百种产品,消费扶贫产品呈现多样性特征。

2.1.2 地域特色显著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地域特色显著,尤其在果业、中药材、食用菌和农产品加工品方面地域特征显著。如周至猕猴桃、洛川苹果、柞水木耳和汉中茶叶等地域性农特产品是消费扶贫产品的重点。另外,各地消费扶贫产品蕴含着丰富的地域文化特色,农业文化遗产特征显著,成为消费扶贫产品的主要特色。

2.1.3 以标志性农产品为主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中,大部分产品是各地的标志性农产品,特色鲜明、绿色健康、质量优良。通过消费扶贫政策的推动,各地标志性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销量不断提升。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榜单中,洛川苹果、大荔冬枣、富平奶山羊、眉县猕猴桃、安康富硒茶和商洛香菇等12种农产品居于榜单。中国果品流通协会2020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中,周至猕猴桃为52.09亿元;洛川苹果为74.2亿元;大荔冬枣为48.57亿元;富平柿饼为16.52亿元。

2.2 陕西消费扶贫产品的劣势

脱贫攻坚阶段中,消费扶贫切实推动了贫困地区产销对接,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但是,仍存在一些消极方面值得去思考和反思。

其一,部分扶贫农产品过于依赖帮扶单位“包销”,已经产生了“包销依赖症”。还有一部分扶贫农产品并非真扶贫农产品,而是一些中间商钻政策空子、薅扶贫羊毛的借口,这有悖于消费扶贫政策的初衷,致使政策效益下降。

其二,部分消费扶贫产品的品质达不到市场平均水平,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悲情营销”来推销产品赚取高额利润,给部分消费扶贫产品贴上“炒作”、“欺骗”的标签,丧失了消费者的信任,扰乱了市场规律。

其三,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不健全。消费扶贫产品的质量认定、销售环节质量管控与售后服务之间的衔接存在漏洞。销售环节和售后服务环节管控不足,对产品质量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不利影响波及到市场和消费者。

其四,基础设施建设弱。除了苹果、猕猴桃、冬枣等部分交易量大的农产品外,其他消费扶贫农产品的基础设施条件是短板,冻库、新型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不健全,销售窗口期短;仍然以粗放经营模式为主,对初级产品的深加工不足,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弱。

其五,相关机构对消费扶贫政策本意理解存在偏差。消费扶贫政策本意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即打开产销对接的通道,使得农产品产销信息实现有效沟通,并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产销对接,从而实现治贫的目的。但是,在政策实践中,相关机构更注重短期内的治贫效益,忽视长效治贫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并未充分考虑市场的运行规律,致使各方利用不当方式掩盖和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挫伤了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消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这不利于互帮互助社会氛围的形成;不利于打造地区品牌;不利于贫困地区产业的长远发展。

3 乡村振兴下陕西消费扶贫策略的调整

3.1 厘清消费扶贫政策本意

乡村振兴下,有必要厘清消费扶贫政策的本意,以史为鉴,从产品质量的最基本问题出发,立足于长远发展,立足于客观实际。重视产品质量,尊重市场规律,提升供给能力,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品质和特色。在今后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中,充分发挥政策优势,积极维护市场的调节作用,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使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实现共赢。

3.2 以品质为核心

农产品品质、安全、健康才是农产品的核心问题,才是解决脱贫地区农产品“卖难”的根本出路。因此,积极依托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和农业特色产业基础,制定农产品统一生产标准,将扶贫农产品认证与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体系有效对接;并建立农产品销售环节与售后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劣质农产品退出机制,形成农产品“认证—退出—再认证”监督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保证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终端,能够满足质优、价格合理和消费者满意。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扶贫农产品信誉与美誉,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3 加快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补基础设施的短板,加快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当地政府应提供资金和政策倾斜,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在脱贫地区关键物流节点建站立点、提升脱贫地区的物流能力。积极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技术,延长销售窗口期,让农产品不怕“搁”;重视初级产品的深加工,并根据市场需求打造差异化产品,提升附加值。

3.4 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

通过政策倾斜和职业教育培训,吸引和培养一批文化水平高、有能力、有技术的新兴职业农民。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尤其是要着力提升村干部的领导能力和专业大户的带动能力。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组织化水平,使各类资源形成合力。并依据当地资源禀赋,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使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畅通脱贫县区农产品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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