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鑫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南通 226010)
“创客”一词,英语称为“Maker”,最早起源由美国,中文一般译为能亲手创造,具有创造力的人。创客文化强调互联网资源和共享平台的使用,注重共享和创新,强调将创意转化为现实,特别是强调互联网+、3D打印、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综合应用。目前,我国高职创客教育主要依靠“互联网+”平台,将传统行业与“互联网+”有效融合,着力促进产业升级,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增强经济发展动力[1]。
目前高职院校具有“互联网+创客”能力的毕业生供不应求。但作为新兴专业,各高职院校在师资条件、硬件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毕业生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为此针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等高职专业学生开展了相关调查,调查主要从互联网认知、信息技术软件掌握、创业意愿、信息技术与专业融合4个方面着手通过 SPSS 统计分析软件得出的克隆巴赫 α 系数为 0.837,KMO 值为 0.826,问卷信度、效度较高。经过调查发现高职学生在“互联网+创客”能力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93%的高职学生观看过抖音、快手、头条等APP,只有10%的同学在平台上创作过内容。大部分高职学生对于互联网的认知还停留在被动的接受信息,没有意识到“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是创作者,更没有意识到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创新创业。
高职院校开设了《计算机基础》《VB程序设计》《网络技术应用》等课程,学生能掌握通讯工具、Office办公软件和互联网平台的使用,但更高层次技术掌握不够深入,特别是大数据分析、电子商务、数据挖掘、融媒体、网络维护等方面的知识比较欠缺。
调查结果显示,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选专择升本的占 66.7%,选择直接就业的占31.5%,只有1.8%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说明大部分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不强,大部分人选择专升本。但是以江苏为例,高职专升本的录取比例在30%~50%之间,有大量的学生面临直接就业。
高职学生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专业知识呈现。目前很多高职学生缺乏将专业知识与信息技术融合开展创业的理念。以江苏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例,该项目是基于“互联网+”产品营销,很学生缺乏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广告设计、在线互动、知识产权、法律观念、团队意识等相关知识,产业融合创业能力不强。
创客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弥补传统教育方式的不足。因此创客教育始终坚持在“学中做,做中学”理论指导下,以真实情境创客项目,借助“互联网+”平台培养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
从做中学强调“做”的重要性,强调体验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性。杜威认为: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强调学习要与生活联系起来,强调学生基于自身的兴趣去学习。杜威强调在教学中“做”的作用,他认为教学的过程也就是“做”的过程[2]。
项目学习法是由屈伯克提出的,其主要思想是学生在真实有意义的项目情景中,学生以团队为基本组织形式,参与到项目中综合运用多种数字化技术以及工具和线上线下教学资源,解决项目完成过程中的问题与任务,最终完成项目[3]。培养高职学生创客能力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采用项目学习法,项目学习法主要包括项目选择、项目规划书撰写、申报书填写、项目开展、项目成果收集和评价等主要环节,而评价分为项目成果评估以及项目过程评估。
DIY(Do It Yourself),概念起源于 20 世纪 60 年代的西方,主要指利用工具和材料自主进行设计,不需要借助其他专业人士帮助。DIY 教育理念就是通过自身体验的过程,接受挑战,解决问题最后获得成就感[4]。DIY 作品没有统一要求,追求的是高层次、高品质、独一无二。 DIY强调一种理念的传承、方法、方式的创新。
培养高职学生创客能力的核心素养在于培养学生在开放的学习环境中自主探究能力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创业的能力。强调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团队协作,融合专业知识,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项目开发,强调在实践实训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理念。
“互联网+创客”是目前各行各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从事生产、销售、创新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互联网+创客”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社会生活模式。它能充分发挥互联网特性,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供需平衡,同时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创业能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大众创新[5],“互联网+创客”教育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等方向,目前高职“互联网+创客”实现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技术驱动的互联网创业,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公司从无到有发展壮大都是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推出受用户欢迎的网络产品。目前,华为在线软件商城每天数以万记的APP不断上线,每一个用户量上万的APP背后都是一个技术驱动的创业者,创造了大量财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互联网创业背后都有强大的资本运作,很多创业公司都依托庞大的资本力量,在互联网和媒体上通过大量的投放广告以及各种优惠措施来打开市场。
2020年诞生了新名词“网红经济”,所谓网红就是基于平台内容的创作者,他们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展示具有吸引力的内容。一个成功网红,背后都有数以亿计的市场。同时自媒体的发展,优秀的的内容也能创造财富,微信公众号、头条等平台为创作者提供了便捷的内容创作环境,自媒体创业者也在互联网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
作为高职学生,他们的专业特点和知识水平决定了更多的通过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内容产品来进行创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创新专业的内容在互联网创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互联网教育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了互联网创业的发展。以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例,2018年立项6 760项,其中基于互联网的创业项目202项;2019年立项9 057项,其中基于互联网的创业项目222项;2020年立项9 430, 其中基于互联网的创业项目175项;2021年立项9 605项, 其中基于互联网的创业项目134项。同时通过项目高频词条云图发现,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是大学生选择度相较高的创业途径,而且相比其他高频词条,“互联网+”更加贴近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水平。
基于高职学生创客能力现状以及创业途径的选择,培养高职学生“互联网+创客”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学生教育培养中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加强“互联网+创客”教育核心课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核心素养培养,通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项目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客能力。教学过程中注重如下:视频学习与及时强化能力;递进式练习能力;微视频、音频的制作能力;网络资源共享能力;综合项目开发能力;创新能力;协同合作活动能力等,借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通过项目实训,培养学生的创客能力。
4.1.1 课程教学应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以及信息化水平的持续提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化应用系统已经在普及。信息化不光对人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和支撑,还对人们生活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基于“互联网+”的创客能力培养,课程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弥补传统教育方式的缺陷。师生围绕来自真实情境的创客项目,充分学习、选择和利用互联网平台和资源,在项目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和协作学习的能力,信息技术相关课程教学应紧扣创客教育内涵,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能力,支持创新创业,从而完成师生培养注重教育实践、创新、分享具备创客能力的新型人才的方式。
(1)增加课程教学的实践性。在创新创业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学生应加强音频、视频录制和编辑的能力,学会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创新。通过项目展示、教师评价、他人评价、自我评价等环节,改进课程实施的环节,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2)采用多种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创客能力的提高。课堂教学应注重教学模式的创新,通过项目学习、小组协作、问题探究等教学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专业知识和创新创业融合,以创新点为突破口,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3)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课程的主体,教师是教学的助学者,教师要为学生提供技术支持,提供项目解决方案,学生在项目解决过程中得到信息技术能力的提升,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能力支撑。
4.1.2 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素养
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知识点繁多,软件众多,课程教学不应立足某个知识点的传授,要有项目思维,将复杂的知识分解成一个个项目,学生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提升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素养。
(1)注重网络图文编辑能力培养。很多高职学生选择通过自媒体进行创业,这就要求学生在具备创新理念的同时还具备图片处理能力,在网络平台进行图文排版的能力。教学实践中,发现一些学生文字的排版只停留在初级应用,没有使用过网络平台进行过文字的编辑与排版。因此要加强网络文字编辑能力的培养,可让学生开通微信订阅号,通过公众号的文章编辑强化实战,同时能产出作品,获得成就感。
(2)注重音频处理能力培养。软件的学习,操作流程繁多,教师应该将复杂的知识点解构,把知识分解给各个项目,例如微视频的制作,课程分解成多媒体演示文稿制作、思维导图制作、音频录制和编辑、视频录制编辑等项目,最后通过微视频课程建构所有的知识点。学生在项目实践中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
(3)注重培养学生网络媒体开发与使用能力。目前市场上有众多的互联网自媒体平台。项目实践应从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实际水平出发,选择合适网络平台,强化平台使用的实践操作。
4.1.3 专业教学注重信息技术与专业知识的融合
高职学生通过专业课程学习,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能,如何更好地利用专业技能进行基于 “互联网+”的创新创业,需要将信息技术与相关课程融合教学。在教学中应成立教学团队,团队应包括相关专业的教师。例如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开发网络有声读物,需要有儿童文学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配合教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生开发网络动画项目则需要美术、信息技术相关教师配合教学。
“1+X”制度,“1”是毕业证,“X”是技能证,目前很多高职学生对专业技能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很多学生毕业时,只有一纸毕业证,不具备一技之长。通过 “1+X”证书制度的实行,既保证学生专业文化知识的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同时也以学生技能需求为出发点,促使学生从兴趣爱好为出发点,培养专业技能,促使个人能力得到发展。《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考试,确定了参与首批试点的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建筑信息模型(BIM)、Web前端开发、物流管理、老年照护、汽车运用与维修、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院校应根据学校专业实际,考虑专业布局和结构,不局限于试点专业,推动各专业的考级考证。“1+X”证书制度的实施保证了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具备了相关的理论和技能知识[6]。通过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使学生在毕业之前就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开展实践,培养了学生的创客能力,更好对接企业用人需求,为就业创业打下良好基础。
创业导师制度和高职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要求相融合,使创业导师成为双师型教师中重要环节。创业导师是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创业经验的教师,能够认同创新创业精神,指导过程中发挥自我奉献精神,分享经验,指导和帮助学生创新创业[7]。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动态,通过课程教学、实训实践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通过项目实践,培养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了解本专业的职业需求,完成自己的职业规划。
(3)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能敏锐捕捉本专业的市场机遇,将专业技能应用到市场产品中去,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普及经济知识,培养学生的市场意识。
(4)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在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实践中,学生团队较难在短期形成有力的领导团队,这就要求指导教师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加强团队管理,提高团队成员的凝聚力。
(5)具备较强的网络意识和信息素养,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有力的平台,创业导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创客能力。
“互联网+创客”的发展为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高职院校应针对学生创客能力的现状,深化教学改革,提供有效保障措施,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践,通过多种举措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 创客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