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马旭卓
美学是研究美的现象的学科,美的两种基本形态——自然美和艺术美之间的关系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如何处理这两者在美学理论中的比重是美学体系和思想建构的基石。康德在这两者上首次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而后黑格尔提出美学的核心在于艺术哲学,人类的审美活动因此被局限在艺术的定义圈内,人们理所当然地将艺术当做美学理论的焦点。出于对这种美学状况的反思,20世纪60年代后,新兴的环境美学思潮试图打破黑格尔艺术哲学的桎梏,将审美视角和研究对象扩大到艺术以外的世界,将自然和环境纳入审美历程的范围内,引发美学的转向,重新建构新的美学体系,建立以自然美为核心的环境美学。而审美对象明确之后,应当用怎样的方式区欣赏环境成为环境美学的方法论核心要件,从艺术美到自然美的审美转向、或者说是审美范围的扩大,需要探讨两个问题。首先,与艺术美相比,自然美具有什么特征和性质;其次,环境因素在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关系中是如何影响人的审美欣赏和美学理论的。
环境美学兴起的原因在于厘清当时美学主流忽视自然美的理论方向,通过强调“环境”性质和审美的“参与性”来确立自然美的美学价值,由此发展成的区别于艺术哲学和传统自然美学的美学形态。芬兰学者约·瑟帕玛认为,环境美学是研究“环境美”的学科,研究对象是环境之美。美国学者阿诺德·柏林特则认为,环境美学是一个具有完备的自身概念、研究对象、理论贡献的独立学科,其核心问题在于“对环境的审美知觉体验”,人类与环境形成整体的环境综合体,各种感觉性质和直接的内在体验在综合体中占据支配地位,反映了一种人与环境的“欣赏性交融”。环境美学旨以自然美学为基础,重构一个完整的当代美学体系,因此尝试找寻自然美和艺术美之间的关系,试图完成前者对后者的同化,或前者与后者的相似性、统一性。
英国学者罗纳德·赫伯恩于1966年发布了《当代美学与自然美的忽视》,吹响了环境美学冲锋的号角。赫伯恩认为,当时人们尽管热衷于与自然相处,如户外活动、旅行等,但人们缺少对自然进行“严肃的审美关注”,这实质上是一种“贬损自然的热衷”,环境美学家们认为严肃而深入的欣赏才是恰当的欣赏,而判断是否恰当的标准则在于能否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准确解释自然审美的特性,也是环境美学的核心理论命题“如其本然地欣赏自然”。
那么如何对自然进行严肃而恰当的审美关注?赫伯恩提出,自然事物与艺术品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自然事物没有明确的框架和边界。不同于单独欣赏艺术品是抽离视角,自然欣赏体验更倾向于融入。当欣赏者融入自然的审美环境中,这种融入是双向的,欣赏者与周遭环境相互融入,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欣赏者同时体验和思考到了自身的存在,我们处于自然之中,同时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这种理论解释了审美行为中,主客体也就是欣赏者与审美对象的新关系,不同于传统自然美学的二元、相对立、相互分离的主客框架,环境美学视域下主客体之间是融入的,并且这种融入具有双向性、相互性。而这种主体与环境、自然之间关系的改变归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只能处于自然之中,并且只能是自然的一部分,彰显了人类中心主义自由观的退场。
加拿大学者艾伦·卡尔松则认为环境美学主要研究有关世界整体审美欣赏的哲学问题,不仅仅局限在人类周围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类建构的各种环境,这种理论具有更广阔的视域。他清晰地界定了环境美学,提出环境美学的性质在于欣赏者浸入并内在于我们的欣赏对象,也就是环境和周围事物,与赫伯恩不同,卡尔松认为,当欣赏者浸入环境后,环境单方面包裹和迎接着欣赏者,通过这种单向的浸入,达成对审美对象也就是环境的审美欣赏过程。在这种审美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艺术美和环境美之间的区别。艺术美的审美对象、艺术品们尽管也需要审美者的理解和阐述,但本身总是明确、不可变的,而环境则是潜在的、运动的,是通过欣赏者自身的积极性来进行互动而随机构成的欣赏进程,也就是说,环境审美在进行审美之前,需要先运用自己的感官和体验将审美对象拽到欣赏者的眼前,有更深的参与性和主观性。
而我们明确了审美对象是自然和环境后,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进行品鉴呢?西方美学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方式,由于对艺术审美模式的惯性,他们同样试图用艺术美的方式来欣赏自然,将自然看作不可再现的雕塑(对象模式)或风景画(风景模式),但卡尔松认为,这两种都无法准确把握“自然环境的性质”,而只有明确了这个,才能展开对自然的审美欣赏的合理探讨,自然环境是自然的,自然环境也是环境。倘若我们欣赏自然的方式是通过人工加工成产品的方式,那么这种欣赏方式就打破了自然作为自然本身的自然特性,它本是因承于天,生生不息。卡尔松的这种想法与赫伯恩相似,自然观的恰当和正确是环境美学的核心观点。构建了恰当的自然观之后,我们对环境进行审美,就是要去除掉以前主客体的二分思想,而确信环境是我们“作为有知觉的一部分而存在于其中的地点”,是审美者周围事物本身。环境自此从生活的过渡背景逐渐成为欣赏者的审美对象,从对环境的直接体验转变成审美体验。而在转变过程中,科学知识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欣赏者借助科学知识能够把握不同环境的性质,从而确定欣赏边界和审美意义。
卡尔松与赫伯恩的与自然相融不同,他的理论重点在于浸入自然,借助科学知识确定自然环境的性质,从而定义欣赏边界和方式,从而获得恰当的环境审美体验。
美国学者阿诺德·伯林特的“交融美学”与赫伯恩、卡尔松找寻自然美和艺术美差异的不同而分析不同,伯林特更倾向于找寻二者相似性,尝试超越传统二元对立的主客体审美形式,缩小欣赏者和欣赏对象的距离,试图达成欣赏者和欣赏对象之间多感官维度的整体连续性,这种自我与世界的连续性让人们与自然文化连结更加紧密。柏林特超越了赫伯恩与卡尔松的视角,他认为人与自然的分离或者是对立都是没有意义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感知环境的过程中与环境紧密相连,而这种结合更倾向于和日常生活景观的结合,将美学引入日常生活,发现平凡景观背后的意蕴。而环境本身具有一种“环境可供性”,不同的主体会在同样的环境中呈现出不同的审美体验,这是一种超越主客观对立属性的一种连带关系性,既指向欣赏者又指向了环境,统而将自然美和艺术美进行考量。
在康德构建的哲学美学体系中,审美判断的对象以其产生方式被划分为两种,自然的和艺术的,因此也就有两种美,自然美和艺术美。艺术美更倾向于孤立于艺术之外,对独立作品进行欣赏,而从环境生发出的自然美则需要审美者走进环境进行欣赏,只有欣赏者处在环境中,动用自己的全部感官,才能真正进行欣赏和体会。
对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差异,环境美学主要提出了两个方面的不同,审美距离和审美体验。首先在审美距离上,艺术美的审美对象往往与现实世界有着距离,将艺术作品独立于现实世界,欣赏者从这个封闭存在的外部来进行欣赏和品鉴,因此具有一定的恒久性和停滞性。而自然美则体现为无框架的环境特征,与周围世界没有边界,或者说,环境美的欣赏对象就是周围世界,包括欣赏者本身也处在环境整体中,而欣赏对象又会因其真实存在和时间流逝而具有变化和生长的特点。
其次,自然美与艺术美在审美体验上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艺术美倾向于主客二分的审美方式,是一种“抽离性”的体验状态,更推崇视觉听觉在审美中的优先性。而自然美则邀请欣赏者的多重感官参与到审美过程中,强调人与环境的融合,是一种天人合一生生不息的审美体验,同时自然美力求让自然环境以其本来面貌而得以延续,人的参与并不改变自然的本质,保留自然本身的样态不被损毁。
而倘若要重构完整的美学体系,环境美学不得不寻求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相似性和统一性。环境美学敏锐地分析出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其审美对象和体验方式,就自然美所具有的“环境”对象与“参与”体验方式,环境美学家们试图就此对艺术美进行规训,在艺术美领域创造出一种“类环境”和主观参与的可能性,有些艺术作品本身具有环境,如建筑、园林,那么就将这种艺术作品作为环境中的艺术作品加以欣赏,同时增加增加艺术审美的参与性,而不是仅仅通过视觉和听觉评估作品之美。
作为美的两种基本形态,如何正确解决自然美和艺术美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美学理论的核心构建点。但通过上述的讨论之后,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将这个关系表达为艺术美对自然美的同化,还是自然美对艺术美的同化,黑格尔美学和环境美学尽管在试图寻找两者的协同和融合,但都并没有真正把握内在关系。需要两者之间互相同化、融合,恰恰证明美学体系尚不完整,值得更深刻的讨论。如果没有那难以捉摸的自然美,那么就不可能达到对艺术的真正欣赏。如果没有艺术美突出的表现性,我们也很难真正地欣赏自然美。正确处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关系,才是认知美的本质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