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李伟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进行评价是城市居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政府相关部门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着力研究的热点课题,同时,科学的安全评价结论也能够为运营单位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大部分城市中,运营安全评价已经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周期性工作。
2007年,我国国家建设部批准颁行了全新的《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该文件颁布之后即成为各个地方机构进行运营安全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在8年后的2015年,上海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地方性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标准》,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的意见》,明确指出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在保障民众生活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并在文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方运营安全评估制度的紧迫性。
当前,我国常用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方式主要借鉴了工业工程的安全评价原理以及方式,在实践过程中对地铁系统进行了细分,并对其具体运营步骤、单个运营设备的安全性进行了独立评估,例如2007年由国家建设部颁行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标准中,主要采用的是“基础安全评价”与“事故风险水平评价”两部分组成的综合评价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质量。
本文以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为例,对其进行的安全评价办法进行了全面阐述以及分析。
当前,轨道交通多条线路已经进行了运营安全评价,具体工作主体是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实践过程中,该第三方机构经过了当地交通委员会的资质检验,以国家建设部颁行的《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为主要依据开展具体工作。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次对安全管理及事故风险、运营组织与管理、车辆系统、供电系统、信号系统、土建系统、通信系统、机电设备一共八个方面进行了独立评价与汇总[1]。
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编制评价总体方案;(2)线路运营基本情况交流;(3)编制调研计划;(4)现场调研与资料分析;(5)各专业编制独立评价报告;(6)完成分报告评审;(7)对分报告进行完善;(8)对问题进行汇总并交由专家组进行集体讨论;(9)形成总体评价报告;(10)交通委组织听取总体汇报;(11)通过评审。
从上述评价流程可知,当前相关第三方机构能够根据已经颁行的运营安全评价标准,按照一套标准流程对其进行现场评估活动;其中,检查表能够对各种关键系统设备的功能、状态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固定检查表法的应用范围较为广泛,能够将与安全相关的主要系统功能全部罗列出来;检查项是依据相关人员的工作经验而列出来的,能够评价系统功能以及实际配置内容,对于工作人员的水平要求较高。然而,该内容其实质类似于轨道车投运阶段检查,并不能够反映出系统运营安全管理现状。最后,当前的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办法并没有以运营风险为核心,缺乏全面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的工作模式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营阶段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旨在通过这一方式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采用科学方式对其中的薄弱点进行改进,进而充分促进相关系统安全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的轨道交通服务,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件的出现概率。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相关第三方机构在进行运营安全评价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即采用科学的方式对线路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与薄弱点进行发现预评估,并结合相关科学理论知识,提出可行性较强的风险解决及控制措施,最终降低线路运营风险,将其控制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2]。
风险管理是相关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进行的一种调解活动,旨在通过对组织内部风险点进行明确,采取适当方式对其进行调节最终降低相关风险。在实践环节,相关单位应该首先制定出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特定风险的管理活动,降低风险的实际影响,最终促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这种系统的风险管理方式,能够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强化相关单位的事前预防以及事中应变能力,而不是仅仅在风险发生之后才能对其进行应对,故具备一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根据国际上的相关标准,良好的风险管理过程必须遵循以下步骤进行:(1)监测与审核;(2)建立环境;(3)风险评估;(4)风险分析;(5)风险评定;(6)风险控制。在具体的风险管理过程中,每一步都应该组织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协商,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风险控制的全面性。
从结果层面讲,良好的风险管理必须是相关单位日常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策略,如此才能够真正做到规避相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管控运营风险,因此,将风险管理办法引入到运营安全评价领域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了,能够显著提升安全评价水平。
与当前普遍采用的运营安全评价方式相比,基于风险管理的运营安全评价方式主要具备以下特点:(1)能够准确判定大部分地铁交通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2)有助于相关单位确定风险等级,准确判定营运安全性;(3)相关人员可以根据评价结论以及相关科学理论知识发现风险致因对应的控制措施,进而使运营单位真正了解其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最终提升相关单位风险管理与安全控制水平。
基于风险管理的城市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方式与传统意义上的风险评价方式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具体而言,现有的运营评价方式主要采用了全面覆盖的检查表形式,在实践中有利于后期操作与整合,能够保证评价的全面性。相对而言,基于风险管理的评价方式借鉴了这一优势举措,并对检查项的设置进行了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强调了对运营系统进行风险识别、分析的重要意义;(2)基于风险分析结论进行检查项设计活动;(3)运用改良后的检查表完成安全评估。
从实践角度讲,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涉及系统设备、管理体系等诸多方面,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其关联性较强,传统的检查表评估方式虽然能够保障评估的全面性,但是在交叉风险识别层面存在非常明显的缺陷,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出当前地铁运营安全隐患,因此,相关单位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该对设备、管理、人员三大因素及其各自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考虑[3]。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综合提出以下基于风险管理的运营安全评价活动的具体过程:(1)对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即根据现场调查以及相关资料查阅,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上报专家组进行综合讨论,根据讨论结果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对风险等级进行初步排序;(2)提升对高等级风险或者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不能接受风险的关注程度,将其作为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3)对高风险以及不可接受风险的引发原因进行深入探索,并针对性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4)根据上述基于风险管理的运营安全评价概念可知,设备、人员、管理是影响运营安全的主要因素,相关单位应该围绕这三点制定相应的安全评价检查表;(5)评估实施:即根据完整的评价检查表对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与风险评估,并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对地铁运营的实际安全情况进行判断,最终得出具体的安全评估结论。
与传统安全评估方式相比,基于风险管理的运营安全评价具备更强的针对性,能够对高风险因素进行优先评价,有助于相关单位及时对影响线路安全的重点问题进行着重处理,进而提升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系数。
纵观全文,基于风险管理的运营安全评价方法继承了传统检查表的形式,但对其内容进行了优化,即强调了对于高风险事件进行处理的重要性。从本质上讲,这一方式能够同时兼顾人员、管理以及设备等多种因素,具备较强的实用性与全面性。相关单位在未来进行轨道交通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可以参考本文所提出的各项具体措施,从而有助于其持续控制运营风险,保证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