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党校 曹爱美
当前形势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直接从制度层面对各级党支部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如何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如何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如何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这些新标准和要求的提出,绝对不是在原有党支部建设规章制度上的“缝缝补补”,这次《条例》作为基础主干法规的出台从实质上意味着党建工作已经进入一个全新时期和状态。近几年,地方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随着党建工作新环境的出现与新趋势发展,给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抓基层打基础”的党建工作新要求。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国家领导人多次在会议上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这一“抓基层打基础”指导思想,是对我党长期组织建设过程中优秀传统的一种延续,是对“把支部建设连上”党建理论的时代化发展,可以说这一思想已经成为当前党支部建设的新趋势。
(2)“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党建工作新要求。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三条第二节中明确提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如此强调要求党支部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这是因为政治属性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属性。如果我们的党员不能保持较高的政治性,其他工作获得再多成果,终将影响我们全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党支部作为党员管理、教育的组织基础单位,对把好党员政治关,做好政治引领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把政治建设摆在党支部建设首要位置成为《条例》对于党支部的必然要求。
(3)“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推进”的党建工作新要求。党中央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取一时之功,要继续向深入推进,尤其是向那些矛盾和问题集中的基层党组织推进。一个党员接近亿人的党,不抓住每一个党支部的建设,不推进每一个党支部标准化、规划化建设,又如何能够管理好每一个党员。
在当前我国基层党组织中,看似每个党支部的发展都有自身的特性,但如果我们归结那些优秀的党支部的特点就会发现,从本质上来说每一个优秀的党支部必然有着那么几个共同的特征。新时代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要想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建设思路和路径,就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当前党建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出发,才能找准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路径。
政治建设是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首要任务之一,要想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质量,就必须从提高政治建设能力抓起。要提高政治能力绝不是说说虚话、搞搞材料就能做到的,要真正的提升基层党支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提升服从党的全面领导的意识。2017年党中央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支部作为党的基础,必须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这是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的。《条例》中也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内容中着重强调了党支部对党中央领导维护和服从的重要性。因此提高党支部的政治建设能力,必须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起,党支部有责任在教育管理党员的同时,要求每一个党员时刻保持对党忠诚,不断地提升政治站位与意识,对党中央的决策和命令做到无条件执行和服从。
二是提升发挥政治功能的能力。从党支部政治功能内在工作划分来看,政治功能主要可以分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提高党员素质、加强作风建设、把握政治方向、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六个方面等。也就说党支部政治功能是一个要求纪律管理与教育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当前部分基层部分党支部把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发挥纯粹定位为开展政治纪律管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存在认识误区的,任何单边推动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工作,都不不可能完全发挥政治功能。因此在接下来的党支部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有必要组织所有基层党支部进行专题学习,学懂摸透党支部的政治功能。
三是提升政治建设常态化能力。即使时至今日,可能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搞政治就是搞“虚”的,讲政治就是喊口号,因此在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就大搞“材料工作”“临检工作”,并没有真正把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没有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政治建设的常态化机制。因此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有必要通过加强对支部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检查工作,将政治建设制度化建设作为党支部年终评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每一个党支部建立起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党支部政治建设制度,避免部分党支部再通过“打擦边球”的形式蒙混过关。
党支部不是“无源之水”,要搞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必须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只有真正培养一批党支部的精兵强将,才能真正把党支部的工作做起来,才能让《条例》对党支部的要求得贯彻落实。因此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党支部队伍建设能力,党支部队伍建设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必须要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条例》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共 9 条(第 20-28条),明确提出了“四项委员会设置要求”“五项书记选任要求”“五项培训激励考核措施”,这些明确的标准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在基层党支部建设过程中得到实施推进。例如在党支部书记选任方面。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的“领头雁”,必须要做到选人精准,一定不能出现“拉郎配”“凑活过”的问题,其实根据当前基层党支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可以感受到,在一部分党支部还是存在支部书记没选好、选准、选对的问题,尤其是在选任农村党支部书记的时候,范围太小、本土意识太强,造成无人可选最后只能“将就”。这种现象的出现正是因为没有把《条例》中“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的要求落实到位才出现的。因此在接下来的党支部建设过程中,把现任不合适、不担当的党支部书记换下去,把有能力、有想法的党支部书记选上去,把有见识、有经验的党支部书记“引进来” 才是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支部委员会的建设上, 也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推进,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党支部建设工作不是支部书记一个人战斗。一个党支部能不能成事, 也要看这个党支部到底有没有几个想要做事的好“帮手”。因此如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按时按量为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委班子,也将直接影响到党支部建设的质量。
二是注重党员队伍年龄“梯度”建设。部分基层党支部党员队伍的老龄化趋势明显,部分党支部党员年龄结构严重失衡,如果再不加以改善,部分党支部的领导力和战斗力将无法保证。因此如何在接下来的党支部建设过程中,除开大力引进、培养新的“力量”之外,如何合理调配同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力量,在实现“老帮新”的情况下,逐步形成更为合理化的“梯度”年龄党支部,才能把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发挥到最大。
三是建立党员队伍“能进能出”机制。当前社会发展速度较快,多元化趋势明显,大量的优秀人才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之中,因此党支部有必要在以往传统的党员“熟人”推荐模式上,更多地从自身所在的农村、社区、企业、单位、流动人口中去寻找、发展政治品质好、能力强新党员,保证党支部始终有“新鲜血液”流入。同时在引入“新力量”的同时,党支部也要加强对于党员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党员予以坚决的上报清退,同时对那些长期以来在思想上“阳奉阴违”,行为上“阴阳怪气”的党员要及时给与警告,屡教不改的应经党员大会讨论后上报上级党组织予以处分和清退。
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是《条例》实施的重要目标,自2017年以来,基层党组织的“五化”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相较于之前党支部建设情况而言,当前党支部“五化”建设难度更为艰巨,需要在当前取得的“五化”成果之上更加注重组织生活的常态化、管理服务的精细化、工作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建设。当前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已经按照《条例》“六项组织生活要求”做到了常态化开展,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重形式不重效果的问题。因此党支部建设中有必要增加对各党支部开展多样性组织活动的要求,督促党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的过程中,要将《条例》中“‘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的要求做到真正能够对党员入心入耳,起到政治引领、教育的作用。
二是继续推进管理服务的精细化建设。党支部功能的实现,既需要党员的主动参与,也需要党支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化开展。从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党支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存在明显的“虚化”问题。因此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有必要再深入推进精细化,将管理服务从完成支部工作指标转变为真正满足支部发展、党员成长的需要上去。例如在党员培训工作上,除开应有的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之外,不应再多搞刻板的学习工作,要将党员政治培训与党支部所在环境或行业的特殊性相结合,让党员真正能够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在对党员的诉求和关怀上,还是要进一步加强,不能把所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都搞成述职述廉的工作会,要让党员干部真正的需求得到党支部的关怀和支持。
三是继续推进工作制度体系化建设。当前绝大多数基层党支部已经在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方面形成了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保证了党支部处于良性运行状态。但是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党支部的工作制度虽然按照《条例》中“一个职责定位”“三种工作机制”“五个工作原则”八项基本工作任务”的要求指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但在执行过程却因为没有厘清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与其他工作制度形成足够的对比和联系,造成部分党员干部在执行党支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与其他工作制度的冲突和矛盾,甚至要陷入“本职工作”和“党建工作”二选一的窘境。因此在接下来的党支部建设过程中,要求党支部对自身工作机制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以“精兵简政”的原则清除那些冗长无效的制度,党支部自身制定的工作制度也必须做到相互精密联系,尤其是在党员工作、培训等制度上要与所在单位、部门、社区、农村的特殊环境和制度也能做到相互契合,避免制度冲突的窘境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