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河市委党校 何萌
服务型政府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一种全新模式,其对国家、社会、人民三方的利益作为立足点,以人民群众作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赢得人民满意。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人民满意不仅是其建设目标,也是引导政府治理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当前各项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政府需要加快转变职能,全面提高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并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将政府的治理职能加快向引导、服务和整合等方面转变,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各机制的良好衔接,进一步优化政府功能,从而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在党的引导下,构建了更为完善的治理体系,将国家、政府和社会治理融合为一体,有效地促进了政府治理方式的创新,提升了政府治理的整体水平。而且在服务型政府构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并加大力度促进民生的改善,为人民增福祉,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城市加快了发展步伐,社会分层秩序呈现出新的变化。另外,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各类经济和社会等组织也在社会中不断涌现出来,多样化、多级化和社会化等特点在国家治理主体中更好地凸显出来。在这种新形势下,原有政府管理体制越来越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政府管理过程中资源碎片化、力量分散化等问题十分突出,为了能够更好发挥出政府的职能作用,积极与社会群体结构和行政架构的新变化相适应,需要有效整合资源,重塑政府治理体系和社会生态,使政府能够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
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了转化。由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出越来越广泛的特点,不仅局限于物质文化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安全、环境、公平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迫切需要转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将政府治理体系的制度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各级政府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要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进一步理顺,并主动顺应,将以民为本作为指导思想,并通过深入公共服务改革,以此为保证充足的供给,改善民生,提高治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社会和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而且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职能作用,积极整合社会有限资源,使其向需求端倾斜,基于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增强政府在国家治理中创造力、领导力、凝聚力等方面的优势。
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管理向治理、由管控向服务等方向的转变,这也使国家治理体系体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在当前国家各项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改革的实施离不开政府这一重要因素,这也使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持续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并在社会主要矛盾解决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在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更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过程,积极推进改革的深化,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的整体水平,为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当前政府治理工作中,为了提高治理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需要加快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增强在治理工作中政府、社会和居民三方的有效互动,为政府治理法治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各地也需要以改革作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制度保障机制的创新,重视多元治理主体的培育,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成效。
在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宜加快推进政治治理方式的优化和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传统单一的公共管理主体向多元方向转变,构建更为完善的公共治理格局,以此来促进公共利益及人的全面发展。但在公共利益实现过程中还离不开公共精神的支持,因此在当前多元共治治理格局打造过程中,需要重视倡导公共精神,其主要为孕育公民社会中的一系列价值规范,在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成员的精神中都有所体现,对社会成员的公共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制约。将公共精神有效的贯穿于多元共治治理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可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落实。但鉴于我国一直以来在培育公共精神方面重视不足的问题,这也使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公共精神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多元共治治理格局的构建,这无论是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还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带来了较大的阻碍。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加快转变理念,强化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协调性和互动性,加大对公民社会的培育力度,强化对公共精神的培养,并积极在社会范围内进行大力推广,使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于政府工作者,更需要强化自身的公共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为人民满足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当前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其主要的价值目标在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还要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公民这一关键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要鼓励人民群众加强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关注,并积极参与进来。这就需要重视对公众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努力提高公众参与、责任、监督和法治等意识,促进公众参与能力和参与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公众的主人翁作用。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基于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的渠道和途径,保证多元性和畅通性,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使公众能够更好地表达自身诉求,使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能够获得良好的成效。在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为了提高建设成效,还要重视舆论宣传,使人民群众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情况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并达到共识,积极地参与进来。而且为了保证公民的积极参与,更好地发挥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公民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还要加快构建具体的保障制度,为公民有序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快推进政治参与制度、公共监督制度和民意反映制度的完善,并逐渐完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从而为公众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创设良好的条件。
对于国家治理而言,治理体系是否完善,治理水平高低,往往在基层上能够更好地体现出来。因此在当前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需要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推进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创新,增强政府和社会的有效互动,引导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搭建平台,具体可以通过搭建公平参与平台、科技参与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组织参与平台等,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平台保障。借助于公平参与平台,更好地发挥出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完善,引导企事业单位进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同时还要借助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的契机,将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与政府治理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政府治理的智能化。并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实现社区治理过程中党的领导、居民自治和依法治理的有机统一,为平安社区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在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短期发展和长远发展。从短期发展来看,需要重视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方式方法的改变,促进政府工作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从而为政府自身的发展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这些工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较为基础的部分。基于长远来看,需要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不断进行努力。要想提高公众满意度,政府需要加快自身的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公众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这样才能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条件,积极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从而赢得公众的满意。人的全面发展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还要加强对自身发展的重视,只有努力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发展可以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且通过推进政府内部的改革的完善,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需要加快改变工作方式,并将政府发展与人的发展保持同步,从而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
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其本质内容要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重新进行定位,这就需要各级政府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重塑行政文化,转变行政理念,构建人民满意的公共服务文化,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重新定位政府角色,政府需要将职能和角色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以服务者的角色更好地为公民提供服务。而且为了提高服务效率,还要引入竞争机制。政府服务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经济行为,既然涉及经济,必然要考虑成本和效益问题,为了达到降本增效的目标,则需要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在具体引进过程中要与政府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确保竞争机制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以此来促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开放式管理,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打造阳光、透明和廉洁的政府。
任何社会治理活动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人的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管理模式的重要变革,同时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全面深入改革的新形势下,为了提高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宜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重要支撑,将短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体系,以此来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为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