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佩佩[宁夏大学,银川 750021]
诗言志的解释,首先出于《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①“诗言志”当作某种学说概念提出来,最初大概是在《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赵文子对叔向所说的“诗以言志”。后来,“诗言志”的解释越来越广泛。《左传》中所说“诗言志”是指“赋诗言志”,是借鉴或延伸《诗经》中的一些章节来暗示政治抱负。《尧典》的“诗言志”,是说“诗是言作者之志的”,这种“志”的内涵着重指思维、抱负、志向。战国中期以后,由于对诗歌的抒情特点的重视发展以及百家争鸣的展开,“志”的内涵也已逐步走向广泛。孔子时期的“志”首先是指政策志向,这从《论语》中孔子要观其弟子之志就可看得出。而庄子“诗以道志”的“志”则是指人们的思想、意志和感情。在《离骚》中,屈原政治理想和政治志向的内容仍然以“屈心抑志”“灭志”为主,但它又很显然包括了对当时未完成的政治理想的怨恨。至于其《怀沙》“抚情效志兮,冤屈而志抑”“定心广志,余何畏惧兮”,此处的“志”其实指的是他心中的全部思维、意志、感情。由此,人们可以发现,先秦时代“咏志诗”的内涵有了发展与演变。
因为“志”本身的丰富内容,以及个人对理解和选择的重视程度不同,导致了未来诗歌理论中“表达抱负”与“情感”的对立。“诗言志”的理论研究也由此衍生出重理与重情的二派。重理派重视对诗的政治启蒙,却又常常忽略了文学的艺术特性;反之,重情派则强调诗意的抒情性,又注重对诗歌美学规律的探索。但是,通过检阅文学史,对“诗言志”中“志”的含义的主流观点就是情志并重。
表现说在东西方文化中都具有漫长的发展历程,如在汉代的《毛诗序》中就有:“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②19世纪后期,表现说在西欧文学界产生了很大的深远影响,西欧现代文艺思想正是强调了文学必须表达自己。
首先以理论研究提出并解决了这一观点的是意大利美术家克罗齐,他的美术教学思路是“直觉即表达”,指出了美术归根到底是对情感的表达。此后,英国历史学家科林伍德进一步指出,只有表现情感的作品才是最真实的作品,而作品则是美术家的主体想象与精神人格情感的反映。例如,沙俄伟大创作家穆索尔茨基的作品《绘画展览会》是在参观了好友加尔特曼的遗作展览会后,触景生情,唤起了当时观看画展的感受,并通过音乐的形式重新表现自己。这些外在的符号是用声音表达的艺术形象,透过这个艺术形象的传递,人们也会感受到同样的感觉。采用这种方法,作者所体验到的感觉影响着听众或观者,这便是艺术活动。
只是,通过这种观点将艺术作品的来源归于“表现”,脱开了我们的社会实际,摆脱了原始经济生产力水平落后的现实状况,也就是把现象当成实质,把结果当成起因,就同样没有能够科学地说明艺术作品的来源问题。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以“文中有义”的方式进行诗歌创作,表达自己的愿望,往往忽视情感因素。战国后期和秦汉时代,“诗言志”沿着两条路发展:一是汉儒家正统,延续“志”的路线;另一个路线则是屈原楚骚与汉诗乐府,体现了“情”逐渐从“志”走向独立。
上古时期,诗歌、音乐和舞蹈,三位一体一直到周朝。诗依靠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乐依靠曲调表达情感;诗突出的是理性发展思维,乐则倾向于情感影响因素。因此,音乐教学比诗歌教学更注重情感效应。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人们逐步淡化了诗作中的情感因素,乐教保持着对诗歌情感的肯定态度,但是情感既需要接受社会伦理道德的严格规定,也需要服务于封建礼教束缚的思想统治体系。《毛诗序》在充分肯定思维与情感因素在诗创作中的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强调了情感礼貌的必要性。“情”并不拥有独立的地位,这便是第一条路线的发展。
表现说这个术语通常被用来形容在19 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反映学术研究传统的美术理论和制图流派,它也包括了20世纪初通行在欧美的其他国家对于文学研究的艺术流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它在德意志和奥地利最盛行。它最先出现于艺术界,作为1901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马蒂斯艺术作品展览中茹利安·奥古斯特·埃尔维一组油画的总题名出现,是为了和自然派与印象派作品相区分,但后来在现代艺术、小说、戏曲和影视中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911年希勒尔在《暴风》期刊上发表了论文,第一次用“表现主义”一词来指称在柏林的先锋派作家。1914年之后,表现主义一词才逐步为社会广泛接受和使用。
在德国,1905年成立的高桥社、1909年组建的德国青骑士社等文化表现主义协会迅速崛起。它的艺术发展目标与美学价值追求都与法国的野兽主义相同,只是具有强烈的北欧色彩和德国民族文化传统的艺术特色。而表现主义则受工业技术的影响,以显示出物体的静止之美。
“志”指人们的精神活动和动态活动。“志”将人的精神生活视为其作品的核心内容,也规定着其作品的精神本体与人文本体。而咏物诗也是对与人“志向”相关的事物与思想的寄托,是对人精神生命的回归,这也是高扬文艺精神的根源。
中国的儒家诗歌教学也与“诗言志”有密切的关联,通过研究孔子的《诗》的阐发,“志”有了更多生活中的人格发展内涵,体现出对道德教育人格“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直接教化,汉代开始之后的儒家诗歌更明显的目的是使得本就没有大众化的“为人”向“温和敦厚”的倾斜。从西周的礼乐制度,到汉武帝设置五经博士到古典诗学的推广,直到现代诗歌革命,“诗言志”的传播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政治因素,这也深化了我国古代诗歌的政治和宗教伦理。诗言志的“志”涉及精神文化建设,诗歌对“志”的表达突出了诗人写作中主体真实的人性情感,使得中国诗人有着重要的内在人性的表现。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在这一时期的发展不但漫长,并且创造了大批的文学作品。总的来说,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写作风格不但多样化,并且情意表达细致,语言上质朴。以华兹华斯与拜伦二人为例,两位的诗歌都讲求解放思想,崇尚自由。他们的写作风格在当时影响了不少作者。
拜伦的诗具有浓郁的抒情艺术色彩和表现力以及强烈的社会意识。他的创作风格并非循序渐进,而是随着事件的发展进行写作,寻找每一个事件的突出点,以一个爆炸性的速度进行写诗,自由自在是他写作的风格。作品《唐璜》不但涉及很多人物,其场景更是恢宏,语言平淡却具有极强的讽刺意味,而该部文学作品最主要的特点是将短篇小说与写诗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同时,该作品也不是根据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描写,而只是从与唐璜的情感纠葛中的一场航海历险开始,来揭示英格兰贵族的拜金主义。同时,《恰尔德·哈罗德游记》《异教徒》《海盗》等作品,也刻画了具有聪明才智、意志坚强的英雄形象,批评了当时英国的封建暴政。在当时的英语诗歌领域中,同样追求思想自由的作家还有柯勒律治、济慈等人,他们的创作也大量地使用了想象,进而对诗人的作品整体上加以美化,并以自己的写作风格去感化读者,其朴素的语言与意境都可以使读者直接进入作家的情感世界,从而感受作者的情感内涵。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彻底突破了传统古典主义诗歌的限制,其作品主张自然、浪漫主义和情感抒发,对后期的诗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许多诗人在自己的写作中都抛弃了以往那些严肃而沉重的话语,因此诗的内容也比较偏向于生活,或者偏向于自然。特别是华兹华斯的诗多以歌颂百姓生活为主,这不但能够影响到英国的诗歌,同样也对欧美和亚洲其他许多不同国度的诗歌都存在着影响。
闻一多先生在《神话与诗》中做了考证,认为“志”分为记忆、记录和怀抱三个阶段。事实上,“志”在第一、第二阶段包含的记载的意思,我们今天依然采用,例如我们说“地方志”“语言志”“志书”等时,便是指这种意思。在今天的人们眼里,“志”是与个人思想感情交织在一起的,志、理想和思想,特别强调了人的内心世界中的理性方面。先秦时代,儒家的“志”主要是指与国运兴衰有关的政治、伦理、文化、风俗等方面的社会意识,儒家经典中的“诗言志”则大多体现出了修身治国的内涵。
由于诗可以怨,在我国古代诗人身上,就有了很多“引诗证志”“献诗陈志”“赋诗言志”,《国语·周语上》载录召公谏厉王弭谤时,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以补察时政的制度。《史记·孔子世家》载季桓子曾受齐女乐,孔子愤而去鲁之事。孔子在当时还写了《去鲁歌》,这是孔子本人献诗陈志的行动,反映了他的诗歌主张中“诗可以怨”的社交功用。孔子、孟子等人继续在公私讲授中教导弟子诗歌,以孔子的思想为教《诗》强调“思无邪”,以感发人之善心,并强调诗人净化灵魂的教化功用。受此影响,中国的古代文人更加重视学生实践,更多地在社会发展的现实与经济生活中积极参与广阔的社会化活动,文学创作与鉴赏的实际教学活动和政治、社会、为官、为民的实际工作生活并没有完全脱离,形成了传承千年的社会主义文学风尚。中国古代的大多数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往往与自身的实际生活更紧密地联系起来。
浪漫主义诗歌的写作广泛使用了想象力,使其写作形式更为丰富,且灵活多样,对艾略特等人现代诗歌的写作造成了巨大的冲击。③正像柯勒律治所指出的那样:“诗歌的创作应该以诗人的良知为载体,丰富的幻想为外表的服饰,创作行为是诗歌的生命,想象力则为诗歌整体的灵魂,并且这‘灵魂’无处不在,是一个美和智慧的化身。”④他认为,想象力才是诗人的作品中成就实现与否的核心因素,缺乏了想象力,诗就没有了生命力。19世纪的浪漫主义诗人十分重视想象力的使用,认为唯有这样才能使诗作中带有更强烈的浪漫色彩。因此,在诗歌创作方面,想象力也被普遍使用,包括印象派、表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虽然这些产生较晚,想象力的存在也是可见的。
自由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所追求的主要的创作风格之一。浩瀚的自然世界不但能够激起诗人的写作灵感,而且能够净化灵魂。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期的浪漫主义文化风潮横扫欧陆,不少诗人和学者都摒弃了古老的写作观念,使诗歌更为普及。诗作中的主人公不再是封建贵族的专属,普通人也能够享受到诗作的美。所以,在当时,英国很多作品的创作素材都冲破了古典主义文学作品的限制,将平静的日常生活、象征自由的大自然和人民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变成了诗歌中的原材料,使得英国诗作的创作内涵越来越丰富。
表现主义理论家沃格林指出移情活动的前提是在一般的知觉活动中,但它并没有一个任意对象,也就是说,在自我实现的倾向下和知觉对象活动,成为审美享受,而且“对移情作用的需要只有在艺术意志力倾向于有机生命的真谛,即倾向于更高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时,才能被看作是这种艺术意志力的一个先决条件”⑤。由于法国表现主义作者具有西方二元哲学的观点,观念第一的思考方法使他重视的是作为生活形而上学的社会结构,却忽略了有机生活的真实含义。
中国古代的文人们由于受到了道家人与宇宙同一哲学思想的影响,从而提高了他们更偏重于情的移情行为,而对于这种社会主义文化的移情冲动性,虽然我们也有“以我观物”的观念,但主要是物我一体、情景交融,并没有像表现主义理论家或者文学家那样总是为文造景,以事物去适合发展理念。在中国古代人们的眼里,人和物之间的感应是相互的。人诱导事物,事物也会诱导人。他们相信自然界的所有事情也会产生情感。所以,尽管他们笔下的景物也合乎作者的精神状态,但也不是有意创作的,而只是情与风景、情与事物、情与理性之间的自然统一。
① 李民、王建:《尚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
② 毛亨:《毛诗传笺》,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页。
③ 杨莉:《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美学思想及其影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0年第2期,第77页。
④ 刘若端:《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9页。
⑤ 沃林格:《抽象与移情》,引自弗兰西斯·弗兰契娜、查尔斯·哈里森编:《现代艺术与现代主义》,张坚、王晓文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