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戴凌杰
随着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较多,主要矛盾聚焦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繁多、办理时限长、费用高等几方面。为建设项目能快速落地、减轻企业的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分别于2019年发文,要求全省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启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并于2020年完成。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优化建议。
主要是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要素的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的监测,监测的因子覆盖常规污染因子以及区域内发展产业的特征污染因子[1]。今后入驻园区的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时候,可直接引用相关监测数据,不需重复监测,节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时间和费用。
评价范围为全省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各类经济功能区,主要产业集中区、特别政策区、各类开发区等,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域也可推行[2]。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编制是参照《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中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要求开展的,并结合所在区域的发展产业的环境影响特征,增加相应的污染因子监测[2]。环境监测的数据有效期为三年,超过有效期的应及时重新开展监测,保证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数据的有效性。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完成后形成《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并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应在生态环境部门和各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在引进项目时予以告知建设主体,方便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但如果监测的污染因子、频率、点位等无法满足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相应评价等级的要求时,则应进行补充监测。
环境现状监测能真实反映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以及环境承受能力,主要包含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要素。现将相关要素的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归纳如下。
大气环境评价过程中,根据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来判定评价等级,开展一级和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需要监测评价范围内相应评价因子的数据,用于评价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相关点位和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评价范围为从自厂界外延的边长为50公里矩形区域到边长为5公里的矩形区域不等(根据评价等级和最远影响距离来确定)。监测因子主要为项目排放的基本因子和其他项目相关污染因子。
地表水环境评价过程中,根据项目影响类型(水污染影响型或水文要素影响型)、排放方式和排放量等情况来判定评价等级,再确定评价的范围。监测的污染因子结合水环境管控、水污染排放特点以及预测评价要求来确定。
地下水环境评价过程中,根据项目行业类别及敏感程度来判定评价等级和范围。改扩建的项目评价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还应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线性工程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地区开展调查。监测因子为项目产生或者排放的特征因子。
土壤环境评价过程中,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占地面积以及所在地土壤的敏感程度来判定评价等级和范围。根据评价等级的不同,生态影响类项目需要布设3个到11个表层样点位进行分析;污染影响型项目还需要布设柱状样点位进行分析。基本因子为GB15618和GB36600中规定的基本因子,特征因子根据项目产生的特定因子结合标准中的相关附录来确定。
声环境评价过程中,现状调查主要是针对评价范围内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包含建设项目厂界或者边界的声环境以及评价范围内部分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
马鞍山市下辖3县、3区,总面积4050.88km2。2019年工业总产值为844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9.9%[3],是一座以钢铁生产为主的工业城市。全市共有市级及以上各类经济功能区12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6家,市级3家,总面积约169km2,截止2020年底,市级以上开发园区已全部完成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并在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辖区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20日在官网公布的《博望高新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为例,该园区大气质量监测数据引用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9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的年均值浓度数据(主要有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等6个因子),结合博望高新区主导发展产业的污染物产排情况,补充监测了三个特征因子(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布设了监测点位(上风向敏感点、园区规划范围内、下风向敏感点)共3处,连续采样7天,监测特征污染因子1小时平均浓度。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设置情况以及区域内河流走向的情况,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的上游500米、下游500米、下游1000米、下游2000米,以及流经开发园区的小溪港上游500米,下游500,总共布设6个监测点位,监测了水温、pH、COD、BOD5等十几个因子。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选择在开发园区内及周边布设了3个监测点,共监测pH,总硬度、CODmn等39项监测因子。
声环境质量采用网格法设点,在以1000m为边长的正方形网格区域布设监测点位,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总共布设了11个声环境监测点位。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园区内点位(1个,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监测了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共45项因子,在园区外点位(2个,土地性质为农田)监测了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共9项指标。
博望高新区的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焊接、打磨、喷涂、热处理等,本次区域评估根据上述工艺分析产生的污染因子,针对性选择相关监测因子和监测点位,涵盖装备制造过程中的大部分污染因子,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可以直接引用,有效缩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时间和现状监测费用。
根据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环境状况公告显示,2020年全市范围内共有533个建设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获得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35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498个。在全面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的共享应用后,为建设单位节约的环评文件的编制时间及费用将是非常可观的。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和规划环评的监测数据有效期均为3年,根据相关要求,跟踪评价是在规划环评实施5年后开展,在规划环评实施以后到跟踪评价开始之前,环境现状监测数据会因已过三年有效期而失效。那么可以将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作为两者的衔接,根据规划环评监测数据有效期的情况,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在规划环评实施后和跟踪评价开展前之间的时间段内适时开展区域评估。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可以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拓展评估的深度,结合各开发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技术成果、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中制定相应管控清单或准入清单,使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切实有效地应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成果可以应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减少评价的时间和费用,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并且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的衔接可以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补充延续,结合开发园区产业布局、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条件等形成管控清单,可以更加有利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