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凝聚力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

2021-12-31 21:42苏泽宇
青海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关键词:凝聚力共同体中华民族

◇苏泽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40。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取得了国家形态的民族实体。作为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实体的文化政治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兼容并贯通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更是生成国家凝聚力的重要精神源泉。新时代的历史境遇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上升到我国民族政治建设的战略高度,为促进中华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增强国家凝聚力、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方向。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价值归旨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生发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实体之上的观念形态。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由56个民族经过长期交往交流交融逐渐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在近代百年抵御外辱、民族抗争、救亡图存中实现了由自在到自觉的飞跃。在此期间,作为当今世界国家体系中的基本政治单位和法律单位,“民族国家”及其相关的知识体系、制度设计成为塑造世界秩序和潮流的主导方式。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被动卷入世界文明体系之中并与之接轨,开始了现代民族国家的深刻反思与积极建构。“中华民族”实体及其观念的建构成为现实而客观的趋势并逐渐取得了民族国家的形式成为新中国的国族。“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共同体意识是一个完整性与当下性的反思存在”[2],“是对中国历史文化资源与既有民族理论的有效结合”[3]。在“中华民族”加上了“共同体”,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元话语”表达,更加注重民族、国家实体的类本质,强调从“共同体“的角度重新定位和塑造复合型民族国家内部民族、国族、国家之间的有机联结,意旨推进三者形成一个循环促进、相互支撑、互为因果的共生关系。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56个民族有机团结而成并取得了国家形式的的国族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1]3956个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成“民族-国族-国家”于一体的同心圆结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具备“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而且具备一个民族完备的文化体系,生发着“多元一体”的民族文化。“多元”指涉族源历史的多元性、族群文化的多样性,“一体”不仅意涵民族文化精神内核的同一性,更具深意的是政治框架、政治属性的统一性、一体性,推进实现民族国家内部族群与国家关系的良性互动与积极建构。因此,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兼容民族文化认同与国家政治认同。其中,“多元一体”的民族文化认同发挥基础性、本质性的内部聚合与外部斥异功能,协调、疏导次生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间的冲突;而起到核心引领作用的是民族成员自觉而理性的国家政治认同,赋予国家政治整合、一体化建构以合法性,推进民族凝聚力向国家凝聚力的飞跃。

国家凝聚力是指一个国家社会各群体、各部分和全体成员围绕某一社会事件或核心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任务使命、发展愿景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状态与聚合能力。它表现为国家在抵御外部威胁与风险、克服内部危机与挑战、走出发展瓶颈与障碍时保持安定统一、社会各方面有机联结,社会资源得到充分调动、有机整合的程度和水平。“国家凝聚力主要反映国民对国家的认识和对自身的责任、义务的认识,包括对国家的忠诚和献身精神;国民对国家的高度责任感和勤奋的工作精神;国民之间的团结精神;各民族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热爱并建设好自己国家的意识。”[4]国民及社会各方力量在积极良性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机制整合下,表现出强烈的国家责任感,自主自愿地以国家或社会整体性、长远性的利益为重,形成聚合力、向心力和实践力。国家凝聚力反映政治制度安排对国家、社会的有机、有效整合,形成向心力、亲和力、感召力。这源于全体国民对政治制度安排、政策决议及其所蕴含价值理念的合法性、科学性、有效性的积极认同和实践参与。由此可知,国家认同、政治认同是国家凝聚力生成的心理基础。国民对国家政治制度安排和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政治信仰、意识形态、价值推崇的自觉认同、归属、服从与效忠,使国家凝聚力得以形成。

国家凝聚力的提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基本条件与核心动力,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价值归旨。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严峻,大国博弈力度不断提升。国家凝聚力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国力的核心与灵魂,是现代民族国家存续与发展、民族振兴与强盛的内在驱动力。国家内部强有力的聚合能够激发强大的社会生产力和创造力,同样会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向往,客观上形成国家软实力的辐射与吸引。国家凝聚力强弱直接影响国家发展速度、综合国力强弱及国际地位高低。“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的基础,文化认同促进民族认同,进而产生民族凝聚力。从民族凝聚力到国家凝聚力的提升,这是一个从文化认同到政治认同发展的过程,国家凝聚力是以政治认同为基础的。”[5]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虽然具备较强的国家政治认同意涵,但是其基础性层面是民族文化认同,侧重民族团结及其凝聚力的生发。换言之,民族凝聚力是国家凝聚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凝聚力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核心目标。

国家凝聚力视域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强调民族文化认同对国家政治认同的固基以及民族凝聚力服务于国家整体的政治功能。国家凝聚力反映国民对国家政治信仰、政策制度、核心价值、发展愿景、伦理道德的认同、服从、效忠与践行程度,促使国民抑或民族成员对广泛的民族资源、文化资源进行强有力的激活、疏导与整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力是当代中国国家凝聚力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基础”[6]。民族成员依托统一的公民身份积极关注、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职责,通过政治权威的方式规约、制衡与调试多民族间因利益、价值、传统差异而带来的文化冲突。反过来,国家凝聚力是具有目标性、方向性、价值性的作用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塑造提供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塑造更具方向性、目的性和实践性。国家凝聚力在社会组织、文化建设、物质经济等社会各层面形成的向心力、聚合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提供多维支撑与实体保障。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要素的国家凝聚功能

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7]。“认同”是一种积极肯定的观念意识,指向建设性的行为实践。“‘五个认同’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也是培育所有公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石和底线。”[8]“五个认同”从认同视角揭示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核心目标,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要素。由民族到国家、从文化到政治塑造着民族成员对民族国家的情感归属、利益聚合与价值共识,对于中华各民族成员生成与共享统一的理想、目标、利益具有重要的激活、释放与凝聚功能。

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唤起民族成员深层的国家记忆,推进作为国民的民族成员对我国民族国家建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的理解与体认,强化民族成员对祖国的情感依赖、对故土的热爱归属,从情感层面激活国家凝聚力。“历史常强调一个民族、族群或社会群体的根基性情感联系”[9]。祖国是在祖先开辟的生存疆域之上一切自然事物和社会关系的总和。祖国以承载和维系祖先繁衍生息的“一片固定疆土”为基础,成为先人和自己的生活之根。祖国认同是一种深沉而强烈的原生本能,是民族成员对祖国故土及其国家主权的崇拜、效忠和捍卫,诉求维护祖国的安全稳定、团结统一与繁荣发展,并将此作为认同主体——国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历史宏伟画卷中,民族成员将自身命运与祖国命运相连,注视与体验多民族祖国的历史演进脉络,感受中华民族光荣与梦想、曲折与沉沦、反思与建构的现实历程,体认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理论逻辑、核心价值、历史演进的合法性与一致性。祖国认同激活民族成员对祖国、民族、社会的责任感、归属感、荣誉感、尊严感、自豪感,成为抵抗侵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格局,维护民族团结,挖掘主观能动性的强大精神动力,是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的核心支柱,是中华民族成员最基本的传统美德与伦理推崇。在新时代的实践场域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蕴含的祖国认同投射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奋斗目标的实践过程中,成功激励全体中华儿女奋发作为的爱国之情与报国之志。

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在承认、尊重56个族群自我认同的基础之上,强调56个民族汇聚为“一”的中华民族整体意识,以承认56个族群平等自治之“分”,促进实现中华各民族有机联结之“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10]中华民族在“异质趋同”与“排他斥异”的双向互动中由“自在”走向“自觉”,彰显着其血缘、政治、经济、文化的特殊性,成为与民族国家一体化进程相联系并取得国家形式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是一种平等、互助、团结的共生关系。中华民族的一体化联结意识和维护各民族权利、保证各民族独特性多样性发展的理念并行不悖,整合、疏导民族整体与各族群之间的张力与冲突,保持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的交往状态,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国家建构理念和政治智慧。中华民族认同,以具有层次性的身份意识化解内部矛盾与冲突;以维护民族团结的观念和行为促进国家安定、社会和谐;以斥异性的群体边界意识,防范外部民族的文化同化、侵袭,抵御外部意识形态渗透、威胁,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以生生不息的民族自强意识,激励民族成员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内涵着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最基础、最深层的文化理解,生发着民族成员对中华文化价值内核、特质、要素的深刻理解与自觉坚守,以共通的认知观念、思维方式、价值推崇对国家社会整体进行价值转换、生成与汇聚价值共识,最终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力量。“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格局,造就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认同更是对“多元一体”“兼容并蓄” “求同存异”文化属性的认同,既认同具有整体共性的中华文化,也同样尊重、保有与坚守中华各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11],是由56个民族长期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创造的人类文明精华,蕴含着中华各族成员共同、共通的精神信仰、价值追求、思维观念、认知方式以及伦理道德规范。因此,中华文化认同的过程就是中华各族成员进行文化传承、精神塑造、价值同构的内化习得、外化践行过程,是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过程。民族成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使中华各族成员获得精神世界的思维共通、主观亲和与情感共鸣,推进关于利益关系的认知调试、重置和理解,使民族成员的理想信念、价值目标、利益关系逐渐走向一致并达成共识。民族成员对革命文化的认同,即认知、理解中国共产党之于中华民族独立、解放所作出的伟大贡献,支持、拥护中国现代民族国家追求人民当家做主、人的自由全面解放的政治理念,培育与增强国家认同。民族成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是把握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华文化的时代诉求、世界特质与发展趋势,使民族国家发展的理想愿景内化为国民的基本意识,汇聚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创造活力。

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素,是民族成员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改革举措、建设功绩、理想愿景的肯定、支持与拥护,生发强大的政治吸引力、向心力和感召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源自民族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社会建设等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与颂扬,对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支持与拥护,对中国共产党所推崇的从人民当家做主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理想信念的信仰与追求。中国各民族成员的国家认同主要集中于政治认同,源自于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中国共产党是聚合、统筹、引领全国各族人民的强大领导核心,其领导力量在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社会建设、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得以锻造、巩固与提升,彰显出鲜明而强烈的人民性、革命性与先进性。对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革命性、先进性的自主认同将中国各族人民的思想、信念、智慧、力量投射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上,注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聚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成为新时代中国国家凝聚力形成与发展的灵魂。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以坚定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认同生成民族成员对社会建构机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的基本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必然选择,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进一步深化了民族成员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社会建设发展策略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体认与赞同,汇聚民族成员对科学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基本原则、改革发展方式、利益分配方式、社会发展理想的理性自觉与践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顶层要素。在政治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健全和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使“以人民为中心”政治价值理念成为民族成员基本共识,为国家凝聚力的生成提供政治认同基础。在经济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探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战略目标和步骤的设定、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经济发展方式的升级,不断巩固国家凝聚力的利益认同基础。在文化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重视文化对民族凝聚力、国家综合国力、社会文明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构建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协调发展,以不断增强的文化自信激发民族成员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创造力。在社会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以民生建设为中心,整合与协调多方利益诉求,建构动态平衡的社会结构,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民族成员共同认同的奋斗目标,打造主导与多样共生、共建共商共享的社会繁荣新局面,巩固国家凝聚力的民生基础。在生态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关系人民生命、生活质量以及美好生活的重要诉求,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长远发展战略,构成国家凝聚力增强的生态意识基础。

三、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国家凝聚力的实践路径

作为“五个认同”的系统综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谓中国各民族于民族交融历史中,在记忆、政治、利益、文化、社会互动等层面取得一致性或共识性的身份认同意识,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国家凝聚力建设的重要向度,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地打牢国家凝聚力的历史认同、政治认同、利益认同、文化认同、交往认同基础。

共享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记忆,以历史记忆固基国家认同,建构中华民族历史命运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史、中华文明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有深厚历史基础”[12]。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共同奋斗历程中同呼吸、共命运、守望相助,成为拥有共同历史记忆、共同发展基础、共同前途命运的民族共同体。“周秦伟业”“两汉盛景”“大唐气象”“康乾盛世”是各民族成员共同缔造的辉煌成就,积淀着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与自豪。近代西方帝国主义的欺凌与羞辱激发和塑造着民族成员强烈的民族主体意识与自觉意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政治理想开始了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进程,内化并践行着关于民族平等团结、和而不同、共同繁荣的价值理念。这些公共记忆生发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场景中,推进形成各民族互动的密切关联,不断强化“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意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往机制与情感纽带,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中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的宝贵历史遗产和政治资源。因此,应当充分挖掘与共享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记忆、象征符号,通过历史叙事还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场景,展现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民族国家)三者间的历史逻辑关系,诠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信仰、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寓国家认同、政党认同于中华民族历史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建构之中。

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打牢国家凝聚力的政治认同基础,建构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意识。“政治路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方向。”[13]中国各民族的政治认同与国家认同主要是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以生成。民族群众的政党认同与国家认同在很大程度上发生重合,在心理上甚至是统一的。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意识表现为各民族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信赖,对政府权威、公信力的支持和拥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4]因此,应当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清除腐败现象,维持清廉为民的政党形象,保持党的人民性、纯洁性与先进性,使民族成员感受到党和政府以人民利益为宗旨,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己任的执政理念,增强民族成员的政党认同,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增强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权威和公信力,与时俱进地调整和优化民族政策,使其朝着有利于民族凝聚的方向完善,积极推进民族国家的一体化建设,进而增强民族国家的凝聚意识。

优化竞争与协作、互助与共享的体制机制,培育分配理性,协调利益关系,打牢国家凝聚力的利益认同基础,建构中华民族利益共同体意识。利益是现实社会关系中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动因。“正是利益使得人的本质力量凝聚于对象之中,以改造对象来满足自身的需要,由此又决定了人民从事活动的价值取向。”[1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着快速而深刻的社会转型,市场经济建设与对外开放使中国快速融入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浪潮。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分化,民族成员在东西部的人员流动中,形成了“流动的民族”,以社会分工当中的不同群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利益诉求的分化、分歧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竞争、博弈与冲突,并通过民族间冲突与矛盾的形式呈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和区位原因,在社会转型中的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人才较少、政策的优势少于东部地区,在市场融入和发展竞争过程中居于相对弱势的处境,容易在经济发展中产生被排斥的“相对剥夺感”。因此,“迫切需要从民族地区作为国家的多功能区,用守望相助的意涵去进一步理解民族互惠,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去平衡社会行动中的双向不平衡感。”[16]50新时代中国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在把经济发展“蛋糕”做大的同时,应通过政策制度设计培育经济互助、公平公正的“分配理性”,建立利益竞争和共享相协调的补偿机制,满足各民族要求发展与合作的利益诉求,缩小东西部、城乡间、民族间收入差距,使少数民族成员能够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与此同时,各民族的利益诉求是多元化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多元主体进行战略协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回应、协调和疏导民族间利益关系,进行利益整合,消解和转化利益冲突,打牢国家凝聚力的利益认同基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民族文化建设,凝聚价值共识,提振民族精神,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打牢国家凝聚力的文化认同基础,建构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17]。文化认同的本质是价值认同。中华文化兼容并包、丰富多样,但却拥有内在契合与共通的文化价值内核,成为一个统一的文化整体。民族成员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对中华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体认、内化,生成中华民族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目标、伦理规范和思维方式,塑造着民族成员的价值判断以及对利益关系的认知,生发着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18]因此,建构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就是要建设与传播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体系,以56个民族的最大公约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实现价值转换。依托各民族多元丰富的文化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文化建设之“魂”,传承“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基因,贯通传统与时代,融汇民族与世界,打造全国各民族平等、包容、共生、共建、共享的中华民族精神家园。

打造民族互嵌式交往结构,强化各民族共同目标意识、共同协作经历,推进以“民心相通”为基石的交往交流交融,打牢国家凝聚力的社会认同基础,建构社会交往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归属是共有精神家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传递共同体意识的情感路径”[16]51。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拓展和深化民族间的文化接触,提供文化互动、适应、融新的契机,是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抓手。但文化接触同样可能会带来抗拒与冲突。这就需要超越民族传统和文化差异的整合机制来规约、疏导和调整民族间的交往与互动,塑造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关系。其一,应当充分利用我国民族间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推进区域间、民族间的双向或多向流动,构建民族互嵌式社区结构,形成民族成员对共同生活社区的“故土”与“家园”意识,以共同家园的情感联结与地缘归属整合民族传统与文化习俗的差异。其二,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保障民族成员作为公民身份的平等权利,包括社会地位的平等、发展机会的公平、社会福利的平等,使民族成员认同国家共同体公平、公正、平等、以民为本的政治价值内核。其三,强化各民族间“共同目标意识” “共同协作经历”,在彼此承认、平等互助、和谐团结的社会交往氛围中,推进各民族间以“民心相通”为基石的交往交流交融,缓解现代社会转型中民族传统与现代价值之间冲突所引发的文化危机。其四,以普适性的法治意识规约民族传统的现代化转型,将族际间的交往与互动统一纳入以平等、公正为核心导引的现代法治轨道,培养民族成员作为国家公民对国家统一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的积极遵守与自觉践行,消解民族交往中的障碍,推进形成以现代法治为基石的稳定交往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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