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坡
(山西大学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山西 太原 030006;赤峰学院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内蒙古 赤峰 024000)
现代社会科学总是面临着自主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张力,既要借鉴经验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又要维护社会科学的自主性,因此形成了派系林立的多元化格局。20世纪末,实证主义(positivism)的衰落使得原有理论的演进线索越发显得模糊,然而各种批判实证主义的理论也都没能确立新的“正统”地位。[1](P.272)社会科学究竟应采取何种方法论的问题一直众说纷纭,亟待在一个更为综合的框架内进行整合,进而寻求更优的可实现性策略。本文通过考察还原论(reductionism)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所引发的各种争议,以及层次还原的基本内容与局限所在,尝试借助层次概念在个体与社会之间寻求适当的机制解释,以期实现与还原解释的互补和联动。
还原论发端于古希腊留基波(Leukippos)与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的原子论(atomism),历经中世纪唯名论(nominalism)、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metaphysical materialism)等形式,逐步发展成为人类探索自然与社会的核心研究纲领之一。该理论认为,论证理论可以还原或归结到一个更广、更深或更低层次的理论来加以说明。[2]从人类社会的维度,还原论探讨的是个体如何与其组成的社会结构相关联,即是否可以依据个体的信念、目标和选择来说明所有社会层次之间的关系。[3](P.1)由于相信存在着一个由层次构成的世界,人类社会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因此还原论者认为社会和心理属性可以逐层还原为生物属性,直至物理属性。而反还原论者则主张,并非所有的社会现象都能够依据还原论进行说明或分析,社会属性远远超越了个体属性。
在关于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争论中,穆勒(John Mill)主张方法论一元论(monism)的观点,即社会科学需要与自然科学运用同样的研究方法,即便两者存在着差异,那也是不同领域在发展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研究方法上的差异。通过对具体的经验验证、推理、结论与观察结果之间的比较,寻找能将其与人性原则的假设联系起来的先验推理。[4](PP.576~579)还原论与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内容有所重叠,自然主义的承诺鼓舞着很多还原论者。一系列自然主义的观点认为,社会科学应以某种方式类似于自然科学,这些观点均与一元论互为支撑。在新康德主义(neo-kantianism)的影响下,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二元论(dualism)应运而生。李凯尔特(Henrich Rickert)、门格尔(Carl Menger)、施穆勒(Gustav Schmoller)和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等哲学家基本上不认同把自然科学简单化的方法直接应用于人类社会的观点,即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一般不能还原为自然科学的方法。在始于19世纪下半叶的这场“方法论大战”中,出现了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与整体主义(collectivism)两种不同的哲学立场。前者偏向以个体及其行为、性能等为中心来进行论述;后者刚好相反,更加支持社会整体及其行为、性能等的论述。韦伯(Max Weber)指出,社会应被视作个体行为以特定方式进行的组合。[5](P.13)沃特金斯(John Watkins)是坚定的个体主义者,他认为所有已形成的或最低限度的解释都必须遵循个体主义的解释。[6]作为对个体主义的回应,戈德斯坦(Leon Goldstein)主张,整体主义是关于社会整体及其特性的规律和解释,社会科学在某些时候需要严格遵循整体主义的观念。[7]除了沃特金斯与戈德斯坦旷日持久的论战之外,还存在其他更为复杂的立场,例如同一理论内部杂糅了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观点,这更加使得两者的界限不甚清晰。
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归根到底是理论还原(theory reductionism)的可能性问题。20世纪50年代,理论还原逐渐成为还原论的热点问题。奥本海默(Paul Oppenheim)和普特南(Hilary Putnam)在关于微观还原论(micro-reductionism)的论述中,总结了层次间理论还原的主要内容并强调理论的可推导性。内格尔(Ernest Nagel)指出,在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历程中,曾反复出现一个相对自主的理论被还原或吸收到另一个更具包容性理论的现象,并且坚信这种还原在未来将会持续发生。[8](P.337)内格尔提出了理论还原的基本模型,力求通过桥接律(Bridge Principle)来弥合基础理论与目标理论之间的可推导性和可连接性,从而实现低层次理论对高层次理论的还原解释。斯盖夫耐尔(Kenneth Schaffner)进一步提出了一般还原模型(General Reduction Model),指出还原理论与被还原理论之间并没有直接建立还原关系,而是将一种理论的修正形式还原为另一种理论的修正形式。其后,斯盖夫耐尔再次弱化了还原条件,形成了一般还原—替代模型(General Reduction-replacement Model)。因循故有的观念,经典还原论的层次观隐含着层次间还原模式的同一性,但是现代哲学中还原论的结构清晰地呈现出了逐渐弱化的趋势。尽管理论还原的模型不断被建立和修正,但始终无法表明还原的实质就是理论间的推导关系。也就是说,还原论者既已承认理论还原并不能完全表达确切的实践需求,那么可以达成的仅仅是一种特殊的非因果关系的还原解释。[9](PP.82~83)
还原论与整体论(holism)分别作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元理论,其演进关系更能映射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的内在逻辑。整体论与还原论大体是相互并列的关系,其思想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箴言——“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论者认为,有机体的属性不能从较低层次的属性中推导得出,只有从整体的观念出发才能够把握较高层次的属性。但是不难发现,反还原论者实质上反对的是极端的还原论,反对的是层次间紧密的联结状态。如果排斥一切形式的还原分析,那么整体论将会变成泛泛而谈的“空中楼阁”。与此同时,整体论也逐渐向还原论靠拢,弱化的整体论包含一定的还原论要素,与弱化的还原论互相借鉴,由此在方法论上形成了整合还原论与整体论的策略。还原论者运用的是一种分析方法,而整体论者运用的是一种综合方法,将分析方法和综合方法进行整合就显得尤为迫切。[10](PP.97~98)事实上,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也呈现出强弱不同的过渡关系。个体主义强硬派主张,社会科学所做的或底层的解释必须一直都是严格的个体主义的阐述;个体主义适度派主张,社会科学的解释必须一直都是不严格的个体主义的阐述;整体主义温和派主张,社会科学的解释有时必须是严格的整体主义观念[11](P.383);整体主义强硬派主张,社会科学的解释一直必须是严格的整体主义观念。个体主义强硬派主张的强还原关系,实际上是在将自然科学方法论运用到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中,片面夸大了还原论效能的结果。整体主义强硬派的代表杜尔克姆(Emile Durkheim)强调社会实体的不可还原性,这虽然体现了社会科学的自主性,却忽视了构成社会中具有主观意识的个体。[12]综上,社会层面的属性能否还原到个体层面的争论,以及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关系的问题依然没有达成共识。
层次是还原论的基本问题,层次的主要原则构成了还原论的前提条件。自然主义关注的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个层次之间的联结关系。在社会科学内部,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可以归结于对个体与社会两个层次之间缔合模式的探讨。经典的层次观一般预设了绝对的物质世界,具有鲜明的实在论(realism)倾向。奥本海默和普特南依据实体的空间结构和组织水平将世界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细胞、多细胞生物和社会等六个层次。他们的基本观点包括:第一,物质世界可分为层次;第二,层次是有限的;第三,存在一个最基本(或最低)的层次;第四,除最基本的层次外,任何层次都可以分解到邻近的较低层次(next lower level);第五,任何层次都不含有属于更高层次的部分;第六,层次具有“自然”属性,是游离于科学实验之外的存在,同时可被已知的经验科学所证实。[13](PP.3~36)在具体的层次之内,以客观实在的结构、功能和过程为研究对象,进而建立了相关学科领域的理论。那么,对应实体的层次就不难得出理论的层次,这个层次则构成了理论还原的基础。19世纪开始,人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逐渐从哲学中分离出来,形成了若干社会科学的学科建制。基于此,理论层次可排列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经济思想史、心理学和社会学等金字塔式的结构。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理论层次并不完全与实体层次一一对应。理论也可以从相邻的两个或几个层次抽象出来,形成跨层次理论。不同理论(尤其是相近层次的理论)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叠加或包含关系,但总体上呈现出由较低层次理论到较高层次理论的次序。此外,理论层次并不一定能够推导出学科层次。理论层次的还原不仅没有导致学科的归并,反而会产生更多的分支学科和交叉学科,例如经济社会学、进化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
反实在论的观点认为,客观世界均以某种方式依赖于人的意识活动,客观世界不能独立于人的思维和感知而存在。描述客观世界的法则应该是多元化的,而不是由理论或学科构成的金字塔式的层次结构。贝克尔(Morton Becker)指出,理论层次应与充分论证过的实体结构层次相对应。还原解释的主要作用在于高层次的理论可以通过还原得以修正和优化。[14](PP.163~177)以柯瑞沃(Carl Craver)为代表的哲学家极力反对实在论的层次观。柯瑞沃在综合康明斯(Robert Cummins)角色功能分析(analysis of role functions)、机制(mechanism)和因果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运用特性、时空关系和层次结构的机制,通过角色(role)来分析层次,从而整合跨层次的机制。[15]
很难说是一种巧合,但如同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以及还原论与整体论的整合一般,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层次观在争论过后也产生了一种中间立场。在给定的分解机制循环中,这种立场将所有相关成分视为处于同一层次,并且层次是整合进机制中的。对于每种机制来说,这种分解是局域性的。[16](P.75)经过弱化与修正的还原论充其量是部分还原(partial reduction),也就是在不同层次的现象之间寻求适当的解释,中间立场刚好迎合了这一需求。
如若运用还原,需先行界定层次及其关联。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盲眼钟表匠》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层次还原论(hierarchical reductionism,也译为层次简化主义或等级还原论),这种还原论主张,复杂系统的行为应以组分间的相互关系来进行解释,而组分可以分解为有序的层次结构。[17](P.13)概括来说,层次还原主要包括四种还原形式。形式一,高层次向最低(基本)层次的还原;形式二,较高层次向较低层次或下一邻接层次的还原;形式三,跨层次还原;形式四,逆向还原。形式一是强还原论的观点,其往往在社会科学领域遭遇解释上的困难,几乎已被大多数哲学家所抛弃。一些观点认为,层次还原指的就是第二种形式的还原,即较高层次向较低层次或下一邻接层次的还原。那么可能引申出来的问题就变成了是否可以通过逐层还原,最终形成跨越各个层次之间的因果关系链条。这个问题又陷入了强还原的论证模式,并非合理的求解路径。层次三可还原到层次二,继而层次二可还原到层次一,并不代表层次三可还原到层次一。同理,层次一可解释层次二,继而层次二可解释层次三,并不代表层次一可解释层次三。依据实在论的观点,社会的结构可分为个体与社会实体两个宽泛的层次,进而细化为个体(个人、家庭)—社群(社区)—社会机构(组织)—人类社会(共同体)等层次。社群和社会机构层次起到了连接个体与社会的作用,但并不发挥承接层次间还原的效能。向下一邻接层次的还原过程较少涉及涌现(emergence)的属性,涌现通常发生在第四种形式的跨层次体系之间。对于这种现象,还原分析往往不能自圆其说,以致其解释能力大打折扣,因此还原论才产生了如上文所述的弱化趋势。在跨层次还原方面,有的观点认为,解释还原中的解释项与被解释项、还原理论与被还原理论都是跨层次的。[18]地方主义(localism)方法论力求将有社会现象的解释跨越式地回归到个体层面,它强调了微观层次的重要性,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与社会之间的中层区域。在中层性质介导下,讨论较高层次向较低层次或下一邻接层次的还原,更为适用于有限的现象,可能是一种更具解释力的方案。一般意义上的还原均属于自上而下的还原,如果将其倒转过来,还会存在一种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即第四种形式的逆向还原。罗斯曼(Stephen Rothman)对层次还原论的普遍联系性和层次还原的运作方式提出了质疑,尤为深刻地指出,如果存在最基本和普遍的法则并能够被应用于科学实践,那么从简单到复杂或者从低级层次到高级层次的秩序将会发生根本的转变。[19](P.27)这种用高层次理论和机制解释低层次理论和机制的逆向还原并不少见,例如用行为心理学来解释神经官能症的生理特征。从严格的本体论意义上讲,逆向还原已经与还原论的原初形式存在较大差异。这种还原实质上是通过高层次理论和机制的反馈,对低层次理论和机制加以限制,进而实现跨层次或多层次理论和机制的整合。形式四更倾向于一种综合的还原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还原解释的复杂性。值得注意的是,涌现并非是所有较低层次属性和较高层次属性之间的必然联系。还原方法虽然不具有普适性,但可以用来解释由个体聚集而出现的合成属性(非涌现属性)。因此,邻接层次能够得以还原,那么就用分析方法进行处理;高层次无法实现跨层次的还原,那么就交给综合方法来解决。
如同笛卡尔(René Descartes)所言,依照次序进行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地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他们设定一个次序。[20](P.16)还原论之所以对现代社会科学影响至深,是因为还原分析的方法为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开辟了一条渐进式的路径。只是笛卡尔要求将所有整体的属性都还原到最基础层次的属性,这种观点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哲学家们曾一度习惯运用传统的演绎—律则模型(Deductive-nomological Model,D-N Model)来解释自然现象,进而引入了统计解释理论和测量理论等可量化研究,并将其推广到社会科学领域。然而,一旦研究对象涉及人类本身,就不可避免地与个体的信念、目标和选择纠缠在一起。社会科学的研究涉及个体与社会的行为、文化、知识等各方面,更具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社会科学属性是否能够在结构上进行量化仍受到普遍质疑。[21]如果还原论还企图适用于社会科学的发展,那么只能寄希望于还原目标与功能的转变。由此,还原的主要目标逐渐发展为借助发现机制以解释现象,还原的主要功能相应转变为促进解释。
进一步看,机制由组成部分及其属性构成,机制解释的主要观点是多层次复杂系统的运行决定了目标现象和规律。机制解释并非从单独层次的理论出发,而是重构了复杂系统的集合理论体系。机制解释与还原方法可以紧密地偶联在一起,但是在某些内涵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方面,机制解释是还原论的,它诉诸于各个组成部分来解释一个机制活动;另一方面,机制解释是非还原论的,它包括整个复杂系统及其各个组成部分所执行的真实且不同的功能,较低层次的解释不会取代、搁置较高层次的解释。[16](P.73)即使机制解释是还原论的,也并非是强还原论的观点。机制解释延续了部分还原的研究进路,借鉴还原方法对可还原的部分进行还原。机制解释的目标并不是将高层次的理论或属性还原到低层次的理论或属性,而是在不同的层次之间建立异构性的关联。社会机制(social mechanism)理论秉承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基本观点,主张从个人行为方面对某个模型作出解释。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观念越发显得重要。社会机制力求通过对微观基础(micro-foundation)理论的研究来实现适度的个体主义,即当说明整体因果关系时需要以个体层面的机制为基础,并且应在低于整体的层次之下进行,唯有如此才能将整体因果关系阐述清楚。金凯德(Harold Kincaid)反对微观基础理论的纲领,他认为个体行为无助于解释社会现象,个体层面的角色无法与整体层面确立因果关联。[22](P.47)至今,对于微观基础的不同观点仍处于争论之中,但一些尝试将社会层面的讨论转化到个体层面的努力无疑提供了一条有益的研究进路。这条进路并不是要回归到内格尔的理论还原,而是要在社会层面的描述中充分体现个体的行为、性能等要素,从而在个体与社会的层次之间寻求适当的机制解释。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这是21世纪人类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之后再次面临由冠状病毒引起的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情”不仅给当今世界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而且也将会对未来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个体的行为需要服从于社会整体的规范,相伴而生的便是整体必须限制个体的自由,而这种需求又是基于维系个体生命健康的角度出发的,这就形成了个体与社会关系的悖论。社会机制的结构决定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复合体系的形成。从个体的视角看,西方的哲学家和民众普遍反对政府对个体权利和自由的限制,以至于拒绝遵守佩戴口罩、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要求也成为一种维护个体权利和自由的诉求。个体选择性的行为忽视了个体与社会应共同承担防疫结果的义务,这也是造成防疫困局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个体行动从来都不是独立于社会关系展开的,整体性社会结构总是会施加某种制约与干预。一些国家一度施行自然群体免疫(herd immunity)的策略,实际上是“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的复辟,其结果只能是众多个体失去了平等的社会权利。群体免疫是大多数个体感染病毒且幸存,抑或通过大规模接种疫苗并最终在群体层面获得对病毒免疫的结果,而不能成为应对疫情的手段。与其说是防疫策略选择的失误,不如说是放弃了政府在社会机制运行中的调控作用。机制解释的重要性在于可以借助层次的概念对从社会到个体的结构进行连贯的阐述,实现与还原解释的互补和联动。
社会科学哲学旨在对社会科学进行理性重建,其涉及社会科学的逻辑、方法、说明模式等内容。认识现代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问题并且对其进行批判性的评价,对于社会科学的探究具有重要意义。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社会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也是个体间具体关系的集合。个体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时这些因素又体现出个体的种种特质。从本体论的视角看,社会能否按照实体及其属性划分为层次的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倘若不能,那么还原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哲学基础将不复存在。但应注意到,方法论与本体论涉及不同的范畴,如果完全用本体论去把握方法论,那么极易导致悖论的出现。因此,社会科学哲学的主题应打破对观念性理论的迷信,尽量避免在形而上学层面纠缠于本体论的合法性,转而寻求方法论上的可能方向。20世纪,社会科学哲学相继发生了逻辑转向、语言转向、历史—文化转向和知识社会学转向,诸多争论的哲学基础已被逐渐消解,一味秉持或拒斥任何一种研究纲领都已显得不合时宜。方法论的整合策略从不同层次的具体情境出发,既能够借助还原建立自上而下的关系,也能够依据机制解释寻求自下而上的关系,最终呈现出循环往复的反馈体系。这种策略并非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妥协,也不是分析方法和综合方法的折中,而是方法论的整合重建与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