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琳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和田 848000)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不仅让社会公众愈发关注自己餐桌上的安全,更是对国家、社会的食品监管问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笔者在工作实践过程中发现,关乎食品安全的全流程中往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比如食品检测方面的问题,食品安全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出现安全问题食品的追溯问题等,如果能够完善这些问题,不仅可以极大地降低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频率,更可以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进行高效追踪,将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破坏性降到最低[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餐桌上的食品种类也在不断丰富。在食品检测过程中,检测食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食品检测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缺乏相关的检测技术。尽管现阶段我国食品检测技术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检测过程中依旧存在面对许多食品加工原料的检测技术和方法不完善的问题,比如,对于食品原料中的膨松剂、吊白块等添加剂的检测依旧没有形成相应的检测技术和标准。
第二,食品检测过程中的相关环节不够完善,我国食品监管部门对一些食品的出厂检验是十分重视的,但忽略了在食品出厂的过程中依旧有安全隐患,并且监管部门对相关标准的规定也较为模糊,一些食品工厂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会做出违法的事情,更是提高了检测成本和检测难度。
食品安全法规是指导食品安全问题的总体制度,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法规依旧存在一定的漏洞,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安全法规存在滞后性。由于法律滞后性的存在,一些食品工厂往往在法律模糊的边缘钻漏洞,比如,有些工厂的资格认定、食品加工方式和配方等都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更有甚者利用知识产权法规将食品配方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予公布,这就是食品安全法规滞后性带来的问题。
第二,法规之间未形成完善的体系。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种类较多,但法规之间没有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在法规落实的过程中也有许多不便。比如,《标准化法》中对食品安全加工和生产的标准作出了具体化的规定,但忽略了农副产品的标准,让相关农副产品的标准认定依旧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2]。
我国现阶段对食品安全问题追溯系统依旧停留在对动物免疫标识的阶段,其他食品的安全追溯系统不够健全。因此,在现有的基础上应不仅仅将生鲜食品纳入追溯系统,更应扩大范围,能够真正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及时进行追溯,将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破坏性降到最低[3]。
就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而言,美国农业部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就对植物、动物食品的检验过程进行了全纪录,并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2004年,美国政府启用了国家动物标识系统,并明确了相关动物食品的移动过程和相应信息展示。
日本政府在食品追溯系统上也有建树,其法律规定生鲜肉类强制性的追溯系统,并且能让消费者通过追溯系统查询到相关食品的养殖基地和加工工厂等信息,真正构建起了食品追溯体系。纵观国内外食品追溯系统,这一系统正是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重要措施。
食品检验技术对食品出厂后的质量控制的意义十分巨大,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食品检验流程。
首先,加大对食品检验装置系统的投入。食品种类的日新月异对食品检验的设备、技术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因此,有关部门应针对社会上新出现的食品种类和热门的食品种类进行相关的检验设备、检验技术的投入,有目的地进行重点关注。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的突破,通过这些全新技术、方法的引进,让食品检验的质量和效率更上一层楼。
其次,构建完善的食品检验监督检查机制。食品检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在食品检验过程中应当构建起完善的食品检验监督检查机制,让社会群众参与到食品检验的全过程中,并进行监督。对相关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进行明确考核,增强食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最后,整合社会上的食品检测机构,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信息社会的发展让所有信息的共享成为了可能,因此,可以通过政府牵头进行相关检测机构的整合,通过食品检测机构的整合不仅可以提升整体监测水平,更能将检测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地保障人们日常生活中购买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安全法规是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重要利器,更应当注重构建完善、健全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相关法规的完善。
首先,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就现阶段而言,食品加工和生产都是由政府审批来进行把关和审核的,因此,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的主体,政府应积极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将食品安全管理放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的首位。政府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能对各个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规律和特征进行探究,对监管的薄弱处进行完善,对相关的追溯码进行统一管理等,让食品都能有身份标识来明确自身的来源和制作方式。
其次,常态化检测的构建。纵观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出,食品安全事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造成危害的,而是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监督部门的缺位,让食品安全问题日积月累形成了重大问题。因此,应当创设相关法律,推动食品安全常态化的监测。将常态化检测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真正实现将食品安全问题抹杀在初期。
最后,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制度。食品安全问题形成的最主要原因是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往往仅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寥寥无几。这种犯罪成本相较于收益而言是不成正比的,因此,加大相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力度,能让不法分子望而却步,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频率。
大数据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追溯系统的构建在技术层面上已经不存在问题,因此,国家和社会应积极构建起食品安全的追溯系统,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来进行。我国目前也在尝试构建相关的食品追溯系统,但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些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比如,调动企业、工厂主体参与追溯系统建设的主动性,对于主动参与的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比如,加强追溯信息的完整度的建设。追溯信息不仅包含食品的生产地、生产工厂、运输过程等,更是可以加入食品的制作流程,相关添加剂的配方等,完善食品追溯信息的完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