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树林,王 琼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迅速发展,经济社会中所面临的生态环境恶化、能源资源枯竭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在此形势下,发展绿色产业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而绿色金融作为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可以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绿色产业,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1]。虽然目前学术界对绿色金融的概念还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但大都认为绿色金融是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是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经济活动[2-4]。
作为江苏省省会、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商贸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南京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各类金融要素资源,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现实优势。与此同时,南京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创新性“绿色金融”制度安排加快推进绿色经济转型,努力在全省乃至全国当好标杆和表率。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南京在绿色金融业务领域内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一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政策在政府的支持下也如雨后春笋一般相继出现。尤其是在2015年之后,南京绿色金融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申报创建南京江北新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标志着南京绿色金融的改革创新已经初见成效,对南京经济的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南京始终坚持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上着重发力,坚持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环境,改善南京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南京绿色金融发展,先后出台了“金融改革创新三十六条”“股权投资十条”“河西金融集聚区十五条”“江北金融十条”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举措。2018年初,南京市委出台2018年一号文件,其中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是重要内容。随后出台的《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涉及金融方面的相关条款就有7条。南京江北新区作为中国第十三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依托国家级新区的政策和体制优势,结合自身产业布局,从园区建设到产业落地,“新金融中心”建设思路愈加清晰。2018年,南京出台《加快建设扬子江新金融集聚区的若干意见》,提出设立规模100亿元的新金融发展基金,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体系,给予新金融企业全链条支持,初步形成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相融相生创新生态。此外,2019年,新区启动建立江北新区绿色产业数据库平台,整合绿色发布和补贴申请功能模块,推动新区绿色产业融资,深入发展绿色金融,全面打造绿色金融示范区。
为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南京市金融机构不断拓展绿色金融业务范围,持续创新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近年来,南京银行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努力打造“鑫动绿色”特色品牌,整体成效显著。一方面制定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明确绿色金融重点方向;另一方面还专门编制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时间表,全面建设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2017年,为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建设,南京银行成功发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2019年,南京银行绿色信贷表内贷款余额达到337亿元,相较于2018年,增幅超过100亿元。同年,南京银行还与法国开发署(简称“AFD”)签署国内首笔法国非主权贷款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AFD将向南京银行提供专项资金,定向用于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做了诸多尝试,比如依托于世行转贷等“绿色信贷”产品优势,加大转贷资金运用等。截至2018年末,执行中的世界银行“中国节能转贷项目(CHEEF)”“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P4R)”等转贷项目,累计发放金额达2 500万美元;绿色信贷余额79.24亿元,较年初增长15.19亿元,增速23.72%。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则围绕着“两聚一高”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除了固废贷之外,江苏银行还陆续推出过光伏贷、清洁能源基金等,形成了领先同业的先发优势。2016年末江苏银行绿色信贷业务余额为40.3亿元,2017年末为58.7亿元,2018年6月末已达到71.4亿元。2018年,江苏银行还联合江苏省财政厅、财政部清洁机制发展基金共同设立“绿色创新投资”项目,用于支持省内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产业项目。
除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外,南京市金融机构还从组织架构、制度设计、风险防范、奖惩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努力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在组织层面,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等专门成立绿色金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绿色金融部,成立绿色金融专营团队;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团队;浦发银行成立清洁生产机制&绿色信贷业务推进团队。在制度层面,南京银行研究制定专门的绿色信贷准入标准,建立绿色信贷考评机制;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则建立绿色金融的长效发展机制,制定实施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政策,形成以绿色信贷为主,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等为辅,兼营信托租赁等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在风险层面,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采用“红、黄、绿”三类客户的环保标识分类标准加强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能力,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南京银行和江苏银行南京分行则采用国际通用绿色标准——“赤道原则”①。在奖惩层面,南京市大部分的金融机构都建立工作责任制,将绿色金融业务纳入日常绩效考核。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积极贯彻落实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评价方案(试行)》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加快推进南京绿色信贷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结合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实际,在要求辖区内各分支机构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的同时,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重点组织开展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当前,对于南京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除了有序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之外,还在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全力支持南京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产业转型升级。
总体而言,在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南京绿色金融发展有了一定的进展,绿色金融体系也已初具雏形,但相对于国内外先行城市,其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建设滞后、绿色金融市场覆盖范围不广、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匮乏、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绿色金融人才存在较大缺口等诸多问题。
虽然近年来南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如“金融改革创新三十六条”“股权投资十条”“江北金融十条”等,有效改善了南京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了绿色金融发展,但南京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建设整体仍比较滞后。一方面,南京尚未构建出一个全面的绿色金融战略发展体系,主要是缺乏市级层面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当前仅江北新区出台了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导致对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普遍了解得不够深刻。另一方面,虽然近几年南京陆续颁布出台了一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实施方针,但大都局限于宏观层面的发展方向指引,不够详细具体,也缺乏针对性,无法真正发挥对绿色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南京还缺乏被广泛认可的绿色金融监管、认证标准,难以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标识和交易。
虽然近年来南京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国内外的先行者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南京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不足,积极性不高。目前南京绿色金融投融资仍以绿色信贷为主,方式比较单一、规模总量不大,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仍处于探索阶段,无法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此外,在服务对象上,当前南京绿色金融仍存在较大局限性,无法做到全面覆盖,以绿色信贷等为主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针对大型环保类企业和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对于需求旺盛的中小型环保企业和个人而言却鲜有涉及。再加上目前关于绿色金融知识的宣传和学习较为匮乏,大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还未认识到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渗透。
发展绿色金融不是某个政府部门或者金融机构单方面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部门的共同协调配合[5]。然而在现实发展实践中,南京很多金融机构或企业对绿色金融发展的认识不够,宣传力度不足,业务不熟练,应对政府环保部门的审查也不够严谨。究其根本,主要是当前南京在推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有激励机制多为限制性、补贴性条款,缺少鼓励政策,如增信担保、财政贴息等虽已被提及但缺乏有效的落地手段,不利于激发资金进入绿色产业的意愿。二是现有约束机制多为劝导性、指引性的软规范,缺少监督制约手段,如绿色信贷标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约束,但企业仍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导致一些界限不明确甚至污染项目仍然可以获得金融支持。
从目前来看,南京市政府层面缺少统一、权威的绿色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和绿色项目信息数据库,针对上市企业或发债主体也尚未建立全面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导致信息不对称、信息碎片化等问题广泛存在。一方面,当前南京上市企业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会刻意隐瞒一些对自身企业不利的信息,选择披露一些对自身企业有利的信息,不仅信息量少,而且信息有效性、针对性也较差。另一方面,与法律政策规定的披露要求相比,南京上市企业所披露的大多数项目载体不符合要求,披露的内容规范化表达也不符合要求。这些既不利于绿色政策的传达与落实,也增加了金融机构等投资者搜寻、识别绿色项目的交易成本,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虽然南京是我国高教重点,但在绿色金融领域,目前人才仍处于比较紧缺的状态,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南京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又一瓶颈。不同于其他行业领域,绿色金融具有典型的跨学科特征,既涉及金融、经济等人文学科领域,也涵盖环境、生态等自然学科领域,然而,我国当前的教育体系学科建设仍相对滞后,跨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难以大规模培养,导致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难以满足现实发展需求[6]。比如我们做绿色金融认证评估,首先要评估是否属于“绿色”,对环境影响如何;然后再看经济表现、金融收益,二者需要综合评估。与此同时,南京相关金融机构在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缺位,对绿色金融从业人员培养机制建设认识不够,缺乏对相关业务员工的培训。
作为中国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南京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制约与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绿色金融的共性问题。鉴于此,本文建议采取加强绿色金融制度顶层设计、构建多元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标准体系、健全绿色信息共享披露机制、创建绿色金融人才集聚高地等举措,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推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
绿色金融制度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依据。首先,南京在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立足南京实际,综合借鉴国内外先行城市成功经验,着重加强绿色金融制度顶层设计,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如制定出台《南京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和《推进南京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等,为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事实上,一个完善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包括很多方面,如基本法律制度、业务标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等[7]。也正因为此,通过建立系统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不仅可以健全绿色金融业务的实施标准和操作规范,还可以更好地明晰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在提高执行力、强化监督力的同时,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市场竞争氛围。其次,南京还要从宏观层面提高职能管理水平,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保障机制,通过加强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确保政策体系能为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保障,主要包括绿色金融政策、产业升级政策、区域发展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生态保护政策等。
一是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以南京现有银行为基础,在鼓励现有银行统一按照“赤道原则”对绿色金融业务经营进行规范调整的同时,加快推动其他银行进一步绿化;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要充分调动其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指导和支持其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提升其专业化水平,从而不断丰富南京绿色金融经营主体,提高绿色金融产业集聚度。二是设立绿色发展银行。国际经验表明,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绿色发展银行的支持。因此,南京应加快发起成立以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化资金来源为初始资本的、专业化的绿色发展银行,并选择以绿色消费、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作为绿色发展银行的突破口[8-9]。三是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对于绿色金融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可以为绿色项目投融资提供有效技术支持[10],具体包括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等。除此之外,南京还要探索组建专门化的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创建绿色要素交易市场,逐渐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一是推动绿色信贷创新。针对绿色产业轻资产、低抵押的特点,金融机构在严格贯彻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的同时,要深入挖掘碳排放权、能效提升等无形资产的内在价值,要大力发展如专利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工具手段,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丰富绿色信贷产品种类。二是发展绿色资本市场。目前,活跃在资本市场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绿色股票、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鼓励南京绿色企业利用多层次股权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包括主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引导符合条件在新三板挂牌的绿色企业积极进行主板转板试点;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不断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开发绿色项目收益债、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等债券种类;利用专业化管理与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与政府部门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11]。三是推广绿色保险业务。加大保险业务机制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全面推广实施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创新绿色建筑险、绿色车险等绿色保险险种。四是大力发展碳金融。南京要加快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金融基础产品(如碳债券、碳基金、碳抵押、碳保险等),创新碳金融衍生产品(如碳期货、碳期权、碳远期等),着力构建完善的碳金融产品体系。
为避免“洗绿”问题以及因评估标准不同而造成结果差异的出现,有效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南京须对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标准、方法、程序等进行规范,即建立一套系统且统一的环境评估方法及流程[12]。评估方法既要涵盖定性指标体系,又要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流程、程序等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缩小因评估标准不同而造成的评估结果的误差,实现绿色项目的精准评估。因此,南京应借鉴国内外绿色项目评价体系,立足本市绿色金融发展实际,统一实施效果统计口径,统一环境风险评级指标,制定系统化和可量化的绿色金融评价标准。另外,南京还应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制订能量循环利用体系、能源节约评价体系等,并与项目考核结合起来,形成标准化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
发展绿色金融既是金融改革问题,也是生态环保问题,不单是金融机构或者环保部门的事,还涉及财税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中介机构等多个参与主体,所以建立完善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构建完善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可以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促进不同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减少信息不对称。因此,建立完善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一是要借鉴国内外其他先行城市的经验,制订《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条例》,明确信息披露主体,健全信息披露流程及内容;二是要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及相关配套标准,如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参考国外评价标准及信息披露方法,规范环境信息的使用、评价、审计等相关标准,提高绿色金融信息披露质量,使披露的信息真实、有效、可比;三是要搭建绿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绿色项目信息数据库,突破“信息孤岛”,实现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绿色信息全面共享,为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及相关的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并根据绿色信用状况对企业融资进行制衡;四是要充分发挥监管考核制度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从政府、机构、企业三个层面着手,形成全方位监管体制机制,积极开展绿色绩效考评。以政府层面为例,要着手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提高约束性环境指标考评权重,引起地方政府对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的高度重视。
相较于普通的金融业务,绿色金融业务更加复杂繁琐,程序多、要求高,开展正常业务时需要从经济、技术、生态等多个层面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故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就比较高。在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南京应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人才培育引进问题,努力创建绿色金融人才集聚高地,着力打造泛长三角绿色金融人才中心,一是要加强绿色金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包括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等,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二是针对绿色金融高级工程人才,尤其是金融学、环境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计划,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南京落地发展;三是借鉴国内外先行城市成功经验,建设国际化绿色金融交流平台,加强绿色金融智库建设,通过人才汇聚实现思想碰撞;四是积极利用南京地区丰富的高校研发资源,提高绿色金融相关研究成果的落地转化比例,同时注意强化与国内外其他城市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入推动绿色金融协同创新研究,加快实现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注释:
① 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S),是一套非官方规定的,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和社会政策和指南制定的,旨在用于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一套自愿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