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庆 贾明和 阮行舟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高格斯台罕乌拉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北部,总面积106284 公顷。保护区前身是阿鲁科尔沁旗罕山林场,2011年4月16日经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北部与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苏木毗邻,南与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苏木接壤,东与通辽市扎鲁特旗相连,西邻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多年来,保护区管理局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维护了保护区生态安全,生态屏障建设成效显著。
保护区地处大兴安岭南段山地中部,是蒙古高原向东北平原、森林向草原、华北植物区系向东北植物区系过渡的典型地段,有森林、灌丛、草原、湿地等多种生态系统。
保护区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孕育了众多野生动植物。目前,保护区有7 个植被型、33 个群系,有苔鲜植物132 种、蕨类植物10 种、种子植物700 种。发现苔藓中国新记录种1 种、内蒙古新记录种9 种;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 种、内蒙古珍稀濒危保护植物12 种,列入《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植物5 种 ;有野生大型真菌160 种。脊椎动物241种,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有大鸨、大天鹅、蓑羽鹤、白枕鹤、黑琴鸡、雕鸮、乌雕、红脚隼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38 种,马鹿、猞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兽类2 种。昆虫1293 种,其中,有中国昆虫新记录种1 种,是在保护区内发现的一种半翅目昆虫新种,命名为巴氏直缘长蝽。
这里是东北平原和蒙古高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森林草原涵养的泉水汇成了黑哈尔河、苏吉河等14条河流,向东流入西辽河,向西流入内蒙古高原,是沿河流域农田灌溉、人畜饮水的生命源泉。
这里是鸟类重要的繁殖地和野生马鹿的家园。大鸨、黑鹳、蓑羽鹤、黑琴鸡等珍稀濒危鸟类均在此筑巢繁殖;这里保存了我国马鹿东北亚种野生种群,马鹿数量近6000 头。无论春夏秋冬,随处可见马鹿活动的踪影。
多年来,保护区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保护为主的工作思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事关我国北疆生态安全,是保护区“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林场与各管护站签订了《罕山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书》,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针对春秋季降水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明显提高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春秋季防火工作,在春节、清明节、捡鹿角期等重要防火时间节点,各管护站加强日常巡护,严格进行火源管理,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确保辖区内森林草原“零火情”。
“十三五”期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结合保护区一期项目和草原游牧区监控系统建设,保护区防扑火设施设备、防火物资不断增加,各个监控点实现了网络互通,逐步完善了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在发生火情时,扑救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到达火灾现场,有效开展防扑火工作。
“十三五”期间,保护区内未发生过火情,同时,出动防火车辆20 台(次)、防扑火人员80 人(次),协助巴彦温都尔苏木、西乌珠穆沁旗及时扑灭火情,有效预防了区域外火灾蔓延,保护了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保护区管理局以抓好罕山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为总目标,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盗挖药材、偷牧等违法行为,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警务室、管护股、管护站职能作用,不定期统一组织清山行动,严厉打击保护区内偷牧滥牧、盗挖药材、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保护区成立了生态监管中队;2019年,成立专业扑火队。同时,增聘了30 名管护员,进一步加大对违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有效管控出入保护区重点地区车辆,在重要道路节点安装了高清监控摄像头,对保护生态、维护林区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五”期间,林场护林员协助阿鲁科尔沁旗森林公安局在辖区内依法依规处理各类案件615起,罚没款105.43 万元,其中,非法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12 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4 起,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案件8 起,在草原防火期内野外用火案件2 起,在保护区内偷牧案件533 起,盗挖药材案件46 起,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案件10 起。
保护区管理局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各类违法案件,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了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2019年10月,保护区管理局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提高保护区科研监测工作能力,保护区管理局加大了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2017年9月,与东北林业大学合作在保护区布设了红外相机,并拍摄到了大量珍贵野生动物,特别是猞猁母子活动的视频被许多媒体转载。2020年,院士团队和保护区业务人员共同完成了《内蒙古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
在与东北林业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合作的基础上,2020年,结合全旗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保护区管理局又与内蒙古农业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推进了保护区科研工作的开展。保护区管理局还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与保护区业务部门一起测量了保护区边界,完成了《内蒙古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
为增加森林后备资源,保护区管理局每年都适度安排营造林任务,确保保护区内森林资源不断增长。“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了沙日嘎万亩落叶松人工造林基地项目,营造落叶松林0.85 万亩。强化公益林管护,维修了4 万余延长米围封设施,使用网围栏200 多捆、围栏桩2000 余根,新架设网围栏近40 公里。每年防治落叶松毛虫面积2 万亩。其中,2017年,巴彦格勒作业区发生了严重的大面积落叶松毛虫危害,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保护区采用飞机喷雾防治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21年,在巴彦格勒、二道坝、沙日嘎作业区,完成森林植被恢复补植项目1.2 万亩,补植树种为落叶松;完成东山1000 亩落叶松中幼龄林抚育修枝任务。
保护区管理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6年,启动建设综合业务用房4308 平方米,建设管理站2 处、管护站及哨卡16 处,建筑面积1813 平方米;在巴日图和场部西山,新建防火瞭望监控系统2 处,购置防火警示牌50 块、风力灭火机30 台,以及发电机、背油桶、森林定位仪、防火服、指挥帐篷、背包等扑火装备;设立界碑4 座、界桩800 根、大型宣传板4 块、标牌350 块,采购巡护车2 辆、摩托车25 台、防火指挥车1 辆。利用一期项目结余资金,完成了8 处管护站院落和管理局综合业务用房锅炉房、给排水和办公楼附属设施建设。
2019年,利用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建设10 吨防火油料储备库,每个管护站均实现了亮化和硬化,极大地改善了工作条件。2020年,争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230 万元,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天保工程政策性支出补助项目宣传板设立、管护站维修、管理局局址亮化等工程;利用2018—2019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资金项目,建设14处防火物资储备库、改造6 处管护站彩钢屋顶、采购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家具。
保护区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政策。2018年以来,先后安排2 名第一书记到阿拉坦温都、拉嘎赛花嘎查任第一书记兼下乡工作队队长,同时配备10 名工作队员到阿拉坦温都等7 个嘎查长期驻村帮扶。自开展扶贫工作以来,林场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8.42 万元,用于修缮村部、购置办公家具、设立“爱心超市”、清理街道、开展慰问活动等,真正做到了帮助贫困村民排忧解困,使2 个嘎查村共计207 户482 人全部脱贫。2020年,保护区管理局荣获阿鲁科尔沁旗“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保护区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维护好保护区的生态安全,保护好祖国北疆这片绿色林海,用责任和担当书写“绿色罕乌拉,生态罕乌拉”的壮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