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治理与命运共同体构建
——基于风险社会视角

2021-12-30 15:36张楠楠
南方论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污名舆论危机

张楠楠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 100872)

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指数式增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也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风险社会实际上成为了“人类社会的常态”,公共社会危机治理也逐步常态化。与过去不同的是,在高度连接和数字授权的公众崛起的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了舆论新阵地,公众不仅是舆论的目标受众,也是主要的参与者。因此,除了公共社会危机的影响外,公众反应在危机处理期间也具有爆发的可能性,并可能引起诸如城市变化、法律法规完善等一系列社会和政治反应,应该予以有效治理。显然,如何在网络公共领域内展开公共讨论,化解多元主体认同危机,抵达价值共识、行动共识既是新时代舆情治理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

一、对话主义:舆情治理的途径

现代化是贯穿世界近代史的一条主线,工业化与科技化一方面极大缩短了社会变革周期,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错位,不确定和失序状态成为“人类社会的常态”。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伦理与利益的二元对立日常化为全社会的普遍焦虑,全球风险与全球风险意识构成了新背景下风险的主—客形式。 风险社会的诞生迫使人们的“能动性、自主性和人在时间之流中的位置的观点发生某些急剧的变化”。[1]现代人明确认识到两点,一方面“生产力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2],个体对于风险的把控依赖于个体的能动性和反思能力,同时人的能动性与反思能力在风险社会中获得不断的提升;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受到社会知识的巨大影响,“人们把关于社会实践的新知识和新信息反过来应用于基于这些知识和信息而衍生的实践,从而在结构上不断改变社会实践的特征,现代社会就是在理论的选择与建构中生成的”[3]。由此,现代化正在变得具有反思性,吉登斯将这种现代性具有自我批判、自我更新性称为“反思性现代性”,贝克则进一步将其定义为“自反性现代性”。

普遍反思意识促成全民在公共空间内展开讨论,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和价值冲突是现代社会的宿命。冲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传统与现代,二是本土与外来,具体表现为社会冲突、民族冲突、价值冲突、正义冲突、政治冲突、道德冲突、文化冲突等等。冲突并且不是单向度的,往往是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的复杂混缠,伴随着社会多元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任何对现代历史轨迹的谨慎审视,都应当对理想主义者关于单线道路或全面现代化概念提出极大的质疑。面对错综复杂多元价值观,如果社会走向价值一元论,则稍不节制便会走向专制或极权;若放任多元主义,又会消解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协同。从前封建社会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单方面的奴役之上,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也是建立在资本家对无产阶级剩余劳动的单向榨取上,在现代性反思之下,传统的社会秩序、本体论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前提和合法化不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人们不仅围绕着权威的社会、政治秩序的基础,而且围绕着基本的本体论前提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思意识——单向度的人要想从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对人的统治下获得解放,人与人的关系就既要避免单向支配性的一元化也要避免彼此冲突的杂乱化,要建立一种符合人性发展需要、达到人的独立自由与社会解放的交往关系和普遍共识。

哈贝马斯、阿佩尔、巴赫金主张以对话重塑交往关系与普遍共识。面对多元价值冲突,康德式先验的道德律令所规定的伦理基础丧失了其现实性,无论是事实维度的真相还原或利益补救,还是价值维度的重建伦理与意义分享,都需要在普遍的对话、讨论、协商中得到统一。当所有交往行为的参与者都拥有同等的话语权力和自由,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调整、共同规范的制定就需要借助语言的力量。当然真正起作用的并不是语言能力而是主导其中的交往理性,交往理性是“引导人们对形成意见和准备决策的诸多商谈——合法行使之民主统治的基础就在于此——所构成的网络进行重构”。[4]通过 “建立一种得到所有话语主体认同的、公平合理的、民主的话语程序和规则,防止并杜绝权力的非法使用”,就能最终实现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均衡发展,摆脱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吉登斯也认为“无论是个人、集体、组织还是国家之间都可以通过公共场合进行对话,以讨论与交流的方式形成政策和行为”。[5]正如 “协商民主”“对话民主”“话语民主”“交往民主”的兴盛,“对话最终成为时代的主题——它不仅是让混沌生成秩序的一种方式,而且是全球化语境下人类生存的基本内容”。[6]只有在对话中才能穿透危机下真相的迷局,才能围绕利益与意义,揭开生活世界符号结构的扭曲、物化和殖民化的面纱,靠近或抵达人类解放的真相。

二、数字传播:舆情治理的挑战

在互联网时代之前,对话主义因缺少足够的现实根基往往被称为“只能是乌托邦式的梦想和美好奢望”。豪克·勃伦克霍尔特评价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归根到底不过是一个善良的愿望”,奥莉塔也指责其本质不过是对元叙事的迷恋对话主义很难在现实世界贯彻。因此过去无论是现实的社会运动还是理论的政治分析,都难逃阶级斗争的二元论叙事框架。但是,数字传播下“网络化生存”正在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传统媒体点对面的单向的先行传播方式转变为点对点的双向交互式传播方式,这种交互式的传播方式深刻地影响着社会舆论的形成,大量的事实说明,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以网络为载体的对话、沟通推进了社会变革,并在解除危机过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事实上,对话是当代任何有组织的应对危机情况的关键部分,无论危机是自然灾害、流行病还是重大恐怖袭击。然而,由于社交媒体的传播形式变得越来越多,多数人对多数人互动化、移动化、及时化等传播特点消解了传统舆论的传播机制。危机中舆论焦点变得不稳定而多变,舆论表达变得不理性而盲目,公众的不安全感与舆论的驳杂为舆论战场带来了神话化、谣言化、污名化以负面情绪型舆论等一系列有害的意外副作用。

公共危机事件中,尤其是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中,比较容易发生神话化现象。神话化,与谣言不同,谣言的基础是错误的信息及恶意导向,神话化则是对未完全辨识或掌握的信息的过度夸大,导致不理性甚至不正确影响范围大而深刻。神话化有三种情况,一是对“意见领袖”或“话题人物”的过度神话,可能是过度崇拜也可能是过度反应,“一呼百应,一言九鼎,久而久之必犯错误”[7];二是对相关权威的盲目跟随,对危机的恐慌放大了民众对权威机构信息的反应。例如,当上海药物所和武汉病毒所作为权威机构发布双黄连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时,双黄连一时全国脱销,尽管后续有相关报道澄清,双黄连仍然紧俏;三是过度警惕,妖魔化,持完全躲避、怀疑的态度。例如,2009 年台湾H1N1 疫苗事件,媒体对事件的报道促使更多不良反应被报道,并引发了公众对疫苗安全和政府当局的不信任感,该事件最终使疫苗接种计划完全停止,不管卫生官员多么努力地解释和保证,公众仍然持怀疑态度。

危机还时常伴随着漫天谣言,谣言是指“一种真实性未经相关主体证实,但得到广泛传播的有特定指向的消息”。[8]“从当前网络谣言的内容来看,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具有隐蔽性、炒作性、攻击性、报复性、宣泄性、诱惑性、强迫性等特点。”相比一般谣言,网络谣言作为一种信息交流的过程,因其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广、传播范围大、可控性降低,很容易引起人们态度的转变或情绪的波动。无论是私密的口传媒介,还是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公共平台,重构化、处理化的视频、音频、图片都刺激着广大网民追寻真相,而这一过程都夹杂了人们对于真相的主观臆测、一般想象、甚至是错误推论,这反过来又给谣言的盛行和流传提供了动力。谣言提醒我们一个明显的事实: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知识是真实的、有根据的或被证实的便相信他们,情况正相反,因为我们相信它们,它们才是真实的。一旦谣言取代了真相,群众在激愤的情绪下的盲目行事可能是新的危机,同时也意味着说真相与真话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戈夫曼认为“污名是一种社会性状,该社会性状将使其拥有者,在其他人眼中丧失其社会信誉或社会价值”[9]。社交媒体无意或故意对一些消息进行传播,使大众先入为主地形成刻板印象,刻板印象所传播的信息与客观事实是不相符导致错误舆论,错误舆论剥夺了当事人的话语权,随着污名范围的扩大,污名更加顽固。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例:很多湖北地区的市民遇到了污名化的现象,遭到了排挤,包括他们的隐私信息被泄露,这无疑会增大处在高压环境中群体的焦虑和恐慌感。污名化也会助长歧视行为,当个人被激励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个体时,歧视就会发生,例如,由个人收到的不准确信息以及在各自社区流传的谣言助长的危机背景下,不公平待遇可能意味着拒绝获得重要商品或服务,包括那些可能至关重要的商品或服务(如医疗保健)。污名化或歧视甚至威胁国家安全。无国界医生组织建议不要将强制隔离和旅行禁令作为控制流行病的方法,因为这些措施“滋生恐惧和动乱”,并干扰国际社会的反应能力。但是世界卫生组织在2015 年7 月埃博拉临时评估小组的报告中总结道:“全球委员会没有认真对待其在《国际卫生条例》(2005 年)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下的义务。”近四分之一的成员国违反了《国际卫生条例》,颁布了旅行禁令和其他限制性措施,对受影响国家的旅行和援助产生了负面影响,甚至产生文化偏见,这反映了应对公众恐惧和情绪,医学、科学工作者和政治理论家之间的分歧。[10]与歧视有关的问题往往会在当前危机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受影响群体的个人可能在有关危机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处于不利地位。

情绪型舆论既可以是转机也可以是危机。积极的情绪有利于解除危机,消极的情绪则可能是社会崩溃爆发点。社会危机爆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互联网放大了危机中任何不符合普遍理性和道德律令的细节,碎片化、娱乐化、浅阅读化的网络通病又使得网络受众很少全局思考事实,大量转发、评论的网络围观往往只是非理性的众声喧哗的宣泄。人们对真相的猜想、讨论、偏见以及信任的透支和意义的消逝,可能构成了足以沉重打击社会的负面情绪洪流,“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的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一种集体的心理”,[11]当情绪化的表达占据了信息流的主流,理性客观的意见就自然落入下风。个体皆生活于偏见之中,舆论不过是偏见的聚合,唯有充分的事实和理性可以节制偏见。换言之,只要群众没有被告知本应知晓的一切,没有期待到负责人的行动者,信任就会被逐渐侵蚀,众生喧哗的混乱与虚耗最终在成功的揭穿故事、危机中值得同情的个人叙述、当局表述前后不一致、激进的批判中摧毁社会基础和理性基石,因此,如何顺应、抚慰公众正当的价值诉求,化解其非理性负面情绪,已成为危机传播管理中的一项挑战。

公共领域内的沟通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发生在一个个人和社区不断相互交流的环境中,随着社交媒体的传播,这种交流的强度和频率都在增加。危机中神话、谣言、污名化、负面情绪型舆论等新挑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互联网时代错误信息与全球公众的看法和反应之间关系是复杂的。从前人们对错误信息与公众情绪的认知是单向的,即错误的信息影响会公众的情绪,相应的解决方案过于简单,旨在纠正错误信息,从而重新设定公共情绪。这最终是一种无效的方法。例如,国际卫生当局在主流媒体出版商中比在更广泛的公众中更有影响力,这导致公共卫生网站的链接普遍存在,但在社交媒体(Twitter 分享和Bitly 点击)中对这些网站的关注却很少,因此,国际卫生当局在网上指导有关埃博拉疫情的叙述和全球公众的反应方面基本上没有成功。[6,8]根据网络理论研究表明,错误信息与公众感受之间的真正关系要复杂得多,这就加大了危机处理的难度,它不仅要求危机爆发时积极主动地展开危机应对行为,也要求做好危机事前管理与事后管理,既包括事实和利益层面的补救,也包括价值伦理、公共精神层面的再创造。

三、多元共识:舆情治理的目标

面对对话中产生的问题与困境,我们可以有三种态度:一回避,二对抗,三完善对话,达成多元共识。回避是不可能的,对抗意味着冲突,非此即彼并或许可以取得一时的优势,但往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公共危机下的舆论主要由政府、媒体和公共三元素构成,政府致力于公信力的最大化,媒体致力于传播力的最大化,公众则是力求参与最大化,每一个要素系统都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格鲁尼格提出,在组织与公众之间存在一个“双赢区间”,尽管对话并不能实现各个主体之间的绝对平等与均衡,但可以动态、持续、均衡地实现利益的平等互惠,直到达成多元共识,多元共识是危机沟通的目的。

互联网的确增强了公民自我特性的表达与对个人权利的声张,但这也意味着更强的责任意识诉求。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在应对交流产生的损害的可能性方面发挥责任意识,对于可能造成不必要伤害或降低工作效率的要素的存在仔细进行审查,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格外关注三个方面。

(一)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在危机情况下提供及时的信息,既可以挽救生命,又可以减少潜在的经济危害。但如果提供的信息不正确,情况显然并非如此,在危机中使用不准确的信息沟通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失去了当前危机提供援助,并因此对个人和整个社会造成伤害,浪费原本可以更有效利用的公共资源,因此在危机环境中更要再三审查以确保信息的正确。

(二)提供的信息是否会对社会中的某些群体造成伤害。虚假的信息必然会带来损害,但是有时准确的信息虽然可以使个人或某些群体在危机中获得保护,但也可能给社会中的某些个人和群体带来负面影响,并在经济和社会层面上都可能发生危害。比如个人应该自觉避免访问某些地方或者放弃某些活动,以免引起社会的猜疑从而对该地区造成旅游或运输方面的损失。现实中更糟糕的是,一切信息并不是简单就能撤回,而且很可能会被私人进一步传播,所造成的伤害就可能是长期持续的。

(三)有害影响是否成比例。在很多情况下可以通过谨慎的措辞进行危机沟通,例如不使用不必要的污名化语言来避免危害。尽管有时候可能不可避免地给社会中的某些群体蒙上了污名,此时这种伤害既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复杂的、仔细的、多维度的、充分的审议和补救。例如,武汉人不可避免地要遭受到污名化影响,因而相关组织和人员与武汉市民的及时有效沟通、心理援助便是必要的。

现代舆论内容多样性、广泛性、草根性、非理性的特点,达成多元共识并非易事,因此从主体引导角度,要在坚持正确的共同体伦理基础上,积极共享网络治理权,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对竞争意见要做到及时、有效的响应,鼓励各方参与式治理,建设互动机制,加强多方合作、协同引导,争取各方始终保持着对公共利益问题的辩论、协商状态,从而逐步发现和扩大共识,这需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1.对核心议题作出针对性的响应。以支配公众、操纵舆论为目的说服不可能在全民对话的现代社会获取人民信任,因此针对网络上的竞争意见,如谣言、污名等等,一味地防守,例如“删帖”“撤稿”“辟谣”等等,只会造成公众对信息流的审美疲惫与普遍怀疑,不利于塑造公众的信任,要运动综合手段,主动抢占先机,防止事态扩大,稳定社会和民心,对于不同的网络舆论事件,要分出层次,强调重点,抓好热点,实施差异化的引导策略,将时间、精力、资源分梯队、有区别地投入到舆论建设中。

2.避免“前后不一致”。在危机中,不仅要保持对公众说辞的一致性,还要注意保持主张、话语、调性、规则的一致性。多个声音或者前后不一致会放大公众潜意识中对于组织的疑虑、对未知的恐慌。如果之前一直信赖的主张、规则也发生变化,会误导公众并破坏危机中建立起的信任。

3.必要时,要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一方面弥补法律漏洞,净化信息共享环境,建设网络文明;另一方面,对违法犯错活动给予制裁,形成威慑力,推动法治、道德、协商、教育等综合治理方式。

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阿尔温·托勒夫在名著《第三次浪潮》中说:“我们明天的一些主要战斗将发生在舆论宣传的战场上。”历史证明,面对社会危机,社会有机体总会出现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危机沟通下舆论的失控甚至会导致主流思想的颠覆与社会情绪的集体失控,面对多元主体发展不均衡、利益不均衡、价值观失衡,单方面的说服或强制要求是不可能实现和谐共赢,只有在对话、讨论、协商中才能实现多元主体持续的、动态的平衡。

舆情治理是现代社会处理危机的核心议题,是新时期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风险社会下,全球命运休戚与共,人与人、个体与共同体的相互关系在共同的价值目的中实现共同的利益、责任与命运的耦合。之于个人,这要求我们秉承正确的公共精神,即在正确认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追求公共善、公共理性和共同伦理为目标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方式,之于国家,则要求各个国家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建立起平等互信、包容借鉴、权责共担、合作共赢的多元共识伙伴关系,如约翰·多恩的诗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是一块小小的泥土,连接成整个陆地”,唯如此在共商共建的全球治理观下,才能以世界主义眼光和海纳百川的心胸,共同应对全球性的危机,不断推动全球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均衡协调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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