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净化网络暴力的有效途径

2021-12-30 12:31:05
科学咨询 2021年1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网民暴力

李 艳

(安徽大学 安徽合肥 230601)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网络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困扰。例如,网络的产物之一便是网络暴力。它是一种社会现象,一种暴力形式,“是网络技术风险与网下社会风险经由网络行为主体的交互行动而发生交叠,继而可能致使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受损的一系列网络失范行为[1]”。部分学者认为解决网络暴力要以提高受暴者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中心,建议受暴者避免回应,以减少施暴者的动力[2]。有些学者则认为要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提高网民的网络素养和网络道德意识[3]。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网络媒体需要加强自身管理,做到自律自监。另外,所有学者都认为法制是解决网络暴力的根本方法。这些学者分别从个人、群体、第三方和国家层面阐述了他们的观点。然而,如何推动这些措施的有效运行是研究者们继续研究的课题。毫无疑问,网络暴力会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工作的功能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网络暴力事件,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介入,运用专业方法帮助网络暴力受害者走出困境,推动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进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本文就中国的网络暴力进行分析,通过对网络暴力的类型和影响进行探究,找到网络暴力产生的缘由,进而找到解决它的办法。

一、网络暴力是一种持久而广泛的伤害

(一)暴露隐私和人身攻击是网络暴力

言语形式的暴力是网络暴力最常见的形式,通常是指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诽谤、污蔑、侵犯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这种言论杀伤力极大。正如福柯所说“话语并不是被动地反映一种预先存在的现实,而是一种我们对事物施加的暴力”[4]。在群体暴力决策情境中,个体的意见或决定会受到群体间相互讨论的影响,而产生意见一致性的结果。并且,这些结果通常比个体的先前意见或决定更具冒险性,斯通纳将这种现象称之为风险转移[5]。网络暴力通常就是一群人的语言暴力,个体在其中就容易“去责任化”,他们有庞大的群体做支撑,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因此,他们无所畏惧地对他人进行诋毁。

行为型的网络暴力通常指人肉搜索,以人力作为搜索引擎查找相关信息[6]。人肉搜索会揭露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照片、身份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等,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如酒店入住记录、账户流水记录、物品购买记录等等。人肉搜索行为严重的还会牵涉当事人的亲朋好友。这种由网络社会转移到现实社会的网络暴力,影响极其恶劣,对当事人和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人伤害很大。通常被人肉搜索过的人无论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有的受害者甚至不敢出门,但让人绝望的是即使足不出户也不能躲避人肉搜索带来的伤害。

总之,这两种类型的网络暴力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网络暴力也会给人造成很大的伤害。无论是哪一种网络暴力都会产生不好的后果,它们都具有很大的影响。

(二)网络暴力的影响持久而广泛

网络暴力对个人和群体都有很大的影响。从个人层面来说,网络暴力会让人质疑自己、否定自己、使人丧失自信。网络暴力受害者对生活通常会采取消极悲观的态度,患心理疾病的概率会大大增加,严重者还会产生轻生的念头。从群体层面来说,网络暴力会使一个群体对他们的文化产生质疑。如果他们不能很好地处理文化认同问题,就很可能会形成人格分裂,对一个群体施加网络暴力的一些人自然也构成了另一个群体,这种相互之间的排斥往往会强化排斥心理,形成网络上的相互暴力。

网络暴力对社会和国家也有很大的影响。从社会层面来说,网络暴力破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网络环境,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社会不稳定。网络暴力的存在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氛围,瓦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会使整个社会充满戾气。网络暴力使得网络文化变得浑浊,大大阻碍了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影响了社会的进步。从国家层面来说,网络暴力是对我国现有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挑衅。它加大了网络监管的难度,给网络环境治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会让广大人民群众质疑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法律的效力。

二、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互联网隐蔽性高

现实社会中,人们会因为自己的不当言行而付出相应的代价。因此,人们大多会隐藏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此来获得良好的交际。人们所展现出来的是人格层次当中超我的一面,而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人和人之间的交流隔着屏幕,通过信号来传播,你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在这种情况下,网民责任意识极易缺失。施暴者往往会标榜人身自由,通过言论自由对他人肆意评价抨击,不用担心在强大的群体背景下会为此付出代价。遭受者却很难在网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他们只能被动地承受,却无力辩解[7]。

(二)网络媒体错误传播

情感是可以被正确引导的,那些主流媒体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针对网络上的各大平台、各种公众号,他们都有责任传播正确的信息。然而,在这个信手拈来的信息时代,对信息不加判断的转发已成常态。这些影响力、传播力巨大的媒体并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为了点击量在事件还没有弄清楚之前就捕风捉影地大肆宣传。网民看到这些信息是由这些媒体发出来的便深信不疑。还有一些营销号,有影响力的个人等,他们通过发布煽动性的内容博得眼球、吸引关注、制造声势。他们的大批关注者便会盲目跟随,舆论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会误导大众让后来者看不清形势,只会跟风站队,加入到这场荒谬的集体讨伐中。

(三)网民随波逐流缺乏判断力

部分网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对事件的客观评判,在事情发生时还没有搞清楚来龙去脉就凭自己只言片语的解读随意站队。还有一些网名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对事件过度解读,无限地发酵事件,看似嫉恶如仇,实则是造就网络暴力的幕后推手。更有甚者揣摩臆测、添油加醋、扭曲事实并加以传播。这些人的推波助澜导致舆论被带偏,对错的标准发生倾斜,从而使少数人的声音淹没在茫茫人海中,后来者都以为人数多的那一方就是正确的一方,如此恶性循环,导致持正确态度的人被否定,事件的真相被掩埋。

(四)网络监管有待加强

网络世界数据庞大,各大网站的管理人员精力有限,无法做到全面监管。我国的网络技术目前也没有达到可以监控全网的水平。另外,很多网民是匿名用户,想要对其进行惩戒犹如大海捞针,网络平台也只能针对其账号做出封号之类的警告惩罚。这种小小的惩罚根本不足以对其构成威胁,这些人转而通过购买账号,申请解封,重新注册等各种手段又活跃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如此这般,网络暴力只会越来越猖獗,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还有的网络运营商为了不伤及自身的利益,即使发现了用户的网络暴力倾向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网络监管相关人士是网络世界安全秩序的维护者,他们缺乏对网络暴力事件的高度关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有效监管,没有严格要求网络运营商,落实他们的主体责任。

(五)缺少针对网络暴力的具体刑法

我国没有出台针对网络暴力的单行法,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分散。我国《刑法》规定,网络暴力行为涉嫌诽谤罪和侮辱罪,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民法》规定网络暴力侵犯的是受害者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权利,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8]。然而,网络暴力涉及人数众多,这些法律往往不具适用性和可行性。在这些法律面前,人们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丝毫没有敬畏之心。没有了针对性的法律约束,只凭道德力量的规范是无法明确言行边界的。人们会把自己在现实世界的不满全都发泄到网络世界里,通过抨击别人达到心理平衡。网络就成了宣泄情绪的法外之地。

找到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远远不够,我们必须积极调动各种可以运用的力量去解决这个问题。现在仅有的方法作用有限,我们还要发掘更多新的途径。社会工作可以作为净化网络暴力的一只新生力量。

三、社会工作介入网络暴力的策略

(一)运用社会工作三大专业方法对网络暴力受害者进行积极干预

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三大基本方法。我们运用这些方法服务于网络暴力受害者时重点在于帮助他们链接资源,构建反对网络暴力的社会支持系统,其中包括社会工作者,受害人的亲朋好友,各大网络媒体,相关的机构组织等。我们还可以采取辩论的方法重新建构他们的话语体系,通过与服务对象的非理性思维进行辩论,让他们走出网络暴力的阴影,撕掉网络暴力贴在他们身上的标签,让他们肯定自己,重拾自信,勇于对网络暴力说不。另外,我们还可以把有过网络暴力遭遇的人聚齐起来组成小组,发挥同伴之间的陪伴支持作用,大家一起克服困难,相互鼓励,以减轻网络暴力带来的伤害,建构网络暴力防御机制,回归正常的心态,积极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二)积极倡导网络实名制

津巴多的“监狱实验”说明人所处的环境可以逐渐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而情境可以立刻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当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穿着同样的制服时,个人就如处于匿名状态,容易进入“去责任化”状态[9]。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网络就是这样的制服。人们在其中只是芸芸大众中的一员,在外衣的遮蔽下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过多的责任,这就是网络暴力最根本的原因。社会工作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倡导网络实名制,齐心协力创造实名化的网络环境,让广大网民在网络上也如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受到他人的监督。这样才能规范广大网民的言行,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避免侵权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教育作用

社会工作者要合理利用各大网络平台,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首先,社会工作者要普及网络暴力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网民知道什么是网络暴力,什么样的言行会构成网络暴力,网络暴力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多大的危害,网络暴力对暴力制造者又有什么样的危害。其次,社会工作者要对一些热点事件进行理性分析,帮助广大网民合理看待社会中发生的一些事件,正确引导他们的感情,对他们的不当情绪进行适当疏导,帮助他们看清事实,不要让他们被舆论的推手所利用。最后,社会工作者要联合相关人士给有关部门提议,让他们及时通过权威的渠道说明事件始末,发布相关处理结果,及时制止舆论的发酵。

(四)联系网络监管部门,加大网络系统的监管

网络社会具有高度隐蔽性,很难明确责任主体。社会工作者应该发挥其监督作用,督促相关网络监管部门尽快落实网络实名制,采取相应手段,制定相关规则约束网民行为。例如,严格上传身份信息;发展网络技术手段;保留上网痕迹;明确各大网站管理人员的责任;鼓励举报违规言行;严肃处理违规网民;严格审查各大网络平台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发布和转发是否失实等。上传身份信息是远远不够的,实名注册必须更加严谨,如注册时必须得到其他使用了一定时间,信用良好,无违规不良操作记录的用户支持。这种支持可以由同个平台或不同平台的用户提供。这样既可以发挥支持者的审查作用,又能让监管部门知晓申请人的社交网络。这样,用户做出违法犯罪,侵犯他人权益的言行时就有迹可循,我们也能迅速明确责任主体。

(五)倡导建立网络暴力追责机制

社会工作应该发挥其政策倡导功能,督促立法部门完善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法规,建立网络暴力追责机制。我国目前针对网络犯罪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但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社会工作者可以结合实践多提建议。首先,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有些行为在法律的层面找不到对应的规定,会让人有机可乘,钻了法律的空子。其次,出台针对网络暴力的具体法律法规,并根据时代的进步不断补充修改。最后,追责到底,建立惩罚机制。我们要抓典型,鸣长钟,针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暴力事件进行公审,追责相关人员,对其作出法律惩戒,建立完善的追责机制,震慑广大网民,打破广大网民对“法不责众”的错误幻想。

四、结束语

总之,社会工作介入网络暴力是一场持久战。想要净化网络环境,消灭网络暴力,我们必须从广大网民、政府组织、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入手。对于广大网民,社会工作者要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善于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宣传教育。现实生活中,社会工作者也要利用社区宣传等资源普及网络文明。政府等相关组织机构,如立法、司法、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针对网络暴力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工作者在其中要扮演倡导人的角色,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推动法律法规的建立。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拥有一个纯净的网络环境。我们要做好民生建设工程,完善制度法规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化解人们内心的戾气,才能促进网络社会的和谐。社会工作的功能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为网络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猜你喜欢
社会工作者网民暴力
反性别暴力
环球时报(2022-03-09)2022-03-09 22:44:18
“暴力”女
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同与组织认同对职业流动影响的研究——基于对广州市社会工作者的调查
论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
网民低龄化 “小网虫”的明天谁来守护
遵义(2018年20期)2018-10-19 07:15:06
有关公路,网民有话说
中国公路(2017年9期)2017-07-25 13:26:38
暴力云与送子鹳
社会服务机构中社会工作者激励因素研究
社会建设(2016年4期)2016-12-01 04:34:22
向暴力宣战
中国卫生(2014年12期)2014-11-12 13:12:38
有感“网民节”
网络传播(2009年11期)2009-11-18 04: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