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启明
(青岛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通感的英语对应词为synaesthesia。Synaesthesia源自希腊语,syn意为“融和”,aesthesia意为“感觉”,由此推断synaesthesia的本义为“感觉融和,感觉互通”。依据学科不同,通感的定义也不同。脑神经学和心理学将其定义为:“来自某一感官的刺激自动唤起没有受到任何直接刺激的另一感官的感知。”[1]此定义强调通感是一种条件反射现象。语言学领域,《牛津英语词典》将通感释义为:“运用有关某一感官印象的词项描述其他感官印象。”《辞海·语言学分册》对通感的解释为:“通感,也叫‘移觉’。修辞手法之一。人们日常生活中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各种感觉往往可以有彼此交错相通的心理经验,于是,在写、说上当表现属于甲感觉范围的事物印象时,就超越它的范围而描写成领会到的乙感官范围的印象,以造成新奇、精警的表达效果。”
通感较多地运用于文学作品中。钱钟书先生是国内最早研究通感的学者,他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也善于创造性地运用通感,用不同感官的互通互感达到丰富多样的修辞效果。这里仅举一例:
方鸿渐看唐小姐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像音乐停止在袅袅空中的余音。许多女人会笑得这样甜,但他们的笑容只是面部肌肉的柔软操……(钱钟书《围城》)
在本例中,作者把三种原本各不相同的感觉(味觉中的“甜”、听觉中的“余音”、视觉中的“笑意”)融为一体。“这种多感官的刺激能充分地激发起读者的情感。这种组合不仅不会使读者感到各种感觉相互矛盾,而且会产生一种超感觉的享受。”[2]钱钟书先生利用通感出神入化地再现了唐小姐的笑意,使之不仅能见之于目,而且能闻之于耳,品之于舌。
日常语言中通感的使用也普遍存在。英语中的sweet voice,icy look,sharp cry,sour remark,oilytongued,heavy silence,warm colors,loud light,quiet color,以及汉语中的“冷眼”“冷笑”“冷言冷语”“苦笑”“热闹”“甜美的声音”“酸溜溜的话语”“刺耳的声音”“眼睛尖”“口味重”“秀色可餐”等词语都使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
通感研究历史悠久。早在两千多年前通感就引起了哲学家、修辞学家的注意,并在以后得到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但这些研究仅囿于修辞学的角度,且局限于语言系统内部,通感的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及其背后的认知机制没有涉及。随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以及认知语言学的兴起,人们开始探寻通感的生理和心理依据,并从认知的视角解释通感的认知机理和运作规律,从而将通感研究从语言层面上升到生理、心理和认知层面,从只述其然转向兼述其所以然。本文尝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生理学、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的相关成果对通感形成的理据及运行机制进行解读。
近些年的研究表明,通感现象的存在有其生理和心理基础。
神经生理学早已发现,人脑由左右两个半球构成。两个半球各司不同的职能,这一现象被称为大脑侧化(cerebral lateralization)。但是,大脑侧化并不意味着左右脑半球相互独立,毫无联系。事实上,两个脑半球由被称为胼胝体的一束神经纤维连接在一起。胼胝体的作用是使两个脑半球交流信息,并整合两者各自的功能。人类大脑的表面即脑皮层是由大约一百亿个神经元即神经细胞以及将各神经元连接起来的几十亿条神经纤维构成的,神经元是神经系统的基本信息处理单位,神经纤维在神经元信息互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大脑的各个部分都有神经纤维彼此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工作整体。人脑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它在接收和处理来自各个感官的信息时,各相关部分并不是完全独立运作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互联互动的。人的感觉器官受到的外界刺激,会经由内导神经传至大脑皮层,进入能够引起兴奋的相应区域。如光波的视觉刺激会传至大脑枕叶,产生视觉信息;声波的听觉刺激会传至大脑颞叶,产生听觉信息;气味的嗅觉刺激会传至大脑额叶内侧海马区域,产生嗅觉信息;物体的味觉刺激会传至额叶,产生味觉信息,而人体受到的触觉刺激会传至大脑顶叶,产生触觉和动觉信息[3]。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尽管人的五官各司其职,然而大脑皮层的各个区域之间并非相互隔绝,五官中的一部分感觉能在大脑中彼此交叉、融合,引起感觉的挪移联动。因此,“人类中枢神经系统是作为一个整体相互协调,有机地进行着各种机能活动”[4]。由于大脑独特的结构和信息处理机制,人体五官相通,各感官之间在许多方面相互关联并结成一体,这是通感产生的生理学基础。
依照心理学中的刺激-反应论,一个生命体受到外部刺激会本能地作出相应的生理或心理反应。人的五官彼此相通,某一感官受到刺激会让另一感官产生与之类似的反射性感受。通感是一种固定的条件反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一种事物属性的出现常常伴随另一种事物属性的出现,这两种事物属性引起的感觉之间,就形成了固定的条件关系,由此产生了通感。通感产生的原因之一是客观世界物理性质的相似性。比如英语中loud既可以描述声音(loud sound),也可以描述亮光(loud light),就是基于明亮的物体与响亮的声音在物理性质上的相似性。具体来说,视觉感官和听觉感官能感受到的都是波动,前者为光波,后者为声波,它们有物理性质上的相似性。曾经有学者做过一项声音与色彩匹配的实验。实验者给受试者提供一系列音调,然后让受试者用一系列亮度不同的颜色与之匹配。实验结果显示,音调的高低与颜色的明暗度之间呈现有规律的对应关系:与高音匹配的是明亮的颜色,而与低音匹配的是暗淡的颜色。这说明英语中像bright sound,dim sound,loud light,loud color,quiet color,loud clothes这样的通感表达其生成是有物理性质上相似性的依据的。通感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心理反应的相似性。如英语中分别用以描述触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的通感用语sweet touch,sweet taste,sweet smell,sweet sound,sweet face之所以是成立的,是因为sweet在人的五种感官中引起的都是愉悦的心理感受。
传统修辞学把通感看成一种纯粹的修辞手法,是对语言使用“常规”(norm)的偏离,目的是为了达到新颖、离奇的文体效果。因此,传统修辞学仅从语言层面研究通感现象,侧重于修辞结构和语言运用的探讨。认知语言学的诞生特别是概念隐喻理论的提出给传统的修辞研究带来了一场革命,许多被认为是纯粹语言现象的修辞手法从认知的视角分析之后有了新的认识。认知语言学把通感归于隐喻范畴,认为通感是隐喻的一个特殊类别,所以通感也被称作通感隐喻(synaesthetic metaphor)。同隐喻一样,通感中也包含隐喻性的认知和思维过程。隐喻基于认知域之间的概念映射,通感基于不同感官之间的经验映射,两者都涉及映射过程。因此,可以通过对比通感和隐喻的映射过程解读两者在认知和思维方面体现出的共性和普遍规律。
乌尔曼(Ullmann)对19世纪不同语言文学作品中的通感用例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在2000个通感用例中,约80%有一共同的内在规律:层级分布(hierarchical distribution)。即感觉的移动方向呈现由较低级感官向较高级感官、由较简单感官向较复杂感官移动的趋势,也就是说对较高级感官的刺激能引起较低级感官的反应。在语言表达上,描述低级感官的词用来描述较高级感官(如sweet smile,cold remarks),反向的用例比较少见。通感的这一特性常被称为感觉转移或映射的单向性。乌尔曼在分析结果中将六种感觉从低到高依次排列为:触觉、温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5]。温觉实质上属于触觉,为便于本文的讨论,笔者把温觉归于触觉范畴。威廉姆斯(Williams)从历时的角度对通感转移在语义变化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发现大多数形容词的语义变化遵循通感转移的次序。就拿英语的sweet一词来说,其三个基本语义包括:1.甜的;2.(玫瑰、香水等)芳香的;3.(声音等)悦耳的,和谐的。显然,sweet的词义变化遵循了从较低级感官向较高级感官转移的顺序。威廉姆斯还发现,如果形容词词义变化遵循这一顺序,那么新派生的词义就会在语言中保留下来,反之新派生词义很快就会消失[6]。英语中有sharp cry(触觉-听觉)、harsh color(触觉-视觉)、sweet music(味觉-听觉)、delicious perfume(味觉-嗅觉)、a sour joke(味觉-听觉)、heavy silence(触觉-听觉)、soft red(触觉-视觉)、sweet silence(味觉-听觉)等通感用语;汉语中有“苦笑”(味觉-视觉)、“暖色”(触觉-视觉)、“尖叫”(触觉-听觉)、“响亮”(听觉-视觉)、“犀利的目光”(触觉-视觉)、“热闹”(触觉-听觉)、“尖锐的批评”(触觉-听觉)等类似通感用法。这些英汉通感用语之所以在语言中被普遍接受,是因为它们遵循了通感转移的顺序。而像red softness(视觉-触觉)、silent sweetness(听觉-味觉)这样的搭配由于违反了跨感官迁移的规律,意义难以捉摸,即使偶尔出现在语言运用之中也很快被摒弃了。
由此可见,通感的构成虽然新颖奇特,但其语言表达形式仍然要受到感觉转移规律的制约。语言使用者尤其是文学家尽管有创造新奇通感用法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没有限制的,它无法超越人类基本的感知规律。通感的这一特性源于它与隐喻有着相同的认知机制和认知规律。
隐喻在认知语言学中常被称为概念隐喻。概念隐喻的理论最初由莱可夫(Lakoff)和约翰逊(Johnson)在他们合著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提出,后由莱可夫做了进一步的系统阐述。概念隐喻理论是对传统隐喻修辞观的反动,对隐喻研究有着创新性意义。传统的隐喻理论认为:隐喻是一种修辞格,是一种词语之间的替代现象;隐喻不属于日常语言,使用隐喻是为了达到某种艺术或修辞效果;隐喻体现的是词汇特征而不是概念特征。概念隐喻理论认为:隐喻本质上是概念性的,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一种认知现象;隐喻是从一个具体的、容易理解的概念域向一个抽象的、难于理解的概念域的系统映射,以通过前者描述后者;隐喻是思维层面的问题,而不是语言表达层面的问题。“如果不借助于隐喻,人们无法表达和理解抽象概念和进行抽象思维”[7]。因此,隐喻是一种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思维方式和认知工具。
对通感研究而言,以上所述最值得注意的是隐喻所体现的认知规律,即借助具体概念理解抽象概念。从映射的角度讲,隐喻中具体的概念域(即始源域)向抽象的概念域(即目标域)映射,且映射呈单向性。对比发现,隐喻映射和通感映射都呈单向性。这一现象的形成可以从人类认知规律和儿童感官发育过程两个方面做出解释。
首先,从人类认知规律来看。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是基于体验的概念映射,“是两个不同认知域,即始源域和目标域之间的经验匹配”[8]。隐喻通常是从具体的、熟悉的、易于理解的概念向抽象的、不熟悉的、难以理解的概念映射,映射呈现明显的单向性。从认知的角度看,这是因为人们总是倾向于利用已知的、具体的事物去理解未知的、抽象的事物,过去的经验是人们理解和认识新事物的起点。如在“人生是旅程”这一隐喻中,就是利用每天都在体验的具体概念“旅程”来说明内部结构模糊的抽象概念“人生”;反过来,借助抽象概念“人生”来说明具体概念“旅程”的情况则难以见到,因为这违反了人类认知的基本规律。
通感作为一种隐喻性表达形式涉及概念映射。通感中始源域和目标域所表达的概念分属于不同形式的感官,即用属于乙感官的概念去表达属于甲感官的概念,通感映射具有明显的单向性特征。从认知的过程看,通感映射单向性是由人类普遍的由简到繁、由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决定的。在隐喻中之所以用具体的概念去表达抽象的概念是因为前者与身体经验直接相关。同样,通感中之所以用较低级的感官概念去表达较高级的感官概念,是因为越是较低级的感官与被感知物之间的关系越直接。例如,要用触觉感知物体,感官需要直接接触物体。在语言层面,触觉通常向味觉、听觉或视觉转移,而不是相反。
其次,从儿童感官发育过程来看。在乌尔曼的感官排列顺序中,处于较低层次的感官在婴儿成长过程中属于发育较早的感官,各感官由低到高的层次递进与它们发育时间的先后大概一致。研究表明,婴儿从胎儿期到出生后感官发育先后顺序为: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总体来看,婴儿听觉和视觉能力的发展要晚于其他感觉能力的发展,“这是因为在母体子宫内没有光线和其他能满足这两种感觉充分发展的条件,限制了它们的发展”[8],“但视觉和听觉后天得到了优先发展,成为高级感官,由于它们比起其他感觉来所受的空间距离限制要小,所以又叫‘远感觉’”[9]。在五种感觉中,触觉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因为触觉是婴儿最初获取外部环境知识的方式,对婴儿早期的认知发展起着关键作用[8]。
人类感官具有相同的生理机制,所以人类对事物的感知经验和心理反应基本一致,这就决定了通感在不同民族中具有共同性。世界上各种语言中都普遍存在耳中“见”色、眼里“闻”声的通感表意手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就目前研究而言,国内外学者如肖恩·戴(Sean Day)、王宇弘、徐莲等对英语、德语、汉语、日语等语言中的通感现象进行了跨语言对比研究,结果显示各语言中的通感具有显著的认知共性[10-12]。研究数据都支持乌尔曼的观点,即多数通感遵循从低级感官向高级感官迁移的规律,这与莱可夫和约翰逊所提出的隐喻的普遍映射方向(从具体简单的认知域到抽象复杂的认知域)是一致的。同时,研究发现,通感在各语言之间还存在不同之处,具有明显的文化个性。如德语中通感转移的基本规律为“触觉→味觉→视觉→嗅觉→听觉”,而英语中则为“触觉→味觉→嗅觉→视觉→听觉”。英语和汉语通感最重要的目标域为听觉,而最重要的始源域却并不相同:汉语通感最重要的始源域为触觉中的温觉,因此像“寒声”“寒色”“寒月”“寒光”“寒笛”“寒香”“寒云”“寒空”“寒日”“寒灯”这样的通感表达在汉语古典诗词中极为常见;而英语最重要的始源域则为温觉之外的其他触觉,所以触觉词soft具有极强的通感生成能力,如soft voice,soft note,soft song,soft strains,soft lyre,soft murmuring,soft smile,soft looks,soft twilight,soft color,soft ray,soft smell,soft odor,soft fragrance,等等。对于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学者们虽已从历史、文化、哲学、美学等多个维度进行了研究,但目前的研究还只是初步的,尚需学者们深入探讨。
通感现象广泛存在于语言之中。通感最初是一个心理学术语,后被运用到修辞学和语言学领域。莱可夫把通感归于隐喻,认为它是隐喻的一种,两者都以概念系统中感官域之间特征相似性的心理联想为基础。传统语义学理论和修辞学理论都曾试图对通感做出解释,但它们的分析仅局限于语言系统内部,忽视了通感中所蕴含的生理、心理和认知因素及其内部结构的规律性,因而其解释虽有合理之处,但还不够全面。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借助生理学、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的相关成果对通感所作的新的阐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语义学和修辞学在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通感和隐喻的研究尚有两个方面值得思考:首先,尽管通感和隐喻有相同的体验哲学基础、认知机制和映射规律,但二者也存在明显的不同。隐喻的始源域与目标域之间概念特征的映射是部分的,有选择的,通感中感官域之间特征的映射则是不同感觉的迁移与互换,不具备选择性和不完全性。通感和隐喻这一差异形成的原因值得探讨。其次,隐喻的映射方向总是由具体的始源域到抽象的目标域,体现了人类的认知规律,在各民族语言中具有普遍性。目前在世界上还未发现一种语言,其认知域映射方向是从抽象到具体,即借助于抽象概念去理解和表达具体概念。而通感的映射方向却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无论是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日常语言中都能发现感觉由较高级感官向较低级感官转移的现象,如sweet kisses、苦寒、苦热(味觉-触觉),a loud perfume(听觉-味觉),high flavo、清香、淡紫色的香气(视觉-嗅觉),清寒、浓黑的悲凉(视觉-触觉),bright voice、bright notes(视觉-听觉),等等。虽然这些例外情况不能否定上面提到的通感映射规律,但利用语料库研究并确定其在所有通感用法中所占比例,进而弄清其成因,是有一定的认识论意义的。
在英汉互译中,应注意英汉通感在语言表达上的不同。例如,英语可用听觉词loud,quiet描写与视觉相关的颜色和光线:loud color,quiet color,loud clothes,loud light。而汉语却没有类似的通感表达,所以汉语只能将其译为“绚丽的颜色”“暗淡的颜色”“花哨的衣服”“明亮的光线”。同理,汉语中如“响亮”“热闹”“芳名”“音色”“臭骂”这样的通感用语也独具汉语构词特色,其中涉及的两种感觉不能逐字译成英语。英汉互译中如何应对类似差异,以使译文表达准确地道,生动有趣,是译者需要下功夫琢磨的。